馬修·默多克,地獄廚房的惡魔,無畏之人,盲俠律師……用相當輕小說的方法介紹他目前處境的話——轉生異世界,在遭遇危機時我覺醒了前世記憶!……上帝!馬修發誓上麵那句不是臟話。雷達感官和他的記憶一起覺醒,撲麵而來的小醜笑聲幾乎把他給送走。-提姆的大學室友是法學院的學長,值得一提的是,他是個盲人。哪怕因為不經常住校,兩個人沒有見過幾麵,但提姆一直都知道,雖然眼盲,可他的室友是個相當受歡迎的人。他頭腦聰明、性格溫和、理想堅定、行為有禮,最重要的是,哪怕整天戴著墨鏡,也能看得出他相當帥氣。 除了眼盲之外,他簡直完美。不過這一直跟提姆沒什麼關係,直到他偶然間看到了摘下墨鏡的馬修·默多克——那張臉像極了布魯斯!不是,那個墨鏡裡添加了克拉克的氪星科技嗎???-一個已成年的蝙蝠崽,按照布魯斯的意思來說,他已經有了自己穩定的生活,他們不該去破壞他的人生。但……當他們幾個暗中關注馬修之後,才注意到他身上時常帶著的傷。“你們相信他嘴角的淤青是從樓梯上摔下去摔出來的?”“他還說他腰上纏繃帶是因為踩空扭到了。”總之他們得出結論——馬修一直被人暗中欺負。-晚上蒙著麵到處揍人的馬修:太多了,真的太多了(指壞蛋),我一定要把他們打到不敢犯罪!-*男主形象多方麵參考,主要設定根據電視劇來;*OOC不可避免;*儘量把文中場景寫得更西方化,但難免有所疏漏,不影響閱讀就不去改了!——---------------------------------預收《[綜英美]當哥譚警探可太爽了》蘭德爾·羅斯,為了在相對合法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一些小愛好,他大老遠跑到哥譚當警探。每周都能遇到暴力犯罪,這裡對他來說簡直像是天堂!心靈的些許滿足之下,身體開始渴求,恰好蘭德爾在犯罪現場認識了個額前挑染一縷白發的年輕人,身體強壯,又很帥。好不容易決定談個戀愛,但沒想到傑森·陶德竟然異常體貼,沒辦法,蘭德爾隻能跟他分手。然後全身心投入到自己警探的本職工作,爭取從工作中得到能讓他身心愉悅的一切。-傑森認識了個金發碧眼的帥氣警探,蘭德爾·羅斯,二十五歲,雖然這位警探先生年紀比他大一些,但從不問他多餘的事,不管床上還是床下,因此兩個人就這樣和諧地相處了一段時間。然後在某個平凡的日子裡默契分手。傑森以為這就是他們的結束,直到某天小醜從阿卡姆裡越獄,綁了警局的某位警探泄憤示威。被綁走的恰好是蘭德爾,聽說蘭德爾主動從小醜手裡換下了某個實習生。——他確實是傑森印象中的好人。但在哥譚,好人通常沒什麼好下場。不管是出於私仇,還是出於舊情,傑森都去找小醜了。離得很遠時,他看到蘭德爾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等到距離近些,他聽到一陣瘋狂大笑……蘭德爾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棒了,太棒了!”蘭德爾輕而易舉掙脫束縛,臉上帶著傑森沒見過的饜足,然後笑著舉槍射穿了小醜的腦袋。“足夠判定合理開槍了吧。”傑森驚愕地停在外麵,聽到蘭德爾滿懷感激地說——“感謝款待。”---------------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