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1;他快餓死時,見到意外穿越而來的阿貝,自此和她產生交集。兩人很快成了一年見一次麵的好朋友。好朋友嬌生慣養,為了讓她來找他時能玩的開心,過的舒服,他不得不奮起。小時候,隻能跟著流浪藝人和馬戲團賣藝,再大一點,他開始跟著販奴船闖黃金海岸,穿越非洲大叢林,到波斯灣采珠,到格爾康達鑽礦挖鑽......但凡能賺錢的都不放過。後來好朋友出落的越發漂亮,僅僅有錢已經不夠用了,他隻能再度奮起。練毒藥,鍛煉體能,練習騎射,甚至抬手一顆人頭的旁遮普套索......凡事能提高武力值的方式他務必要做到精通。好不容易兩人確定了關係,他還來不及開心就意外頻發。甚至出現了一個和他一模一樣的人,據說女朋友還深吻過“他”。自己從小養到大的老婆,憑什麼要被彆人占便宜?文案2:他虔誠的祈禱,是希望有人像小艾瑞克的媽媽一樣,能無條件的愛著他,保護他,可他求來的這個,嬌氣又愛哭,小辮子不會紮,衣服破了不會補,肚子餓了隻會找他,作業不會寫,還是會可憐巴巴的看著他,考試考差了,回來抱著他哭,實用技能是一樣不會,那些有錢人用來消遣,附庸風雅的東西,她到是樣樣精通。雖然現實和理想有點落差,好在他接受能力強,也習慣了。可他就這麼一個珍寶,就這麼一個快樂的源泉,偏偏有人想要掠奪!人類可真邪惡啊!但凡你有點珍貴的東西,總有人想要來搶,要來偷,這些人可真該......“艾瑞克,我的頭發被掛住了,好疼,你快來幫我看看呀!”“馬上就來。”阿貝格爾六歲,艾瑞克八歲時相遇,艾瑞克偶爾反穿。長大後的艾瑞克是個任女朋友揉圓搓變,“肆意玩弄”的小乖乖。劇情開始後會和平行空間裡的原男主有少量重合,原男主會提前知道劇情。阿貝對原男主的態度讓艾瑞克擔心她眼睛有點問題,有戀醜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