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溫夫人的葬禮在一個和煦的春日裡舉行。亞瑟穿著一套皺巴巴且不合身的黑色衣服,走在抬著棺材的仆人身後。
他始終低著頭,春日柔軟的綠草映在他同樣顏色的綠色眼眸中。偶爾會有風拂過他的金發,送來一兩聲清脆的鳥鳴,他才會抬起頭,茫然地四下張望,像是在尋找那隻狡猾的鳥兒。
出席葬禮的隻有亞瑟一人,沒有任何格溫夫人彆的親人,也沒有哪怕一個出於社交禮儀來往的賓客。
格溫公爵幾年前就對外宣稱夫人生病需要在家中靜養,如此幾年下來,格溫夫人在北境的存在感近乎於零,外界對她的認知僅限於“知道有這麼一個人”的程度。
況且,格溫家族是北境最強盛的家族,而格溫公爵又是格溫家族說一不二的話事人。他對妻子的厭惡顯而易見,因此沒人願意冒著得罪格溫公爵的風險來參加葬禮。
隨著仆人的催促,亞瑟將手中緊握的花扔進墓穴中,麵無表情地看著人們將土鏟在棺材上,填平了墓穴。花是他從墓園旁的草叢裡摘來的,小小的藍色的野花,一捧一捧神氣活現地開著。
北境的春季極為短暫,今天天氣很好,格溫公爵便帶著玫瑰夫人出門打獵。
向南走出墓園,翻過一座山丘又越過一片茂密的樹林,在亞瑟看不見的地方,格溫公爵拎起一隻野兔的耳朵,將獵物舉得高高的,衝身邊的人抬抬下巴,得意洋洋地說:“看,好肥的兔子!本來想說給你做個手套什麼的,忘了這時候小畜丨生在換毛,做出來不好看,回頭我給你買彆的好皮子。今晚就吃兔肉如何?”
玫瑰夫人卻並不開心。
她騎在另一匹馬上,先是大聲抱怨森林裡的爛泥弄臟了她新做的鹿皮靴子,又抱怨疾馳的馬匹顛得她想吐。她零零總總說了一大堆,末了策馬走到格溫公爵身邊,接過他手裡的野兔,眯起眼細看。
箭矢準確地穿過了野兔的眼睛,沒有傷到皮毛半分——儘管換毛期的兔子皮並不值錢。
事實上,哪怕這是隻油亮光滑的上好的兔子皮,對玫瑰夫人來說也算不上值錢。
她可有太多的皮毛了:鬆鼠、白鼬、狐狸、紫貂、豺狼虎豹熊……玫瑰夫人專用的更衣室裡,幾乎能找到世界上所有動物的皮毛。隻要她想,就連人皮也會有人替她弄到手。
窮奢極欲了十來年,事物的價值對她來說已不再重要,她更看重心意:比如,這隻兔子是公爵親手打下的。
“好啊,今晚就吃烤兔肉。”她晃了晃手裡的兔子,露出一個懷念的笑容來,“真巧。你第一次送我的禮物,也是一隻自己打的兔子。”
格溫公爵微微一怔,也露出些許懷念的神色。
“你居然還記得。”他感慨道。
玫瑰夫人便笑了:“那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個禮物,當然記得了。”
上至貴族豪紳,下至平民百姓,北境任何一個人都能說出她的故事:貧窮的漁女與老公爵的獨子於集市中相識,彼此一見鐘情。
他們的愛情惹來了格溫家族的不滿,格溫公爵(那時他還不是公爵)一度被父母囚禁於家中,而玫瑰夫人也遭遇過無數的威逼利誘乃至刺殺。
然而這些都沒能破壞他們的感情,甚至使其愈加堅固與純粹。老公爵去世後,格溫公爵花了三年多的時間將格溫一族的權力完全握在了手中,隨即便大張旗鼓地將玫瑰夫人迎入了莊園中,給予了她享不儘的榮華富貴。
十數年來,玫瑰夫人始終是莊園中唯一的女主人。
所有見過他們的人都說,他們的愛情就如同童話中描述的那樣,永遠熾烈,公爵與夫人仍然如初戀的少年少女般甜蜜。
儘管他們早已不是少年少女的年齡。
金錢與寵愛令玫瑰夫人的美貌凋謝得比絕大多數美人都慢,但歲月的痕跡依舊爬上了她美麗的麵龐。她這些年愈發不愛笑,因為一旦笑起來,眼角和唇邊就會蔓延開細細的紋路。
他們相愛嗎?
在集市販魚的漁女不在乎,她毫不信任權貴的所謂愛情,堅信自己早晚會被拋棄,並打算在這一天來臨前儘可能多的撈錢;公爵之子的情婦會給出肯定的答案,因為這個少年為了她甘願忍受來自家族的狂風驟雨般的怒火,那時她堅信他們會緊緊握住彼此的手,一直到生命的儘頭;年輕的玫瑰夫人不屑回答,在她看來,公爵為她著迷得發瘋,她隻要勾勾手指,他就會心甘情願地奉上自己的頭顱。
十多年後,開始衰老的玫瑰夫人不大敢回答這個問題了。
誠然,她與公爵間至今還有愉快的夫妻生活(如果忽略掉公爵越來越力不從心這一事實的話),來自遠東的貨船也依舊晝夜不停地將一樹樹玫瑰運往她的園子中,她仍然過著當年的漁女做夢也不敢想象的奢華生活,並且相信這種生活會一直持續到她去世——她卻不敢斷言公爵依舊愛她。
人人都說格溫公爵為玫瑰夫人發了狂,卻少有人注意到貨船裡還裝滿了其他珍貴的貨物,這些貨物讓公爵擁有了數不儘的財富;新航路的開辟使得格溫一族在與北境其他商隊的較量中占據上風,時至今日已牢牢地把控住了北境沿岸龐大的貿易網絡;不少家族試圖通過聯姻的方式從中分一杯羹,每每都被格溫公爵擋了回去——他仔細地篩查婚姻的對象,就像獵人挑選自己的獵物。
是的,婚姻對象,他那麼愛她,可依舊要結婚。
這麼說來那位已經去世的格溫夫人甚至可以說得上聰明,她居然能夠通過種種方式騙過公爵的篩查,哪怕隻有短短的一小段時間。
經曆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後,格溫公爵挑選結婚對象愈發謹慎了起來,不久後他就要結第二次婚了:對方出身自北境的一個小家族,掌握著一支與內陸來往密切的商隊,而那位即將成為第二任格溫夫人的小姐也是美貌過人、聰明異常。
她還很年輕,不到十六歲,花一樣的年紀,比含苞待放的玫瑰更楚楚動人。
比美貌與年輕更重要的是,隻要他們結婚,就能構成一個新的穩定的利益同盟,格溫家族通往內陸的勢力就會進一步擴大。
玫瑰夫人與格溫公爵一路聊著年少時的趣事,踩著滿地明亮的陽光慢悠悠地返回莊園。或許是天氣晴朗的緣故,又或許是格溫公爵看起來心情不錯,她便壯著膽子開口了:“……親愛的,你……就不能不結婚嗎?”
格溫公爵帶著笑意的臉立馬垮了下去。
同玫瑰夫人一樣,他也不年輕了。臉一旦垮下來,皺紋便勾著略顯鬆軟的皮肉往下墜,那個年少瀟灑的公爵之子的青春麵龐立刻消失得無影無蹤。
“甜心,我不可能不結婚。我跟你說過,你有什麼要求都可以提,我會滿足你。你不用擔心自己的地位會受到威脅——你也得明白,你能過上今天的日子都是靠的誰。”公爵用充滿威嚴的聲音說,“彆跟我鬨脾氣,你不會想惹我生氣的。”
“……如果我說,我的要求隻有你不結婚呢?”玫瑰夫人直視著他的眼睛,問道。
公爵的目光更冷了。
他說:“如果你在家裡住得不開心,大可以搬出去住。有不少人都想坐你的位置。”
不耐煩地丟下這句話後,公爵用力地一夾馬腹,往前飛馳而去,強行結束了這個話題。
玫瑰夫人望著他遠去的背影,眼前一片模糊。
她試圖從那個逐漸消失的小黑點裡辨認出屬於當年那個少年的影子——在集市上一把握住她的手的少年、因為一個吻便滿臉通紅的少年、摟著她的肩膀說我們終於可以在一起了的少年——卻發現終究隻是徒勞。
如此說來,當年那個少年真的存在過嗎?也許他不過是被回憶與自己的愛意一遍一遍美化過的幻影而已。如果一層一層剝掉這些美化,也許當年的他也同現在一樣麵目平庸,誰又知道呢?
畢竟,玫瑰夫人已經回不到從前了。她無法撥開回憶的迷霧,去凝視年輕的公爵之子真正的麵容,也無法讓時間倒流,在與他相遇之前巧妙地避開這一場潑天的幸運——或是不幸。
如果沒有與公爵相遇,也許她至今依舊做著漁女的工作,並因病痛而早逝;運氣好一點的話,也許她能做一名小販,錢不能賺得很多,至少不必親自出海捕魚,不會年紀輕輕就落下一身的毛病。
可是做公爵的情婦,未必就比漁女或小販來得好。那樣她至少有一份養得活自己的工作,不必手心向上、隻能眼巴巴地盼望公爵的賞賜。
十數年養尊處優的生活早已讓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隻能做一朵依附於公爵這棵大樹的美麗花朵。如果哪一日公爵厭倦了她,那麼她的日子想必不會好過。
玫瑰夫人曾經是個滿腦子粉紅泡泡的傻子,不代表她永遠都會是。而今日的對話讓她明白,以公爵對她的感情來看,他厭倦自己的那一日未必就不會到來。
說得再明白些,自從成為公爵的情婦,她就得小心翼翼地覷著他的神色過活,一點一點拔掉身上的利刺:公爵喜愛玫瑰,卻不樂意被玫瑰的尖刺紮手。
看看,他們相愛這麼久了,她甚至還不敢在他的麵前袒露自己真正的想法。
玫瑰夫人回到莊園後不久,侍女便端來了一盤經過精心烹調的烤兔肉。鑲著金邊的盤子底下壓著一封信,她拆開一看,是訂婚儀式的邀請函。
三個月後,格溫公爵要在莊園內舉行訂婚儀式。這是一場性質較為私密的宴會,隻有雙方的親戚參與——情婦也算是未婚夫的親戚嗎?玫瑰夫人握著邀請函,笑出了聲。
她讓侍女替她向公爵道謝,讚揚烤兔肉的美味,並傳達對於自己“不合適的發言”的歉意。
侍女退了出去,房間內隻剩下了玫瑰夫人一人。她在胸前十指交握,望向半空,如同信徒祈禱一般,輕聲呼喚道:“尊敬的魔鬼,我呼喚您的到來。”
玫瑰夫人知道,死去的前任格溫夫人把魔鬼送到她的身邊,並非出於好意。她恨自己,更恨格溫公爵,所以她希望利用她來報複他。
她看破了這一切,本該厲聲嗬斥那名可惡的魔鬼,戳破格溫夫人的陰謀——可是,那天夜晚,當她與格溫公爵纏綿後,公爵靠在她的枕邊,漫不經心地提起自己正在挑選新的妻子。
鬼使神差的,玫瑰夫人便咽下了拒絕魔鬼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