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瑟爾謨 第二十四封信 | 阿不思·……(1 / 1)

親愛的蓋爾:

昨夜你對貓頭鷹的那種居高臨下的嘲笑模樣已經深深印刻在我的記憶之中,或許是我的錯覺,從你家貓頭鷹的眼神中我似乎能夠察覺到它的情緒——憂心於在失業的邊緣徘徊——蓋爾,我不得不說,與送信使者爭前後是完全可以被稱為幼稚的行為。

當然,事實上我並非是為其辯護的最佳人選,無論是我的立場還是我的心似乎都在你那邊,畢竟我無法拒絕你的吻。

你曾說過喜歡我湛藍色的眼睛,或許我該為此感到榮幸,但當你的那雙眼眸認真注視著我的時候,我的心卻不由為之顫抖而重重跳動。

就像是奶油在心中融化的同時,又被某種炙熱的烈火所點燃,我完全失去了掙紮的能力。

我喜愛你的觸碰、臉側的撫摸,無論是額頭相抵時交錯的呼吸聲,還是唇邊似有似無的氣息。而當身軀疊覆、十指緊緊相扣時,我真切感覺到了你心臟的律動,蓋爾,這讓我從未如此般渴望著你的吻,讓我的雙眸忍不住慢慢濕潤。

靈魂的渴望,也是從靈魂中叫囂的喜悅。

親愛的蓋勒特,你生來便隨身攜帶著如此的魅力?

還是說,命運注定讓我與你相遇,並命令我們為對方所傾倒,相似的頭腦,貼近的靈魂,在這個燦爛而熱烈的夏日。

……請原諒我匆匆寫下的內容,當羽毛筆沾染上墨水時,傾訴的欲.望便無法抗拒地浮於心頭,或許,這就是羊皮紙與文字的魅力。

我同樣在期待你今晚的到來。

而在此之前,不如讓我的頭腦冷靜冷靜,回歸我們的正題吧。

既然上封信中談到了[表述],或許我們可以對表述的意義繼續進行探討,例如對陳述為真進行提問。

事實上,陳述所指的事物(即作為真理的原因)與陳述的真理本身,或許便是真理條件與命題真理之間的區彆。

如果真理並非在陳述之外,那麼就是在它的真理條件中,需要從它內部的元素中尋找。但實際上,陳述的真理既不等同於陳述本身,也不等同於它的意義,而且陳述的真理價值似乎可以隨時間和表達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因此,或許我們能得出這樣的結論:陳述的真理在於它表達了什麼,也就是它的正確性(rectitudo)。

即是說,陳述的真實性並不僅僅取決於它是否符合事實,還取決於它的意義是否正確表達了事物本身。這種正確性在於陳述所表達的概念是否準確、一致,而不僅僅是陳述本身的準確性。

真理作為一個符號,它是不變的,與真實性或準確性在嚴格意義上是偶然的,但例如“人是理性的動物”這樣的必要命題,在這種情況下,真理和正確性的兩種意義是相符的。

在這些符號中,動作本身扮演著特殊的角色,它們可以準確地像表述一樣發揮作用,而名稱則不同,畢竟其中至少包含兩種屬性——意義與指稱。

這裡不如拿我的名字阿不思(albus)作為例子,[albus]在拉丁語中本身可能僅意味著[白色],但在特定的語境和陳述情況下卻同樣可以用來指代特定的實體,如一匹馬(“你喜歡什麼顏色的馬?”“白色。”),當然,也同樣可以用這個[名稱]來指代我自己。

就像儘管我們知道每種顏色通常都存在於一種表麵上,但[albus]一詞也並非意味著表麵。所以在這一點上,[陳述]情況和知識都成為了重要因素,而這種知識來自先前的經驗或與交流者共享,因此在進行指稱行為時可以假定為已知。

即“白色”這個詞並非本身便意味著實體,而是通過另一件事物——在剛剛的例子中,通過知道“馬是白色”而得到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通過陳述情況提供的知識對於進行指稱行為至關重要。

當然,在[白色]這種情況下,很容易理解為什麼不能推斷出“馬”,但是為什麼不能推斷出“表麵”或許便不是那麼容易理解了,而這就涉及到對一個名稱進行判斷——是[實體]還是某種[品質]?

——事物自然不會僅僅因為一個並非獨有的[品質]而賦予其與品質相關[實體]的名稱。

當然,當我們將話題從名稱轉向動詞時,事情自然會變得更加複雜。

或許你會有一些想法?

窗戶永遠為你敞開著。

你的

阿爾

ps:事實上,我心裡總是有種阿不福思已經發現你會半夜偷偷到訪的錯覺,親愛的蓋爾,或許下次你便可以直接走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