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
親愛的,對於你的處事風格,我一向報以欣賞且尊敬的態度,無論是對我而言有些過甚的耐心還是麵對頑固之人試圖用言語說服的決心。
不要誤會我,這確確實實是一種稱讚,隻不過於我而言為了最大限度的效率與時間使用正確的手段才是需要考慮的,當然,我非常清楚“家人”對你而言的意義,你是我的愛人,我自然會支持你的一切,就像之前提到的——如果需要我來幫忙說服他的話。
說實話,事實上如果因為不是你的弟弟,親愛的阿爾,我現在就已經待在你的房間裡啦。
或許我可以偷偷溜過來,就像之前一樣?
沒錯,如果單從魔法實驗的角度來看,對“虛無”的探討一向極有意思,畢竟於我們而言,[消失]與[顯形]的魔法便會觸及到這個問題的本質,例如消失咒的存在——或者更具體一些——被施展消失魔法的物品是否會出現在“虛無”的領域?
實際上在德姆斯特朗的時候,我便曾施展了幾個小魔咒進行研究,可惜在得到進一步結論之前便被阻止,或許你願意跟我一起繼續做些小實驗?
不過如果單從我們探討的話題——從哲學與邏輯出發——來論證,結論自然很容易能夠得到:
如果根據這種論證的原則:一個真實肯定命題的主語必須指向真實存在的東西。
那麼為了使肯定命題成立,主語必須指向現實中存在的東西,而否定命題則可以通過所指主語的不存在來使其成立。
所以,如果有人回答:我覺得虛無是不存在的。那麼他自己的否定實際上便要求他暗示“虛無”是某種東西。
當然,一次論證自然不會滿足我親愛的阿爾,我同樣可以選擇立足於我們曾討論的概念。
例如關於有限名詞和意義音的概念:有限名詞是未被否定的名詞,每個明確定義的名詞都有意義。
很簡單,“虛無”是一個明確定義的名詞 => “虛無” 有所指 ==> 虛無有所指。
即“虛無”是一個有意義的語音,而每個意義關係都將語音引用到它所指的東西,即是說,每個意義都是對[存在]的一種指示,所以結論便是[虛無]是[存在]的一種東西。
當然,無論是否準確,嚴格從不同論證根源出發,我們便能夠得到這樣的結論。
至於“黑暗”是否存在,麻瓜的哲學原本便試圖將現實跟“神學”相結合,而在麻瓜的視角中,又存在一種嚴格的語言和世界之間關係的對應主義。
所以不如引用麻瓜所謂的“神學”作為證明更為直截了當,例如《創世紀》中:上帝將光與黑暗分開,並稱前者為‘白晝’,後者為‘黑夜’。
即便難免會被你稱為“口舌之辯”,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單從哲學與論證的角度而言,確實會出現這樣的“錯覺”。
不過既然提到“存在”的話題,對於用感官來認知事物的人類而言,依舊存在另一個無法繞過去的問題——真實與形象的對立。
實際上,就像上封信中所提到了圖像與象征,而作為認知事物的中介品,麻瓜的觀點總是容易走向極端,當然,不可否認的是,背後依舊是他們對於所崇拜的神的追求。
或者說,總是渴望一些永遠無法觸及的事物嗎?
最著名的爭論或許集中在基督的身體和血液是否真正(在真理中)存在於聖餐中,還是僅僅象征性地(在形象中)存在——麻瓜在他們所謂的聖餐與聖禮中,會把“麵包”當做基督的身體,將“葡萄酒”當做其血液。
因此,儀式中的言辭似乎不僅僅意味著事物,這些事物本身也不僅僅代表自己,而是指向其他事物,換句話說,它們是其他東西的象征。
於這一點,真實和形象又如何共存?
畢竟某種角度上而言,[形象]是一種通過某種遮蔽來顯示其意圖的黑暗。而[真理]是事物在其顯現中的指示,不被任何形象或陰影遮蔽,而是通過純粹自然的意義被理解。
我親愛的阿爾——用你的話來說——想必這個問題並不會難倒你。
親吻你的唇。
你的
蓋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