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特把刻著“默多克律師事務所”的銘牌掛在門上,“它看上去怎麼樣?”
“實際還挺不錯的,色調看上去很高雅,字體大小能讓人一眼就看到。”提姆頓了頓,“不過,你租的這個地方就有點一般了,上東區和下東區的交界處,人口流動性很大,治安不怎麼樣。我猜房東沒告訴你窗外是一個巨大的廣告燈牌,非常分心,如果你要招募新員工,他們會抱怨的。”
“她說了,還給了我很大的折扣。我不打算招新律師,可能需要一個兼職的招待員,不過那也是等我有了客源以後,早著呢。”
“為什麼?大的律所能有上百號律師一起工作,你不想把公司做大做強嗎?”
“我能維持現在的生活就很滿足了,靠我的辯護技巧謀生,有足夠的錢付房租,我沒有那麼大的雄心壯誌,賺大錢從來不是我的追求。”
“如果你隻是缺少前期累積的資本,我可以借你一些錢,德雷克企業還在盈利。”
“我也有自己的理財基金,你的外祖是一個比我強得多的投資精英。你隻是個孩子,我很感激你的關心,但錢的事情就讓大人來操心,好嗎?探索世界和人生才是你這個年紀應該做的頭等大事。”
提姆理智上知道馬特說的沒錯,但情感上還是被認為是小孩子所傷害。成年人總是低估孩子的能力,並把孩子做選擇的權利打著“為你好”的名號奪走。
“好吧。”
馬特能夠嗅出提姆身上的氣味變得酸澀,“雖然這麼說,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聽話的孩子。”
“噢?”
“學校裡的校霸喜歡挑選弱小的孩子欺負,我的失明讓我很容易成為霸淩的目標,老師告訴我如果被欺負了就去找大人,我從來沒有。”
提姆迫不及待地追問:“你做了什麼?”
“第一次被挑釁的時候,是在事故發生後重返校園,我的內心充斥著怒火,為什麼上天要奪走我的視力,所以當有人想要挑起一場戰鬥時,我很樂意把怒火宣泄到他身上。他又高又壯,校長描述我們的爭鬥像吉娃娃掛在藏獒身上一樣可笑可悲,但我一直堅持著,一直對著同一個地方出拳,直到他鬆手。
他雖然是挑事的人,但我們都被停課1周,因為他的肋骨被我打骨裂了,而我隻是皮肉傷。等他康複回來之後,發現他的霸淩小團體也拋棄了他,因為我把小團體裡的每一個人都揍了一遍,當然,是在他們煩我之後,我從來不挑事。”
“哇哦,真是難以想象。”
“我,一個盲人,這麼暴力?”
“你,一個盲人,怎麼打得過那麼多人的?”
“在變盲之前,我會一點拳擊,出拳的力道不會因為眼盲而減弱。”
“酷。”
“在我們回家之前,泰國菜還是墨西哥菜?”
“泰國菜,我想試試菠蘿炒飯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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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對律師的高需求可真不是胡吹的,馬特的開業廣告打出去沒多久,就接到了第一個案子。
“馬特·默多克,法庭指派的公益律師。蒂夫南先生,你想告訴我事情的真相嗎?”
“你聽起來已經知道真相了,乾嘛還要我告訴你?反正你的工作就是讓我脫罪,你最好相信我是無辜的。”
“無辜是和你最不搭的形容詞。我要從你的口中聽見,在這起案件裡,你是無辜的嗎?”
咚——咚——咚——
“我是無辜的,默多克先生。”
蒂夫南的心跳在回答前略有提速,但一直保持平穩,他說的是真話。
“OK。現在從頭開始,告訴我你都做了什麼。”
速記不是他的強項,眼盲帶來的不便之一,所以馬特使用錄音筆,“你在車庫裡乾什麼?”
“抽抽大煙,搞點樂子,然後我就聽到了槍響,砰——砰砰!我還以為是幫派乾架,嚇得連煙槍掉了都沒撿,我從來沒有跑那麼快過。”
“不知道你是這樣的慫貨,蒂夫南,你不是個搶劫慣犯嗎?現在已經有8個受害者出來指認你了,這起案件的幸存者也認出了你。”
“我才不管,我是在生活有點困難的時候不太禮貌地和好心的路人借過一些東西,但我從來沒有用過槍,我去,槍的威力太大了,一不小心走火就不知道死的是誰了。”
“不,你沒有用槍,你用的是彈簧刀。那叫攔路搶劫,有借有還才叫借,借了不還那叫搶。你劣跡斑斑,法官是不會相信你的,我需要更加強有力的證據,蒂夫南,仔細回憶,任何細節都很重要。”
“我已經告訴你所有事了,默多克,拜托,那8起搶劫案是我做的,我承認,但是持槍殺人?沒有,從來沒有!”
“好吧,既然你誠實地告訴了我真相,我也要誠實地告訴你,市民不喜歡在回家的路上遭遇搶劫。僅憑現在的證據,我實在幫不了你。現在開始,你獨處的每一分鐘,回憶你進入車庫大門以後的遭遇,在夢裡也要繼續想,不管多小的細節,你想起來就立刻告訴我,明白嗎?”
“明白,請幫幫我吧,我不是冷酷的殺人凶手。”
“我會的,現在開始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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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特在回家的路上買了熏火腿。聖誕假期即將結束,提姆就要回到寄宿學校,馬特試著和他商量轉回普通學校,但提姆堅持要上完這個學年。這個年紀的青少年總是饑腸轆轆,馬特想為他準備一些三明治在路上填填肚子。
憑借著出色的嗅覺,馬特總能挑到最新鮮的水果和生肉,調味最和諧的成品和半成品。他把火腿切成薄片,略微煎炙,搭配法式煎蛋和生菜條,裹上保鮮膜切開。留下一個當午餐,其他的放進冰箱。
馬特審查檢方提供的證詞,被害者艾倫·羅斯頓的遺孀珍妮·羅斯頓描述了非常詳細的案發過程,“案發當晚,艾倫當時從車頭轉過來給我開門,我下車,吻了他一下,看到後座上有花,我讓他拿花,他打開車門,然後不知道在口袋裡找什麼,他說你鎖上了嗎,我轉身看,他朝樓梯間方向走去,一個人走了出來,他是個黑人,我沒看見槍,隻聽見一聲槍響,我看見艾倫臉上的表情,他好像被誰打了一拳一樣。”
就像三流寫手寫的三流偵探小說,全部都按照事發順序,糟糕的比喻和發生得猝不及防的案件。她被打傷,她丈夫遇害,而她沒有被嚇得記憶模糊——正相反,她記得過於清晰了。
蒂夫南是個慣犯,他熟知街頭混混的生存法則,也應當知道搶劫和謀殺的區彆。這次案件裡有說不通的地方,假設蒂夫南為了抽大煙射擊了兩個人,清空了他們的錢包,下一步正常就應該是銷贓,刷信用卡和賣值錢的東西,已經好幾天了,馬特沒有在警方提交的證據裡看到贓物,這是一個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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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特去見嫌犯蒂夫南,“你拿到了戒指嗎?”
“什麼戒指?”
“錢包呢?”
“見都沒見過。”
“你把信用卡銷贓到哪裡去了?”
“我不是說了我沒有乾這事兒嗎?!我根本就沒看見這對兒被槍擊的傻逼夫妻,好嗎?當時燈一黑我就跑了,我還以為是蝙蝠俠出沒了呢!”
“等等,什麼燈?”
“樓梯間的燈,黑得什麼都看不見,所以我才沒能找到我的煙杆,它很寶貴的。”
“加入這個細節,然後再重說一遍你的經曆。”
“我剛點上大煙,正要逍遙一會兒,然後我就聽到了兩聲槍響,嚇得我把煙杆掉地上了,正打算撿,結果樓梯間的燈黑了,我害怕是蝙蝠俠就撒丫子跑了。”
“很好,這就是我一直說的細節。我要聯係檢方和警方重新勘察現場,你在監獄好好表現,不要惹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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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案件的是一對愛爾蘭人搭檔,脾氣直率火爆,討厭拐彎抹角,對律師沒什麼好態度。於是馬特省去套近乎的客套話和試探,直截了當地告訴了他們自己的發現,年長一些的格利維警探立即非常行動派地帶著羅根警探就去案發地了。
馬特估計很快蒂夫南就能被無罪釋放了,不過他身上的8起搶劫案,蒂夫南很有可能繼續雇傭他作為被告律師。
有趣的是,在蒂夫南和他的交談裡,蒂夫南害怕蝙蝠俠甚於坐牢。蝙蝠俠在他們這些街頭混混裡的流言裡是開著酷炫改造車,整晚神出鬼沒揍人很疼的神經病,不確定是靈異生物還是一般的怪物。
蝙蝠俠的義警事業做得很成功,不僅在罪犯裡樹立了威信,還保護了弱者,鼓舞普通市民有勇氣對抗邪惡。
馬特對蝙蝠俠唯一的不滿是羅賓。羅賓出道時還是青少年的年紀,馬特理解那個年紀的孩子內心充滿混亂紛雜的情緒,容易上頭做出不理智的行為,蝙蝠俠作為成年人能夠起到一定的監管作用。
馬特不會妄加推測,但他也不會盲目相信義警的所有行為都是正確的。
事實上,馬特本人的義警生涯就充滿了錯誤,他也從未對棍叟的拋棄釋懷,並對所有鼓勵不成熟的未成年人進行夜間活動的行為持懷疑態度。羅賓也會是個失去親人,被裹挾著推進正義的戰爭裡的一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