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櫻帶著筆記本電腦,來到了大學城附近的藍天電腦城。
這個不大不小的電腦城看著其貌不揚,卻完全能覆蓋掉附近高校師生購置或修理電腦的需求。
當時程櫻就是在這裡購買的二手筆記本。
程櫻走到二樓的筆記本電腦專區。記憶中,當時她是在右手邊倒數第二家店買的電腦。
但眼前的景象卻讓程櫻有點迷糊。
以前的電腦城二樓,明明整個區域有不下十家不同的店鋪,分散在整個二層。
但現在程櫻的眼前,整個二層被一分為二,就剩下兩家店了。
右邊這家店的玻璃門上,掛著一個寫著修電腦的告示牌,她推開門進去。
櫃台前的工作人員正在打電話,他向程櫻打了個手勢讓她稍等。
“好好好,我知道了言哥,馬上去辦。”
他掛掉電話,伸手接過了程櫻的筆記本電腦。
“電腦怎麼了?”
程櫻:“開不了機。”
他抽出一張信息表遞給程櫻,語氣匆忙。
“這裡填一下個人信息手機號,我們需要對電腦進行一個檢測,然後再進行下一步。你可以先回去了。”
程櫻周一就要用電腦裡的翻譯文稿,今天是周六,時間非常緊迫。
“想請問,檢測加上修電腦的時間要多久?”
工作人員皺起眉頭有點不耐煩,猶豫地開口。
“檢測至少要兩天,先看看到底是什麼情況,看是軟件的問題還是硬件的問題,才能知道後續修理要多久。”
就是說,沒有辦法馬上解決。
程櫻:“我真的很著急用,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加快時間?加錢可以加急處理嗎?”
工作人員露出為難的表情。
“小姐姐,主要是我們人手不夠,如果你需要用電腦,我們店裡還有租機的服務。不同機型價格不一樣。”
程櫻語氣著急:“可是我要急用的文件,在這個電腦裡。”
“把你的電腦給我,我幫你。”
一道熟悉的溫潤嗓音從身後傳來。
櫃台前的工作人員看到身後人,立馬起身一副恭敬的模樣。
“言哥,我這裡剛好有一個顧客,你交代的事我稍後馬上就去辦。”
白啟言走到程櫻身旁:“沒事,這裡我來,你去吧。”
程櫻的睫毛微微顫抖著。
是白啟言。
他拿起筆記本電腦,示意程櫻跟上。
程櫻跟著白啟言,繞過櫃台往店的深處走。經過一個大玻璃窗前,程櫻看到裡麵有三個與他們年齡相仿的男生在修理著電腦。
白啟言推開一扇純白色的門,把電腦放在辦公桌上,轉身到打水機給程櫻打了一杯溫水。
“你先坐一下,我幫你看看電腦。”
白啟言從抽屜拿出一副眼鏡戴上,一雙骨節分明的手擺弄起了電腦。
程櫻坐在米色沙發上,拿起水杯輕抿了一口。原本焦急的情緒,在口腔被濕潤的一刻得到了緩解。
白啟言在這家店工作?
程櫻無聲地觀察著,辦公室的裝修簡約而雅致,還有工作人員對他的恭敬態度,難道是這家店的老板?
她將視線落在認真修理電腦的白啟言身上。
隻見白啟言手拿工具,把電腦背麵的外殼拆下,正全神貫注地查看著電腦內部的零件。
低著頭的白啟言一改往日溫和鬆弛的狀態,微微蹙著雙眉,鏡片下的雙眼認真又嚴肅,全身散發著專注的氣息。
辦公室內異常安靜,隻有白啟言擺弄電腦發出的細微聲響。
程櫻的心跳在逐漸加快,握著紙杯的手指也下意識地用力。
她慌張地挪開視線,低頭抿緊雙唇。
又是那股讓她感到既局促又失控的感覺。
她微微甩了甩頭,看著杯子裡自己的倒影,在心裡不斷地默念著冷靜。
程櫻還在努力讓自己平靜,白啟言低著頭,皺著眉,語氣認真地對她說道。
“我先把你的硬盤拿出來,你可以把硬盤裡的文件導出。”
程櫻:“意思是,我可以用另外一部電腦把硬盤裡我需要的文件導出來?”
白啟言拉開抽屜,拿出一個銀白色的筆記本,放在桌麵上。
“你的理解沒錯。這個電腦,你先拿回去用著。”
“你的電腦,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
程櫻看著白啟言辦公桌上的電腦,想起櫃台工作人員提到過的租機服務,按照機型不同手費不同。
這部電腦看起來就貴,程櫻有點擔心租機的費用。但是白啟言給她加急處理了電腦,她租用貴一點的機型也是合理的。
程櫻猶豫著說道:“大概需要修多少天?我可能付不起太貴的租機費。”
白啟言聽到程櫻的話,手上的動作停頓了一下,臉上閃過了一絲錯愕。
換了任何一個人,都能聽明白他剛剛的言下之意。
這個電腦是免費給她用的。
但程櫻卻主動提給錢的事。
她是個潛意識裡會毫不猶豫地屏蔽掉彆人好意的人。
看來這個女孩,內心的圍牆,比他想象的還要高。
也說明了,圍牆內的她,比他想象的要絕望和脆弱得多。
眼前這個長著一張絕色臉龐的女孩,她明明能靠一張臉,就輕易地擁有很多其他人不能得到的很多東西,卻總是發自內心地覺得自己不配。
可她明明值得這個世間最好的東西,白啟言下意識咬了咬牙,儘力平複住了內心升起的一股濃濃的心疼。
他看向程櫻,語氣平和地說道:“這是我們店裡的備用機,不包括在租機範圍內。”
“老實說你的電腦版本有點舊,我不確定能不能修好。我們店裡有個政策,如果修不好,你的舊電腦可以抵一部備用機。”
“你再稍等我一下,我給你的硬盤裝個外殼,你就可以把它用作移動硬盤。”
白啟言的話讓程櫻放下了擔憂的心。
她輕聲回應了一句:“好的,謝謝。”
他抬了抬滑落的眼鏡,沒有回應程櫻的話。
把所謂的備用機打開,快速清理了一些個人文檔和痕跡後,他把電腦、移動硬盤和充電線裝進一個紙袋,遞給了程櫻。
程櫻接過電腦向外走去,剛走到店麵,撞見小海正推門進來。
小海:“櫻姐,你也在?我來找言哥。”
程櫻想起早上在派出所,白啟言提到的今日下午帶小海去拜師的事。
白啟言:“小海,稍等我一下,10分鐘。”
說罷,白啟言向電腦修理室走去。
而小海看著程櫻,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
下午出門前,九哥曾叮囑他,讓他給程櫻發個信息,說希望程櫻能答應樂隊主唱的位置。
小海不明所以,他認為程櫻是個有主見的人,程櫻不想去自然有她的理由。
九哥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語氣說道,“你個笨蛋!你沒看出你櫻姐喜歡白啟言啊?”
“她和你一樣,都是不相信自己能配得上幸福的人。靠她自己是不行的,得有人幫幫她。”
“我打聽過了,白啟言那小子,是個有出息的,人品也好,值得托付。”
“你要是真感謝你櫻姐,一個弱女子不顧自身安危,那麼危急的情形下救了你,你就幫幫她。”
程櫻著急回去查看文稿,正要走出門。
小海急忙拉住她,語氣懇切地說道:“櫻姐,有個事情,我想求你幫忙。”
有事求她?
程櫻看小海用詞嚴肅,停下腳步,認真地看著他。
小海:“櫻姐,我真的很想學吉他,很希望有一天能作為吉他手站在台上表演。”
“但是據言哥說,他們樂隊的主唱,出院之後要準備畢業實習的事情,不會再回樂隊了。如果一直找不到主唱,樂隊就隻能解散。”
“櫻姐,你能不能……”
程櫻看著越說越低落的小海,心裡泛起了一陣酸楚,說實話她覺得有點為難。
而這種為難的感覺,正正就是她一直以來都極力想避免的感覺。
她特彆怕這種被關係或情誼約束的感覺。
她事事都不想麻煩彆人,自然也事事都不想被人麻煩。
她當然知道自己很不自洽,人始終是社會性生物,不可能完全成為孤島。
昨天晚上,是她決定要出手相助,她所傳達出的善意,彆人注定是會有回應的。
想起那個因感覺自己給大家添麻煩而自責到塵埃裡的小海,程櫻還是敗給了不忍。
人和人之間有時候就是說不清,也算不清。
也許彆人不值得她這樣做,但小海這個善良樸實的少年,值得。
程櫻輕歎一口氣,向小海露出一個淺淺的笑。
“好,但我平時真的很忙,參加訓練或者演出的時間我真的沒有辦法保證。”
小海爽朗地笑出了聲:“太好了櫻姐!沒關係,隻要你能來就可以!”
“那等言哥處理完事情,我們一起去樂隊看看?”
程櫻向他點了點頭。
白啟言處理完事情後,得知程櫻突然答應了參加樂隊,感到十分意外。
他帶著二人來到了音樂學院的訓練室。
樂隊原來的主唱趙敏兒是音樂係的大四學生,這個訓練室在她畢業之後,樂隊就再無使用權。
今日樂隊聚在這裡,原本就是要商議之後的訓練場地問題。
推開門,樂隊其他成員均已在內。
白啟言給大家帶了飲料,他把飲料分給樂隊成員,並向程櫻和小海分彆介紹。
“這是我們的鼓手杜宇崢,貝斯手萬辰,吉他手許策。”
許策放下吉他,看向小海,眼裡透著懷疑,“老白,這就是你給我搞來的徒弟?”
16歲的小海初中畢業就輟學了,第一次踏進高校學府,心裡特彆緊張。
他畏畏縮縮地站在程櫻身邊,不敢亂看,不敢說話。
許策走到小海身邊,眯著眼上下打量了一番。
“喂,小子,你想跟我學吉他?”
小海雙手緊張地攥著衣服的下擺邊角,慌亂地點了點頭。
許策忽然一個巴掌拍上了他的肩頭,把小海嚇得一哆嗦。
“好!那以後我就是你的師傅了!”
“哈哈哈哈,老子也開始收徒弟了!”
“不過小子,你這也太瘦了!為師怕你連吉他都拿不起啊!”
小海看向許策,一臉疑惑。
這個一驚一乍看著很不靠譜的人,真的會彈吉他嗎?
白啟言似乎看透了小海的心思,淡淡地笑著說:“阿策的吉他彈得非常不錯,在校內外都是拿過獎的。是我們樂隊的靈魂。”
程櫻看著白啟言介紹的這三個成員,吉他鼓手貝斯都有了。
那麼,白啟言的位置是什麼?
許策擺擺手,故作謙虛地回應道:“老白你又陰陽我!你又是鍵盤手又是歌手,這個樂隊靈魂我怎麼敢當啊!”
鍵盤手和歌手?
不是說沒有主唱就要麵臨解散嗎?
程櫻輕皺著眉,瞟了一眼小海。
是誰教他說謊的?
程櫻瞥了一眼滿臉正氣的白啟言,應該不是他。
白啟言向大家解釋:“我們的主唱是音樂學院的趙敏兒師姐,我主要還是負責鍵盤。偶爾也唱一些男聲搖滾。”
說罷,他向大家介紹程櫻。
“這是我們樂隊的新主唱,程櫻。”
許策和杜宇崢隔空交換了一個眼神,兩人都記起了程櫻就是食堂主動加白啟言微信的女孩。
不知事情前因後果的許策和杜宇崢,對程櫻起了防備之心。
虧他倆還以為這是一朵高嶺之花,沒想到段位竟然這麼高。隻不過兩天的時間,就成功混到了老白的樂隊裡來。
再過兩天,是不是就能爬上老白的床,踩著他和許策的頭,讓他們叫她嫂子了?
杜宇崢是金融係的大三學生,偶然的機會下,和白啟言許策相識並一起組建了樂隊。
他是個富二代,平日裡見識過不少手段高明的拜金心機女。
而他斷定,程櫻就是這種心機女。
白啟言和許策,可以說是他大學生涯最好的兄弟。而白啟言是三人中最沒鋒芒的一個,平時為人真誠隨和,總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樣子。
他才不要他的好兄弟被這種心機女輕易攻陷。
於是當場就想到了為難程櫻的法子。
杜宇崢看向程櫻,語氣冷淡:“我有個提議,我們的新主唱能不能現場跟我們唱一遍,我們可以趁此機會熟悉熟悉。”
不給程櫻反應的時間,他繼續說道,“有一首老歌,:Avril Lavigne的
《when you’re gone》。”
“我們樂隊練過不少次,之前敏兒師姐在的時候我們曾靠這首歌拿過校園樂隊大賽的金獎。”
“不如就唱這首吧。”
會唱歌的女孩很多,但能唱好搖滾的女孩卻不多。
能唱搖滾的人,首先要有個巨肺。
樂隊樂器本身的金屬性質重,如果聲線不夠渾厚有力,不夠有穿透力,那麼聲音就會被樂器蓋過。
更何況這是一首純英文搖滾。
除了普通搖滾的聲線、節奏、音準和氣息的要求之外,還要有英文能力。發音不夠好,是很多人唱外文歌的一個相當棘手的短板。
這首歌她聽過也很正常,但是敢不敢唱就不一定了。
杜宇崢饒有趣味地看著程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