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劍知說完,等了半天,遲遲未聽到段燭的回應。
她以為自己說的話惹惱了段燭,可透過門上糊著的窗紙,又能看見他確確實實立在院子裡,沒有離開。
“花小姐誤會了。”終於,他支支吾吾地擠出了一句話,“我不是為這種事來的。我是……”
段燭被花劍知的話砸得頭昏腦漲,語氣有些示弱,不像剛見麵時那樣強硬。花劍知看他沒有生氣,捉弄的心思更進一步,她笑得更燦爛了,迫不及待地打斷他:“你靠近點!站那麼遠,整個府的人都能聽見我們講話。”
又是半晌過去,隻聽衣料掃過花草,窸窸窣窣地來到花劍知的房門前,低聲道:“冒犯了。”
兩人隻剩一門之隔。
“你說你不是為了‘那種事’來的,那你偷偷摸摸跑到我的院子裡,有何貴乾?”
“花小姐,回來的路上你說要負責守夜,但你已忙碌一宿,我的本意是想看看能幫上什麼忙,讓你休息一會。”段燭默然片刻,“我本想等你家的下人通報給你,隻是剛才在院子門口碰見一位紅衣女子,說可以直接進來,才貿然上前。打擾了花小姐,十分抱歉。”
紅衣女子。
這肯定是紅雀乾的好事,隻有她,敢做出這麼不規矩的事情——她看出花劍知對段燭上心,於是故意讓他進來,令花劍知有機會捉弄他。
“段公子真是貼心。”
花劍知卷著發梢,細細打量段燭落在門上的影子。太陽已漸漸升起,朝霞灑向庭院,映得那身影愈加清晰。她很好奇他現在到底是什麼表情——肯定是局促不安的,但又極力想維護住自己冷若冰霜的模樣。
光是想想就很有趣。
花劍知想要什麼,就必定要去得到。她想看看現在段燭的樣子,便立刻打開大門,迎上他的視線。
段燭自然沒有料到她的動作,他瞪大雙眼,臉上第一次露出了驚慌的神色。他猛地轉過身去,耳根微紅,窘迫道:“花小姐!這是……真是……你……!”他惱羞成怒,作勢要離開,“我還是回去吧,你不要拿我取樂。”
竟然還是個老迂腐。
他的反應和花劍知想象中的分毫不差,她已經漸漸琢磨出了段燭的性格——看似冷心冷麵、氣勢洶洶,實際上卻單純得很,行為舉止受條條框框的束縛,稍被捉弄一下就會臉紅。
有意思。
不過說實話,花劍知覺得自己的衣著並沒有哪裡冒犯到段燭:她已經披了一件披風,頭發雖散落下來,但也梳得整整齊齊的。
“不行不行,你不能走。”花劍知趕忙抓住他的胳膊,“我太累了,正準備沐浴更衣,小憩一會,誰讓段公子恰好這時候來了。這分明是段公子的錯。”她言之鑿鑿,仿佛被捉弄的段燭才是罪魁禍首,“不過,你既然對鼠妖的事這麼上心,不如我們兩人先查一查她吧。反正天已經亮了,叫我睡,也睡不了多久。”
“現在?”段燭剛要回頭,忽然想起花劍知的模樣,趕緊又轉了回去,“花小姐還是休息吧,也不急於一時。”
“急的,急的。”花劍知邊說邊合上門,她笑得明媚,再三強調道,“你在這等我一會,彆走哦,千萬彆走!”
關上門,她趕緊招呼綠鵑重新給自己穿好衣服,又把劍掛回腰間。穿衣時,她眼角的餘光忽然瞥見了放在桌上的那封信——那封鼠妖折騰多日才給她偷來的信。花劍知把信件放進懷裡,這才走出屋子,來到段燭前麵:“走吧,段公子。”
“花小姐。”
“怎麼?”
段燭已恢複了起先的鎮定,仿佛剛才不知所措的人並非自己,他神情淡然道:“我們是不是……應該等長歲和明瑕醒了再說?”
換個衣服的時間,他已經調整回狀態了!花劍知暗道無趣,表麵上依舊嚴肅地擺擺手:“不耽誤。所謂能者多勞,他們累了,就讓他們去休息。我們還有力氣,就提前去做事。”
這些下山曆練的捉妖師,必然在某些方麵存在缺陷,自己單獨行動容易遇上問題,才選擇和他人結為隊伍。段燭三人必定有各自的缺點,所以選擇一同上路,相互扶持。若能將他們離間,三人分道揚鑣,處理起來,就不會是難事。
因此花劍知打定主意,今天必須和段燭單獨走一遭。她要找出他的弱點,從他下手,拆散這三個捉妖師組成的小小聯盟。
沒錯,李泉並沒有猜錯花劍知的心思:她的確想殺了三人。但這件事必須做得巧妙,做得不動聲色。李泉還什麼都不了解就要動殺心,這才是讓花劍知惱火的地方。
“江老爺子是江安郡最富有的商人,最近他的幾家鋪子接連被鼠妖盜竊,因此托我解決此事。”花劍知招呼段燭坐上馬車,“我們可以先去江家拜訪他,或者去店裡看看,你覺得呢?”
“去鋪子吧。”段燭略一思考,便做了決定,“鼠妖既然是在店裡動的手,大概還殘留著一些妖氣,我們可以從中尋找線索。如果店裡一無所獲,可以再去江家。”
“好。”花劍知點頭,對車夫道,“去長金閣。”
天一亮,江安郡便熱鬨了起來。清晨時刻,路邊的早飯鋪已支起了攤子,賣包子的、賣餛飩的、賣糕點的排成一列,吆喝聲不絕於耳;進城賣菜的農民坐著驢車,車後的蔬菜還沾著泥巴和露水;行人背著釣竿,手裡拎著活蹦亂跳的鯉魚,一路往家走去。
花劍知正看得熱鬨,忽然聽見段燭開口:“花小姐。”
“嗯?”她放下簾子,收回視線。
“花小姐昨夜是如何找到那鼠妖的?”
“巧合。”花劍知猜到段燭早晚會問這個問題,她早已想好了對策,“城裡雖然妖怪不多,但城外有時候仍然猖獗。那些妖怪,多半會找一個能藏身、妖氣又足夠濃厚能夠修煉的地方,幾年下來,就能發現他們選擇的地方,來來回回隻有那麼幾個。挨著順序找,總能找到。”
段燭不信花劍知的鬼話,他扯扯嘴角,似笑非笑:“看來還是本地人最了解。”
“那是自然。”花劍知不理會他的暗示,“那你呢,你們是怎麼找到那地方的?是宋公子的陣法尋到的?”
“不錯。”段燭點頭,“昨夜我們恰巧路過,感受到妖氣,便找到了蹤跡。”
“你們三人當時為什麼不一起去呢?”花劍知問,“要是我們有四個人,肯定能當場拿下鼠妖。”
“長歲的身體不太好。”段燭的視線望向窗外,明顯不想多談,“我便讓明瑕照顧他,自己去了。”
“這麼多巧合,最終導致我們二人最後相見。”花劍知不作掩飾,目光直直盯著段燭的側臉,觀察他的反應,“段公子,這說明我們是有緣人。”
段燭抿緊嘴唇,板著臉,不說話了。
瞧他的模樣,花劍知在心裡又給他添上一筆標記:正經古板、缺乏幽默感、不善言辭、吃軟不吃硬。
想和這樣的人交好,不難。花劍知隻需要在他麵前扮演一個熱情的人,放鬆他的警惕,趁他以為她是朋友的時候,再一刀將他捅穿。
輕而易舉。
幾句閒話的工夫,兩人已到了長金閣。往日最紅火的首飾店此時大門緊鎖,隻有一個守門的老頭坐在門前。他認識花劍知,行了禮,便打開門鎖,讓二人走了進去。
“長金閣”這名字土氣,裝修也極其庸俗。鋪子的門匾、腳下的門檻、房子的支柱、裝首飾的櫃子,無一不用金子裝飾。掛畫上的人物戴著金飾,擺在桌上的獅子像用金子雕了眼睛,就連用來擦灰塵的抹布,也繡著一個大大的“金”字。然而,經曆過鼠妖的劫掠後,凡和“金”相關的東西全部消失了,不管是放在櫃子裡的,雕進塑像裡的,還是畫在畫像裡的,全被帶走、摳走、撕走,沒有一處例外。華麗恢宏的長金閣,如今像長滿膿瘡的泥地,陰森、殘破、坑坑窪窪。
段燭四處打量一番後,做出結論:“妖氣很淡,恐怕已經偷了有些時日了?”
“七八天之前的事。”
段燭點點頭,他若有所思。
花劍知早就來過長金閣,沒什麼好搜索的,便靠在首飾架上,視線隨著段燭轉。她倒想知道,他是否能在這裡找到鼠妖的線索。
的確,花劍知並不希望鼠妖的事情被其他人知道,可同時,她又希望有人能通過蛛絲馬跡,找出她作惡的證據。
就像她做了一個謎語,需要其他人猜出謎底一樣。
“對妖怪來說,金銀乃無用之物。”意識到這個無法解釋的問題,段燭漸漸皺緊眉頭,“那鼠妖為什麼偏偏挑中江家的鋪子,偷走所有的金子?”
因為是她花劍知安排鼠妖這麼乾的呀!你段燭當然想不明白了。
花劍知裝模作樣地擺出同樣的困惑:“我一開始也是這麼想的。起先江老爺來同我講這件事,我還不信。可等我來了長金閣,才發現他並未騙我。”
“其中必有蹊蹺。”犯罪的主謀就在段燭麵前,可惜他渾然不知,仍然熱心地催促著花劍知,“去下一家鋪子看看。”
於是花劍知帶著段燭逛了剩餘三家被盜的店鋪。就像長金閣一樣,三個店裡所有值錢的東西都被偷走,無一例外。逛得越久,段燭的臉色就越難看——他完全想不通其中的道理。
直到他們逛到第五家成衣店時,事情才出現轉機。成衣鋪的布料和衣服早已被偷走,店裡卻仍然人滿為患。花劍知和段燭剛走到門口,一個尖細的聲音便穿透人群,從店麵深處傳了出來:“我告訴你們,要是不能及時趕製出喜服,江老爺子定要扒掉你們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