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1 / 1)

雲宛白震驚到一動不動毫無反抗,她無法想象魔尊這個奇怪的男人到底自己在那裡腦補些什麼,這麼……一言難儘的稱呼居然也喊的出來。

這人沒有雞皮疙瘩的嗎

還是說,當魔尊的心理素質都如此強大?

血冥也疑惑呢,他不覺得這個名字和其他名字相比有什麼出彩的地方,但是豹兒喜歡,那就叫這個好了,他沒什麼意見。

而且叫乖乖也挺好的,它總是不乖,沒準念著念著它也能乖一些,不要動不動就撒嬌。

對我倒是沒事,對彆人的話,撒嬌可就沒那麼管用了。

(雲宛白:我哪裡在撒嬌!我一拳頭飛過來你也覺得在撒嬌,明明就是你有病!)

“行,那以後就叫你乖乖,”血冥雙手輕輕掂了掂它之後就往自己的肩上放,反手摸了摸它的頭頂,聲音依然微冷但初見柔軟,“等你以後化形開口,你再取個你自己喜歡的名字,如何?”

“嗷!(可以!)”雲宛白一秒精神,就差沒在他的肩頭上立正了。

乖乖這個名字是很肉麻,但為了以後的名字自由,一時的忍讓算的了什麼!

大不了就當做方言去理解,比如……川渝魔尊?咦,我嘞個乖乖。

但話又說回來,沒想到向來以粗獷聞名的魔尊居然也有如此細膩的一麵,印象分勉強拉回來了點。

行,我要抓緊修煉,早日恢複我的本名!

雲宛白的雞血就是打的這麼快,反正這聲“乖乖”叫出口,惡寒的是彆人而不是她自己。

天生血脈強+修煉刻苦+金手指外掛+飼主氪金,雲宛白的修煉速度簡直比火箭竄的還快。

要不是知道自己拿的是炮灰祭天劇本,雲宛白都要誤以為她其實就是天選女主了。

果然,隻要熬過生死關,蝴蝶翅膀就指不定要怎麼扇。

從出生(被喚醒)到現在三個月,雲宛白的妖丹就已經快達到了彆人近百年的水平。

當然,這百年之中起碼有六七十年是被血冥的至純魔息和各種靈植奶出來的。

這些東西在修煉一開始會起到很大的推進作用,之後的提升效果就會逐漸趨於疲軟。

外力終究不如自立,最終雲宛白還是要靠自己修煉消化才能最大程度地掌握力量。

為了配的起這些來之不易的靈寶藥材,雲宛白可以說是起早貪黑的修煉,特彆刻苦。

一邊通過掛機來吸收靈植,一邊在意識空間裡研究傳承記憶,還有血冥給她的一堆妖界秘法秘籍。他也不管雲宛白看不看得懂,總之搜集了一大堆一股腦地塞她這裡了。

還好雲宛白能通過觸碰來把秘籍上傳“雲端”,在意識空間裡慢慢看,要不然她也做不到多開修行。

她修改了自己的年中計劃,她必須要消化穩固這百年妖丹,同時理論數值衝擊兩百年,實際數據穩在一百年以上。

說起來可能有些難理解,那麼就把她的妖丹看成內存卡吧。比如理論上應該有128G,在實際應用的時候,可能隻有118G的真實儲存空間。

那麼雲宛白要做的就是把128G這個理論數值繼續調高,把118G這個真實數值穩固下來並且儘可能的接近128G,減少虛差。

一隻不哭不鬨性格刻苦而且溝通順暢的冰棘豹,無疑是養寵人心目當中的天花板。血冥根本沒機會感受被寵物折磨到頭疼的時刻,更何況還有宿庚的輔助,他隻體會到了養寵的樂趣。

乖乖真的很乖。

除了有時候血冥手賤非要惹它,乖乖才會露出小尖牙哈氣,同時一邊觀察他的臉色一邊露出嫌棄的白眼。

如果這時候自己還不停止,乖乖也不慣著,真的就這麼一口咬上來。

血冥並不製止它這樣“傷害主人”的行為,就這麼米粒大的牙咬人一點都不疼,而且乖乖故作凶狠窩裡橫的樣子還挺可愛的。

或者說,他就是故意想養出乖乖反叛的性格。

當魔尊久了,所有人對他都是又敬又怕,也就乖乖敢在他麵前放肆,一點也不拿他當回事。而不被放在眼裡的感覺對血冥來說也格外新鮮,他也樂得在乖乖麵前放下魔尊的架子,放鬆地當好它的主人、當血冥,而不是威懾三界的魔尊。

養成的快樂一旦get到,就很難戒掉了。

血冥現在隻要有空就一定回寢宮看它,或者直接帶著乖乖出席一些場合,有時抱著,有時就任由它在地上走來走去,東聞聞西嗅嗅。

或許連他自己都沒意識到,他對乖乖的容忍上限不斷地升高著。

寢宮內。

血冥正拿著精致的瓷勺,從一個密封完好的瓦罐中慢條斯理地舀出新鮮羊奶,倒在冰棘豹專屬的水盆中。

她的水盆是用無比珍貴的凝墨石打造而成,這種材質能將周圍的靈氣自然而然地凝聚在容器中並融入液體,泛起一圈一圈的漣漪,可以說是自帶buff的SSR道具。

就連領城的大魔們全部加在一起都湊不出一塊巴掌大小的凝墨石,雲宛白卻擁有整整一大塊。

誰見了不說一句驕奢無度。

血冥不是一個會邀功的性子,他絕口不提自己特意跑去冥城(原冥界)最深處的亡崎海溝,那裡環境極為惡劣,一不留神就容易受傷,他在那裡耗儘了大半的魔力就為了給乖乖打下這麼一塊充當水盆。

乖乖不愛喝水,前段時間血冥問了宿庚才知道,原來冰棘豹對於黑色材質的水盆會更感興趣一些。

如果能讓水盆中的水流動起來,那麼乖乖喝水的頻率也會增加。

(雲宛白:額,貓科通病?)

要論顏色,沒有石頭能比得過凝墨石的黑,更何況它能讓水流自然而然動起來,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選項?

乖乖不需要知道這些背後的故事,它隻要喜歡就好。

“鮮奶,喝。”

血冥修長的指尖按在凝墨石的邊沿,緩緩往雲宛白麵前一推,示意她多補補身體。

見她扭頭裝沒看見,血冥倒也習以為常地直接把她抓到水盆前,又輕輕點了點它的腦袋。

“乖,你得喝。”他耐心講道理。

宿庚說了,冰棘豹祖上最愛吃的就是湛羚羊,可惜湛羚羊已然絕跡,他隻能找點人間羊奶作為替代。

可憐的小家夥,從一出生就吃不到最愛的,作為主人,也隻能為它做到這種地步了。

於是,新鮮出爐不到一刻鐘的羊奶就這麼呈現在雲宛白的麵前。

雲宛白頗為無語,要是隻喝一天兩天,那麼她承認這羊奶味道還算不錯,但再好喝也耐不住天天喝啊。

看來自己的這位便宜“主人”已經不滿足於在身外之物上的氪金行為了,現在居然朝著食補進軍,真是該死的負責任!

本以為保住小命獲得寵愛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現在自己需要擔心的是如何不被溺愛溺死。

絕了。

“嗷嗚……”雲宛白嘟囔了一句,迫於腦袋上不可忽視的壓力,她隻好低下頭小口喝了起來。

真是的,這麼大人了誰還老喝奶。

嗦嚕嗦嚕——不到十秒一盆乾完,雲宛白打了一聲嗝,仰起頭把尾巴一甩,順口咬在了嘴裡。

她總算能夠理解當時看國家動物園的直播間,為什麼雪豹一個個都喜歡把尾巴咬嘴裡走路。

因為,自己的尾巴是真長啊……跟自己的個頭一樣高,五五分身材說的一點沒錯。

尾巴不僅長,還有點重。如果要一直控製它自己在空中甩來甩去,會耗費很大的精力,而且自己走路的平衡也會受到影響。

綜上所述,還是咬著尾巴走路最舒服了。

雲宛白有時候都忍不住覺得,尾巴就跟嬰兒喜歡的阿貝貝或者奶嘴一樣,隻要含在嘴裡就莫名有安全感,特彆上頭難以戒斷。

血冥隨意半倚在榻上,就這麼靜靜地看著它喝奶咬尾巴,蹦來跳去,時不時往地上扔一些小冰針,有時候它還會調皮地往自己腳下丟。

當然,丟到他附近的都會被他隨手化為冰水,偶爾會丟回到乖乖的頭上,被它冰的一激靈的樣子給逗笑。

他也說不上來為什麼自己會看得如此津津有味,明明就隻是一些稀鬆平常的的小動作,但就是百看不膩。

血冥甚至專門做了一些留影石,時時刻刻記錄乖乖的有趣瞬間,當他出門在外無法帶上乖乖的時候能夠翻看解悶。

不得不說,血冥越來越像一位名副其實的鏟屎官了。如果不是得到過雲宛白的嚴令拒絕,他怕是連它如廁也想跟著看。

就在他認為與乖乖的感情已經到了頂峰,畢竟乖乖在看到自己的時候,已經比看到宿庚還要激動,他終於耐不住性子,特意跑去神思渺麵前吹噓了一番。

“養寵不難,”血冥信誓旦旦,“而且我家乖乖比你的貓兒聰明多了,它前幾天剛剛學會了……”

神思渺發誓,自他認識血冥以來,就從沒聽過他一次性講這麼多話。

直接忽略了好友的拉踩行為,神思渺忍不住反思自己在聊到貓兒的時候是否也是這般“吵鬨”。

但聽了一炷香的時間還不見停止,神思渺的耐心就直接歸零了,他抬手打斷:“停!說了這麼多,我就問你一句,你有沒有摸過你家乖乖的肚子?”

血冥蓬勃的分享欲慘遭卡頓,他遲疑了一下,認真回憶:“……沒有。”

他不理解神思渺為什麼要問這個。

神思渺長舒一口氣,看熱鬨般地挑了挑眉,語氣有些頑劣:“不讓摸肚子,那就說明你家豹崽子還不信任你呢。”

血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