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二樓的荊戈和宋霖品著紅酒追憶青春的時候,一對亮眼的男女挽著手臂走進了大廳。
一位亞裔女性和白人男子,都有著打扮過度的外表,荊戈認出女人是林典在美國的閨蜜Nancy,男人則從沒有見過。
林典熱情地擁抱著兩人,又壓低聲音說了好一會悄悄話,宋霖看著那個男人,有些不屑地說道,“那個男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貨色,賊眉鼠眼地亂打量。”
荊戈也看到他毫不掩飾地貪婪地看著女賓們裸露的肌膚,眼中猥瑣之意儘現。
“哦,對了,前不久,林典找過我,問這所彆墅轉讓的事情,好像出了點什麼事情。你知道嗎?”宋霖收回厭惡的目光,詢問荊戈。
荊戈搖搖頭,“你知道的,我很少和她來往了。”
宋霖繼續轉頭看向樓下林典的背影,“你們倆在一起,我確實沒想到,但在一起後,我其實真心希望你們能成的。”
荊戈苦澀地笑笑,“從一開始,我們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就像你和荊楚。”
很少再想起了,但此時,荊戈卻避無可避地回想起多年前那個夏日的夜晚。
在人來人往的操場上,麵對著氣喘籲籲奔跑而來的林典,他一句話也沒說,便上前牽起了對方的手。
林典錯愕地看向他,卻沒有抽出自己的手。
於是,一向就不怎麼會說話的他,用了再爛俗不過的六個字向她表白了:“我們在一起吧。”
林典點點頭,那一刻,她就像是褪去萬千浮華和棱角的純淨小白花,為這句毫不動人的情話眼淚汪汪。
自始至終,荊戈都沒有說過一句,“我喜歡你”或者“我愛你”這樣正經的告白之語。
這正是荊戈一直心懷愧疚的地方,他對她有欣賞、有感激、有嗬護,但純然沒有發自靈魂深處的愛意。
很快暑假來臨了,林典要去瑞士度假,而荊戈選擇留在北京打工。
家庭和經濟條件的懸殊,是荊戈沒法回避的現實,但他彆無選擇,他能依靠的,隻有自己的雙手。
短暫的一個星期,如果不是後來發生的那件事情,如果不是荊戈刻意的回避和塵封,也是他灰色枯燥的人生中難得的甜蜜和亮色。
他們一起自習、吃飯、散步聊天……接受著來自路人的旁觀和豔羨,她笑得落落大方,他卻有些畏縮惶懼——在內心的深處,他也覺得,自己是配不上林典的。
於是,林典用力反握他想要鬆開的手,又從牽手變為十指相扣。
暑假結束以後,林典返回學校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到荊戈商議出國的事情。
對於官宦和富家子弟而言,出國讀研似乎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在他們的交際圈中,沒有出國鍍過金幾乎被視為另類,甚至失去向上階層流動的資格。
但對於荊戈這樣的平民子弟而言,出國讀書並不是一件說走就走的事情,一來囊中羞澀,二來他對國外也並沒有什麼濾鏡和想象。
那天兩人不歡而散,這件事情就此擱置,卻也成了兩人的心結。
剛剛開始的戀情沒有預想中的迅速升溫,反而膠著在一種不冷不熱若有若無的狀態。
荊戈忙於找工作,每天西裝筆挺遊走在各大招聘會場和企業麵試室,而林典,外出演出的時間越來越長。
黑人歌手一個高音將荊戈從回憶中解救出來,他晃晃酒杯,看向室內的長沙發,對宋霖提議:“坐一會吧。”
宋霖點點頭,兩人坐到沙發上,荊戈看到她的酒杯已經空空如也,臉色也透出微醺的酡紅色。
“他,現在還好嗎?”也隻有在這個時刻,大殺四方的律界女強人宋霖有了一絲柔軟。
荊戈當然知道她問得是誰,但卻不知道如何回答她這個問題。
最終隻能實話實說,“我不知道。看起來很快樂,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快樂。”
她點點頭,“成年人的快樂,比小孩子難多了。”
“你還沒有走出來嗎?”
“有些感情,可能真的要用一輩子來忘記,你是不用理解我了,等回國,應該很快能收到你的好消息了吧,記得通知我,雖然人不一定能到,但紅包是一定要給的。”
荊戈笑起來,“那肯定。”
說話間,樓梯邊傳來林典的聲音,“霖霖?你在嗎?”
宋霖立即回應,“在這裡。”
衣香鬢影間,林典提著裙擺拾級而上,像是專為尋找他們而來。
“霖霖,我邀請了這麼多單身金貴,你就彆隻躲在這裡喝悶酒了,我讓Allen帶你認識幾位……有大學教授、創業新貴、也有你們法律圈的大佬……”
她雖然不算天生的熱情好客,甚至早些年以高冷著稱,但要是熟識了,就會發現她心思縝密情商極高,加之人長得美,又有藝術造詣在,因而在洛杉磯華人藝術圈也混得風生水起,很多人慕名而來一睹芳顏,這場生日會,算得上高朋滿座。
樓梯口站著的一個年輕男人聽見自己的名字,立即向他們招手,“I'm here”,那是一個金發碧眼看起來像是大學生的男人。
霖霖識相地衝他們兩人擺擺手,換上一副燦爛卻應付的笑容,走向了那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