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要窒息時才結束這個吻。
她深深注視他缺氧的表情,眼眸像深叢裡飛舞的夜光蟲,妖冶而美麗,撫摸著他臉頰,吐息帶上幾分濕意:“今晚怎麼裝作不認識我?”
少年的情況也沒好到哪去。但聽到這句話時,林筠還是從混沌的意識中反應過來,雙目潮潤地看向她,眼底露出輕微的困惑。
“說不定我會當著他們的麵吻你,還會跟著你走。”她拇指緩緩摁向他的下唇——這裡除了不能說話,什麼都很好。
【你會殺了我。】
“我居然給你留下了這樣的印象。”時穗一掃備忘錄那行字,慢慢鬆開了他。
【無論以何種方式,你都會解決掉任何威脅、侵損你名譽的存在。】
手機合上,屏幕的光滅了下去。他看上去很累,靠著沙發,低下疲憊的眼。
“也許吧。”她沒有否認,給出吝嗇的誇獎,“做的不錯。”兩人的確隻是在夜晚相見的關係。
時穗沒有在這裡耗費太多時間,停留不久就離開了,似乎來這裡隻是為了問這個問題。
*
布萊爾是個金發碧眼的美國女人,經過時家嚴格的篩選和考核,從時穗五歲啟蒙的時候就陪在她身邊,教學內容涉及英語,法語,俄語等國際通用言語。隻是近來學業緊張,停了半年的課程。
時穗的英文名“Kira”就是她取的。
kirakira是日語中キラキラ羅馬音的拚寫,意思是閃閃發光。布萊爾第一次見到她,女孩的眼睛很像草尖上輕盈澄淨的露珠,在太陽照射下閃閃發光。
她坐在客廳裡陽光照到的地方,溫柔地撫摸小兔的毛發。授課結束,布萊爾從洗手間出來,看見這美好畫麵時不由一笑。
這隻小兔是布萊爾早上經過早市看見的,當時攤主小聲抱怨,如果沒有人買走的話,乾脆就賣給兔肉飯店好了。小兔扒著籠子,圓溜溜的黑珠看著自己,布萊爾心軟,立即買下了。
“kira如果喜歡這個兔子,我把它送給你吧。”布萊爾在她身邊坐下,“它很乖很安靜,不像小狗一樣鬨騰好動,也不會像貓咪一樣喜歡碰倒桌沿的杯子。”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時穗垂眼,將兔子放回籠子,隻是喂食的動作不曾停下。她溫聲,“我家裡人不喜歡養寵物,老師還是帶回去吧。”
“那真是太可惜了。”
這麼說,布萊爾忽然記起來,時穗七歲收留了一隻流浪狗——是她牽著她在公園散步的時候撿到的。小狗才五個月大,蜷縮著在垃圾桶旁邊臟兮兮的,打結的毛發沾染汙垢。送去寵物店裡洗乾淨後,就像蠟筆小新裡的小白,櫥窗的玩偶一樣。
即使布萊爾一周隻來一次,也足以在女孩的眼裡看出她對小狗的喜愛。
她會帶著小狗去大草坪上,小狗會氣喘籲籲垂著灼熱的舌頭,奔跑著跳進女孩的懷裡,女孩抱著它打滾,直到渾身沾滿草,亂了頭發;她會置辦一個專門安放小狗衣服的房間,每天入睡前必做的環節,就是在想明天早晨要給它換上哪件衣服;在夏天,還會和它一起跳進家裡的泳池裡,抱著遊泳圈,和小狗比誰先遊到對岸。
沒有任何東西比那年的小狗更招她喜歡了。時穗每天抱著它入睡,做的夢都是甜甜的棉花糖味。
一年後,被廚師做成一道菜出現在飯桌上。
而坐在主位的時父命她吃下去。
驚魂未定的時安坐在時母懷裡,不停用手背抹流淚——剛剛下車時,去逗狗差點被咬了手指。
時父眉目慍色過濃,沒有經過自己的允許,家裡居然多出一個活物,如果不是自己突然回國,不然都不知道這隻狗要壞多少事,而這隻是初步警告。
小時穗聞到味道,就捂著嘴跑到衛生間吐了出來。
……
布萊爾聽說她要去英國上學,很高興,她曾經在英國住了很長一段時間。布萊爾很健談,是個話癆,她跟Kira不停分享英國的風土人情和環境,還有她上大學至今印象深刻的事。聽完,時穗唔聲,尾音上揚,“我已經開始期待了。”
“希望你的父親能允許我帶你去我曾經的大學遊玩,那一定很有意思。”布萊爾握著她的手,眼睛充斥著回憶往昔的興奮激動,“對了,聽說你的父親過不了多久就要回國了,他肯定很想你。”
她不置可否,笑著說:“我也很想他。”
*
林筠請了一個早上的假,專門來醫院看望親姐。
林晴靠著床頭,早就坐著在等他,看見他提著幾袋東西來,還佯裝抱怨,“買這麼多東西乾什麼,我這裡又不缺你這些。”
他淺笑著將水果放在桌上,動作間,手腕內裡白皙得可以看見靜脈。
姐弟倆相差十歲,父母是煤礦工人,一次煤礦塌陷,兩人都沒有生還。自奶奶死後,他們從小相依為命。林筠成績優異,儘管情況特殊,還是順利入讀江灣最好的高中,除了不會說話,其餘特征表明和正常人沒什麼區彆。沒過多久,噩耗傳來,林晴確診白血病。無疑是給這對貧窮姐弟的困難狀況雪上加霜。林筠很快就辦了退學。
林筠在床邊的椅子坐下,看著像是又瘦了一圈,林晴不忍直視,問起最關心的問題,“說實話,你最近還在做之前的工作嗎?”
他搖了搖頭。
“……有好心人資助醫藥費,你不用這麼辛苦。等我出院找到工作,賣掉老家的房子,很快就能還上這筆錢,你不用有太大壓力。”
【彆擔心我。】
林筠輸入字,而後出示給她看。事實上,他在做三份工作。林筠連高中學曆都沒有,隻能做點體力活,白天在餐館裡端菜洗盤子,傍晚跑去家樓下幫大爺搬水,晚上再去KTV當服務員。
他想儘快還上醫藥費,空閒的每分每秒都是對內心的苛責。
“自己的身體,你多注意點。”林晴看著當年的小屁孩成長得這麼快,感慨萬分。從小,隔壁算命的就說林筠命苦,一路坎坷,跌跌撞撞活到老。
八歲的時候被人販子拐走,都快躺上挖器官的床,被認識的鄰居認出來了,但是送回來的路上發生了車禍,顱腦外傷,功能區造成一定程度損傷。不能再說話。林晴對這個弟弟充滿愧疚,如果那天放學沒有貪玩,早點回家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前兩年好不容易經濟好轉,她又……
如果成長是要付出代價,那林筠失去得太多了。
看著從前活潑的弟弟性子逐漸變得愈發內斂,身邊不見知心朋友幾個,林晴忙於生計,對此無計可施。
所以,他帶時穗回家的時候,林晴感到很意外。
“你和朋友相處的怎麼樣?”林晴顯然不會知道那些事,看著他毫無反應,詢問的語氣變得很輕,“怎麼不說話了?”
他頭垂得更低,而後林晴看清他在備忘錄輸入的字。
【我和她……相處的很好。】
“林筠,至於其他,我們就彆想了。隻是交個朋友,沒什麼的,大大方方的啊。我們雖然很窮,但也不能看輕自己,有句話是怎麼說的來著?人窮誌不窮。出去多交幾個朋友,彆死氣沉沉嘛。”
林筠站起身,在袋子裡挑了一個桃子要去洗。
林晴靠著床頭大笑,“欸,每次說這些你就忙起來了什麼意思?算了算了,我不說這些你不愛聽的話了。”
林筠在這裡沒有待多久,和親姐在醫院一起吃完午飯,讓她好好休息就作勢離開。
林晴抓著他手,又一番千叮嚀萬囑咐,“年紀輕輕,彆給自己太大壓力,好好照顧自己,聽到沒。”林筠無奈著答應下來。
莫姨:小林,今天周末,下午店裡很多人,你抓緊來啊。
莫姨是他上班餐館的老板娘,平時對他很好。
林筠收到消息就加快腳步走出醫院,低頭回複完,學校觀眾號彈出時穗和陳景允主持畢業典禮的最新文章。照片上,兩人笑著看向對方,評論清一色“登對”“畢業了我大膽磕”“好甜好甜”。
許久,他抬指,點下“不再關注”的選項。
林筠和時穗的相識是個意外。
時穗的期中考以三分之差,錯失年紀榜首的排名。時父正好那個月回國處理事情,知道這個消息後很生氣。
她的臉被扇向一邊,迅速地紅了起來,緊接著,是第二個迅速落下而不失力度的巴掌。
他冷眼看著她,說他們家的兒女,在哪都要爭第一,區區一個期中考都做不好,丟了他們家的臉麵,真是廢物。時母在一旁,提醒時父她明天還要見人,臉上的紅印會惹來不少懷疑。
時穗最後從車上下來,車子揚長而去。
彼時,他站在不遠處的人行道,提著一袋蘋果,為了省那兩塊錢公交費,選擇徒步從江灣大橋橫跨回家,透過車窗,隱約認出前幾周出現在電視上慈善會的男人。
當時的他怕她想不開,站在遠遠的地方。川流不息的江灣大橋上,江麵搖晃著散散落落的燈火,和著嗚咽的風聲刮過耳邊。過了許久,她終於有了動靜,隻是朝他看來。林筠不明所以。她說,“我不能讓彆人看見。”
林筠隻好將自己帶帽的黑色羽絨服脫下來。她拉上拉鏈,將帽子一帶,夜色已深,如果不是特意去看,不會有人注意到她的臉。新月灣和城陽區都在橋的一側,他們回家的方向是一致的,兩人一前一後走著。
林筠在便利店結完賬,白布包著冰塊,指了指她的臉龐,示意她需要處理。時穗沒有接過,看著他的手不語。或許有錢人都是習慣由彆人來服務自己。
便利店窗前的椅上,兩人中間隔著接近一米的距離,他伸長了臂,沒有去看她,目視前方。隻是幾次指尖無意擦過她的臉龐,奇妙柔滑的感觸。
時穗從玻璃窗的反射裡,與偷偷瞥向自己的少年對上視線。
他渾身一僵,托著下巴的手腕慢慢上移,掌心掩著半張臉,默默移開視線。
隻是另外一隻舉著冰塊的手從未落下。
至此之後,兩人並不能說是認識的關係,隻是知道有對方這樣的存在,她像是深諳啞巴最擅長保密,沒有主動開口提起那晚橋上的事。
在走廊上撞見,兩人的視線在對方臉上停頓一瞬,而後心照不宣地看向彆的地方。傍晚,他在家樓下見到了送還羽絨服的她。看到新包裝那一刻,林筠很慌張,假使是數不清零的價格,他該怎麼還她的人情?還好她挑的是相同價位的衣服。他鬆了口氣,為她的貼心而感動無言。
她和他待在一起的時候不怎麼開口,可能是覺得和啞巴說話沒必要。林筠並無其他想法,隻是在她需要自己時候,安靜地在旁邊待著。
直到某天,同樣是一個這樣的夜晚,林筠現在還記得她當時的說辭是她忘了家裡的密碼,在開鎖工到來之前無處可去,現在想想自己能這麼輕而易舉地就相信了,愚蠢可笑。
家裡沒什麼可拿出來招待她的,林筠背對著她,小心拉開冰箱,冰箱隻有兩顆上次剩下來的蘋果,還有兩盤中午的剩菜,他把蘋果反複洗了很多遍,直到確認上麵沒有飯菜味。
時穗在陽台裡吹風,肩膀被人戳了戳,轉過頭去,他端著切成塊的蘋果,眼底透亮,疑似還精心弄了擺盤。
她胃口不佳,擺了擺手,拒絕。沒想到會被人誤會了。
身旁的人疑心自己被嫌棄了而忘記吞咽的動作,咬著半塊蘋果,不知所措。看著他欲哭無淚的表情,時穗忽然改變了主意。
林筠還在這胡思亂想,忽然,一隻手按上自己的側臉,手腕上熟悉的留香讓他亂了心拍。
一切寂悄無聲,夜風吹亂她的長發,在透明清涼的月色之中,他微微張大的瞳孔裡倒映著她逐漸靠近的縮影——女孩長長的眼睫閃現著纖細的光影,而後是玫瑰色的唇瓣。他忘了呼吸。直到時穗從他唇間,咬下半塊蘋果肉,對他笑:“很甜。”
她的話語仿佛一寸寸染紅了他的臉頰。
她離開已經過很久,他站在陽台始終無法冷靜,隨後慢慢將臉埋進手心裡。麵頰至耳際泛起紅潮。
起初隻是蜻蜓點水,淺嘗輒止。
後來,事情的走向越來越過分了。
尚未病重的姐姐在房間熟睡,一門之隔,兩人在被子裡,小心翼翼地接吻。
直到她的視而不見,如同那盆從頭頂落下的冷水,讓他遲鈍地反應過來——他應該是被時穗耍了。一方麵,他有點慶幸,還好時穗對自己沒有來真的,他怎麼配?另一方麵,他又無法控製自己失眠難受的情況。
他一直都很有自知之明,自己連一根她腳趾頭都不如。他每分每秒都提醒著自己,不會對時穗有任何肖想。時穗是他見過最美好的女生。就算隻是她的一時興起也是他賺到了。可是這並不足以阻擋這段由時穗主導的事態。
正是他的默許,導致這段關係一錯再錯,或許他最初就應該在那個夜晚結束後,在第二個吻到來之前拒絕她。
林筠時常想不通,時穗為什麼選擇自己?
她身邊出色的男生比比皆是,願意和她的人肯定不在少數。
他隻是個肮臟,被隨意賤視的啞巴,在路上被車撞死都不會有人來收屍——這是她的原話。可能有人會覺得,時穗,出名企業家的女兒,身價百億,樣貌和能力都無可挑剔。而他隻是個社會底層的賤種,一條命都抵不上她裙擺的鑽。還有什麼不知足的?
而自己痛苦的根源來自於那丁點沒有價值的自尊心。
如果他能拋下自尊,或許就能夠在她命令自己舔她全身的時候,毫無芥蒂地從捧起她的月卻開始;在她抬起手那一刻,乖乖將臉湊上去,成為她情緒的發泄口;在既被她噴了一臉之後,又被拽著頭發仰頭和她接吻,將要窒息的時候再被放開,內心平靜掏出紙巾擦臉;在她到來之前,要聽話地將衣服脫光,以最澀情的姿勢在床上,而自己最難堪的表情和震顫的身體,會讓她輕聲笑出來。
或許,等她去了英國,他的生活就能回到原來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