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 與我哥分彆的第49天,我去了倫……(1 / 1)

夜與晚風 冽洌洌 4039 字 11個月前

與我哥分彆的第49天,我去了倫敦。

到是已是午後3時,天陰沉沉的,我拉著行李箱找了家臨近飛機場的旅館。

等我將一切收拾好時,屋外一片雨色。

我拿起那把熟悉的傘下了樓,前台問了一句。

我回頭,應該是笑著的:“尋人。”

倫敦的街道是寂靜的,我踏著雨聲,走過一條條街道,我在渴望一場偶遇,一場可能性幾乎為零的偶遇。

尋覓無果,我走進了一家花店。

花店的玫瑰開得極豔,我買了一束,抱在懷中。

出來時天暗得厲害,我搖了搖頭,踏上了歸途。

玫瑰被我放入花瓶,房間內多了幾分生機。

但我知道,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機。

洗完澡,我躺在床上,打開了手機,手機裡沒有任何信息,於是我點開了那個對話框。

“哥,我很想你。”

與你分彆的第49天,我依舊沒能見到你。

與我哥分彆的第53天,飛機從倫敦駛向維也納。

到時維也納正逢花季,小鎮流轉著琴聲。我提包踏入這片土地,隨手敲響了一戶人家。

有人開門,我道明了來意,她笑著將我迎了進去。

入目是男人的背影,他的手指在琴鍵上跳躍,我停了下來,聽著耳邊熟悉的音樂,沉默的望著他。

“畫家?”

男人回頭,目光落在我手中的畫板上,畫板上是倫敦那日的雨與我朝思暮想的人。

我抱著一笑:“愛好而已。”

男人笑了聲,起身走至我身旁:“帕尼·梅森。”

“久仰大名。”我抬手回握。

“你知道我?”

“我的愛人是您的粉絲。”

“是嗎?”男人拍了拍我的肩,“怎麼不見貴夫人?”

“不是夫人,我的愛人與我擁有同樣的性彆。”我開口道,“他在遠方。”

在我遙不可及的遠方。

與我哥分彆的第55天,我拿著畫板去了廣場。

到時是午後,廣場上的人並不多,我找了塊空地,支起筆板。

筆落在紙上,勾勒出小鎮的輪廓。

舒緩的音樂與綻放的花枝,散步的人群和歸家的鳥群。

畫的中心被我空出。梅森先生站在我身後:“這是?”

我的筆停在紙上:“宇宙。”

畫紙的中心是廣場中央的雕塑,一座擁有無數星宿的宇宙。

“我曾在博物館與它有過一麵之緣,不過那時遠沒有這般令人震撼。”

“你知道為什麼嗎?”梅森先生看著雕塑,像是勾起了什麼回憶。

“為什麼?”

“因為美好與浪漫從不應拘泥於一方天地。無論是宇宙又或是其它,它們都是人類,不,不止人類,它們都是萬物生靈所共有的美好與浪漫。我們不應為一己私欲將其困於狹小天地。”

“這是曾祖父告訴我的,他說他雕刻這座雕塑,從來不是希望它被困在哪裡。”

我將最後一筆落下,取下畫紙,遞給了梅森先生。

“送我?”

“嗯,就當做分彆禮物吧。”

天色漸沉,梅森先生回了家。我依舊坐在原地,勾勒落日的模樣。

畫板上投下一片陰影,我抬眸,入目的是位極漂亮的姑娘:不是他啊…

她的中文有些蹩腳,我思索了會才明白她的意思。

“天晚了。”我放下了畫筆。

那姑娘有些遺憾地看向她的愛人。

“等下次吧,若是有緣再見的話。”

我衝她一笑,目光又落回畫板:差最後幾筆了。

我在畫板上勾勒出我哥的背影,再抬頭時四周已無人。

收拾好畫具,我準備回家。

這夜的星星都藏入了雲朵,隻剩一輪彎月映著我的歸途。

四下無人的街道偶爾傳來幾聲貓叫,顯得不那麼冷清。

我摸著右手無名指,總覺得少了些什麼,許久才想起是戒指。

與我哥分彆的第一天,是我的生日。

他那天是要和我求婚的,可惜我沒等到。

收拾好行囊,我與梅森揮手,我們不說告彆,因為有緣自會相見。

他為我留下一張簽名,祝我早日找到何為遠方。

我為他留下一張畫作,說山高水遠,來日再見。

與我哥分彆的第60天,我坐在刺青店內,師傅調試著機器,問我想刻下些什麼,我將畫紙遞過去:“紋在右手無名指。”

那是一串希伯來語構成的戒指,上麵零星點綴著鳶尾花瓣。

“這是?”

“希伯來語。”

希伯來語是一種鮮為人知的語言,倘若我哥不再愛我,這將是我一個人的妄念,我不為人知的妄想。

紋身的過程沒有我想象的那般痛。我幾乎感受不到疼痛,可當它真正留在身上,我撫摸著它,就好像有什麼東西鉻入了我的骨骼。

它隨我的血液在我身上流淌,不再虛無縹緲。

與我哥分彆的第65天,我去了海邊。

落日餘暉,海鷗殘影,喧囂人群,海浪翻湧,沙灘貝殼,藏入日落的小樓,被支起的畫板,還有我。

這時的海風帶著淡淡的鹹味,吹起我半長的頭發。我停了筆,看著周圍的人群,許久,收回了目光。

我終於確定我哥他不在人群之中,他大概在我的畫中吧。

畫中的他迎著海風一步一步走向我,而我沒能抓住他。

與我哥分彆的第65天,我依舊沒有找到他。

與我哥分彆的第68天,後院的玫瑰開了。

我搬了把椅子坐在後院,大片大片的玫瑰映入我的視野,恍惚之間,我看到了我哥,但我知道那不是他。

我哥討厭玫瑰。

與我哥分彆的第一天,我買下了這裡,親手種植了滿園的玫瑰。

我告訴自己,我哥不是不想來見我,隻是他討厭玫瑰,所以不想踏入這裡半步。

可我忘了,我早已染了滿身玫瑰味,我哥又怎麼會想見我呢?

“哥。”

我站在窗邊,窗外是大片大片的鳶尾花,我哥站在花海之中,笑著看向我。

他喚我阿遠,我應了聲,發現他瘦了,瘦了好多。

他穿著我們分彆那天他穿的衣服,可那時正好的衣服如今卻顯得大了很多。

我拚命跑向他,可他的身影漸漸變得模糊,最終化為了白骨。鳶尾花也開始消散了,等我到時,花海已變成一片廢墟,我哥藏在其中。

我抓不住花,也抓不住我哥。

“方漸行!”

我呼喊著他的名字,換做平時,他會敲我的額頭,說我沒大沒小。

“方漸遠,叫哥。”

可這次,我連他的影子都沒抓到。

“哥,我不想玩捉迷藏了,一點也不好玩……”

耳邊傳來一聲悶響,我驚坐起來,暴雨聲傳入我的耳膜。

我的心臟跳動得很快,額頭滿是虛汗。

“哥,我做噩夢了,你倒是來哄哄我啊……”

夢中的白骨在我眼前揮之不去:“哥,夢都是反的,對吧?”

與我哥分彆的第70天,我夢到了我哥,他沒說愛我。

他故意嚇我。

“方漸行,你欺負我!”

“你欺負我……”

“連你也欺負我……”

去後院澆了花。

玫瑰依舊開得極豔,我回屋關了窗,拿起行李離開了這裡。

到機場時已是午後,我抬手掩了掩陽光,扯出一抹笑意。

我的位置靠窗,陽光從窗外落入我懷中,溫度有些燙人,我合上眼,仿佛我哥在我身旁,將我環入懷中。他的溫度總是熾熱的,落在我的身上,鉻入我的骨血。

“哥,我想你了。”

我低聲喃喃自語,在我哥的懷抱中進入了夢鄉。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學校,熟悉的巷口。

我抬腿走入其中,巷角蜷縮著一個六七歲的少年,巷子裡一片混戰,我開口想阻止,卻發現自己是個徹頭徹尾的旁觀者。

我走進少年身旁,看著他熟悉的眉眼,笑出了聲。

“這還不止是夢啊……”

我的目光落入人群之中,落在那個少年身上。

“哥…”

可他聽不到我的呼喊,也未曾看我一眼。

打鬥結束後,我哥擦了擦手上的血,向我伸出了手起來:“起來。”

我瑟縮了下,不敢看他的眼睛。

“嗬,廢物。”

我不甘地將手落在我哥臉龐上,卻落了個空。

如今的我哥不過十歲,我透過他幼時看到了13年後的他。

他對我笑了一下:“阿遠,好久不見。”

我回之一笑,淚卻落了下來:“哥。”

“彆哭,哥會心疼的。”

他在我眉間落下了一個稍帶濕氣的吻,隨後消失不見,我抓不住他。

“躲什麼?”

“爸媽不讓我靠近你……”

我低頭看向幼時的方漸行:“躲你…”

:為什麼不還手?”

還能為什麼?我擦去眼角的淚,聲音與幼時重合:“沒人給我撐腰,我不敢……”

“我給你撐腰。”

“方漸遠,你有我。長兄如父,我就是你爸爸。”

“以後我保護你。”

我笑出了聲,看著幼時的自己,想說些什麼。

可夢醒了,飛機上沒有我哥,隻有我。

已是黃昏之際,日落為機艙鍍上了溫暖的橘紅色,我卻無半分暖意。

機艙內時不時有腳步聲落在我耳邊,我將頭靠在窗上,看人來人往,沒有一人為我駐足,沒有一人是我哥。

前排傳來熟悉的聲音,我驚喜地望去,卻落了一場空。

不是我哥啊……

與我哥分彆的第79天,我再次夢到了我哥。

他對我說好久不見,卻不願為我多停留一刻。

我想告訴他,我愛他,可他溜得太快了。

我抓不住他,他是蒲公英,可以飛往全世界,卻不願在我手中駐足。

“哥,與你分彆的第79天,我依舊很想你。”

我知道我們終會相遇,可…就不能早一些嗎?

我想聽你說愛我,一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