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小孩子總是很難意……(1 / 1)

再見,夏天 柳白龍 3039 字 10個月前

小孩子總是很難意識到貧窮與富貴真正的區彆,因為任何差距都是因比較而產生,而在中國的普通中學裡,大家都穿著一樣的衣服,甚至吃著一樣的東西,因此彼此間也就很難感受到差彆。

林曉意識到陳曦家庭的貧困,是通過一些小事。

第一件事,是“吃”。

到了飯點,學生們要麼在學校食堂解決,要麼出去吃,要麼有家長送飯過來。當然,無論你怎麼選,其實都不能證明什麼。喜歡出去吃的可能隻是貪嘴,家人來學校送飯的反而可能是有錢人家擔心外麵的東西不乾淨。可陳曦不一樣,她從來都隻吃自己帶的飯,因為她沒有第二個選擇。

她裝飯的盒子是很多年前才能見到的鋁盒,而不是一般的不鏽鋼保溫盒,因此隻要過了中午,裡麵的飯菜就會毫無疑問地冷掉。菜裡的葷腥也少的可憐,多是些便宜的蔬菜,最多不過有個煎蛋,或是幾片臘肉。要知道,高中正是學習和長身體的關鍵時候,因此哪怕再吝嗇的家長很少會在吃上節儉,況且這已不是幾十年前,肉實在算不上多稀罕的東西。

第二件事,是“文具”。

學生們喜歡買文具,因為這是他們既買得起,又用得上的東西。況且,好看的東西總是人人都喜歡的。

買的多,用起來自然也不會憐惜。通常來說,一支筆少有完全寫到沒墨的,一個橡皮擦也很少會用到完全用不了的,一個本子更是很難看見有人從頭到尾都寫得滿滿當當的。

可陳曦不一樣,她隻有兩支筆,一支圓珠筆,一支鉛筆。她也隻有一個黑乎乎的橡皮擦,連塗改液都沒見她買過。女孩兒們喜歡的漂亮本子在她這裡是絕看不見的,她日常用的本子五花八門,有飯店記賬用的小本子,某某櫃台的簽字本,或者乾脆是什麼農村信用社員工日常用的大本子,厚厚的一疊,紙張單薄又粗糲。

第三件事,是“穿”。

學校雖然規定了學生必須穿校服,但畢竟是愛美與叛逆的年紀,大家自然是想儘了法子來應付。有的隻穿校服的上衣,褲子則隨心搭配;有的把校服係在腰間,倒比周圍人多了幾分時尚感;有的乾脆說天氣太熱,穿不了。可陳曦不一樣,她一年四季都穿校服。林曉不相信有人會喜歡穿這玩意兒到這種地步,再者她的鞋子也幾乎不換,之所以說幾乎,是因為如果碰上下雨天或體育課,她就會換一雙更破一些的鞋子。

以上種種,都足以證明她的家庭並不富裕。

不過,一個同學家裡是貧窮還是富貴,對林曉來說實在沒什麼分彆,因為他既不鄙夷或同情貧窮,也不巴結或厭棄富貴。隻是對她,林曉卻情不自禁地生出十分憐惜,乃至於覺得自己先前對她的看法,給她取外號這種事實在是太過分。

當然,一開始林曉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心意,但又實在有一種愛護她的心情要滿足,於是便自己給自己找了些理由,比如她給自己講題,那自己理當回報,比如吃人嘴短,拿人手軟,給她些好處,也省得她老是針對自己等等。找好了理由,林曉便心安理得地將買漫畫和小說的錢全省了下來,隔三差五給她帶吃的喝的,送她些好看的文具。

一開始,陳曦並不接受,因為她身上的債已經足夠多,他人的同情和好意,對她來說已是一種無法承受的負擔。

不過林曉總是有辦法,要麼說吃不完,丟了可惜,要麼說這是耽誤她功課的交換,自己不想欠人情。

從此,他們不僅上課時坐在一起,下了課也總待在一起,甚至連周末也常要約在公園一起做作業,複習或預習功課。

漸漸的,她不再拘謹,不再刻意疏遠他人,尤其是在公園的時候,她與其他同齡的女孩兒並無分彆,甚至於比林曉更要開朗大方幾分。

有些事的發生總是自然而然的,以至於連當事人自己也是後知後覺。直到某天麵對朋友們的調侃,林曉在麵紅耳赤地否認過後,卻也不禁開始拷問自己的內心,並得出了一個他並不排斥的答案。

接下來的事情也就順理成章了。

他們戀愛了,但就像是大部分青春期的愛情一樣,他們的生活和原來其實沒太大的分彆。他們仍舊上課、下課,為無休止的考試做著無休止的準備。他們在人前是平常的模樣,而就算走到了無人的地方他們也不會牽手或接吻。

不過,他們之間的距離近了,而每一個原本平平無奇的日子,每一個分彆的周末與每一個重逢的周一也因為這份愛而有了特殊的意義。

林曉不再整日隻知道吃喝玩樂,因為他的心裡多了一個關於未來的幻想。陳曦不再總是拒絕,她開始能夠坦然地接受林曉的好意。

她時常會對林曉說,自己將來一定可以考上一所不錯的大學,得到一份不錯的工作,賺許多錢,到時候就可以回請林曉吃很多好吃的東西。每到這時,林曉就開始說自己在什麼書或電視上看到了什麼吃的,然後兩個人開始幻想它的味道。

他們拉鉤,約定,將來一定會上到同一所大學。她總是拉著林曉一起重複這樣的儀式,就好像時不時就要提醒他不要忘記一樣。

那時的林曉不解其意,每到這時候,便要開玩笑說如果沒有考上,自己就學著校門口那些炸雞柳,烤土豆一樣的小商小販到你大學外麵擺攤。隻要這麼一說,她便會不高興,但他隻覺得有趣。

她總是不厭其煩地詢問林曉是否真的喜歡她,以及為什麼會喜歡她。對於這種問題,林曉能從她身上找出起碼二十個優點作為佐證。隻要林曉誇她,她就總是臉紅,結結巴巴,暈暈乎乎的樣子,就像是發了燒。林曉喜歡看她這樣子,所以總是誇她。當然,在他眼裡她本就是一個極優秀的人。

少年與少女的愛情,就像是一杯鮮榨的果汁,也許在口味上不夠完美,但一口下去那種清新自然的感覺,已足以勝過一切風花雪月。

這種簡單又快樂的日子,他本以為會持續一輩子。直到那一天的到來,一切的美夢化作夢魘,所有對未來的期待就此灰飛煙滅。

淡黃色的紙頁上依稀可見點點淚痕,三十六歲的林曉站在時間的一頭,望向十八歲的自己,那時的崩潰與痛苦,此刻仍是那麼的清晰。

時間也許會讓傷口愈合,但隻有當事人自己才知道裡麵仍是破碎的,隻是這麼想一想,都足以痛得人潸然淚下。

“咚咚!”

忽然間,背後響起兩道敲門聲,林衛國站在門口,喊道:“豔秋來了,你出來招呼一下。”

林曉驚醒過來,抹了把眼角的淚,又捏了捏濕漉漉的鼻子,勉強站起身,恍恍惚惚地走出房間。

“打擾了,叔叔。”裴豔秋提著大包小包,一抬頭,瞧見林曉,頓時有些羞赧,“不好意思,本來想說把東西放下就走的,但叔叔說你也在,我就想進來和你打聲招呼。”

解釋了兩句後,裴豔秋終於注意到林曉紅通通的眼眶,趕緊走過來,關切地問:“怎麼了?出什麼事了嗎?”

一旁的林衛國接話道:“嗨,他媽今天下午摔了一跤,現在正在住院呢。”

裴豔秋一下子變了臉色:“啊?!嚴重嗎?檢查了沒有?對了,我認識一個很好的醫生,您看要不要......”

“嗨,沒什麼大礙,就是要住幾天院,這不,我正收拾行李呢。”林衛國說著,又對林曉喊道,“林曉,來,過來搭把手。”

倉促之間被人揪過來,心情一番跌宕起伏之下,林曉本就有些恍惚,再加上為了逃避眼前的尷尬局麵,當即低下頭,說著:“那,那你先自便,我......”

“沒事,你先去忙。”

眼看兩父子進去裡屋了,裴豔秋放下手裡的禮物後,沒有閒著,而是跟著走過去,想著看下有沒有什麼能幫上忙的地方。冷不丁走過林曉剛才待的房間,她下意識轉過頭,正看見在床上攤開的日記本。

也不知是為什麼,她情不自禁地走了進去,將日記本拾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