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瘋 送佛送到西,把自己搭進去。(1 / 1)

柯躍塵恢複意識的時候,正獨自躺在沙發上。

屋裡光線刺眼,他恍惚了一瞬,幾秒後才意識到自己身在何處。

渾身都是軟的,使不上力氣,頭一下一下針紮似地痛,感覺睡了很久但又沒睡飽。

片刻後,雙眼終於適應了周圍的光線,陽台的窗簾開著,太陽光斜斜照進屋裡,不是晨光熹微的景象。

時間應該不早了。

以肩膀為圓心,手臂為半徑,柯躍塵在沙發上摸索手機,兩圈下來一無所獲。

難道掉地上了?

他伸了個長長的懶腰,腳尖觸到一團柔軟的棉織物,是幾件疊放整齊的衣服,看上去有點眼熟。

下一秒,柯躍塵看清楚了衣服的花紋。

他猛地從沙發上坐起來。

覆蓋在身上的毯子太順滑太舒服了,以至於他完全沒有注意。

把扯在胸前的毯子一點一點掀開,柯躍塵小心翼翼地確認身下某個部位,接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毯子複原。

兩秒後,他捂住自己的臉。

他身上沒穿衣服,連一條遮羞的內褲都沒有。

這個世界上還有比一覺醒來,發現自己一/絲/不/掛地躺在彆人家沙發上更操蛋更離譜更荒謬的事嗎?

如果有,那就是他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是怎麼發生的。

柯躍塵沒有裸睡的習慣,並且他很確定,在昨晚失去意識之前,他身上好端端地穿著自己的衣服,也就是此時此刻在他腳底擺著的那套。

他把捂在臉上的手放鬆,下移,最後托住下巴,試著回憶昨晚發生的事。

那小杯子裡裝著的玩意是酒,他一口就悶掉了。

為啥一口悶?因為不想在某人麵前顯得婆婆媽媽拖泥帶水,更彆說那人還一直用眼神監視他,生怕他慫了不敢喝似的。

他怎麼可能在這種事情上認慫?

至於味道,倒確實像易壘說的,入口是甜的,還有股淡淡的咖啡味,是好喝的。

而感覺則像是吞下了一團火,嗓子在極短的時間內變熱變燙。

有那麼一瞬間,柯躍塵懷疑自己喝下去的真的是一杯炸藥——冰涼與火熱同時在身體裡,它們相互碰撞、撕扯,然後爆炸、燃燒。

那是從未有過的滋味,仿佛被幽靈攝了魄奪了魄,以至於晚餐的牛排、沙拉吃到嘴裡,都讓柯躍塵提不起絲毫興致。

後來他心癢難耐表示想學,身懷絕技的易少爺反倒吝嗇起來了,不教。

最後在柯躍塵千錘百煉的厚臉皮攻勢下,勉強答應再做幾杯給他嘗嘗。

又喝了幾杯柯躍塵已然不記得了,隻記得從餐桌上起來的時候全身火燒火燎的,人是軟的,得靠易壘扶著,最終記憶停留在頭挨上沙發的那一刻。

柯躍塵完全有理由相信,在那種狀態下他是沒辦法自行寬衣解帶的,這就意味著,衣服是易壘替他脫的。

窗外傳來一聲淒慘的鳥鳴,那扁毛畜生嘶啞的叫聲,讓人不禁懷疑它是不是也被人拔光了羽毛。

大少爺有什麼理由脫他衣服?

難不成後來他吐了?

柯躍塵聞了聞自己的衣服,上麵是清新的洗衣液的味道,剛被洗淨烘乾過,聞不出端倪。

他又跳下沙發查看,沙發周圍乾乾淨淨的,沒有異味,不像發生過這麼埋汰的事兒。

既然他沒喝吐,那麼易少爺憑空扒了他衣服卻又不給他穿上這件事,就顯得不那麼容易讓人接受了。

任誰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都會驚嚇到懷疑人生吧?

就算他們關係再好,也不能一聲不響地扒彆人衣服吧?

再者,大少爺口口聲聲懷疑彆人是同性戀,怕被人看,怎麼就好意思讓他這個客人光禿禿地在沙發上躺一宿?

這像話嗎?

說得過去嗎?

是東道主該有的待客之道嗎?

就在柯躍塵悲憤交加,打算找大少爺好好算賬的時候,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聲音。

“你醒了。”

大少爺就站在離他幾步遠的地方,用眼神鎖定著他。

他身上的衣服也換了,白襯衫變成一件略微修身的黑色polo,袖子貼著手腕,衣領平整服帖,隻是人看上去有些憔悴。

柯躍塵被這突如其來的一聲喊得忘記了發作,也沒覺出其他異常,他撓了撓後腦勺:“幾點了?”

“快十二點。”易壘說,“過來吃飯。”

肚子確實有些餓了,柯躍塵應了一聲,往洗手間方向走,易壘卻在他們距離拉近的同時,快速後退了幾步。

那避之若浼的模樣,就好像柯躍塵身上帶著某股強大的殺氣,一旦靠近就會深受其害。

“怎麼了?”

易壘似乎皺了下眉頭:“衣服你就打算這麼一直拿在手上嗎?”

如果尷尬這種情緒有聲音,那柯躍塵此刻就是一隻吱哇亂叫的警笛。

兩人麵前各擺著一碗粥,在餐廳麵對麵沉默著,柯躍塵猶豫了一會,到底沒忍住。

“那個…...你看到我手機了嗎?”他旁敲側擊地問。

易壘捧著碗,勺子剮蹭碗底發出緩慢而清脆的聲音:“嗯。”

“在哪裡?”

“陽台上晾著。”

柯躍塵未聽出來異常,沒心沒肺地“哦”了一聲,兩秒後才跟個彈簧似的從椅子上彈起來:“你說什麼?”

“你手機進水了,”易壘吹了吹碗口的熱氣,“還沒乾。”

“為什麼會進水?”

“你不記得了?”

“記得什麼?”

那人沉默了一會,才掀起眼皮,意味深長地看了他一眼:“你昨晚發了好大的酒瘋。”

“......”

柯躍塵重新坐回椅子上,不說話不是因為語塞,而是他不信。

他知道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說話沒譜,嘴巴沒把門,十句裡頭幾句真幾句假自個兒都掰扯不清,這些他統統都認。

但一碼歸一碼,他的那些“瘋言瘋語”很少落實到行動上,可以說迄今為止就沒落實過。

是以他覺得自己隻是看起來不靠譜,但實際上特彆著調,做不出多麼出格的事。

而且昨晚他站都站不穩,能瘋到哪裡去?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易壘說,“昨天你非要洗澡,自己又顧不過來,弄到最後衣服全濕了,我隻能幫你脫了。”

柯躍塵被熱粥燙得蜷縮了一下身體:“然後呢?”

“然後你不肯穿衣服,還反過來扒我的。”

“怎麼可......”

“我不讓,你就把我衣服也弄濕了。”說到這,易壘長長歎了口氣,不知是無奈還是無語,“後來你就死抓著我不放,一直把我折騰到天亮。”

柯躍塵這才注意到他眼下明晃晃的黑眼圈,以及嘴角邊若隱若現的胡茬,又低頭看了眼碗裡的粥,忽然覺得自己很不是東西。

“我喝多了,”他小聲說,“你彆見怪。”希望可以挽回一下所剩無幾的尊嚴。

“不見怪。”易壘輕描淡寫地說,“你清醒的時候不也這樣嗎。”

他話裡沒有太多情緒,卻讓柯躍塵一下子噤了聲。

這感覺像什麼?

像小時候有一次,他帶一幫小夥伴去村口那條水流很急的河裡遊泳,被大人們發現後嚴厲製止。

後來柯躍塵再也沒去過那裡,但每當河裡有孩子遊玩嬉戲的時候,還是會有不明真相的家長跑到他爸媽麵前,告他教唆的狀。

因為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做刻板印象。

結合剛才易壘叫他吃飯時,那刻意保持的距離,那欲言又止的神情,柯躍塵頓時什麼都明白了。

本來經過昨天那一遭,他已經理所當然地認為,易壘對他過往種種誤會和偏見就算是翻篇兒了,他不再對他嚴防死守,他們以後會像朋友一樣相處。

可原來他在他心裡,依舊是那個疑似同性戀的變態,並且還是一個出格又離譜的慣犯。

簡直太可笑了!

那人既然討厭他,為什麼還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將他留在身邊?

又是拉手又是唱歌的,他是不是有病啊?

是不是他媽的喜歡找虐啊?

想到這,他一秒鐘都不想呆了。

就在這時,一陣“滴滴”聲憑空叫嚷起來,是指紋鎖發出的聲音——有人回來了。

門口傳來窸窸窣窣的動靜,須臾,腳步聲伴隨著塑料袋的摩擦聲越來越近。

進來的是一個打扮精致的年輕男人,正是上次在肯德基跟易壘見麵的,易壘爸爸的秘書於冬林。

於冬林徑直走進餐廳,像是習慣了,易壘不跟他打招呼,他也不尷尬,將一隻蛋糕擱在餐桌上。

然後他拎著大包小包走到冰箱前,慢慢往裡拾掇東西,熟練程度堪比家庭保姆。

收拾完東西他又晃回來,瞟了眼餐桌,跟著脫了外套,卷起袖子:“過生日得吃麵。”

柯躍塵也蹭到一碗易少爺的長壽麵,順帶接受了於冬林一連串查戶口般的拷問,雖然對方的語氣是親切的,笑容是熱情的。

規劃好的回校路就這樣橫生枝節,半小時後,柯躍塵硬著頭皮坐進易壘家書房,再一次深刻體會到了什麼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上次在肯德基門口,他信誓旦旦地教易壘,讓他在家裡好好看書,裝作真心誠意想轉專業的樣子來穩住他爸。

易少爺顯然領悟到了其中精髓,所以他不但一五一十地照做了,並且順手把柯躍塵也拉了進來,作為這瞞天過海中的一環。

原來大少爺千方百計地挽留他,用心良苦地哄他,隻是為了讓他陪著演一出戲而已——有他這麼一位ACCA全係第一在旁輔導,就算十個易建業在場,也不會懷疑兒子想轉專業的真心吧?

隻可惜柯躍塵從幕後主使被迫轉變為當事人,心裡個中滋味卻難以言說。

當他陷入親手為彆人編織的謊言時,難免會遭到良心的譴責,而讓他更加不寒而栗的是,大少爺的種種溫情竟然都隻是偽裝的假象。

先前他還擔心易壘反感他,現在看來完全想多了,他在那人心裡根本無足輕重,大概連分到一點厭惡的資格都沒有,他隻不過是一個幫他達成某個目的的工具罷了。

“喂。”身邊忽然有人頂他胳膊。

“啊?”柯躍塵猛地回過神來,對上一雙清澈的眼睛,“怎麼了?”

“你還真看啊?”易壘替他把書合上,丟到一邊,“於冬林隻不過是個眼線,糊弄糊弄就好了。”

柯躍塵低頭看著空蕩蕩的雙手,心想眼線和工具人,本質上沒有差彆吧?這父子倆果然是親生的,都是上好的操盤手。

“是嗎?”這話說出來仿佛不是在問易壘,而是在問他自己。

“嗯,他一會兒就走了。”

“他不等你爸回來?”

“易建業不住這裡。”

柯躍塵輕輕“哦”了一聲,所謂“飛鳥儘,良弓藏”,於冬林一走,他這個工具人的任務也算完成了,大少爺可以放他走了吧。

然而下一刻,易壘忽地伸手抓住他的胳膊,看著他的眼睛:“你不能走。”

他說這句話時,神情那麼嚴肅那麼認真,認真到眼底仿佛鞠著一汪清泉,容不得彆人驚擾、置喙。

柯躍塵不由得恍惚起來:“為什麼?”

易壘的手順著他的手臂向下,滑至手腕,用力攥緊了。

“因為你跟他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