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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動靜?

這聲音好熟悉啊,總感覺這一幕曾經發生過的。

朝臣們:“……”

又是你啊登聞鼓, 半月不到敲響了第三次,他們這算不算見證曆史了?真是可喜可賀……呸, 這福氣給你你要不要啊!

到底有完沒完!這是登聞鼓, 不是撥浪鼓!

連帶著沈昱都有幾分茫然,“宣?”

禁衛軍領命, 很快又帶進來一個女子。

沈昱:“……”

這既視感有點太強了, 他轉頭看向於策,用眼神問他——你安排的?

於策搖了搖頭,他也不知道啊。

不等沈昱問, 那女子已經跪伏下去, 她不像祝雲奚和於蕤那樣從容, 聲音都帶顫:“民女參見陛下,民女要狀告民女的父親,求陛下做主。”

父母可以告子女不孝,這在當下是個極十惡不赦的罪名, 嚴重的人甚至可以被判處絞刑。

最輕的都得判二十大板的“斷親棍”,打完之後孩子若不死, 那親緣就一筆勾銷。

從今往後恩斷義絕,至少在律法上再不是父母與子女。

父母甚至可以誣告而不付出任何代價,但沒有一條律法寫著子女可以狀告父母。

朝臣們再度竊竊私語,隻覺得最近不知出了什麼事,往日還算安分的女子近日來一直挑戰他們的底線。

先是不安於室妄圖執政,後又大逆不道狀告父母。

天下哪有不是的父母呢?

沈昱皺了皺眉:“細說。”

那女子雖然聲線顫抖,但語句還算有條理,“回稟陛下,民女白秀玲,民女父親以八十兩白銀將民女賣與富商做妾,那富商比民女大了四十歲,民女不願,懇請陛下做主。”

這……

確實有些讓人同情,但也不能狀告父親吧,說不定父親就是覺得對方家裡條件比較好,想讓女兒嫁過去享福呢?

“賣”這個字也太難聽了。

沈昱現在知道對方為什麼要來敲登聞鼓了。

大夏律法沒有相關規定,白秀玲要真去了應天府就是徒勞送命的,二十大板她可受不住。

沈昱思忖著問:“眾位愛卿覺得呢?”

朝臣們麵麵相覷。

“陛下,清官難斷家務事,依臣之見,將那父親請來,二人說開了便也就是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雖說男方年紀大了些,可既舍得出八十兩聘禮,想必確是心悅此女。”

賣女兒的事被裝點成了婚姻,臟款也被說成聘禮。

白秀玲驚惶抬起頭,她的人生似乎就要在這輕飄飄的三言兩語中蓋棺定論,可這要她怎麼甘願?

“陛下昨日下旨,天下女子除有罪在身外,不論年歲、不論嫁娶與否,皆可參加女試,任何人不得阻攔。民女要參加女試,父親不許,請陛下聖裁!”

她用力叩首,額頭觸地的那一刻,已然淚流滿麵。

這是她最後一次機會了,這是她唯一的機會了。

刑部尚書崔護本能地開始思索起該怎麼判來,這件事情麻煩就麻煩在沒有先例。

殺人是死罪、販賣人口是死罪,可殺自己的孩子有罪嗎?律法上沒寫。

“崔護。”

“在。”崔護失神時突然被叫了一聲,他回過神,發現叫他的人是太子。

他出列:“臣在。”

“崔大人因何發愁?”

“臣……”崔護踟躕著不知如何作答。

沈明恒道:“倘若將此案交予你,你將如何?”

崔護沒有頭緒,他如實回答:“臣不知。”

沈明恒溫和道:“今日是第一次聽聞,但這種事不會是最後一次,刑部掌刑獄,掌決案,你是刑部尚書,你不能不知道。”

如果連最高的裁決機構刑部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判決,地方的縣衙又從哪得依照呢?

律法必須明文規定,容不得自我意會。

崔護微怔:“殿下的意思是?”

於策聽明白了,“殿下要重修律法?”

《夏律》在開國時修過一次,是在前朝的律法上做了修訂整合,眼下盛世承平,確有些不合時宜。但是在多數人的觀念裡,國家治理應以穩定為上,所謂無為而治,不該有太大的變動,以免驚擾百姓。

不到七年重修律法,這頻率有些高了。

崔護請示問:“敢問殿下,此案該如何定?”

沈明恒搖了搖頭:“這不是孤能決定的。法者,國之權衡也,治國需得奉法,因而父皇也好,孤也好,都不能以一家之言立法。”

崔護怔愣,不解道:“那臣該如何……”

如果作為掌權者的皇帝和太子都不能下定論,那還有誰有資格決定立法?

沈昱翻了個白眼:“問問問,就知道問,大夏養士十幾載,是讓你們一有問題就來問朕和太子嗎?”

沈明恒小聲提醒他:“爹,算上今年也才七載。”

沈昱:“……”

沈昱麵色不變,繼續道:“《夏律》怎麼修訂的,現在就還怎麼修訂,很難嗎?”

崔護欲言又止。

很難啊,《夏律》有前朝那麼多律法作為參考,現在要補上前麵所有朝代都沒有的內容……這東西要是沒弄好,那可是要遺臭萬年的。

沈明恒無奈道:“崔大人,如果你的父親不許你參加科舉,將你賣給一個年過六十的老嫗,你空有才學無處施展,滿腔抱負化作鏡花水月。你決心逃出來報官,可是他們說你父親無罪,他予你性命,又將你養大,天然擁有支配你命運的權利,你服嗎?你肯認嗎?”

崔護茫然。

他想說不能這麼做比喻,他是頂立門楣的男子,女子出嫁離家理所當然,放在男子身上就是莫大的羞辱。

但腦海中又有一道聲音告訴他這個比喻沒有錯,白秀玲遭遇的苦楚,就是剛才的比喻中落到他身上的折磨。

……修訂律法,哪裡要區分什麼男人女人。今日有性彆之分,來日豈非有貴賤之彆?是他險些想岔了。

崔護躬身行禮,真誠道:“臣不服,臣不肯認。多謝殿下指點,臣知曉了。”

沈明恒“嗯”了一聲,“所謂律法,至少要讓天下人服氣才行,尤其,你最該考慮到的,就是當事人的無奈。”

崔護再度躬身:“臣領命。”

“不著急,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你得聽到無可奈何者的枉自嗟歎,設身處地體悟他們的愁苦、絕望、悲傷,也理智地思量後果,然後你自會知道該怎麼做——不要為了殺人去設立嚴刑峻法,你的目的是警示,是救贖。”沈明恒說。

崔護正色道:“臣謹記。”

這自然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活,身為百官之手的周言安周丞相理所當然要為君分憂,他出列行禮:“陛下,臣鬥膽舉薦幾人。”

“可,你下了朝擬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