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陛下7(1 / 1)

七哥果然滑不溜手。

蘇越舞跳了半天,然後他告訴她,他的輕功是黑老大教的,他也是黑老大一手帶出來的,隻是因為他瘦小,所以隻選擇了輕功苦練。

苦練十多年。

輕功才超過了黑老大。

至於易容術,是以前跟一個青樓女子鬼混學了一知半解,隻能給自己化,給彆人化隻能化成鬼。

蘇越覺得這人不誠實。

算了。

反正有七哥的十兩銀子,不用等他以後死了再燒紙。

她明年就可以給他燒。

七哥不以為意。

被人惦記總比沒人惦記的好,看十七是個有福氣的,看起來就很長壽,能得她惦記著燒紙,不虧。

十兩銀子很值。

……

孫大夫有了蘇越搭把手,醫館的病人沒有了以前的鬼哭狼嚎,反而乖順很多,等醫治時格外有耐心。

孫大夫很欣慰。

他是個慢吞吞的性子。

除了爭一口吃的比較積極,和人打架吵嘴比較積極外,他其實很懶,這也是他一直進不了太醫院的原因。

不過,他不覺得自己懶。

指使徒弟乾活,是為了更好教學,分藥、曬藥、切藥、熬藥、看診、切脈、紮針、包紮……隻要小徒弟有空,他喊一聲,小徒弟就來。

而且不用他多說。

他做一遍,小徒弟就會。

他覺得,再過幾年,他就可以將醫館的爛攤子交給小徒弟,他也可以往躺椅上一坐養老了。

不過黑老大神色不太對。

尤其是他找小徒弟的時候。

那眼神好像是說,不要打擾他的徒弟練武練劍。

孫大夫氣不過。

也打不過人家。

就當沒看見黑老大越發黑沉的臉。

十七也是他徒弟。

女娃子學醫總比舞刀弄槍好。

偏生黑老大說,十七是個好苗子,根骨俱佳,學醫屈才了,就該練就一身武藝報效國家。

孫大夫都要笑死了。

現在的國不是十年前先皇在世時,如今的國民不聊生,聖上每日瘋瘋癲癲的,京城裡就屬聖上八卦最多。

前不久剛殺了三朝元老忠心耿耿的老丞相,順道又抄了幾個老臣的家,不管忠心還是不忠心的,閉著眼睛亂殺,每日酒林肉池玩美人。

底下百姓死不死他不管。

但每三年的選秀不能少。

京城高門貴女被他禿嚕了個遍,直接沒有試婚女子參加選秀。

那就從更遠的地方去選。

更遠的地方的人家,飯都吃不飽,聽說凡是試婚女子都可以參加選秀,進宮吃香的喝辣的,父母奔走送上。

這聖上也不挑。

隻要是能送來,隻要不太醜的,都能選上。

聖上易暴易怒,可能上一秒還在和你嘴對嘴喂酒,下一秒頭疼起來,就能一劍殺了你。

聖上頭疼起來,見血才能止疼。

所以女子消耗極快。

孫大夫見過聖上。

聖上還是卑微的七皇子時,他曾被請去治過病。

聖上頭疼如失心瘋。

或者說。

他真的瘋。

發病時,身邊是自己的親兒子,他也照殺不誤。

這種病很難治。

太醫院治不了,民間聖手束手無策。

一個國有這樣的國君注定滅亡,傻子都知道。

可他上位了。

誰擁戴他上位的呢?

應該像黑老大這樣的人吧,一個個愚忠,空有一身才能,卻不去思考所做之事於一個國家是否有利。

他們對皇權膜拜。

從不思考。

或者說思考的人,醒來的人,都早已成為一抔黃土,他們沒有機會開口,更沒有機會反抗。

孫大夫喝著藥。

覺得真苦。

他身為醫者四十載,也到了喝藥續命的年紀。

以前看老人怕死。

他還嘲笑彆人來著。

如今看著鮮活可愛的小徒弟,每日能吃到她做的美味佳肴,就算是苦藥,想到小徒弟也沒那麼苦了。

人從不怕死。

怕的是失去。

他再次有了怕失去的東西。

……

七哥作為打探消息的老手,在老丞相沒有抄家前,就把這些年他們一家在京城做的苟且事摸的一乾二淨,按理來說,丞相抄家滅族並不冤。

冤的是他的黨羽。

站隊是一件很有風險的事,不可輕易上船,否則出了事,一條船上的螞蚱,誰也跑不脫。

聖上手段暴戾。

寧可錯殺也不放過一個,男丁必死,就算嬰兒也不放過,女眷稍微輕些,流放邊疆苦寒之地。

老丞相殺頭那日。

七哥去觀刑。

身為三朝元老,是個大家族,有一百多個人頭要砍,砍到最後,劊子手的大刀都卷了刃。

百姓哭嚎一片。

在百姓眼中,丞相曾為流民施粥,搭建臨時住所,曾治理水患護一方百姓,可這樣的好官要被殺頭了,罪名還是貪贓枉法通敵賣國。

百姓不信。

觀刑時格外激烈。

黑老大也在。

七哥忍不住問他:“我們做的真的是對的嗎?”

黑老大未答。

七哥讀過書。

但不多。

丞相的罪證是他索羅的,辛苦蹲守了半年才查出來的,罪證沒有假,丞相也沒有抵賴。

但他覺得不對。

他也喝過丞相施的粥。

味道很好。

很像小十七做的麵湯。

黑老大沒再觀刑,他身上背著大刀,比劊子手的刀看起來鋒利,他愛不釋手,從不讓它卷刃。

“走了。”

七哥奇怪,老大為什麼跟他說走了。

黑老大惜字如金。

“十七麵湯該煮好了。”

七哥白眼。

想吃為什麼不自己去買。

非要他去買,送他手上。

忒懶。

不過今天順手,他也就不從老大這裡賺差價了。

觀了一場刑。

以為是送彆。

實則冷得很。

七哥回暗衛營跑的飛快,他急需要一碗熱騰騰的熱湯麵,吃了麵,他想不清楚的事就不會再想。

比喝酒能解憂。

以前遇到這種想不清楚的事,老大都會醉的不省人事。

那個時候他很好殺。

七哥試過一次。

他的短刀架在老大脖子上,他一點都不會反抗。

可是他沒殺。

他不是被迫當的暗衛。

他是很感激有容身之所的,也感激自己的三腳貓功夫能被看上,有時候能派上一些用場,他覺得自己有用,這大概是他不離開暗衛營的原因。

如今遇到理不清的事。

他不再喝酒。

而是去吃一碗熱湯麵。

對了。

順帶也給老大帶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