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寧娜如坐針氈。
她和往常一樣坐在高台上,本來是百無聊賴地俯瞰著歌劇院上的表演,並且等待一切一如既往的結束——很多年來都是這樣的,那維萊特宣判諭示裁定樞機的最終裁決,民眾為睿智的最高審判官而歡呼,神明是一個坐在台上的吉祥物,看上去永遠神色茫然,似乎並不關注眼前這場裁決的結果。
但有些事情變化了。
明明沒有任何人說過任何話,可是整個歐庇克萊歌劇院的氣氛卻為之一變。
“發生了什麼?”
半晌,她怯生生地問道。
她先看向了那維萊特,然而這位古老的龍王隻是俯瞰著瑪塞勒一語不發,並沒有解釋的意思。
於是芙寧娜轉身看向了羅摩。
“發生了一些早就應該發生的事情。”羅摩的笑容談不上惡劣,甚至稱得上溫和,“一些凡人應該知道的事情。”
“你做了什麼事情。”芙寧娜下意識地追問。
“為什麼一定是我?你都覺得這是一件壞事了,但你第一句話就是追問我做了什麼事情?”羅摩挑眉道,“芙寧娜女士,伱對我的偏見太深太重了。”
芙寧娜抿了抿唇,鼓起了勇氣,“我不這麼想,在你之前,明明楓丹的一切都很正常的。”
反駁羅摩是一件不太需要勇氣的事情。
芙寧娜知道了自己的背後站著的人,也清楚羅摩其實精擅利益,根本不會因為誰的一兩句質問而生氣。包括祂故意逼迫某些楓丹人選擇和神明對立,也是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真的想要告訴楓丹人自己是他們的爹。
祂委實不是這樣無聊的神。
但否認羅摩的說辭之前,芙寧娜還是準備了勇氣。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尊貴的女士。”羅摩調侃道,“你們將一些彌足珍貴的東西視作尋常,而現在我提醒了他們這些東西究竟有多麼昂貴。”
“什麼都不知道的時候,他們無所畏懼。”
“可一旦知道了自己手中的珍寶價值幾何,他們就會心生畏懼而小心翼翼,擔心失手打碎了這樣的珍寶。”
“這樣東西,我們可以簡單的稱之為,敬畏。”
芙寧娜看向了那維萊特,古龍的麵色看不出悲喜,祂的目光注視著瑪塞勒,但實際上的心思已然偏離。
“你說的敬畏,是指凡人對那維萊特?”芙寧娜搖了搖頭,“這不對,他們對那維萊特還不夠敬畏麼?”
樹碑立傳?口耳傳頌?
這些在楓丹都不足為奇,人們已經用了很多種方式去表達他們對於那維萊特的尊重。
“不不不,你這就誤會了。”羅摩輕聲說道,“這隻是尊重,是人們對於一個長久堅持工作,且工作出色,為民眾帶來了多種幫助和庇護的好人應有的尊重而已。”
“祂對一個國家和這個國家的民眾有如此偉大的貢獻,民眾尊重祂也是理所當然的。”
“但這不是敬畏,芙寧娜女士。”
“這怎麼能算是敬畏呢?他們並不畏懼那維萊特的憤怒,仍舊有人敢去做一些讓那維萊特不快的事情,祂的權位不曾得到彰顯,受害者寧願選擇和罪犯妥協也不願意選擇相信審判庭······這樣的事情以前有,以後也不會斷絕。”祂饒有興致地說道,“你告訴我,這怎麼能夠算是敬畏呢?”
“你是說非要楓丹沒有人敢於觸犯那維萊特所代表的律法,這樣才算是敬畏?”芙寧娜的第一反應當然是不可置信,“你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胡話!”
那維萊特代表的是楓丹的律法,審判庭至今都不能停止工作,這樣的情況其實也不算是特殊,畢竟七國也沒有聽說過那個國家就能夠完全平和到不需要律法的製約,民眾就會自動的按照律法所劃定的標準去生活。
沒有背後的武裝警衛,誰會在乎律法這種東西呢?
可羅摩卻說楓丹隻要沒有清明到民眾主動遵紀守法,他們就不算是敬畏那維萊特。
這何止是胡話?祂的腦袋簡直都不正常了!祂居然指望人類會完全不犯錯,不想要去犯錯。
羅摩沒有回答,隻是看向了站在芙寧娜另一側的那維萊特。
“我們都知道的,人們通常會在兩種情況下選擇觸犯律法。”羅摩輕聲說道,“第一種是律法給出來的解決方案已經不足以消弭當事人內心的怨恨或者憤怒,他們決心用某種更加直接更加高效的手段來安慰自己的內心。”
“作為執法者,我們仍舊要阻止這樣的人,並且宣稱這樣的人其實是做錯了,但我們不能真的覺得對方就是無可救藥的壞人,因為律法有時候給出來的解決方案出於對多數人的責任,而不能為少數人打開特例,他們確實有理由用自己的方法去討回一個自己想要的公道,我們阻止是因為這是我們需要捍衛的規則,需要讓規則庇護更多人。”
“但第二種情況,是你已經知道了這麼做會觸犯些什麼,需要支付什麼代價,但你思索之後還是覺得這些代價不足為懼,或者你覺得自己不會這麼倒黴,所以還是選擇這麼做了。”
羅摩停頓片刻,問道:“所以芙寧娜女士,你覺得審判庭所麵對的罪犯,究竟是那一種更多一些呢?”
“當然是後者。”芙寧娜幾乎沒有猶豫。
不得不犯罪和主動選擇觸犯律法之間,當然是後者更多。
一般人很難被逼迫到不得不犯罪的地步,即使真的走到了“不得不”這一步,他們也還是會遲疑猶豫,而不是真的乾脆就選擇了當個壞人。
“那麼,僥幸心理和另外一種覺得受益大於懲罰所以可以這麼做的人,他們的行為本質上不就是因為代價不夠麼。”羅摩說道。
芙寧娜抿了抿唇,不能夠拒絕羅摩的說辭。
行為總會有理由的,哪怕隻是我喜歡這種不講道理的理由,也同樣得有。
“好了,我們現在已經找到了律法總是會被人違反的答案了,知道了答案,我們可以開始考慮解決這個問題了。”羅摩微笑著說,“你覺得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肯定不是加大處罰。
瑪塞勒自己做的就是殺頭的活兒,但他照樣可以逍遙法外,如果不是神經病一樣的選擇了卡雷斯的女兒,結果被卡雷斯抓住硬乾,他現在根本就不至於走到這一步的。
卡雷斯這個段數的人最後也隻能留下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據,換做是一般人,他們根本就不可能留下任何導向瑪塞勒的證據。
像是這種凶案,除了指望瑪塞勒自己露出馬腳以外,本質上是不會有任何更好的辦法的。
因為瑪塞勒已經證明了審判庭在這種場合的無能為力,他就是可以逍遙法外而不受任何的處罰。
顯然,違法律法的核心是抓住罪犯而不是如何處罰罪罰,左右最壞也就是一個死,楓丹的律法並沒有因為一個人犯罪就乾脆送九族乃至是十族上天的案例。
如果懲罰僅止於個人,其實死亡也就隻能說是僅此而已。
關鍵是抓住乃至是提前阻止,而不是在抓住犯人之後商量是否要根據他的罪行給他上一份超級加倍的處罰。
羅摩知道,但祂給出的暗示都是加大處罰的力量,隻是祂並不會直接這麼說。
話語不是直接說出口,統統按照對方的腦補來結算。
既然是對方的腦補,出了問題自然是由對方來承擔,總不能因為自己腦中臆測就真的把自己想的東西當成現實吧?
這也是聽沒有道理的一件事情。
芙寧娜當然不蠢,她很快就意識到了羅摩話語之中的暗示有些不對勁的地方,她想要抓住對方的小辮子,奈何稍一回顧,卻突然發現這狗賊壓根就沒有直白地說你們開始殺人吧,殺的人多了剩下的人自然就怕的不敢犯錯了······祂真沒有這樣說過,哪怕祂話裡話外都是這樣的暗示。
那維萊特也聽懂了羅摩彆有用心的暗示。
祂們都不會因為羅摩的三言兩語就改變自己的處事初衷,有自己完整的邏輯鏈條,通常隻會按照自己的邏輯來辦事。
但祂聽進去了。
祂很難不聽進去。
那維萊特並不否認審判庭的錯誤,這場審判確實是當年的祂親手下達的命令,而最後卡雷斯也確實是死在了這場審判之中。
死亡作為一切故事的結束,也就意味著錯誤已經鑄鐵成山,不具備任何悔改的可能性了。
錯誤就是錯誤,那維萊特並不在乎自己在這方麵的麵子,也願意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支付代價······儘管祂也確實理解不了卡雷斯的擔憂,唯有這一點,羅摩說的很符合祂的想法。
從後來收集的證據來看,卡雷斯明顯和瑪塞勒達成了一種默契的交易,他會背負一切的罪名,而瑪塞勒會放棄對娜維婭動手。
當然,這種默契是建立在雙方的互相威懾之上。
卡雷斯當時已經知道了自己的對手就是那個屢次逃脫審判庭追捕的少女連環失蹤案的真凶,他知道並且明白瑪塞勒就是有這樣殺人並且收拾尾巴十分乾淨的本事。
而當時的瑪塞勒也被卡雷斯宣稱的關鍵證據所威懾,在卡雷斯承認並且沒有拿出任何關鍵證據的情況下,選擇了保持沉默而不是直接動手,避免觸發卡雷斯留下的後手,進而導致大家魚死網破。
他們互相威懾,最後達成了另類的和解。
唯有這一點,那維萊特是完全不想理解的。
祂甚至清楚了卡雷斯為什麼會選擇妥協——審判庭已經失手了很多次了,瑪塞勒當時不是第一次作案,連環少女失蹤案的名聲已經很響亮了,但審判庭確實是沒有任何的證據。
從結果來看,一個父親不願意相信這樣的審判庭是有道理的。
他首先要為自己的女兒考慮,而很顯然,一個父親是很難相信一個之前已經失敗了很多次的執法機構的。
這一點那維萊特毫無辦法。
不止是審判庭的普通人在追查,祂自己也在暗中跟隨案件的調查,並且親自去過某些現場進行勘察,但最後都沒有任何關鍵證據的發現。
這場案件直到很多年後才有了進展,並且也是和審判庭毫無關係,純粹是一群“熱心人士”拿到了關鍵證據,並且提交給了審判庭。
但這些熱心人士,本質上也就是拿到了當年卡雷斯遺留的證據。
甚至作為當事人,卡雷斯還可以給出更加直接高效的證據,幫助審判庭更快的破案。
他沒有這麼做,關鍵的時刻他選擇了沉默。
這兩個人,一個主動承認罪名的受害者最後還是留下證據幫忙解決凶手,一個凶手當時容忍但說動手就直接調動警衛機關強殺。
你們總要這麼做的,為什麼不在當年就直接把這些事情給辦好呢?
卡雷斯多說兩句,那維萊特保證自己當時就會親自前往白淞鎮,絕不會讓任何的意外發生。
瑪塞勒多做兩手,現在這無頭謎案就真的徹底找不到任何的解決辦法了。
現在那維萊特需要為當時這兩個奇才的選擇而支付代價了,祂畢竟做出了錯誤的判斷,讓一個好人——雖然他什麼都不願意交代甚至是主動承擔了罪名——變成了受害者,所以祂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
但現在民眾不願意讓祂錯了。
他們用簡單的態度來表達自己對於整件事情的看法,是卡雷斯錯了,他不願意相信審判庭,不願意對執法人員交付信任,乃至是故意乾擾執法人員的調查——不是罪犯卻主動承認罪名,這讓整起案件都失去了繼續調查下去的可能性。
從這一點來說,卡雷斯不但不是無辜的受害者,他反而是律法上的罪犯,並且他直接導致了一個真正的罪犯脫離了律法的追查,並且間接導致了之後瑪塞勒再次行動的無辜受害者的出現——他本可以揭露這個罪犯的,但他選擇了“包庇對方”。
他是另一個罪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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