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我喝著咖啡,仍在懊悔。忽……(1 / 1)

講述三重奇跡 張棘 9227 字 10個月前

我喝著咖啡,仍在懊悔。忽然發現童彤臉色不對,憂心忡忡地靠著吧台。我突然想起李美霞——沒見李美霞——她怎樣了?又發現店裡換了個服務生,便起身去吧台問:“小李呢?”童彤轉頭看我一眼,眼淚刷地流下來,說:“李美霞在家裡。她、她很不好……”我又問:“她病了——是病了嗎?”童彤轉過身去,不說話。我再問,仍不回答我。我問另一個服務生,服務生直搖頭,說:“我是新來的,不知道。”直覺告訴我,李美霞出事了,也許比那天有人要□□她更加嚴重,但童彤不說,我也沒辦法。

這時,來了兩個客人,童彤去廚房給客人煮咖啡,新來的服務生對我耳語:“李美霞吸毒,童姐不讓說。”我大吃一驚,問:“李美霞住在哪兒?”服務生說:“住在水井巷的出租屋裡,具體住哪棟樓,我也不知道……”

童彤顧及李美霞的名聲而不願說,我隻有去找找看。她說的水井巷我知道,巷裡早前有口枯井,早已填了,如今隻剩下個名兒——離這兒直線距離不遠,去要繞一個大圈子。

過了一會,我來到了水井巷下口子,身後是繁華的街道,眼前是擁擠的灰舊樓房形成的四米多寬的窄巷:巷子僻靜,彎曲,貫通,連接著上下街區。幾年前,我在巷裡辦過案,記得巷裡有賣香煙、醬油的雜貨鋪,還有賣早點和麵的小店。這裡,破舊的房屋裡住著窮人,再就是外來打工的人。他們租住在這兒,是因房租便宜,出去乾活方便。不過,這樣的地方,也易於藏汙納垢。

現在是晚六點,已臨黃昏。我惦記著李美霞,點了支煙,吸著煙進巷去:兩邊靠攏來的樓房,給人壓迫感;頭上一線天,巷內比外麵暗了許多,仿佛來到另一個世界;地麵灰色的水泥塊,有些地方塌陷破碎了;兩邊樓房的灰色磚牆上,殘存的、新帖的和用墨汁書寫的各類小廣告歪斜重疊、淩亂肮臟;抬頭上望,能看見晾曬著五顏六色的衣物——褲衩、胸罩裝點著每一個樓層。

我邊走邊望,走著走著,突然一隻大老鼠從左向右,在我眼前橫穿而過,竄進右邊的樓裡去了。一個黃衣女孩,手裡抓著手機驚叫著從右邊的樓道跑出來,口裡嚷著:“這是什麼鬼地方,嚇死人了!”我瞥一眼,女孩穿得很漂亮,大概不是住在這裡的。我沒說話,扭頭四顧。“叔叔!這兒的老鼠會爬樓梯耶:我下樓,它上樓——您不害怕?”女孩驚魂未定地說。我說:“它不會咬你……”女孩使勁瞪我一眼,“怎麼這樣說話?……”

女孩咚咚咚跑了幾步,又站住,轉過頭來說:“我在找人——這水井巷怎麼這麼暗喲!找人真是難找!……”我說:“我不住這兒,對這兒也不熟悉。”這次,我口氣溫和了許多。

女孩垂頭喪氣地走了。

我向前走,在有台階的地方停下。女孩叱責我的樣子又浮現出來,我轉身望了一眼,黃色身影已經消失。

我為剛才說“它不咬人”感到內疚——口不擇言也不該這樣說——我是怎麼了?我不明白為什麼會失態,但知道不能怪罪身處巷裡,若是怪罪這陰暗、肮臟的巷子,那住在這裡的人又怎麼生活呢?

我仰起頭,仿佛看見:美麗的藍色星球,在太空中飛馳……小巷再臟,它也在這美麗的藍色星球上。——女孩若是回來,我會好好對她說:“彆怕,人不必怕老鼠,再說,還有我在這裡……”

我收回思緒,要上台階,突然發現腳下就是被填平了的井口。我仔細看了看,沒錯,就是這兒(5號、7號的中間位置)。這是一口枯井,早先沒有把井填平,隻是在井口上放了塊水泥板,來去的人都踏井蓋而過。我望著腳下,一段往事不由湧上心頭:

*

四年前,公安江南局值班室在淩晨三點,接到一個奇怪的電話,一個姓崔的女士說:“我神經衰弱,睡眠不好,樓下的狗叫個不停,叫了半夜。我住在三樓,是一個人住,我爬起來看是不是有賊,低頭望了半天,樓下除了一隻黑狗什麼都沒有。我要求警察馬上來把狗攆走,不然我會瘋掉。我瘋了就跑到派出所去住,是你們不出警我才瘋的……”

值班人員想,這人說一大通瘋話,怕是已經瘋了,怎麼不去醫院精神科看醫生?值班人員沒有安排出警,也沒及時向領導報告,隻是做了記錄。

第二天淩晨兩點半,公安江南分局值班人員又接到崔女士的電話,說的內容同昨夜一樣,隻是情緒更煩躁,態度更強烈。值班人員更是把她當做精神病人,不過對她仍然客客氣氣,勸她調理情緒,想辦法睡個好覺。

兩個值班人員商量,若是明夜第三次打報警電話,就派警員出警。可第三夜,沒有接到報警電話。第四夜,也沒接到報警電話。但第五夜,報警電話又打來了。值班人員問她,為什麼間隔了兩天,是狗沒有叫嗎?崔女士說:“我是扔碗去砸狗,兩晚上把家裡的碗和盤子都扔光了,才把狗攆走!還有,我的手被瓷片劃傷了,因為一個整碗扔下去太心痛,所以我先把碗砸爛,再扔瓷片下去,不小心劃傷了手。今夜狗又在叫,我沒有碗和盤子可扔了,強烈要求你們出警!……”

那晚我在隊裡值班,接到出警命令。我聽了報警人的理由,也覺得很奇怪。我沒有抱怨,因奇怪的報警見得多了:什麼兩口子吵架、回家打不開門、有陌生人在家門口徘徊、試新電話聲音清晰不清晰、隔壁的老鼠跑到他家裡去了、鄰居內褲晾曬在顯眼的地方……不一而足。我立即帶著牛正榮趕到水井巷,從上走到下,沒聽見狗叫,也沒有看見狗的影子,隻有把報警歸為前麵說的那類奇葩事情。

可第二天夜晚,那女子在淩晨2點左右又打來報警電話,值班室把電話立刻轉給了我們。我問崔女士:“昨夜我們去了水井巷,沒有聽見狗叫,也沒看見狗……”她說:“是的,我打了報警電話後,不一會狗就不叫了,我也覺得奇怪。但是現在,狗確實在叫,汪汪的叫得很凶,讓我睡不著覺,能睡著的大概是死人!……”我說:“我們現在立即出警,到了水井巷,請保持聯係……”她說:“彆囉嗦了,你們快來吧!”

我和牛正榮駕車火速趕到水井巷,用時6分鐘,又沒有聽見狗叫,也沒看見狗。我們有些生氣,聯係了報警人崔女士,崔女士住在5號樓3-1號,我們立刻去了她家。從戶籍資料知道,崔女士離了婚,小孩男方帶走了,她一人單住。我們敲門,崔女士不開門,說:“你們不用進來,我們可以隔門而談。”我們仍勸她開門。崔女士說:“現在的假警察多得很,你們把警官證從(上了安全鏈的)門縫遞給我看了再說。”我們照辦。崔女士在屋子裡翻來複去地看了我們的警官證,仍磨蹭遲遲不開。牛正榮說:“她不開門我們不彆進去了,就當遇見了瘋子!”我勸他耐心點。幾經周折,崔女士才讓我們進去。

崔女士又要求證件同人對照。她拿著我們的證件翻來複去地同人對著看,灼人的眼光在我倆臉上反複掃,掃得牛正榮想往外逃。末了,還自語說今晚彆看走了眼,引狼入室。牛正榮忍不住說:“您怎麼這樣說話?”她說:“你彆心虛,彆這麼快就露出本來麵目,否則,她馬上再報警!’”原來她懷疑牛正榮是奪走她兒子的男人(前夫)扮的,是來斬儘殺絕,讓她的兒子長大後無法找到媽媽。牛正榮氣得嚷:“這裡沒事,我們走吧!”我怕這巷子真出了案子,又叫他耐心點。原來牛正榮同其前夫容貌酷似,隻是聲音不像,她說是故意變了嗓音。崔女士讓牛正榮叫她的小名——妮子,叫了十幾次,又要求牛正榮大聲叫了又小聲叫,她左耳聽了又右耳聽,她貼近聽了又隔屋聽,特彆是要求牛正榮罵著叫了又附耳叫,我旁觀牛正榮被折磨得快崩潰,但又不能阻止。在我都快承受不了時她說:“弄清楚了,你不是那個狼心狗肺的家夥!”這足足花去了一個小時,有如唐僧西天取經,經過九九八十一難,我們才轉入正題。

我說:“巷子裡真是有狗叫還是沒狗叫?”她說:“你們彆急,我先給你們泡了茶再來回答。”弄得我和牛正榮哭笑不得。可崔女士說:“這是待客之道,不能忽略了。”她燒了水,給我們泡了兩杯茉莉花茶,看著我們喝了之後才說:“狗叫是確實的,而且叫得很蹊蹺。你們今夜出警有活乾了,這巷子裡出了件會累得你們精疲力竭的奇案。若你們半年內能夠破案,就能同福爾摩斯齊名了!”崔女士又弄得我倆哭笑不得。這次不是牛正榮,是我覺得麵前是個精神病人。我差點說要不要我們送你去醫院,警車就在巷口——幸好我沒說,說了就失格了,事後無論怎麼做都沒法挽回顏麵,也許永遠都沒法挽回顏麵。

我說:“好吧,謝謝你的茶,我們該離開了。趁天還未亮,也沒有狗叫,你可以睡個安穩覺……”——我沒有說你可以做個好夢,對精神病人我沒有那樣的好心情。

崔女士盯著我說:“你們覺得死一個人不夠立案,請問要死多少個人才夠立案?”牛正榮說:“打擾你睡覺了,抱歉!你明天可以撿幾顆石子在家裡,夜晚再遇狗叫,就用石子打狗!”說後轉身走到門外等我。崔女士瞟我們一眼,說:“既然是這樣,那我真該睡覺了,睡醒了就下樓去撿石子,明晚我不報警,你們也不用夜半三更往這破巷跑。若你們現在下去查案,我就得馬上離開,出外躲幾天,因石板揭開,整條巷子一定臭氣熏天,我可受不了,那會要了我的命!……”

我倆大驚失色。我說:“什麼石板?”崔女士一邊收拾茶杯,一邊說:“你們知道這地兒叫什麼嗎?”她神情極度輕蔑。我說:“叫水井巷……”我已預感確實出了命案,隻是崔女士行為古怪,我們被古怪行為所吸引,而丟掉了重要的東西。崔女士去廚房把杯子洗淨後又慢慢擦乾,才回答說:“就在那口廢井裡呀!你倆是警察還是‘跑二派’的?哼,這麼重大的案件,警局竟然派兩個‘跑二派’的來不說,還有一個是老頭?”我轉身往外走,但被她搶先攔住了。崔女士說:“得等我離開後你們才能去揭石板……”我突然想起,還不知道廢井在哪裡,忙問她。崔女士嘿嘿一笑說:“原來你們不知道廢井在哪裡,這下我不用手忙腳亂了。你們可以下去了,走呀,我隨後就下來……”

我不願再聽她稱呼“跑二派”的老頭,就急忙下樓。我想,既然狗叫得她睡不著,那井口必然在這樓下不遠處。不過心裡挺感激她,覺得在她家這一個多小時,非常值得。

我咚咚咚地往樓下跑,牛正榮跟在我身後,跑出樓道我猛地站住轉身,牛正榮撞到了我身上,撞得我身子趔趄,差點摔倒。牛正榮說:“老師,對不起……”——我腦子裡想著崔女士,覺得該同她再談談,她一定知道更多有價值的東西,該趁熱打鐵,我這五十幾歲的人,怎麼像毛頭小夥那樣意氣用事——牛正榮雙手抓住我的胳膊說:“我把你撞著了?”我一掌拍在他頭上說:“你把我撞傻了!”牛正榮摸著腦袋嘀咕:“老師,我沒撞著您的頭呀?”我站直身,狠狠地瞪了他兩眼。

俄而,崔女士提著包匆匆下樓來,看見我們便說:“你們找不到井口,我也不知道!”我說:“是剛才忘記感謝您了:非常感謝您對我們的幫助!……”崔女士怪異地笑了一下。

崔女士的身影消失,我和牛正榮低頭找起來。我們帶了強光手電筒,很快就找到了井口,位置就在5號樓和7號樓之間——這兒有狗叫,神經衰弱的崔女士確實沒法入眠。

崔女士已明示,石板下的廢井裡有屍體。雖說我百分之百相信,但在看見屍體或者說確認之前,我決定不急著向隊裡報告。

“掀開它!”

“老師!我們沒戴口罩,如果這下麵真是有腐爛的屍體,那就……”

“好吧,這事也不急這一小會。你去買口罩,上麵出了巷子有家和平藥房,它24小時營業。”

牛正榮拔腿跑去,很快就買回了口罩。我倆戴上口罩,彎腰一下就移開石板,露出了半個井口。雖然我們戴了口罩,但仍然能夠感到有惡臭衝出來。我倆丟下石板後退了幾步,過了一會,才趴下用手電照著看井底。

井不深,井底離地麵大約3米多,一具裸著腐爛了的無頭女屍躺在井底。雖說是刑警,什麼犯罪都見過,但仍觸目驚心。我立刻向隊裡做了報告,不一會,隊裡的大隊人馬便趕來了。

等我們的人把女屍從廢井裡弄出來,天也亮了。屍體無頭,隻穿內衣而全身無傷口,令人費解。這得同她有多大的仇和恨,才會一刀砍向她的脖子?可見凶手之殘忍、冷酷、缺乏人性。那一整天,不,從目睹無頭屍體的那一刻開始,慘不忍睹的畫麵就刻在我腦海裡,再也無法抹掉了。

“屍體移走後,上下路口的警戒線仍然沒撤。我們的人分兩組,對路麵和每棟樓的樓道做了細致的勘查,但沒有發現血跡或打鬥痕跡之類有用的線索。下午回隊後,我和牛正榮向領導做了詳細的彙報。領導聽了彙報後,對崔女士很感興趣,覺得崔女士可能知道更多的線索。領導馬上組建了專案組,專案組的人,對崔女士這個人做了一番分析:一、崔女士是否目睹了犯罪;二、崔女士是否認識被害人;三、崔女士會不會配合我們偵破案件。

對第一個問題,多數人傾向於否定。理由如下:1、崔女士若目睹了犯罪,不會這樣沉得住氣,隻報警說狗叫讓其不能入眠;2、若崔女士目睹了犯罪,又不願意報警,那她可能同罪犯有特殊關係,若是這樣,就同告知我們廢井裡有屍體相衝突;3、從一般意義講,目睹殺人,目睹者的精神會因遭受強烈撞擊而造成極大的傷害,可崔女士沒有這樣的症狀。

對第二個問題,多數人持肯定態度。理由如下:1、被害人很可能是這巷子裡的人,即便沒有常年住在巷裡;2、崔女士用調侃的口氣說巷裡出了件會累得我們精疲力竭的奇案,調侃的語氣裡包含著肯定的成分,不像是捕風捉影;3、崔女士可能不但認識,還可能同被害人之間有過微妙的關係。

對第三個問題,大家分歧很大,大致分為兩種意見:一種認為崔女士會繼續幫助我們,另一種認為崔女士不會幫助我們。

前一種意見理由如下:1、我和牛正榮沒向崔女士提問,崔女士就主動說出巷子裡發生了凶殺案;2、崔女士說此案難破,是暗示案情複雜,讓我們對案件的偵破難度有一個正確的估計;3、崔女士雖然性格古怪,但人卻挺真誠,沒有給出一點錯誤或是混亂的信息,否則我們會走很多彎路;4、崔女士不是在公安機關有獎征詢線索的情況下告知警方的,所以崔女士有較高的公民素質。

後一種意見理由如下:1、崔女士既然早知道巷子裡發生了凶殺案,為什麼報警隻說狗叫得睡不著覺;2、三次報警都隻說狗叫,要求出警也是要求解決狗叫,而本可一次就把所知道的事情和盤托出;3、此案案情複雜,而她還知道不少東西,可她借巷裡有惡臭一走了之,可見她沒有要告訴警察更多東西的打算;4、向公安機關提供案情,是每個公民應儘的責任,可見崔女士的素質不高。

兩種意見:有的地方是各說各的理由,有的地方是針鋒相對。總之,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放下崔女士這個人,我們又對案情做了分析:一、首先得儘快弄清死者的身份,這是破案的前提條件;二、從無頭這一點上,可見此案罪犯殘忍,要防止凶手再次作案;三、大家傾向於是奸殺,因死者年輕;四、死者極可能是巷子裡的人,立即挨家挨戶走訪,查清巷裡有沒有失蹤女性;五、等技術科屍檢報告出來,從死者的死因去找尋偵破方向。

那個時候,我們還無法利用DNA技術,從人體遺傳信息來確定死者身份。所以,我們花了幾天時間,隊裡的人走訪了巷子裡的每一家、每一戶,但沒有哪一家報告有失蹤女性。不好的消息又接踵而至:屍檢報告出來了,死者年紀在19-27歲之間,體內沒有男性□□,基本可以排除奸殺。我們又做了第二遍走訪,把隻要不在家的女性都統計上來。巷裡共396戶人家,總共有167位女性不在家裡。我們又要求這些家庭給不在家的女性電話聯係,最後有17位沒有聯係上。

在這段時間裡,我們多次找了崔女士,但卻毫無收獲。崔女士像是變了個人,不搭理我們,問她什麼,她都搖頭。沒了調侃的話語、挑釁的眼光、輕蔑的麵部神態,像是刺蝟掉光了刺,露出光裸的身子,顯得怪可憐。古怪行為仍然有,但是少了許多。總之,讓人覺得,彼此間的第一次見麵仿佛不存在。但直覺告訴我,她的變化是有原因的,像是在保護自己。我不知道猜測得對不對:她在怕什麼?案件同她有牽連——這絕不可能;她改變立場想保護罪犯——這絕不可能;那是在保護或是在隱藏什麼呢?真是令人迷惑難解。

人這個動物,其內心世界太難探測。先前我認為崔女士會幫助我們,看來是錯了,而且錯得很厲害。

沒得到崔女士的幫助,但我們仍繼續努力工作。前麵篩剩下來的17位女孩,技術科再從身高體型與死者進行比對,又排除了四個差異很大的女孩,而剩下的13人,是我們排查的重點。隊裡調配人員,去外地找尋這些女孩,做逐個排除。有的人,純屬個性原因:如6號樓5-1的一個叫廖靜的女孩,24歲,無手機,長達半年時間,家裡人不知道、同學不知道、以前工作過地方的同事不知道,也就是說沒人知道她在哪裡,沒人知道她是死是活。我們的人,輾轉找了七區三縣,滿城捕風捉影地找,最後在本區七星橋的一個紙盒廠找到了她。問她這麼長時間為什麼不回家,她冷淡地說沒有什麼事情,回什麼家?問她為什麼不同家裡人聯係,她冷淡地說沒有什麼事情,聯係什麼?我們的人告訴她,警察找她找了三個多月,找遍了半個A城。她冷淡地說又沒有什麼事情,為什麼要找我?弄得我們的人哭笑不得。不過,排除一個,總算少了一個。

半年時間很快就過去了,但仍剩四個未找到的女孩:2號樓7-1的張慧雯,26歲;4號樓2-2的趙菲,22歲;5號樓6-4的楊金麗,27歲;5號樓4-2的曽珍,25歲。

我們要求四個女孩家裡人提供女孩身體的特彆之處,愈細致愈好。接著有了好消息:張慧雯的父親說,張慧雯兩年前右手前臂骨折過,死者右手前臂骨骼無傷痕;曽珍家人說曽珍是平板腳,死者不是平板腳。剩下同死者體型相似又無法排除的是楊金麗和趙菲。於是,我們把工作重心放在趙家和楊家。

我們沒叫趙家和楊家的人去辨認屍體,在不確定的情況下那樣做太殘酷。再說,我們並未公布屍體無頭,但這個說法卻悄然間不脛而走,傳遍了整個南家坪,這可能跟我們大範圍的排查相關。確定死者身份,離破案還遠,也算不上多大進展,就毫去了幾個月時間,累得我們精疲力竭。不過,隻要再排除一人,大致就能確定死者了,也算是給我們鼓了把勁。

我們對趙家和楊家再做勘查。楊金麗的父親楊自建對我們冷嘲熱諷,而趙菲的父親趙旭卻默默無言。我們再次勘查竟然有了重大發現,在趙菲臥室衣櫃靠近地麵處發現了一絲血跡——以前為什麼沒發現?我心頭雖然有疑問,但畢竟是發現了血跡。

更讓我們吃驚的是,第二天趙旭便投案自首,說死者是趙菲,是他失手誤殺了女兒。我注視著他,看起來合乎邏輯,但又覺得什麼地方不對勁。他頓時痛哭流涕,我遞了紙巾給他,接著他對整個事件做了講述:

“我老婆因患癌症,37歲便去世了,兩個女兒是我拉扯大的。因負擔重,沒有女人願意嫁給我,所以一直沒有續弦。大女兒趙嵐從小就很聽話,不管是在學校或是在家裡,都不讓我操心。可小女兒趙菲從小就淘氣,在學校不好好學習,老師經常要我去學校。在家裡她什麼事情都不做,她的衣服都是趙嵐洗,從小養成好吃懶做的習慣。這也是因她小,同我寵愛她相關。她成年後不但不改,而且更加讓人操心。她不斷換工作,一個單位乾不了半年。沒工作時就找我要錢,我哪裡有多少錢給她;所以,我們父女間經常發生衝突。

“出事那天夜晚,就是她找我要錢,我給了她300塊。她嫌少,我倆就發生了口角,接著又升級到爭吵。到後來我打了她一下,打得也不重,她竟然還手。我氣上來了,又使勁扇了她耳光,她也扇了我臉上一下,我抓起剪刀對著她,她竟然撲上來,結果剪刀戳進喉嚨裡,當即倒下就沒氣了。

“我嚇壞了,本想報警,但又猶豫了,一直坐到天亮。我想雖然是誤殺,但我仍要坐牢,我不想坐牢,就沒有報警。接著我就用床單把她包裹起,然後收拾房間。房間我清洗了二十幾遍。我還買了放大鏡來找血跡,沒想到最後還是被你們發現了。我本想把屍體運出去拋到江裡,但確實不好弄出去。我又怕大女兒回來發現了,所以在家裡放了兩天,然後在深夜拋進了廢井。她的頭和床單、剪刀、刀這些東西都拋進了長江裡……”

我們問他:“你怎麼能夠狠心割掉她的頭!”趙旭一下哭著說:“我是畜生,我想逃避法律的懲罰,我不是人,我願意被判處死刑!……”

趙旭被關進了看守所。但我們對他自稱殺害趙菲持懷疑態度。我們走訪了趙菲讀書的小學和中學,得到的情況同他講述的出入很大。趙菲學習成績雖不拔尖,但也屬中上,其它方麵表現尚可,總之不是問題女孩。我們也找了趙嵐,趙嵐已婚並育有一子,我們從她那兒沒有得到什麼收獲。

那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

我們又想起了崔女士,去崔女士家,想得到她的幫助。崔女士竟然一個問題都不回答,像是啞巴,甚至還躲開我們的眼光。

這很不正常,我思考了兩天,突然想到找崔女士的前夫,想從他那裡得到崔女士行為怪異的答案。

崔女士的前夫叫段誌,那天我們去他家,他非常害怕,說:“不怪我,是崔芳芳太不像話了!”我們見他誤會了,但沒有打斷他。段誌說:“我老婆崔芳芳竟然同我妹妹段蓉搞在一塊…….”我們非常吃驚。原來是有一天段誌回家,撞見崔芳芳同段蓉光著身子在床上親熱。段誌大怒,轉身從廚房抓了把菜刀回來嚷道:“我砍死你們這對不知羞恥的怪物!……”段蓉跪在床上求饒,崔芳芳不但不求饒,反而嚷道:“我們就要這樣,今後還要這樣,看你敢砍誰!”若不是段蓉哭著挺身擋刀,段誌可能闖下殺人大禍。

我想,崔芳芳同趙菲死亡肯定沒有關係,若有,她不會告訴我們廢井裡有死屍。她知道廢井裡死者是趙菲嗎?這個問題又難住了我們。不過,崔芳芳是同性戀,這一點很快啟發了我們,趙菲也是同性戀嗎?

我們思考了幾天,覺得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若趙菲也是同性戀,那崔芳芳以前說的話都解釋得通了。於是,我們又找崔芳芳,單刀直入問她:“趙菲是同性戀嗎?”崔芳芳低下了頭,良久,點了點頭。原來,趙菲在巷裡曾經用眼神撩過崔芳芳幾次,因崔芳芳不喜歡趙菲,故兩人並沒有在一起過。

於是,我們立即去找了趙嵐,同樣單刀直入:“你知道趙菲是同性戀嗎?”趙嵐一驚,當即認罪,說:“是我失手殺了趙菲……”趙嵐同樣是撞見了趙菲同一個女孩在家裡床上□□,趙嵐覺得不堪入目,等女孩走了後,同趙菲發生了激烈爭吵,後來又打起來,在打鬥中用剪刀失手殺死了趙菲。

是誰割下了趙菲的頭?趙旭說是他割的,是想隱匿罪行,逃脫懲罰。趙嵐也說是父親趙旭,但我們卻產生了懷疑。懷疑歸懷疑,我們找不到任何推翻父女倆一致口供的證據。

在我們隻能這樣結案之時,從趙嵐的丈夫王誠那兒得到了真實答案。趙嵐在被我們控製之前對丈夫說:“今天回家,我看見了趙菲同一個女孩乾醜事,吵起來失手殺了趙菲。我可能會坐牢,或者被槍斃。我還割下了她的頭,我想不被警察查到,願菩薩保佑我……”

案件最後的疑點揭開,我所受震驚超過了第一眼看見無頭女屍——我不敢相信,親姐姐竟因想逃脫懲罰,而能做出如此殘忍之事!進而對人類文明的進程,產生了些許懷疑——人類真有幾千年的文明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