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第二日的陽光溫……(1 / 1)

心引 紅箏 3849 字 10個月前

第二日的陽光溫暖,室內沒有開燈都是亮堂堂的一片。

莫至的房間難得地拉開了窗簾,現在被陽光灑了滿屋子,莫至就這樣僵硬的坐在床上看著燭端來來去去。

等燭端幫籠包倒好了貓糧後,他指著一邊被拉開窗簾的那扇窗戶:“你拉我窗簾做什麼?”

燭端摸了一把奶奶貓有著濃密貓毛的頭,說:“你屋子黑壓壓的一片,睡眠是好了,早上起來能知道多少點了嗎?”

是,早上起來能知道多少點了。

但莫至一點兒也不習慣拉開窗簾繼續睡下去,想去拉上窗簾但又不想起身,隻能僵著身子坐在床上看燭端端早餐後又走過來握住他的手,滿心歡喜的問:“你真的願意跟我交往嗎?”

現在不願意了。

莫至心想。

他隨手弄開燭端握著的手,站起來就往房間門走去,邊走邊回答燭端一直重複的問題。

等他在洗手間裡洗完漱出來時,燭端就站在餐桌邊等他,親眼看著他坐下了才坐到自己的那邊椅子上:“真的嗎?”

莫至:“嗯嗯嗯。”

燭端:“你好敷衍。”

莫至:“吃你的。”

吃完早餐後燭端依然不老實,收拾完盤子句一直跟在他身邊,就算是莫至要回房間換衣服他也得站在門口跟人聊天。

反正就是一整幅二十四小時都要跟在身邊的那種樣子。

這讓莫至覺得自己不是找了個對象,而是免費得到了個掛飾。

從房間裡出來後燭端就跟在他的身邊,他要進畫室裡去畫畫也要跟著。

莫至坐在高腳凳上,拿著顏料盤跟畫筆有一搭沒一搭地跟燭端聊著天,陽光就在窗戶那映射進來,燭端不知道從哪找來個凳子坐在他旁邊。

他的手機就放在一邊,放了一個很符合他們倆的歌單,耳機一人一個,分配的剛剛好。

燭端聽著音樂,撐著下巴地看他畫畫,有了些百無聊賴的感覺:“不能放我的歌單嗎?”

莫至皮笑肉不笑:“放你那曖昧纏綿的法語歌單?”

燭端不說話了。

燭端談戀愛和交朋友的性格是兩種樣子。

莫至聽他外放的電話裡說的是要找他去現場看一下,在吃完晚飯後拿紙巾矜持的擦了一下嘴,扔掉後拿著手機站起來:“我跟你一塊去。”

不然怕你今晚回來又是一身傷。

如果換做是以前的話燭端有各種理由推脫,讓他乖乖留在家裡,而且莫至也不會提出這種要求。

燭端掛斷電話後就聽到他這麼個要求,笑了笑,拿起桌上的空盤子走進廚房,半開玩笑的說道:“請問我有拒絕的餘地麼?”

莫至在房間裡很絕情:“沒有。”

這次是出現場,開的車不能夠太招搖。

不然會被人看成拿錢當顧問的人。

但燭端很沒有自知之明,開著一輛隻僅此於上次那輛接林臨陽的跑車就上路,聽到莫至的問句後很是疑惑:“我這輛也不是很貴。”

“......”

最討厭跟沒有自知之明的富二代說話。

沒有自知之明的富二代不管不顧,把車開到了大廈樓下的停車場裡就帶著莫至下了車。

莫至並不打算上去看看那具屍體,但奈何屍體很招搖。

現在正被繩子吊掛在大廈上,跟慢慢落下的太陽幾乎平行,莫至隻要一抬頭就能發現那具纖瘦的屍體。

燭端沒讓他多看,捂著他的眼睛把他帶到了一邊的長椅上讓人乖乖坐著,用拇指輕輕刮了一下人白白淨淨的臉:“彆多看,不然以後你也變得喜歡看這些怎麼辦?”

莫至沒有搭理他這句像是開玩笑的話,坐在椅子上拿著本子目送燭端走進大廈後收回視線,看著本子上久久沒更新的記憶錄一時無語。

以前那些事雖然記得的不算太多,但起碼有一些讓人印象深刻的還記著。

路上行人來來往往,莫至坐在長椅上很引人注意。

這麼一個帥哥,穿的簡簡單單,就一件白色襯衫外加一條黑色褲子,襯得人乾乾淨淨,像個剛出社會的學生。

莫至是個娃娃臉,被認成是學生他也毫不意外。

在拒絕了不知道是第幾個來搭訕打擾他畫畫的人後,他看見了從大廈裡走出來、穿著警服的人。

是淩燦厭。

淩燦厭腳步極快也極大,幾步走到了坐在長椅上的莫至把手放到他肩膀上:“莫至,我正式告訴你。”

“你被我們警察臨時征用了。”

“?”

莫至一臉問號看著淩燦厭,不明白她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淩燦厭卻歎了一口氣,指著大廈上方的位置:“我們在現場發現一張畫,我認為,也許你能看出來是什麼意思。”

莫至就這樣一臉空白地看著她,然後一臉空白的被淩燦厭拉上大廈,剛想過來搭訕的女孩被他身邊的這位穿著警服的女警給嚇跑,跟剛剛才搭訕失敗的同伴說:“你完了!人家女朋友是個警察!”

莫至在被拉走前轉過頭解釋:“我對象是男朋友。”

女孩以為他說的是藍朋友,轉過身跟同伴說:“女消防員!好酷!”

等他們倆坐著樓梯上到頂樓的時候,正有好幾個警察在被取下來的屍體邊愁眉苦眼,還有一個女孩哭哭啼啼的坐在一邊,隊裡長的比較和善的人正在努力安慰她。

淩燦厭眼不斜視,拉著莫至直接走到屍體旁邊,那些警察看到是這麼一個長著娃娃臉的男孩,下意識擋住屍體被勒的青紫的臉,問淩燦厭:“哎,淩隊長,小同學害怕不害怕屍體?”

淩隊長直接笑出來了。

莫至一臉麻木。

經過解釋,警察好不容易接受了長的這麼嫩的一個男孩竟然已經二十五歲以上,頗為震驚的跟同事說:“為什麼我才三十二歲,我就長的跟五十多歲的老男人一樣了?”

同事唉聲歎氣:“你要想開點,說不定你五十多歲依然保持現在這樣呢。”

莫至撐著膝蓋去看屍體脖子上掛著的那幅畫,那幅畫非常熟悉,跟去參加畫展那一天看的那副愛·喜一模一樣,他思考了下,最終打算靠自己理解的來。

看著眼前紅橙色交間融合的顏色,他把那天木甜添說的話一字一句全都複製過來,聽完之後淩燦厭沉默下來。

接著這位一直都颯爽淩厲的女警直起了身,指向樓下:“立馬派多名正空閒的人馬去搜集死者附近有沒有剛好喪偶或是分手的鄰居或者什麼人。”

緊接著淩燦厭就走過去了那名女孩身邊,拿著紙巾,麵色儘力表現出溫柔的樣子:“那個,你不用傷心,我們一定可以找出凶手。”

女孩拿著紙巾,抽泣著擦乾淨眼角的眼淚:“要多久啊。”

淩燦厭拍了拍她的背:“保證不會超過一星期。”

女孩點了點頭,心靈總算是得到一些安慰。

淩燦厭看著女孩把眼淚都擦乾淨後才說話:“你男朋友家附近有沒有什麼剛好喪偶,或是分手的人?”

女孩不知道該說什麼,隻會重複我不知道。

淩燦厭很無奈,也沒辦法逼這名女孩說出死者家附近到底有沒有喪偶的人。

莫至站在屍體旁邊,又仔仔細細看了眼那幅畫,試圖找出什麼並不是他看到的那幅畫的破綻。

但沒辦法,這就是那幅畫。

一模一樣的。

警察在屍體旁邊猶猶豫豫,最後還是說:“你要不...喝杯水去一邊休息休息?”

這位長的特彆年輕的男孩可能不知道,他的眼睛裡盛滿了悲傷和懊惱。

做他們這一行的經常會和屍體見麵,每一次見到都會產生後悔,即使這並不是他們的錯。

到後來見得多了,便也不會再覺得懊惱,隻會覺得悲傷和麻木。

莫至拿著水道了謝,餘光看著一個穿著皮外套的人往這邊走過來。

下一秒那件外套就披到了自己肩上,那人還湊在自己耳邊說話:“淩隊長把你叫上來的?”

“嗯。”

燭端看著屍體,笑了下:“我說呢,她問我你有沒有來做什麼,原來是讓你看這個。”

他很溫柔的捂住了莫至的眼睛,左手幫莫至拿著那瓶還帶著水珠的礦泉水就把人拉到一邊:“不要多看。”

“我們家乖乖可不能經常看這個,不然以後得跟我一樣,一天不看屍體就覺得不舒坦。”

他說的其實就是一種職業病。

之前特彆多命案,在法律沒有完全全麵發展的時候。

現在突然沒有了這些小事,他就會覺得有什麼大事要發生,每天都盯著手機,恨不得直接自己親身動手去殺個人。

莫至就這樣被他捂著眼睛走到了大廈天台的另一邊靠著圍欄。

淩燦厭安慰完小姑娘過來想問問莫至是不是確定了那個意思,看著燭端跟莫至湊那麼近後挑挑眉,問燭端:“搞到了?”

燭端好心情的‘嗯’了一聲。

“就知道我的辦法管用。”

她重重拍了拍看著遠方的莫至的肩膀:“莫至,不是我不愛你了,是因為你太孤了。”

“看人家,一天不社交都覺得奇怪的一個人,你倆在一起天造地設。”

淩燦厭看著遠方慢慢落下的太陽,嘟囔一句‘落日了’,就抬起手揉了揉發酸的眼眶。

她這位老友啊,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麼可心疼的。

以她這個三十多歲的老女人的視角來看,莫至就是個活脫脫的對自己孤很沒有辦法的人。

沒有辦法,卻也不想找辦法。

燭端跟她共事那麼多年,她很放心。

人活了那麼多年,總有個依靠。

三十多歲依然單身的淩警官如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