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獨每天唉聲歎氣,來到這裡兩年多,還沒和林煥呆在一起兩天揭示的隱秘多,之前兩年算是白忙活,多少有點受挫。
但李獨還是照樣出門,每天去幾個城門晃一晃,就怕芙拉什麼時候突然回來了,林煥連城都出不去。
林煥在與芙拉的爭鬥中明白自己尚有許多不足,尤其是戰鬥經驗幾乎為零,於是在中心城這幾天也沒閒著。
薩伊沙的不少朋友都與林煥切磋過,尤其是一個叫“烏勒”的劍客,十分喜愛林煥的天賦。
林煥的身法天生就很靈活,在擁有了力量異能以後更是如虎添翼。烏勒實實在在地指導了一番林煥的劍術,徹底定下了林煥大開大合又兼具靈活隨性的劍術風格。
五日一晃而過,林煥掐指頭算算,來到這個世界不過十五六天,卻仿佛過了幾個月一樣,實在是每天需要麵對的新事物太多。
林煥在傍晚悄悄出城,而帕戈斯根本沒有離開,一直在附近默默等待著,他這幾天在思考有關於林煥的全部經過。
即使有意無意的觸碰也會在此刻浮現在腦海,更遑論林煥在浴缸中小憩時,那旖麗豔絕的慵懶姿態。
帕戈斯甚至不明白狂亂態的自己究竟是出於哪種心情,壓製住自己的狂躁,悄悄地隱沒在一旁偷窺,像一個卑鄙又猥瑣的小人。
或許他無需明白這些無來由的情緒,隻需要遵從本能去做就好,帕戈斯招呼著遠方的林煥,像是想搭乘順風車的無助旅人。
帕戈斯的身姿和麵容在車燈中顯示出來時,彈幕似乎忘記了之前還笑話帕戈斯騎豬。
【車燈打到臉上的一瞬間……就算是女鬼我也載他。】
【細眉薄唇應該是很陰柔的,但是他鼻梁好挺、眼神又寬和又鋒利,再搭配這身材,A到爆!】
【其實五官都很美,但整體輪廓太男人了!】
【男人?這是男人中的男人。】
林煥擔心過帕戈斯還沒有完全恢複神智的話,是否適合和他一起去“旅遊”。
帕戈斯顯然看出了林煥的猶豫,立刻堅定地說自己已經完全好轉了,隻是綠眸不會再變成銀灰色。
李獨為林煥準備的物資很充足,加上帕戈斯有意控製附近的蟲族,他們這一路十分順利。
並非如林煥所構想的,在帝國旁邊突然就出現一個瑰麗的苗寨,隨著氣溫越來越高,景色逐漸地發生變化。
道路駛入連綿不絕的山。峭壁高聳,岩壁奇險,青木蔥蔥,都蒙著淡淡的青白雲霧,空氣中濕度很高,林煥興奮地打開窗向山澗大喊一聲:“哎——”
林煥隻覺得幾日以來的陰霾徹底散去,聲音回蕩,驚起一群不知名的彩色鳥兒飛向空中。
“已經很接近了,如果你喜歡,我們可以下車看看。”帕戈斯此行並沒有其他的目的,林煥喜歡就行。
二人相伴而行,逐漸深入密林山峰,四周漂浮著淡淡的霧氣,綠意盎然,即使是裸露的岩石上也長滿苔蘚和奇特的藤蔓。
林煥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綠意就仿佛流淌入身體,讓林煥回憶起被綠葉改造身體的那一刻。
地上的苔蘚越來越厚,軟軟的就像地毯一樣踩起來十分舒服,林煥的一隻腳突然深深陷進裡麵,帕戈斯把他拽起來,才發現苔蘚下是空的。
盤根錯節的樹木根係支撐起苔蘚,根係下是靜靜流淌的溪流,難怪二人都隱隱聽到水聲。
小溪水在石縫中穿行,清澈潔淨。
林煥熱得臉上出了層薄汗,他忍不住蹲下來撈起一捧水撲在臉上。
溪水沁涼,清風襲來,林煥頓時渾身舒暢。
【我已經決定磕死這一對了。】
【這一幕讓我魂牽夢繞也不誇張。】
【都是男人,帕戈斯的帥是讓你覺得完了這男人我這輩子都征服不了,林煥的帥是讓你覺得完了這輩子我隻想征服這一個男人。】
【對,唯一的感覺,錯過了,再過多少年也不會有這樣一個人的感覺。】
【夢回浴缸出水圖。】
【完全不一樣,那次甚至有些冷豔,這次特彆清亮。】
林煥的眉眼發梢沾上水滴,皮膚白膩得晃眼,黑眼珠越發顯得神采奕奕。
帕戈斯不知道在想著什麼,發愣地盯著林煥飽滿殷紅的嘴唇,然後上前一步用手指輕輕擦了一下:“有滴水。”
“無所謂啊,這麼清澈,應該可以飲用吧。”林煥又自己擦了擦嘴:“彆摸到我口水,你再這麼下去都要有人磕我們了。”
“什麼叫做磕我們?”帕戈斯心旌搖曳,根本沒有深入思考的時間。
“就是以為咱倆是一對唄。”林煥抓了一把頭發,把浸濕的黑發都捋到腦後,在山野之間如同鬆柏幻化的精靈,十分奪目。
帕戈斯的喉結動了動,他幾次想說什麼,又什麼都沒說出來,他想問,那要是我們真的是一對呢。
但帕戈斯還沒開口,十米開外就出現一個聲音喊道:“不能喝!”
那音色又甜又亮,林煥和帕戈斯同時向那邊看去,一個少年像山風一樣又輕又靈地躍過來,幾乎轉瞬就到了兩人麵前。
帕戈斯皺了皺眉,沒說話。
林煥表情帶點驚訝,他怎麼到哪裡都能碰到榜上有名的角色,彈幕裡在喊著“黎清清”,顯然就是這個笑得很甜的少年。
【林煥真的,他怎麼又碰到了黎清清。】
【黎清清是誰啊,簡直是古希臘掌管純欲的神!好帥!】
【《苗寨秘聞》大Boss,平時巨巨巨低調,幾乎沒出過寨,我還是很久以前看到過一次,那時候他好像隻有十五歲。】
【他的蠱術在苗寨是第一流的,彆說純欲,他要蠱惑誰,誰都逃不掉。】
【黎清清我是真的害怕,誰家有這麼一個糟心孩子都要哭死。】
“這水不能喝。”黎清清如林煥一樣留著黑色短發,穿著藍紋黑底的褂子,胸前佩戴幾個環形銀飾,綴著銀鐺,十分有苗族韻味。
等黎清清走到近前,林煥又覺得不適合用少年來形容他了,他的身高介於林煥和帕戈斯之間,倒三角,小褂腰側之間隻用幾根布繩連著,秀氣的薄肌十分明顯。
但仔細端詳又是很顯小的,黎清清大概隻有十八九歲。他兩頰還有點嬰兒肥,與林煥最大的不同是他有一雙萌萌下垂眼。臉上唯一瑕疵是右眼下並排三顆小痣,像刺青一樣整齊,帶了點詭秘的味道。
“怎麼不能喝,這水裡有蠱蟲什麼的嗎?”
“額……這水沒過濾啊。”黎清清撓了撓頭,那表情就像在說:你在胡思亂想些什麼呢。
林煥啊了一聲,沒忍住抿了抿嘴,好像是這麼回事,主要彈幕一直在刷苗寨秘聞蠱毒藍蝶什麼的,搞得他都有點神經了。
自從上次他發現帕戈斯並不是如彈幕所講那般,他就不再純粹依賴彈幕來標簽化其他人,而是切實從自己的感受來判斷人的好壞。
林煥對黎清清沒有惡感,看多了帕戈斯不屬於人間的樣貌,黎清清讓他有回歸現實的感覺,所以他很親切和藹地道:“謝謝你,小弟弟。”
帕戈斯極快地扯了下嘴角,似乎想笑,又忍住了。他還是不太喜歡被彆人看到自己的樣子,立刻掏出林煥送的麵具戴上了。
“啊,是銀纖草製作的麵具!”黎清清笑著說:“我家屋前屋後到處都是這種草,砍下來喂豬,豬長得可好了。”
帕戈斯絕對敢發誓,他看到了眼前這少年眼中的狡戾,但他自覺自己是一個成熟的男人,實在不應該和一個“小弟弟”計較。
“是嗎?是林煥送我的,我不太在意材質,單純喜歡而已。”
“原來哥哥叫林煥啊,名字真好聽,我叫黎清清。”少年笑出一口小銀牙,上前握住林煥的手道:“我邀請你來苗寨做客!我好喜歡你!”
“啊?好啊,我們本來也是要來苗寨玩的。”林煥轉頭看向帕戈斯:“帕戈斯,你覺得怎麼樣,和這位清清小弟弟一起直接去苗寨。”
不怎麼樣。
但這話帕戈斯無法對興致衝衝的林煥說出口,於是他艱澀地說:“行。”
黎清清在林煥話音落下以後,就挽住了林煥的手臂,帶著林煥往山裡走,還捏了捏林煥的肌肉說:“林煥哥練得真好,力氣一定很大吧,不要叫我小弟弟,多不好意思呀,叫我清清弟。”
黎清清從頭至尾都沒有邀請帕戈斯的意思,也不想聽帕戈斯對林煥的應允,帕戈斯要是有點眼色簡直就不應該跟過去。
但帕戈斯怎麼可能離開,他看著都快貼在林煥身上的黎清清,簡直要壓不住一貫良好的氣度。
叫什麼清清弟,叫犁地好了。帕戈斯暗罵了一句,大步跟上二人,一把將黎清清拽開:“彆動手動腳的。”
黎清清就像是一片飄落的葉子,刷地一下就撲倒在了軟綿綿的苔蘚上,轉頭眨巴一下眼睛,甜笑道:“帕叔叔好大的力氣呀!”
林煥上前扶起黎清清,他知道帕戈斯是不會恃強淩弱的,所以隻是說:“可能帕戈斯覺得咱們剛認識就這麼親密不太合適,你也彆捏我了,我剛剛也想說來著。”
帕戈斯又露出點倨傲的樣子,深覺自己必要和這種人計較:“不好意思,沒想到你輕飄飄這麼沒力氣,我力氣比較大,真是抱歉。”
“可是剛剛他還摸你嘴唇,我以為林煥哥喜歡這樣呢,是我錯了,原來林煥哥不、喜、歡。”黎清清嘟著嘴,臉上帶著造作出的三分不服氣,完全對帕戈斯貼臉開大。
【如果帕戈斯知道這個詞,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安在黎清清頭上。】
【八二年西湖龍井。】
【我很喜歡啊,我覺得黎清清很撩很可愛。】
【黎清清對彆人這樣我會罵他綠茶,但是如果黎清清對我這樣我會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