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1)

離開哥譚前,阿爾弗雷德曾說過,每段經曆都有它的寶貴之處,你必須親身體驗過才能真正體會其中涵義。他很確定提姆在此次巴黎之行後會變得更強大、更睿智,就像布魯斯一樣總是處變不驚、智謀超群。

提姆不太確定,向一位看上去比上帝還老的老人學習高深的東方防禦術,這會是他踏上義警之路的正確開始嗎?儘管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路要走,但跟隨蝙蝠俠的步伐、重複他走過的路不會更容易成功嗎?

布魯斯不是一個擅長道彆的人,看看他花了多長時間從傑森的死亡恢複過來就知道了——永無止境,他還是在哀悼。不管怎樣,不用道彆讓提姆也鬆了一口氣。布魯斯並不是一個容易接近的人。

遠行之前,他和母親的墓碑、病床上昏迷的父親、不知情的舅舅馬特一一作彆。離開的感覺很奇怪,以前都是父母外出考古留他在哥譚,而這一次,他自己成為了遠行的人。

不知怎的,向馬特隱瞞自己出行的目的地讓他格外不自在。提姆曾經偷偷在夜晚溜出去拍攝蝙蝠俠和羅賓的照片,他的父母從來不知情;在馬特返回布魯德海文期間,提姆一邊給馬特打電話報平安一邊用電腦幫助蝙蝠俠給案件線索歸檔。

他把這心虛和愧疚歸因於半路急轉直下的訓練日程。

開始的幾周,提姆向拉瑪師父學習人體的穴位,按壓某些特殊的穴位會有特殊的功效,電影裡點穴定人的伎倆是有些誇大了,但他可以麻痹知覺、讓對手更快地陷入昏迷,或者更快地愈合、恢複行動力。學習漫長但很有意思。

至少,在拉瑪的孫子沈熾加入到訓練前是這樣。提姆管拉瑪的課程叫高手速成課,在沈熾加入之後?人肉沙包的自我修養課。受到傷害的不隻是他的身體,還有他的自尊。

而這還不是最糟的——在沈熾帶他體驗巴黎夜生活的酒吧裡,提姆遇到了一個似乎對他有好感的女孩琳妮,然後就被她的幫派同夥揍了一頓。

他們用著聽不懂的法語俚語、粵語和盎格魯-撒克遜語大喊大叫、推推搡搡,提姆隻能辨認出一小部分法語,而那些翻譯過來都是無法在全年齡影院公映的粗俗臟話。

提姆把多國語言的學習列入待辦事項清單。

琳妮是幫派裡的一員,提姆被胖揍後,她也被拉走了。或許她習慣了幫派生活,習慣了用肢體而不是語言表達自己的想法,但提姆心底一個小小的聲音為她開脫:也許她並不喜歡,隻是麻木地接受了呢?

提姆厭倦了隻當一個旁觀者。幸運的是,阿爾弗雷德幫他打包了羅賓的製服。他一路跟蹤他們到一棟大樓,看到了一群人毆打一個男人。

從這裡開始,情況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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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試圖做正確的事情,對受壓迫者伸出援手,對無辜者施以保護,對惡人予以懲戒。

那個叫琳妮的女孩一直保持著距離,看著提姆和一群幫派混混互毆。他挨了幾記狠的,馬上就要寡不敵眾被揍翻了。

還好提姆救下的男人還有行動能力,他的名字叫克萊德·羅林斯,他是個身材魁梧高大的黑人,一拳一個地乾翻了要對提姆前後夾擊的兩個家夥,給他解圍後才不安地陷入昏迷。

從克萊德這裡,提姆得知了他是個臥底特工,正在追查鬼龍幫。

“鬼龍幫做了什麼,克萊德?”提姆問。

“等會再說吧,”克萊德避而不談,“你是怎麼想到來救我的?”

提姆耷拉下腦袋,“因為那個女孩和……”

“噢,我能猜到剩下的故事了。你還沒告訴我你的名字呢,孩子。”

提姆禮尚往來,“現在叫我羅賓就好了。”

“看來我們都有各自的秘密,哈?”

克萊德避開腰側的傷口找衣服打算離開,這孩子包紮的手法竟然還不錯,“我的衣服在哪裡?”

“扔掉了,新的馬上——”

提姆的話被出現在賓館窗戶上的美麗女郎打斷了,“你們現在的處境很危險。”

法國女孩們都喜歡這樣神出鬼沒的嗎?

“你是誰?你認識她嗎,克萊德?”

“你們對街頭幫派知之甚少,不是麼?既然我能找到你們,其他人也一樣。現在,快跟我走!”

神秘女郎矯健如豹,她輕鬆攀上屋頂,跨過露台,不耐煩地催促提姆跟上她。

不多時,幫派的人就來了,他們沒能拉開太大的距離,大量武器的致命存在感讓提姆腎上腺素爆棚,蕩著鉤鎖把自己和克萊德摔到隱蔽的角落逃命。

巴黎之行變成了逃亡之旅,克萊德取代沈熾,成為他新的老師。提姆每天忙著阻止這些有力的拳頭往臉上招呼,希望能趕在一月之期內履行他回家看望馬特的承諾。

克萊德還是不肯告訴他太多關於那個仇家的事情,隻有一個代號:蛇王。

直到神秘女郎再次向他們現身,“叫我西瓦女士。”

提姆對上次西瓦女士拋下他們逃走的事實耿耿於懷,但客觀上,她也幫助了他們,用飛鏢廢掉了一大波帶槍胡亂射擊的追兵。

“蛇王,埃德蒙·多倫斯,我想找他是因為傳言說他是目前世界上最危險的人。”西瓦女士用手指愛憐地戳戳提姆的臉蛋,“我見過你的導師,你是他最新的小羅賓鳥。”

提姆的眼神明亮起來,他遇見了蝙蝠俠的舊交!而且她真的很漂亮,“我總是儘力而為。”

接下來,提姆深深地陷入一場又一場的爆炸中,他跟著線索走就像耗子跟著麵包屑走一樣,原定的巴黎之行變成了環球之旅,任務目標也從在街頭自保變成了從瘟疫計劃手中拯救世界。

不過結果好就都好——他學會了使彈弓和搏棍,在一次訓練中打敗了武術家西瓦女士,在蛇王埃德蒙的地盤上交鋒並略勝一籌,阻止了生化武器和腐敗資產湧入哥譚。

但克萊德死了。蛇王殺了他。

克萊德死於黎明到來前一刻。而曾經撥動提姆心弦的女孩琳妮也因為她的幫派辦事不利被蛇王奪去了一隻眼睛。

提姆無法幫助的這些人讓他質疑起自己行動的意義。

他向蝙蝠俠發問:“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真的有意義?”

“對我有意義。”蝙蝠俠回道,“這就是我追求的一切。”

提姆在回家的路上還在思考蝙蝠俠的回答。對蝙蝠俠而言,每天出去夜巡打擊犯罪不僅是拯救世界,更是自我救贖。

對於自己而言,又是因為什麼才加入這場戰鬥的呢?

**

在提姆不在家的一個月裡,馬特證實了德克斯特的不在場證明,案發時他在和同居的同性戀人慶祝兩周年紀念日,在他們的小窩看了一些成人影片,還點了不少外賣。

但他還沒有對家人出櫃,死去父親的餘威讓他時刻懷疑自己不夠有“男子氣概”,畏懼他人的眼光和評價,所以才一直守口如瓶,甚至被懷疑成凶犯也不鬆口。

德克斯特被釋放的兩天後,警局始終無法破獲連環殺人案,局長戈登亮起蝙蝠燈召喚了蝙蝠俠的幫助。三天後,真正的凶犯被捆成粽子扔在警局門口。

“——他開槍的那隻手被蝙蝠俠扭到脫臼,所以當羅根警探正要下班去泡妞,一出門就得到一個‘大驚喜’,真可惜,這次和他約會的女孩資料全是假的,是警局內部技術人員為了報複他總是偷吃甜甜圈的惡作劇。如果他真的去了,餐廳的老板會告訴羅根,愛麗絲是他已經去世一年的寡母,不過還是謝謝他的厚愛,然後把他當成神經病趕出餐廳。”

提姆拿著茶杯沉思,“蝙蝠俠很擅長當偵探,什麼線索是他察覺到不對而警方卻沒有的?”

“他那堪稱夜行生物的陰間作息和無窮無儘的精力吧。”

“什麼?”

“凶犯正要下手,被蝙蝠俠當場逮了個正著。那是半夜3點,除了酒吧派對狂嗨的野鴛鴦沒人還在街上。我猜還有點運氣吧。”

這當然不是運氣,馬特作為夜魔俠現身街頭整整一周也沒發現什麼可疑人士,而蝙蝠俠三天就找到了真凶。他故意逗提姆,“我猜他有無數個眼睛寄居在哥譚的大街小巷,當他需要的時候,眼睛會幫他監視到犯罪活動,並帶他瞬移到現場。”

“呃……我很確定蝙蝠俠沒有這麼神奇……噢!你在逗我玩呢,哈哈,‘真的’很好玩呢。”

馬特咯咯地笑了起來,“隻是檢查一下你是不是困了。”

“還沒有——”提姆的聲音變了個調,“也許是困了,地板上的那個東西是什麼?”

“一隻貓,提姆,”馬特有點緊張,“我在外麵的垃圾箱裡撿到她在吃殘羹剩飯,現在正是冬天寒冷的時候,所以我在想,如果你喜歡貓的話可以把她留下來,不喜歡的話就把她送到動物庇護所。”

貓打量著提姆,提姆把自己蜷縮起來,“那不是貓。”

“這是一隻貓,”馬特說,“她聞起來像貓,摸起來像貓,聽起來像貓。所以她是一隻小貓。”

“她摸起來——馬特,你摸了它的毛,它沒什麼反應嗎?”

“她喵喵叫了,剛來的時候她餓壞了,我喂了她牛奶,她的脖子上沒有項圈和銘牌,所以她是無主的。”

貓邁著高傲的步子走過來,身子在馬特腿上蹭過去,提姆縮成一個小球,“打911。”

“為什麼?提姆,發生什麼事了?”

“那不是貓,那是一隻猞猁。”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