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濃湯04(1 / 1)

022.

“稀奇。”沃利單手插在口袋裡,略微前傾,站在一邊探頭看著兩個對視的人:“傑森向來不會靠近彆人,看來他很喜歡你?”

紅頭罩從鼻腔裡發出一聲氣音,像是不屑。

“喜歡我?”他冷笑,拽開了自己皮衣外套的前襟。

他那件皮質的機車外套下是一件深色高領的緊身衣,沃利看不出材質,但是絕不會簡單。

深色的緊身衣緊緊貼著他的胸口,很輕易就可以看出他鍛煉得十分明顯的肌肉線條,胸口的布料緊緊地繃著,一抹鮮紅躍然而上。

那是一個紅色的蝙蝠形狀。

而傑森正緊緊盯著此處。

“他是在看這個。”紅頭罩拉開外套露出蝙蝠標誌:“看見蝙蝠就走不動道的小鬼。”

也不知道他這句話是在說誰。

“咦,”沃利四下看了看:“那隻大鳥不見了。”

“那不叫什麼大鳥,那是美洲雕。”美洲雕,又稱白頭海雕,或者白頭鷹,是通常體長一米,翼展兩米有餘的猛禽。

紅頭罩看了他一眼,好像在嘲諷他沒有文化:“它是我的精神體,我把他收起來了。”

沃利到不介意表露出自己對某些東西缺乏認知的一麵,畢竟他失去了記憶,很多事情全憑隱隱約約中的本能感覺,像是具體的知識,沒能及時在腦海中閃現的話也沒有彆的辦法。

倒是另外一個名詞讓他感到在意:“精神體?”

“哨兵向導的精神體——怎麼感覺你沒什麼常識?”

“——我確實在經曆一些記憶缺失的問題,但是說實話我覺得‘精神體’應該對我來說真的不是常識。”沃利睜大眼睛:“我沒聽過這個。”

在這段時間之內他也接到過幾次食客給他的委托任務,這些任務都能為他帶來一段時間的“時間同步”效果,雖然這個效果時長時短,最短的一次隻有不到一分鐘的時間,他也隻來得及完成委托人的任務——將委托人送到醫院去。然後剩下的時間在城內隨意逛逛就已經消耗殆儘了。雖然他的速度很快,但是一秒鐘對於他來說也並不是永恒的。

“哦。”紅頭罩對沃利的反應好像並不算太意外,甚至有些“原來如此”的釋然:“那就解釋得通了。”他看向傑森。

“平行世界。”紅頭罩輕聲說。

平行世界。

雖然沃利沒有記憶,但是他的“常識”還是告訴他這個詞彙的概念。

一個人一生會做出無數種選擇,當他做出一樣選擇的時候,在另外一個維度或許就會誕生一個他做了另外一樣選擇的世界。無數個人,無數種可能性疊加在一起,就會出現數量難以計算的平行世界群。

甚至不基於人類作出的選擇,而是自然產生的變化,世界規則的改變,更甚者是物理規則被扭曲,都會產生不一樣的平行世界。

所以,眼前自稱紅頭罩的男人,是來自一個有著不一樣世界常識和概念的平行世界裡。

在那個世界的人們會被劃分為“哨兵”和“向導”?這些人會有著類似於動物的精神體?

沃利不禁思考著,既然存在平行世界的人進入這個微妙地位於時間之外,處於生死之間的空間裡,那他之前所遇到過的所有人,真的又是來自同一個世界嗎?

他此前真的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每個來到這裡的人很顯然都來自哥譚,但是他們之間對城市的描述都有著不同的出入。

沃利一直認為這種出入是來自於時間上的變化,十年前的城市和兩年後的城市肯定不會完全一樣。

但如果這樣的區彆並不是時間帶來的呢?

每個人口中描述的哥譚市存在區彆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存在於同一個世界裡呢?

那幾次他獲得了“時間同步”效果,行走於哥譚的大街小巷之中的時候,其實根本就不是走在同一個城市裡,不同的位麵交錯著,微妙地同樣存在著這麼一座城市,鏈接到了這處空間裡。

如果沃利隻是一個生活在普通城市裡的一般人,他或許會因為這樣的發現感到雀躍。

對平行世界的認知,對空間和維度的研究,科學的進步讓他格外著迷。

但他不是。

他是困頓在這片沒有時間沒有空間的界外之地中,沒有過去的囚徒。

這讓一種沒有由來的恐懼從地下蔓延上來,一點一點爬上他的脊背,蠶食他的冷靜。

如果有難以計數的平行世界在外邊,有無窮無儘的時間在流淌——那他是否能夠找到曾經屬於自己的那個世界?

他堅信自己應當是存在的,他應當是有過去的。

第一次踏足韋恩莊園時那些明亮卻模糊的記憶碎片告訴他,他也曾經真實地存活在世界上。

但哪裡是他的家?

如此浩瀚的平行世界,如同一片汪洋大海,他要如何在其中找到屬於自己的那一滴水珠?

更何況他對自己的過去一無所知。

是否有人在等他?是否有人會在意他的消失?

又或者他籍籍無名,輕輕鬆鬆地被從世界上抹去也不會對任何人的生活造成影響。

“時間同步”這一效果,看上去像是給他的好處,讓他終於能夠踩在真實的土地上,行走在人世間。

他曾經花費那些時間行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或是找個天台坐下,在朝陽的無儘光輝之中俯視著這座城市最美的瞬間。他回去猜測自己的過去是否也曾經有這麼一個瞬間,是否也曾經看過這樣的美景,是否有他不該忘掉的人陪伴在他的身旁。

但實際上他凝視的土地可能絕非他的故土,隻是它們在多元宇宙之中無比相似。相似到讓人害怕。

像是彗星從空中劃過(*1),他以為隻要自己逃離這處困境,轉過頭就可以回到一處溫馨的房子,總會有人在等他。

但實際上他早就沒法找到回家的路了。

你以為一直走下去就是家,可實際上你站在毫無邊際的沙漠廣袤無垠的荒野中,沙粒不斷流動著掩埋來時的路,地貌不停變換著改變前行的方向,寂靜而荒蕪的黃沙沉默地告訴你,你根本沒有回去的可能。

哪怕他可能會在億萬中可能性之中碰上好運,偶然找對方向。

但他又怎麼能認得出,那是自己該回去的地方?

他什麼也不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