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宿州知州見到遞上來的文書,說富安縣出了個什麼“藥王娘娘”,本地父老鄉親都在建什麼“藥王廟”,連縣令都不做官,跑去服侍“藥王娘娘”的親爹,還以為是妖人作亂,又弄出了淫祀淫祠,特地令判官崔文許到富安縣查明實情。
民間百姓無知,常常把妖精鬼怪當作神仙來拜,各地都有拜狐狸,拜蛇仙,拜野鬼的淫祠,甚至有些地方認為自儘者可以成神,在家裡選出一個人,待其自儘後立廟祭祀,以求保佑一家老小富貴發達。
而這些淫祠舉行祭祀時,更是時常以人為祭,或是將自家的婦女孩子作為人牲,或是將拐來的婦女小孩挖去眼睛,割下鼻子耳朵用來敬神,“臠、割、烹、炮,備極慘酷”。
若藥王廟是間淫祠,將縣官百姓都迷惑了,崔判官少不得要上報州府,派人將其搗毀,如今見藥王廟作風正派,他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必耗費人力物力。
不過,他來富安縣一趟,不單單是為了藥王廟的事而來,也要查明陳氏女冤案的來龍去脈,好對知州大人有個交代。
出了藥王廟,一路行到縣衙,兩個衙役無所事事地在那裡站崗,衙門裡一派清靜。
自從見了神仙顯靈,又知道天上有天眼盯著,那些打架的、鬥毆的、偷雞摸狗的、調戲良家婦女的,一夜之間蕩然無存,連街上的乞丐都不見了,小的被官差送到慈幼局照料,老的被送到福田院養老,至於那些不老不小的,官府也發了口糧、農具、種子,派去墾荒種地。
百姓不生事,官吏也不敢上街滋事,一時間衙門裡的各類瑣事足足少了八成,難怪裡頭冷冷清清的。
看門的衙役閒得身上長毛,見到有人來還挺高興,樂嗬嗬問道:“你們這一行人是來乾什麼的?”
崔文許出示了腰牌,衙役看了,慌忙打了個躬,道:“恕小人眼拙,竟不識大人尊麵。”
崔文許問道:“你們縣丞可在?”
衙役說:“汪大人去慰問孤寡了,不在衙門。”
崔文許又問:“既然縣丞不在,主簿典史可在?”
衙役賠笑道:“都不在,主簿去了鄉間探查民情,典史給慈幼局捐了一批衣裳,剛送過去。大人不如先進來喝一盞茶,小的這就派人去請汪大人回來。”
崔文許道:“不必,既然你們大人在公乾,我等一等就是了。”
衙役也不敢怠慢,一個將他請入花廳,招待他喝茶歇腳,一個悄悄去尋了個機靈的小廝,叫那小廝趕緊去把汪大人請回來。
汪縣丞慰問孤寡可不是在做樣子,凡是城裡城外的寡婦孤老,他挨家挨戶上門查訪,半天下來累得個臭死。
見小廝尋來,說州裡來的崔大人在衙門等他,汪縣丞慌忙騎著馬,一路顛顛地跑回來,下馬時腿軟得幾乎站不得。
他也不敢耽擱,稍稍打理了衣冠,連忙去花廳拜見上官。
遠遠地見到對方坐在花廳裡等候,汪縣丞快步上前,拱手賠禮:“崔大人久等了,大人一路奔波辛苦,下官略備了幾盞薄酒,給大人接風洗塵。”
崔文許推辭道:“我領了知州大人的差使,到富安縣來探查陳氏女冤案一事,如今差事還未辦完,怎好耽擱正事?”
汪縣丞欲言又止。
崔文許道:“汪縣丞有話不妨直言。”
汪縣丞埋怨道:“那是藥王娘娘,真仙下凡,要叫陳娘娘才是。”
話裡話外的意思,就是嫌他態度不夠尊重。
崔文許:“……”
汪縣丞領著上頭來的崔大人去天牢見了涉案人犯,男監這邊關了高老爺和李狗兒,兩個人都鼻青臉腫地縮在角落裡。
作為一州判官,負責宿州治安、斷案、判決諸事,崔文許對官府的刑具了然於胸,自然看得出那些傷不是刑具所造成,畢竟沒有哪樣刑具能在臉上扇出如此鮮明的巴掌印。
牢頭麵不改色道:“天牢年久失修,地麵有些濕滑,犯人常常跌跤。”
崔文許指著兩人臉上的巴掌印,問道:“這也是跌出來的?”
牢頭道:“或許是犯人私下鬥毆所致。”
崔文許道:“他二人單獨關押,隔著牢房怎麼私下鬥毆?”
牢頭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
崔文許略作敲打,不再多言。
兩人身上的傷勢明顯是私刑泄憤所致,天牢裡用刑是有法度的,按理來說獄卒並不能隨意動用私刑,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隻要沒把囚犯打死打殘,其實也沒人去管這等小事。
好在人犯的口供記錄得清清楚楚,崔文許仔細看過了,並沒有什麼差錯,隻是:“怎麼不見兩個醫婆的口供?”
汪縣丞為難道:“那兩個婆子如今半瘋不癲的,如何取得到口供?”
崔文許問:“可曾延醫請藥?”
汪縣丞道:“請是請了,郎中說她兩個自己把自己嚇出瘋病了,實在治不好。”
崔文許去女牢看了,果然見兩個婆子瘋瘋癲癲的,一時神情恍惚,一時喃喃自語,一時痛哭咒罵,一時跪地求饒。
汪縣丞小心問道:“因周縣令……被百姓們打死了,所以這些人一直關在牢裡,萬幸崔大人來了,敢問大人,這些人該如何處置?”
崔文許沉思片刻:“這些人所犯的是誣告之罪。誣告反坐,依律,誣人流刑、杖刑,罪加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裡。”
高老爺誣告的是陳桂芝與人通奸,一般婦女得了這個罪名,實際上是活不下去的,但在法律上通奸罪隻是要受八十杖刑,再坐一兩年牢而已。
所以,按照律法,高老爺作為誣告的主犯,應當杖責一百,坐個三五年牢,李狗兒作為從犯,應當杖責一百,坐兩三年牢,趙醫婆、錢醫婆有瘋病,應當暫且關押,待瘋病好了,取了口供再做處置。
汪縣丞卻有異議:“他們誣告的可是神仙,怎麼也該判個死罪才是!”
崔文許道:“除非被誣告之人已死,誣告者才需要償命,那姓陳的女郎中可是死了?”
汪縣丞結結巴巴道:“她成仙了。”
崔文許道:“既然是成仙了,不是死了,這些人就不該是死罪。”
汪縣丞爭辯道:“那可是神仙!神仙!”
崔文許神情肅穆:“汪縣丞,我們做的是人間的官,遵的是人間的法,豈能因畏懼鬼神而亂了法度!”
汪縣丞麵色訕訕。
最終這樁冤案還是依著崔文許的意思斷的。
汪縣丞心裡叫苦連天:陳娘娘啊,你老人家眼明心亮,千萬要看清楚了這案子是姓崔的斷的,不是我斷的,你要是有哪兒不滿,隻管叫他背時遭瘟,不要牽累到我這個無辜人。
“姓崔的”一辦完差事,汪縣丞便像送瘟神一樣送走了他,全然沒有初見時的虛情假意。
崔文許倒也不放在心上,他也要趕著回去複命,並不願在富安縣多耽擱。
回去時走的是水路,一路順風順水,不幾日便到了宿州。
正是季秋天氣,又剛下過一場雨,秋風吹來竟有些蕭瑟。
崔文許下了船,登上碼頭,見碼頭上有個老婆婆在賣湯,便打算去喝一碗熱湯暖暖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