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1 / 1)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或者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或者間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民事法律製度。特征:(1)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實施代理行為。即代理人有代理權,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隻能由本人實施的行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權限內有獨立的意思表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或者代理人自己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前者為直接代理,後者為間接代理。(3)代理是法律行為,事實行為不是代理。(4)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或者間接由被代理人承擔。

代理的適用範圍:自然人、法人可以找代理。1.法定或約定由本人實施的不得代理,包括:(1)具有人身性質的行為,如立遺囑、結婚離婚、收養子女等(離婚有個例外新監護人代理無人離婚);(2)法定或約定應當由特定的人親自為之的行為,如演出、講課等。(3)無相對人的單方法律行為,如拋棄權利(無法形成三方結構)。2.事實行為不得代理,如侵權。

代理的法律關係結構是三方結構,其中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屬於代理的內部關係,代理人與相對人屬於代理的外部關係。

代理、代表和轉達的區分:(1)意思表示:權限內代理人能獨立做出意思表示;代表人不具有獨立人格,其行為視為法人行為;使者就是個傳聲筒。(2)法律關係結構:代理是三方結構;代表和轉達都是雙方結構。(3)民事行為能力:代理和代表需要具備;轉達不需要。(4)授權行為:代理和轉達需要授權,法定代理和代表不用另行授權。

代理權的行使:1.遵循原則:(1)代理人應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行使代理權。(2)代理人應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權。(3)代理人不得濫用代理權。2.濫用代理權的情形:(1)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的行為。該行為通常無效,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2)雙方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行為。該行為通常無效,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3)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該行為屬於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由代理人和相對人負連帶責任。

在代理中,被代理人是否構成重大誤解、顯示公平或受脅迫、受欺詐取決於代理人的狀態,即代理人隻要構成構成重大誤解、顯示公平或受脅迫、受欺詐,那麼應視為被代理人構成構成重大誤解、顯示公平或受脅迫、受欺詐,被代理人享有撤銷權或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名義行使撤銷權。

代理權分為法定代理權和委托代理權,其中委托代理權的取得需要簽訂委托合同並進行授權(簽合同是雙方行為,授權是單方行為)

代理行為法律後果:通常歸於被代理人,但履職不當代理人應擔責,惡意串通代理人和相對人承擔連帶責任,違法代理即代理人明知違法還代理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違法未表示,雙方承擔連帶責任。

代理終止:1.法定代理權的終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複民事行為能力。(2)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幾乎和監護一樣)2.委托代理權的終止:(1)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2)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3)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4)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5)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不行,人死,乾完,不讓乾不想乾)

被代理人死亡後委托代理行為有效的情形:(1)代理人不知道並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或終止;(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需要所有的繼承人都承認);(3)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

代理的分類:(1)根據有無代理權,分為有權代理和無權代理。(2)根據代理權的來源不同,分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3)根據代理人的選任方式的不同,分為本代理和複代理。(4)根據代理人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有源選名)(5)根據代理的人數分為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6)根據代理權是否源於職權,分為職務代理和普通代理。

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1)名義不同:無權代理是未經授權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無權處分是未經授權以自己名義實施。(2)效力不同:無權代理效力待定(表見代理除外),無權處分不影響行為效力。(3)瑕疵不同:無權代理沒有代理權,無權處分沒有處分權。(4)善意取得:無權代理不能善意取得,無權處分可以。

間接代理分為:顯名的間接代理和隱名的間接代理,看相對人是否知道有代理關係存在。(1)顯名的間接代理,除確有證據證明代理人和相對人約定合同僅約束代理人和相對人外,合同直接約束被代理人和相對人,即被代理人自動介入。(2)隱名的間接代理:合同直接約束代理人和相對人;被代理人可以行使介入權,相對人不履行義務,代理人應向被代理人披露相對人,行使介入權,取代代理人成為合同當事人;相對人可以行使選擇權,被代理人不配合導致代理人無法履行義務,代理人應向相對人披露被代理人,相對人可以行使選擇權,一旦選定不得變更。(考試未寫明就全當隱名做)

本代理和複代理:本代理是指由本人選任代理人或直接依據法律規定產生代理人的代理。複代理是指代理人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將其享有的代理權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委托給他人行使而產生的代理。1.轉委托需要有複任權,法定代理人始終具有複任權,委托代理人要求: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後得到追認;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委托的,不論被代理人是否同意,均產生轉委托的法律效力。所謂"緊急情況”是指代理人有急病、通信聯絡中斷等特殊原因,使自己不能辦理代理事項,與被代理人不能取得聯係,如果不及時委托他人代理,就會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失。2.複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通常以被代理人名義,效果歸於被代理人,代理人不退出代理關係也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複代理人的權限不得超越代理人。

職務代理:普通工作人員。(1)超越法定權限:應該領導做的事,小員工做了,原則上不發生效力,但構成表見代理的除外。(2)超越內部權限未超越法定權限:原則上有效,但相對人知道或應該知道超越內部權限的除外,即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的職權範圍限製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3)印章瑕疵同法人。

無權代理的情形:(1)行為人根本沒有代理權卻從事代理活動。(2)行為人享有代理權,但卻超越代理權限從事代理活動。(3)代理權已經終止,行為人仍以代理人的身份繼續從事代理活動。(4)數個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權,其中一人或者數人未與其他委托代理人協商,擅自行使代理權的,按照無權代理或者表見代理處理。

無權代理分為狹義的無權代理(考試中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考試問下列屬於無權代理的是?表見代理也得選。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沒有代理權,但相對人在客觀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而與其實施法律行為,該法律行為的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1.構成條件:(1)行為人無代理權。(2)行為人有被授予代理權的外觀。(3)相對人不知道行為人行為時沒有代理權且無過失。(4)相對人基於信任而與該行為人實施法律行為。2.常見情形:(1)因表見授權表示而產生的表見代理。(2)因代理授權不明而產生的表見代理。(3)因代理關係終止後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產生的表見代理。

為啥有權利外觀是公司的原因,比如不收回工作證、工作服。逗鵝冤,兩大學生偽造個授權委托和騰訊簽合同騙遊戲禮包,和老乾媽一點關係沒有,不構成表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