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衙門正堂裡扣押了大大小小三十多人, 主要官員都在這裡。
颶風昨夜將他們扣押之後,並未向他們言明被扣押的原因,這些官員也不傻, 颶風一來就直接查他們的稅務和往來的田地買賣記錄,再蠢都知道他們是來查什麼的。
伯景鬱和庭淵到後,從聞人政的案子入手開始問話。
“縣丞是誰?”
在最前麵的官員上前應聲,“下官曾矗, 是春熙城的縣丞。”
伯景鬱看向他, 眼神中帶著壓迫, “曾縣丞, 聞人政奸汙一案, 是經由你手上呈的?”
曾矗道:“是。”
“一同負責聞人政案件還有哪些人, 都站出來。”
好幾個人從官員中上前。
“去把聞人政案的卷宗拿來。”
立刻就有一個人前去取卷宗, 颶風跟了上去。
不一會兒回來,手裡拿了一個卷軸一樣的東西, 就是聞人政的卷宗。
由颶風呈上。
伯景鬱接過打開,上麵所記錄的東西,和他們這段時間調查到的大差不差。
轉手伯景鬱遞給了庭淵。
颶風則帶著人去搜查這些官員的居所, 看看是否存在不記名的糧票。
庭淵從頭到尾詳細看了一遍,問道:“你們斷定聞人政奸汙案成立的依據是什麼?”
曾矗道:“是姚靜恩的遺書。”
這一切他們早就推理出來了,庭淵並未有太大的反應, 而是問他:“奸汙案的定案證據鏈應該有哪些?”
曾矗不明白他為何要問這個,礙於伯景鬱的威壓,他還是認真回答了:“奸汙時間, 奸汙地點,奸汙證據,證人證言證詞以及奸汙者的供述。”
庭淵舉著手裡這份卷宗質問:“聞人政一案滿足哪些決定性的證據?”
曾矗回答不上來, 因為這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汙蔑,又怎麼可能會有庭淵所要的完整證據鏈。
庭淵:“仵作沒有驗屍,也沒做筆跡對比驗證遺書是否為姚靜恩所寫,憑借一封指向聞人政的遺書你就認定聞人政奸汙是事實,曾縣丞,你覺得其中的邏輯合理嗎?”
曾矗:“可這聞人政在監牢裡也認罪了……”
庭淵道:“那就能掩蓋你辦案不嚴謹證據不完善的錯誤了?”
“何況這個案子根本就是栽贓陷害,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冤案。”
曾矗趕忙搖頭,不認可庭淵的說法:“聞人政自己認下了罪名,這怎麼能算冤案?”
庭淵冷笑:“你以為我們連夜將你們扣押在衙門裡是為了什麼?為了讓你跟我爭辯聞人政是否奸汙姚靜恩嗎?”
“請大人明示。”曾矗依舊裝糊塗。
庭淵道:“小路村劉家莊偷種公田五百畝,周圍其他村莊也有相應的情況,聞人政在出事之前一直在調查這件事,上任一年隻賣給劉家一次地,隨後再也沒有賣過地給劉家,根據小路村劉家莊管事和春熙城劉家糧肆負責人的招供,他們給你們提供好處,你們為他們掃清障礙,聞人政就是在調查這個事情,你們害怕事情敗露,策劃了聞人政奸汙姚家姑娘一案誣蔑他。”
曾矗拒不承認,“大人,您這般說,可能拿得出證據?”
庭淵自然能夠拿出證據,“曾縣丞,在你管我要證據之前,是不是應該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為什麼聞人政的案子會出這麼多紕漏。”
曾矗道:“聞人政的案子確實存在紕漏,這點我承認,聞人政同樣是官員,我隻是比他高一級,他的案子我沒有審理的資格。”
庭淵道:“依照律法規定你確實不具備審理的資格,但案件初始調查階段在你的管轄範圍之內,你就應對這個案件負責,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沒有敦促仵作對姚靜恩驗屍,僅以一封遺書便將案件上報,這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是在瀆職。”
律法著明,欽差大臣巡查時發現官員存在瀆職的行為,可以就地斬殺。
曾矗自然不能讓這個罪名落在自己的頭上,“您可以說我失職,但不能說我瀆職。”
失職一般降官罰俸,頂格處罰也就是罷官。可若是瀆職,那就不同了,這是死罪。
失職與瀆職的區彆在於是否存在主觀故意,庭淵偏要與他在這一點上辯上一個清楚明白,不攻破他的心理防線,想讓他交代後麵的事情,幾乎毫無可能,“在聞人政這個案子上,難道你不清楚證據不夠齊全嗎?你不知道仵作沒有對姚靜恩進行屍檢嗎?聞人政從一開始就直接認罪承認自己的罪行了嗎?”
麵對庭淵的連環發問,曾矗有點卡殼。
但他很快就找到自認為合理的說辭,“我確實沒有權利審理他的案件,也是頭一次遇到官員犯法的案件,處理經驗不足,同時也擔心旁人會認為我包庇下屬,才將案子移交至霖開城縣衙,縣衙的官員認為達到立案的標準,這才立案將案件移交至總府。”
庭淵也很清楚他想做什麼,無非就是想通過拉霖開縣的官員下水,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分攤責任。
自然不能按照曾矗的節奏走,庭淵果斷選擇跳出他的邏輯思維,不去與他共情站在他的角度思考問題,“你隻需要回答我提問的問題,清不清楚、知不知道、認沒認罪!”
曾矗見庭淵不上套,也沒上庭淵給他下的套,“所以我承認自己在這個案件上存在失職的地方。”
“好,你說自己失職,那麼你列舉出來,你失職在哪裡?”
庭淵在打斷他的思路時,就已經想到他會這麼反擊,從他要將曾矗的行為定性為瀆職時,就已經替他埋好了圈套。
伯景鬱極少看到庭淵如此咄咄逼人,步步緊逼。
曾矗沒想到庭淵還在後麵給他留了一手,一時間竟答不上來。
庭淵也不急:“既然你說自己不是瀆職,那就拿出證據來。”
他讓庭淵證明他瀆職,反之庭淵則讓他證明自己沒有瀆職,不願意證明自己沒有瀆職那就拿出失職的證據。
這是一個自證的邏輯,一旦陷入自證,除非證據鏈完美無瑕,一環證據出問題,那就全都是漏洞。
曾矗也反應過來了,庭淵給他下了一個連環套,但他現在卻不得不按照庭淵給他下的套繼續往下走,拿不出失職的證據就是在變相地承認自己瀆職。
身後一眾官員心裡忐忑不安,若是他們對上庭淵,能否在他嚴密的邏輯下尋找到一條出口。
曾矗在腦海裡飛快的思考,應該以什麼方式破局,擺脫此時的困境。
半晌後,他道:“沒有敦促仵作屍檢致使證據鏈不夠完善,是我最大的失職,但我並非故意不敦促仵作屍檢,而是想讓通判大人來春熙城之後,由我們兩個人一同在場時再由仵作屍檢,以確保我對聞人政並無偏私之情,然而誰能想到一場大火竟然將他們全家都燒死了。”
“即便將她的家人燒死了,為什麼你依舊沒有敦促仵作屍檢?”庭淵反問他。
曾矗道:“因為她的屍體已經不具備屍檢的條件,已經被她的家人收殮準備下葬。”
庭淵問他:“那麼你說自己沒有敦促仵作驗屍是想等通判一同前往驗屍,在此期間你可有通知她的家人妥善保管屍體?”
曾矗:“……”
他道:“這正是我的失職之處,我沒有告知她的家人妥善保管屍體。”
庭淵又問:“那你可曾將自己的失職告知通判?”
曾矗:“……”
庭淵此時一副我就靜靜地看你狡辯地表情看著曾矗。
曾矗隻能硬著頭皮說:“並未。”
庭淵哦了一聲,繞著曾矗走了一圈,“也就是說你沒有驗屍是在等通判過來一起驗屍,因為失職導致姚家人將姚靜恩的屍體收殮,屍體證據遭到汙染,不再具備驗屍的條件,然後你出於某種原因向通判大人隱瞞了自己的失職行為,從而導致證據鏈不夠完善,僅有一封遺書作為聞人政奸汙的證據?”
曾矗又卡殼了,庭淵又在給他挖坑。
一旦他承認自己向通判隱瞞了失職的行為,就又繞回瀆職了。
庭淵停在他的麵前,問他:“曾縣丞,我說得有問題嗎?”
曾矗已經快無力辯駁了,仍保持自己的嘴硬:“我沒有刻意隱瞞自己的失職行為。”
庭淵後退了兩步打量他,“那你是因為什麼沒有告訴通判你的失職行為?”
曾矗:“因為……因為我擔心這會影響到自己的前途,這是非常低級的錯誤。”
“也就是說你因為擔心這件事影響到你的前途,所以和通判隱瞞你的失職。”庭淵誠懇發問。
曾矗已經徹底失去了辯駁的能力,這盤棋走到這裡,已經走死了。
無論他出於什麼原因向通判隱瞞了自己的失職行為,都是存在主觀意願的隱瞞。
存在故意隱瞞,就已經證明這是瀆職而非失職,失職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出現的紕漏,而他卻是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了隱瞞。
曾矗轉念又想到了聞人政,從他的身上找到突破口,“聞人政在總府的監牢裡已經認罪,就意味著奸汙是事實。”
那就回到了庭淵之前問的第三個問題,於是他又將問題複述了一遍,“一開始聞人政就認罪了嗎?”
曾矗搖頭,“沒有。”
庭淵道:“既然他沒有認罪,初步奸汙難道不應該核查證據嗎?你為什麼沒有核查證據?”
曾矗:“因為我要等通判過來一起核查。”
那便繞回了庭淵的第一個問題,“作為春熙城的一把手,經過你手上的案件想必不在少數,先前我問奸汙案的立案標準你也能準確地回答上來,說明你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案件的證據不足,但你還是選擇將案件上報,而不是補足證據,聞人政既是官員又是百姓,在原則上你就犯了錯誤。”
“明知聞人政沒有認罪還要上報,依照律法隻有在證據充足是才可以上報,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案件仍在你的管轄範圍內,除非上層主動要這個案子的管轄權,你卻將案件推給上層官員,又主觀隱瞞了自己在這個案件裡的失職行為,那麼你告訴我這不是瀆職是什麼?”
曾矗:“……”
庭淵的邏輯鏈形成了完整的閉環,其中很多原本缺失的證據也通過兩人的對話間被曾矗補充完整。
瀆職是板上釘釘的行為。
庭淵看向伯景鬱,“依照律法,瀆職可以就地斬殺,我沒說錯吧。”
他之所以選擇問伯景鬱也是設計的,從伯景鬱的口中得到準確的回答,就是在給曾矗下死亡通牒,增加他的心理壓力。
伯景鬱點頭:“沒錯。”
作為欽差大臣,而今曾矗的犯罪事實清晰明了,也就意味著他隨時可以行使自己欽差大臣的權利,將曾矗就地斬殺。
這對於曾矗來說,無異於刀架在了脖子上。
曾矗後退兩步,險些沒站穩。
庭淵並未忘記自己與他爭辯是否是瀆職行為的本意是想乾什麼,於是將話題扯回到聞人政案件本身,“我的手中有兩份證詞,直接指認你們與聞人政的死有關,諸位都是朝廷命官,想必也知道誣陷朝廷命官是砍頭的大罪,諸位是不是該給我們一個交代?”
曾矗道:“你說我們與聞人政的死有關,得拿出直接證據,我們為什麼要害聞人政?”
身後一眾官員也紛紛附和,“就是,你得拿出證據,不能空口白牙地就把這罪名安在我們的頭上。”
“你這般巧舌如簧,死都能說成活的,黑的都能說成白的,拿不出證據你這就是在誣陷我們!”
庭淵輕笑一聲。
“你笑什麼?”一名官員質問。
庭淵:“笑你們大難臨頭,還不認錯爭取從寬處理,一個個非得上趕著送死,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伯景鬱想到了庭淵之前給他講的一個笑話。
九成九的凶手都會嘴硬,說自己沒殺過人,非得要證據甩到臉上。
一路走來好像真是這麼回事,爽快承認的少之又少。
現在等的就是他們手裡的糧票。
能找到糧票,就說明劉宏沒有說謊,那就能夠證明交易的真實性,從而間接證明聞人政的死就是因為他在調查劉家偷種公田一事。
能證明交易的真實性,這些官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貪汙受賄、結黨營私、草菅人命等罪名就能夠得到證實。
庭淵心中也知道這糧票自然不是那麼好找的,這可是關鍵性的證據,若是隨便就能夠讓他們找到,劉家的攤子在中州也就不可能支的那麼大。
“那你就拿出證據,證明我們與聞人政的死有關!”
另一名官員依舊嘴硬。
庭淵依舊保持笑意:“我一個汙蔑你們的人都不著急,你在急什麼?上趕著送死嗎?”
“你……”
那官員被他噎得說不出話。
庭淵又說:“你猜我們為什麼要查你們的賬目和稅務?又為什麼直衝聞人政的案子做開端,若是沒有證據硬猜,你覺得我有這麼強的底氣嗎?”
庭淵坐到伯景鬱的身旁,毫不經意地提起,“此時中州應該已經被完全掌控了,霖開縣也應該被完全掌控了,看著他們死鴨子嘴硬的樣子,就覺得有趣。”
伯景鬱讚同地點頭,“確實有趣。”
借此又給這些官員施加了一波壓力。
頭目都被抓了,他們不過是馬前卒,嘴硬是沒有用的。
再者他們的稅務和賬目也存在很大的問題,雖然明麵上的賬目能夠對得上,可劉家偷田是不爭的事實,聞人政剛上任都能發現這些問題,其他官員一概不知無人上報,也能說明他們惰政,消極怠工,玩忽職守,導致朝廷損失數額之大,依舊難逃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