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市 “你彆不開心。”(1 / 1)

燈滅後 九節111 2601 字 12個月前

年後大家陸續離開了W市,我仍然在家裡蹲,一邊開始往C市的一些公司投簡曆。

三月份的時候,陪老媽過完生日,我就出發去往C市了。

房東是個很溫柔的阿姨,給我介紹了小區周圍的環境、日常生活購物和交通情況,還推薦了一家麵館,說是開了幾十年了,很好吃也很正宗。

雖然已經提前請保潔來打掃了一下衛生,但是我對於房間裡一些物品的布局和擺放仍然想要照搬我在J市的樣子,於是我收拾了一整天,最後拍照給陸驊嬙和任曉曉看的時候,陸驊嬙評價我是“完美複刻”。

當天晚上,我覺得肚子有些餓了,又不想等外賣,就下樓去吃了那家店的麵,湯底很醇厚,喝進胃裡的時候覺得暖暖的。

新公司離住的地方很近,隻需要三站地鐵就到了,這一點讓我很滿意。以前在J市,每天通勤時間就長達兩個半小時,要是加班錯過了晚班地鐵,我還得打車回去,又是一筆昂貴的費用。我在花錢方麵屬於心疼但卻不克製,所以年過三十了,也沒有多少積蓄,無房無車,跟剛畢業兩年的大學生一樣貧窮,但卻沒有他們那麼青春有活力。

新公司總體環境還不錯,可能因為老板比較年輕,所以公司整體上追求的不是所謂秩序和規則,更多時候是一腔熱血和勇往直前,隻要項目完成得好,沒有框設太多的公司規矩。

我正坐在工位上喝咖啡,突然接到了公司裡唯十年紀比我大的劉姐的電話:“陳清,我女兒突然發高燒,下午外勤我去不了了。要麻煩你跟萬總跑一趟JM,清單我發給你了,你按照上麵的先把資料收集到就可以了。”

“好的劉姐,萬總那邊他知道了嗎?”我打開郵箱,把清單導出來,打印好。

“我跟萬總說了的。拜托你了,下次請你吃飯。”劉姐說完匆匆掛了電話。

萬總年紀和我相仿,但頭頂已經失去了頭發的庇護,他似乎有下頜紊亂綜合症,說話說著會突然張大嘴巴活絡一下下巴。

“來公司兩周了吧?都還習慣嗎?”萬總問我。

“都挺好的,公司大家很友好,很有活力。”我笑著回答。

“其實像你這個年紀,未婚未育,一般簡曆投出去就石沉大海了。”萬總說,“但我們公司更在意能力,你在上一家公司的各種表現都不錯,齊總拍板定下你的。”

“謝謝。”我微微頷首,想到那天接到公司HR的電話,跟我確認是否未來結婚了還會繼續留在職場,我說“當然”,然後HR就讓我等通知了。相較於我是否會結婚生子,他們更在乎我是否會繼續職業生涯,而不是從此就相夫教子去了,那麼就沒有任職和培養的價值。

“陳清你是哪裡人來著?”萬總又問我。

“W市的。”我笑笑,“萬總啥時候有時間去玩一下,我們那裡這幾年旅遊產業發展得不錯。”

“我三年前去過一次,在隔壁市出差,那邊接待的人帶我們去W市泡了溫泉。”萬總看了眼手機,又說,“JM這次和我們對接的副總是從S市調過來的,好像也是W市的,說不定你們是同學。”

“W市雖然不大,也有十來個中學呢,好難碰到正好是同學的。”我笑著說。

看到鄭啟明的時候,我下巴都要驚掉了,這未免也太巧合了點——我們公司要跟一家遊戲公司談合作,這家遊戲公司正好是鄭啟明任職的,而他正好是今年被提拔為副總,所以才調到C市來的。

“真是同學啊?”萬總看到我的反應,笑著問道。

“是的,萬總,我和陳清是青梅竹馬。”鄭啟明伸出手來,說,“又見麵了,陳清。”

我伸過去很快地握了一下,然後就抽回手,尷尬地笑著說:“鄭總。”

萬總和鄭啟明相談甚歡,看起來合作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劉姐發微信問我進展如何的時候,我把情況簡單說了一下,她就放心了許多,說是孩子高燒總算退了,但是還在持續性低燒。

晚飯是JM安排的,鄭啟明在席間突然變得很關心我,又是這個我不愛吃,又是那個我不能吃會過敏。搞得萬總看我們的表情就變得八卦起來,我隻能自己先發製人,裝作聊起高中的往事,告訴萬總我們是以前一起玩的好朋友。

鄭啟明堅持要送我回去,我又因為在飯局上再三表明我們是多年老友,而不好扭捏拒絕。

代駕是個年輕的女孩子,我和鄭啟明坐在後座,鄭啟明讓她先送到我住的小區。

坐上車之後,我就問他:“你怎麼沒在群裡說你調來C市了?”

“你也沒說。”鄭啟明身上酒味有點濃,車上香薰都蓋不住。

“好吧。”我閉上了嘴,不想跟他爭論。

“但是我很開心。”鄭啟明好像在笑,聲音有點飄,“陳清,我很開心。”

“哦。”我又不開心,所以沒有給他太熱情的回應。

鄭啟明湊近了,突然說道:“任曉曉跟我說了,你沒有戀愛。”

“跟你沒有關係。”我往旁邊移了移,避開他的氣息。

“我也是單身。”鄭啟明像塊牛皮糖,又靠了過來。他還是和從前一樣的,想黏著我的時候就鍥而不舍地貼上來,等到其他事情吸引他的注意力了,便會把我放在一邊,看都不多看一眼。

“祝你早日脫單。”但我才不會次次都上當,所以我堅持叫停了車子,在路邊下車了。

鄭啟明喊了幾遍我的名字,想要勸我回到車上,但是我沒有回頭,他大概也煩了,沒有與我糾纏下去,叫代駕開車走了。聽到車子走的時候,我其實是有一點傷心的,心臟好像被什麼攥緊了一樣。我的理智已經告訴自己再也不要愛他了,但我的身體仍然保留著習慣,會因為他的靠近而心跳加速,也會因為他的離去而心碎。

我蹲在馬路邊,想要平複一下心情,突然就聞到了花香。有人把一捧花送到我麵前,跟我說:“你彆不開心。”

鄭啟明居然沒走,甚至去路邊花店買了一束花。

“店裡沒有玫瑰了。”鄭啟明蹲在我麵前,討好的眼神看著我,和從前一模一樣的狗狗眼,讓人很難再對他發脾氣。

“你怎麼沒走?”我問他,開口的瞬間發現自己居然帶點哭腔,真丟人。

“我陪你走回去。”鄭啟明站起身,向我伸出手,想要拉我起來。

可能是今晚的月色很美,也可能是這束鮮花很漂亮也很香,所以我又短暫地沉溺於他的眼眸之中,抓住了他的手,借力站了起來。站起來之後,他沒有鬆開手,我也沒有刻意去掙脫,我們像十幾歲時候一樣,手拉著手走在大街上,頭頂是皎潔的月色,手裡捧著好看的花束,好像一切都可以回到最初最單純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