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的童年、少年乃至於青年前期過得有多不堪。
我敏感、多疑、較真、偏執、患得患失、回避型依戀。
我曾經罹患重度抑鬱、重度焦慮,後期甚至出現躁狂。
我曾經多次自殺而不成。
最嚴重的那次報了警。
我彷徨無助地發問:
“為什麼連我自己,也不能放棄我的生命權?”
又或者,
“活著究竟是為了什麼?”
這可是個終極問題。
哲學家各有各的答案。
他們大都隻針對這個問題衍生出各種問題。
可沒有誰,起碼在我的認知裡,直麵且具有說服力地給出了答案。
我在渾渾噩噩與苦難裡艱難地走過那段我不堪回首的所謂
「青春」
過程很痛苦。
也沒有苦儘甘來一說。
更沒有釋懷、原諒、接受。
也沒有道歉。
這就是現實。
普通人的現實。
但我還是會想:
我能不能?有沒有可能?
去回望過去內心裡那個孤獨彷徨無助的女孩子。
無條件無理由全力以赴地支持她、包容她、愛重她,讓她覺得她不需要逼著自己包容、釋然、忘卻也能過得好一點,不再在乎那些詭譎而令她惶然的夢魘。
她可以隻是,隻安安靜靜、純純粹粹地做一個不那麼討喜,但自我豐盈,不需要反芻痛苦的女孩子。
一個清楚自己究竟在乎的是什麼,做好人生的減法,剔除那些她不需要的東西的恬淡的女孩子。
所以我終於儘力地陪了她一段日子。
我跨域那十六年痛苦的時日。
我笑著告訴她:
親愛的,我最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