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我的過去……我不太想提起。……(1 / 1)

竊魂 微塵渡海 1528 字 11個月前

我的過去……我不太想提起。

其實也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痛苦回憶,甚至已經有些模糊,但就是,不大願意說。

我生在西北毗鄰大漠的一座小村子裡,從小到大,我從未離開過我的村子。我隱約知道,我們全村的人,都在守著什麼。那個東西,大概很重要,好像比全村人的性命都要重要。因為我經常聽我的父母教育哥哥,要用命去守護它,不讓彆人拿到它。

我還小,再加上我是個女孩,他們便還沒與我說那些事,後來,也沒來得及與我說。

隻記得大概十歲那年,有一個晚上,一幫穿著黑衣服的人把村子圍起來,那天,整個村子籠罩著一片沉沉的迷霧,我感覺到,那是大難臨頭的死寂。

後來好像亂了起來,整個村子,到處是鮮血,彌漫著火光。

最後,爹娘不知去哪了,哥哥把一本書塞進我手裡,讓我從密道離開。

哥哥說,“予之,這本書,不能交給任何人,藏好它,一輩子不許交給彆人。”

他來不及說許多,便摸了摸我的頭,轉身離開了。

我望著他的背影,心裡明白,他該是再也回不來了。

那個時候,我該哭的,我應該很悲痛,應該恪守村民的遺誌。

可是,我沒有。

我隻是很疑惑,覺得他們莫名其妙。

望著那滿天火光,我隻覺得,如果這一本書能夠毀了這樣一個原本平靜的村莊,它有什麼理由讓彆人舍命守護?

我望著書上寫著的“竊魂劍譜”,沒有走出那個隧道。我知道,那個隧道的儘頭,隻有死路。

直到有人來抓我,我舉著火把對著那本書,威脅他們放我走。

我很怕,我記得我的手不停在抖,得了自由,我頭也不回地往前跑,那些人仔細著那本書,再沒理會我。

後來,我幾乎過著苟延殘喘的日子,山上的草,能吃不能吃的都被我吃了個遍,路過很多城鎮,有偏僻的,有繁華的,可每個人都看不起我,都用異樣的眼神看著我,繞著我走。

大概是因為,蓬頭垢麵的,已經快要沒個人樣。

我開始做賊,大概是從十三歲那年。那天不慎吃了棵毒草,整整受了五天五夜的劇痛,去鬼門關走了一遭,便再不敢去摘野草吃。

後來將近餓死,我偷了路邊攤上兩個饅頭。

我被追了兩條街,被打了半個時辰,可是,我吃了第一頓飽飯。

那時,我想,原來隻有這樣,才能吃飽飯。

一開始,大概隻為了吃飽飯。

後來,漸漸地,我偷饅頭被發現的次數越來越少,再後來,我撿到一本輕功秘籍,大概是天分使然,我的輕功不知不覺地竟然練到至高的境界。

於是,我能偷的,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

偷商賈,竊官家,如今已然信手拈來。

我偷東西有個習慣,偷完一室,留下二錢銀子。

因為二錢,夠買兩個饅頭,一頓飽飯。

江湖上貌似因此送了我個名號,叫二錢神偷。

我知道,我不是個好人。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

過去,我是為了活命背信棄義的不孝女,如今,我是江湖那些名門正派所唾棄不齒的賊王。

八年了,先是苟延殘喘,後是亡命天涯,錦衣衛那些人追我追的緊,原先每一天都提心吊膽,後來漸漸習慣了,竟然也不覺得這樣的生活有什麼不好的。

我說不上心中有沒有良心的譴責,隻覺得我為了活命,舍棄了一些東西。

其實每個人都要為了活著舍棄一些東西,隻不過我所舍棄的,與大多數人不同罷了。

不大願意說我的過去,大概不是因為痛苦,是因為,我的過去,時刻提醒著我,我的自私,我的貪生怕死。

我叫紀予之,我哥哥叫紀舍之。

大概含了父母的某種寄托,隻是哥哥用他的生命做到了,我留著我的生命,背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