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中的命案 我找了幾名誌願……(1 / 1)

安全顧問 且無用 6417 字 10個月前

我找了幾名誌願者,在案發現場的四周維護秩序,防止其他人擅入破壞案發現場,同時這幾名誌願者也起到對我監督的作用。

案發現場非常偏僻,幾乎沒人會到這邊來遊玩。那名發現人女子當時是想要追一隻鬆鼠,沒有追到,索性信步而走來到這裡。

案發現場的沙灘上有很多腳印,能夠辨認出來的,分彆是我和那位發現人女子的腳印。

發現人沿著沙灘散步,到了這邊的夾彎,看到男子一直趴著,好奇地詢問對方在乾什麼,一直得不到回答,感覺不對勁,走上前去,才發現男子胸口處插著一把尖刀,隨即高呼喊人。

除了我和發現人女子的腳印外,還有一些模糊的腳印,比如洞洞鞋的腳印和大碼拖鞋的腳印,但是參加活動的眾人普遍都穿了洞洞鞋和拖鞋,死者腳上也是一雙洞洞鞋。無法分辨出誰是凶手。

這名被殺的男子姓陳,是一名網絡小說作家和視頻作者。

據說他要做一些沙灘作品,為了不被彆人打擾,才到這麼偏僻的地方。

沙灘上有個簡易折疊桌,桌上有個保溫杯,桌子不遠處有一個旅行包,裡麵有做沙堡的工具。這樣看,倒是符合死者生前要做作品發到網上的說法。

說回死者,此刻的他,頭朝向岸邊趴在沙灘上,嘴大張著,表情有些猙獰,似乎死前經受了極大的痛苦。

他上身穿著棉坎肩,下身牛仔褲,褲腿編上來,露著腳踝,褲兜裡有一對藍牙耳機,耳機裡沒有聲音。身上衣服很完整,身體除了胸口的一刀,沒有其他傷痕。他的屍體緊挨著一個還沒有完成的沙堡。輕輕翻開他的身體,可以看到屍體剛才接觸沙灘的部位,從褲腳到膝蓋,是潮濕的,而身體其他部位都是乾燥的。

他的左右手均染滿血液,血液已經凝固,散發出濃重的血腥味。

他的右手邊是一個手臂長的小鏟子,小鏟子上麵有血跡,推測是用來鏟沙子做沙堡用的,他前麵的沙灘上有一個手指寫出來的大大的“國”字,似乎是留下的死亡信息。

他的左手握著一個小小的帶著絨毛的螃蟹鉗子,這個螃蟹鉗子的斷麵能見到白白的蟹肉,似乎是剛剛從螃蟹上扯下來的。

他的死亡時間推測在一個小時到半個小時前,也就是兩點到三點之間的時間。

考慮到他有藍牙耳機,我認為他身邊應該還有手機,一番尋找下,在離他不遠的一個沙包下將已經關機的手機找了出來。

手機是因為沒電才關機的,將手機充電後,打開手機,不過手機有密碼,無法查找信息。

我將這些發現全部記錄下來,同時拍照攝像取證。

然後,和其他人一起到附近的酒吧,探案解謎正式開始。

小組長艾絨說:“大家請先安靜一下,我剛才也跟大家說了,這個凶殺案就是我們偵探和尋寶遊戲的開始。請大家根據‘立刻123’查到的資料,推斷凶手。”

“立刻123”是我的網名。小董的網名是“不懂裝懂”。

酒吧有個巨大的電子顯示屏和投影幕布,我將搜查到的資料一一公布給大家。

大家看完後,議論紛紛,有些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既然沙灘上有個‘國’字,那凶手應該是名字帶國的人。”

“你這麼說沒有道理,難道凶手看到被害人寫了死亡留言會無動於衷嗎?說不定這個‘國’字就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為的是擾亂視聽。”

“我看死者左手中的螃蟹腿兒說不定是死亡信息。咱們組裡有沒有賣螃蟹的,估計就是凶手。”

“我就是賣海鮮的,整個下午,我一直跟大家打沙灘排球,連廁所都沒上,我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死者手中拿的是螃蟹腿兒,這說明是跟腿有關的,咱們網名中有帶‘腿’這個字的嗎?”

經過一番查看,艾絨搖搖頭,告訴大家沒人網名帶‘腿’這個字,而且‘螃蟹’這兩個字也沒有。

“左手握著螃蟹,那應該關注左手,死者的意思很可能是說凶手是個左撇子。”

但是組員裡有好幾個左撇子,而這幾個左撇子都有不在場證明。

此時終於有人開始注意死者的死亡時間。

“我們應該從死者被害時間來推測凶手,看看在兩點到三半這個時間段誰沒有不在場證明。”

這個提議得到了大家的認同。

不過很快有人提出異議。這些人的意思是如何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的。是不是通過法醫學方式,比如血液凝固和體溫以及屍僵等方式。

我覺得這些人還是挺有深究的精神的。我將自己的推斷的思路告訴大家,讓大家看看是不是合理。

我的推理方式很簡單。首先,從死者旁邊未完成的沙堡來看,做沙堡的話,太乾燥的沙子不行,需要濕潤的沙子,也就是說湖水水位線曾經漫過沙堡的位置,沙子才可能是濕潤的。其次是死者死亡的姿勢是臥倒頭朝向岸邊,死者身體和沙攤接觸的地方,膝蓋以下是濕的,推測死者倒下的時候,是膝蓋以下浸入過湖水中。

這個湖的水位和時間是一一對應的,根據岸邊的標識牌,知道了湖水水位,就可以推斷出時間。

同時屍僵屍溫和血液也是對死者的死亡時間的佐證。

當我將自己的思路說給大家後,大家也沒有了異議。

通過詢問,我們篩出了六個人,這六個人在兩點到三點時間段,要不說是上廁所用了好長時間,要不就是獨自一人到小島深處遊玩,要不就是說到島上的酒店休息去了。反正都沒有佐證,都是一人之辭。

雖然縮小到了六人範圍,但還是不能確定確切的凶手,調查進入了僵局。

小組長艾絨看著大家有些興趣寥寥,為了振奮大家的精神,拿起喇叭說道:“咱們這個活動既然是遊戲,遇害者其實是人假扮的,這一點需要跟大家再次強調一下,但是即便如此,基本的推理思路也是一樣的,而且破解凶案會有獎勵,希望大家熱情參與,”

艾絨賣力吆喝下,大家又重拾信心。有人問小組裡是不是有手機專家,可以給手機解鎖,手機裡說不定拍到了什麼。

“如果手機拍到了什麼,那凶手肯定將手機帶走了,不會留下手機的。”有人說道。

“很可能手機沒電早就關機了,凶手知道這一情況後,才放心大膽地過去殺人。畢竟如果死者能一直玩手機的話,很可能拍到凶手的臉,直接上傳雲端,那他就沒有辦法毀滅證據了。”還有人說道。

“哎,我想到了,死者拿著螃蟹鉗子,是不是用鉗子在身上做了記號,比如在皮膚上刺出死者的名字,或者我聽說在舌頭反麵可以刺青,說不定死者在自己舌頭上留下了凶手的名字。趕快看看死者的舌頭。”一名組員腦中靈光一閃,興奮地說道。

我搖了搖頭,說道:“最開始已經檢查過舌頭了,包括身體其他部位,沒有什麼刺青。”

聽我這麼一說,大家的熱情又被澆滅了。

小組長艾絨看到大家失望的表情,隻好對著我說,“既然你是警察,不如你給大家推斷一下誰是凶手吧。”他的表情有些無奈,似乎在說:這麼簡單大家都沒猜出來,如果這個“立刻123”也搞不定,他隻好直接公布答案了。

其實我已經基本知道了罪犯是誰,既然艾絨讓我說,那我就告訴大家我的推測,畢竟大家都已經卡殼了,我現在說,也不算沒給大家機會。

“首先,死者小陳是正麵一刀斃命,身上沒有防衛傷,說明凶手和死者小陳很熟悉,兩人很可能是朋友關係。凶手突然發難,小陳沒有防備,才被正麵一擊得中。”

此話一出,大家紛紛點頭。

我接著說道:“小陳手機沒電了,這個信息被凶手知道後,凶手明白殺害小陳的機會來了。因為小陳手機沒電了,手機就不能拍攝和錄音,也就無法上傳雲端,行凶的時候就不用擔心被小陳手機拍到以致罪行敗露。

小陳剛見到凶手,並沒想到他會殺人,凶手突然拿出尖刀捅向小陳,因為小陳有厚衣服阻擋,鮮血並沒有飛濺出來,凶手也就沒有粘上血液。小陳被捅後,很快頭朝地麵倒下。凶手想到如果將行凶的尖刀拿出來,鮮血會濺到身上,因此他沒有帶走凶器。當然凶手也許是知道凶器上沒有指紋,沒有任何線索,所以才沒有拿走。因為我們沒有儀器,無法分析凶手行凶的時候是否留下了指紋。”

我說完後,停頓了一會兒,看看大家的反應。大家都在安靜地聽著,並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

我於是接著說:“行凶後,凶手非常慌張,他試了試小陳鼻息或者脈搏,覺得他已經死了。他怕被目擊到,所以迅速逃離現場。不過小陳當時並沒有立即死去,過了一會,他又醒過來,但是沒有行動能力了,不能高聲呼叫,他也知道自己肯定會死掉,所以要儘可能過得留下凶手身份信息。但是他也知道凶手隨時會回來清理殺人現場。為什麼這麼推斷,因為小陳用鏟子在沙灘上寫下了“國”字,有人認為這是凶手信息。小陳當時肯定想過凶手可能回來確認,但他還是在沙灘上留下了足以指向凶手的信息,有沒有一種可能,這個“國”字很可能是死者為了掩蓋另一個留下的證據而故意讓凶手看到的,也就是說“國”字是一個煙霧彈呢?”

我的話一出口,很多人露出了吃驚的表情。我知道大家的胃口已經被釣了上來,這也是小組長艾絨需要的結果,他扭頭向我致意,我微微一笑,繼續說道:“首先說一說小陳留下來的沙灘信息。小陳使用沙灘鏟寫下了 ‘國’字。這個字應該被返回來的凶手改過,也就是說小陳留下的字並不是“國”這個字。證據有二,第一就是沙灘鏟最後放下的位置離著小陳的右手有些遠,如果是小陳用沙灘鏟寫完後放下,不會離著鏟子那麼遠,很明顯凶手曾經動過沙灘鏟,他用完後沒有將沙灘鏟放歸原處,而是離得小陳有些遠,這就是凶手的一個失誤。凶手還有一個失誤,就是這個 ‘國’字。”

聽我說到這個字,大家再次聚精會神,要聽我的分析。

“我們知道漢字都是有筆畫和筆順的,而且在沙灘上寫字,那麼筆觸的兩個邊緣會略高,甚至會顯示出痕跡的走向。我們看這個‘國’字,它的書寫非常奇怪,第三筆豎鉤和最後一筆橫之間的結合處,應該是筆畫“橫”在“豎鉤”上留下痕跡和略高的邊緣,但是這個字卻是“豎鉤”在“橫”上留下痕跡和略高的邊緣,說明這個“豎鉤”是最後加上去的。很可能是凶手加的。那麼去掉豎鉤,就成了‘匡’字加一點,這個不是字啊,那麼怎麼理解這個匡字加一點呢?”

我看向大家,大家交頭接耳一會後,沒有討論出結果,又再次看向了我。

“看匡這個字的最外麵的框框,第二筆橫是從右往左寫的,筆畫不對,而且是直接一筆寫出的這個框,像不像是一個半圓,半圓裡麵是一個玉字,這就像是一個首飾,它半月彎彎,在半月的兩端連接著一塊玉飾,大家看一下有沒有人帶著這樣的玉飾?”

很快,大家發現網名文妮的姑娘帶著一個彎月內有玉雕的飾物,不過文妮一點都不驚慌,她非常鎮定地說到:“這些都是你的推測而已,根本不是決定性證據。”

“咱們慢慢來。我們再說說那個螃蟹腿。我推測那個螃蟹,估計是小陳生前在沙灘上捉到的,他被凶手襲擊的時候,手裡正拿著螃蟹,尖刀刺穿胸部的時候,劇痛使他本能將螃蟹握緊,螃蟹鉗子被握斷,沒了蟹鉗的螃蟹掉落地上逃走了,凶手也沒有管這個螃蟹腿,他以為正好可以迷惑警方。”

“我說大偵探,不要因為我跟小陳是好朋友,你就胡亂攀咬,冤枉好人,凡事要講求證據,你要把證據拿出來給大家看看。”文妮非常自信地挑釁說道。

“不要著急,我們一步一步地推進,按照常規思路分析,找出裡麵不和諧的地方。剛才說道小陳在沙灘留下的凶手信息,他並不能確定最終能保留下來,但是他還是這樣做了,我推測他在掩飾另一個證據,也就是他儘可能多得留下凶手的證據,迷惑凶手。但是我反複搜查也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地方。就在我要放棄的時候,我腦中靈光一閃,想到了那對藍牙耳機。他的手機已經沒電了,那為什麼他還是沒有收起來藍牙耳機呢,而且,他的耳機放在褲兜中也有些耐人尋味,什麼情況下他會放在褲兜中呢?”

“有人跟我說話,我就會把藍牙耳機臨時拿下來放進褲兜裡,而不是再費勁放進耳機盒中。這樣的話,等會說完話,就能繼續用,很方便。”有人說道,大家也紛紛點頭附和。

我聽完點點頭,“也就是說死者在跟凶手說完話後,會繼續使用藍牙耳機,所以他順手將耳機收到了褲兜中。想一想,小陳是作家,如果當時他除了用手機拍視頻外,還在用藍牙耳機收錄聲音,也就是他還在語音創作小說,這似乎也說得通。不過,因為手機沒電了,所以藍牙耳機沒有連著手機,那有沒有可能藍牙耳機連接著其他收音設備?經過仔細尋找,我在沙堆下麵發現了一個放在防水袋中的錄音筆,不過很遺憾,錄音筆跟藍牙耳機並不配對。播放錄音筆,我聽到了一些聲音,可以直接指向凶手。”說完,我意味深長地看著文妮。

而文妮聽到這句話後,似乎想到了什麼似的,整個人突然驚恐起來。

我微微一笑,“看來你想到了,這個跟錄音筆不配對的藍牙耳機應該就是你的。那麼小陳的藍牙耳機呢?會不會在你那兒?”

文妮輕歎了一口氣:“看來是你贏了。我就不拐彎抹角了,直接說這個遊戲的故事設定。故事裡,我和小陳合租同一個房子,關係不錯。偶然我們一起買了同一款藍牙耳機。今天我們兩人一起出來遊玩,他打電話說手機沒電了,讓我幫忙拿個充電寶給他。我過來後,跟他聊天的時候,他無意中說知道我偷偷販毒的事,似乎要要挾我,我一不做二不休,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殺了他。當時太著急,將充電寶拿過來,並將他的手機埋進沙堆後,隨便試了試鼻息,覺得他已經死了,就匆忙逃跑了。後來我越想越不對,覺得萬一他當時沒死怎麼辦,所以我又返回作案現場,發現他用沙灘鏟留下了能指向我的死亡留言。我於是靈機一動,在他的死亡留言上加了一筆,不過沒想到被你破解了。還有那個螃蟹,是我捉的,將蟹鉗掰下來放進他手中,用來迷惑大家,增加案情複雜度的。”

說到這,大部分的案件經過已經還原。文妮也對我豎起了大拇指,“雖然你對蟹鉗的推測不準確,但是也沒有被它迷惑。現在來說一下藍牙耳機,不過我要說明的是,實際表演的犯罪過程跟原本我們排演的犯罪過程有區彆,這個藍牙耳機是小陳新加的。真實情況剛才小陳跟我說了,故事設定是小陳愛開玩笑,在跟我說話的時候,偷偷把我的藍牙耳機跟他的調換了。而不巧的是,小陳在寫網絡小說,他的藍牙耳機正連著錄音筆,因此藍牙耳機將我的作案過程原封不動錄音。”

文妮將案情全部還原後,大家紛紛表示太燒腦,要做簡單點的案子。

文妮和小陳都出來跟大家致意,文妮跟我說她的手法被破解了,“我跟小陳打賭,結果我輸了,賠了一瓶飲料。”並說下次她要裝作受害者,重新換一換情節。

“你還能用這個情節,放心吧,我不會宣揚出去的。”我跟她承諾道。

而文妮和死去又活過來的小陳在跟大家抱拳致謝後,表示自己的工作已經完成,要離開小組了,他們提醒說還有兩個案子等著大家,讓大家做好準備。

這個時候,參加活動的組員抱怨說這個探案太複雜了,要求簡單一些。

他們兩個的提示,又引得大家議論起來,有些人直接問什麼時候可以進入尋寶環節。

小組長艾絨為了安撫大家的清晰,先是跟大家承諾之後的案情會單純很多,麵對大家對尋寶急不可耐的樣子,他會心地笑起來,然後非常肯定地跟大家承諾:“隻要接下來的兩個案子能順利告破,就能夠進入尋寶環節,解開了寶藏的秘密,那麼寶藏就會分給大家。”

這個時候,有人說:“你們說話算不算數啊,是不是吊著我們玩兒啊,如果都是很複雜的案子,我們解不開,那寶藏肯定沒戲了。”

小組長艾絨安撫大家道:“放心吧,我們會降低難度的。我們公司的主題活動,涵蓋科技冒險猜謎探案尋寶等等,已經做了很多年了,口碑也是非常好的。大家也看到了,雖然第一個案子是難了些,但是故事場景都做得惟妙惟肖,能夠讓大家有身臨其境的感覺,這是非常難得的。我敢保證,大家一定會不枉此行的。”

大家想了想,覺得他說的還真是這麼回事兒,總之大家抱著既來之則安之的態度,跟著小組長繼續接下來的遊戲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