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94沉默片刻,艱澀開口:“宿主,請不要說臟話。”
“我哪有說臟話,”明珠說,“葛琛是魔啊。”
“他可是魔尊,你忘了?”
魔、尊......?
葛琛感覺自己已經不能思考了,魔尊兩個字在他腦中反複橫跳,攪得他一腦袋漿糊。
他原來,是魔麼?
“那他現在還沒覺醒嘛......算人的......”恍惚間,葛琛聽到5794的小聲嘀咕。
大小姐輕哼一聲,不予置評:“再把劇情給我講一遍吧,原著太長了我現在根本看不完。”
5794:“OK。”
然後,隨著5794的講述,葛琛終於明白了,這究竟是怎樣一個故事。
而他又是怎樣一個角色。
《誅魔凡仙》是一篇大長篇修真升級流小說,男主蕭馳原本是一個蕭家村一個普通的鄉村少年,父母早逝,是個孤兒,吃百家飯長大,平日裡也就上山砍砍柴打打獵,性格灑脫,生活平淡幸福。
但某一天,蕭馳打獵回來,發現村子裡被屠乾淨了。
原來是一名魔軍歸途中路過此地,被村口一個小孩頂撞了,又恰逢他未完成任務即將回去受罰心情不快時,於是魔軍一氣之下就把小孩殺了,但小孩母親的哭喊引來了村裡的其他人,徹底惹怒了魔軍,於是這個畜生就屠了全村。
而進山打獵的男主蕭馳則逃過一劫。
蕭馳痛不欲生,發誓一定要為村民報仇,於是就走上了求仙問道之路。
後來他在尋找前往修真界的方法時,不慎掉入一秘境,還好有驚無險,而且還意外契約了封印在此的上古神器——斬神刀。
斬神刀本是一大能的本命武器,後大能渡劫失敗,身死道消後的靈力磁場形成了這個隱秘的的秘境,封印著斬神刀。
而蕭馳契約斬神刀後,才發現斬神刀裡還有個“劍靈”。
其實也算不上,斬神刀本身沒有劍靈的,“劍靈”是那位大能的一縷殘魂——就是修真小說裡俗套的隨身老爺爺。
在老爺爺金手指的指引下,蕭馳到了蓬萊仙門,參加了入門考核,被檢測出極品天靈根,拜入掌門林道子門下。
然後就是各種升級,各種秘境試煉宗門比試打臉裝逼收後宮,然後和妖族女皇相愛相殺,再打敗想毀滅世界的反派魔尊葛琛,然後飛升。
就是很俗套的男頻升級流,但因為大小姐沒怎麼看過這種小說再加上作者文筆和節奏把控得很好,所以明珠還是覺得這是一本很不錯的書。
而反派魔尊葛琛,典型美強慘,未覺醒血脈前就是個普通小孩,同樣無父無母,卻不像主角那樣在村民們的關愛中長大,而是從小在混亂之都甸城摸爬滾打,遍體鱗傷。
蕭馳十八歲那年在老爺爺金手指的指導下進入蓬萊仙門,檢測出極品天靈根,成了掌門親傳弟子。
而同樣檢測出變異風靈根的葛琛卻因為幼時經曆隱生心魔加上被發現身上有魔族血脈,隻是草草進了內門。
在經曆次次比試輸給男主、喜歡的師姐愛上男主、男主萬人迷葛琛萬人嫌等等......葛琛終於黑化了,開始處處針對男主和男主對著乾,殺男主的紅顏知己,強男主機緣,然後被打臉被反擊,直到死。
總之,可慘一男的。
不過,明珠有個疑問:“那我呢?所以我在書裡是個什麼角色?”
5794沉默半晌,答:“......沒有你。”
明珠:“嗯?”
於是5794向她解釋。
原來在這本書裡,扶光都明家沒有一個叫明珠的大小姐。
原書中的雲芍清在懷孕時遭到了高階魔獸的襲擊,導致流產,連帶著身體也受到損傷,所以和明北劍一直沒有孩子。
明北劍雖然名字裡帶“劍”,卻並不是一個劍修,而是刀修。因此他極其賞識蕭馳,甚至認他當了義子,成了明家少主。
“可惜了,”聽完5794的話,明珠淡淡說,“扶光明家的少主是我。”
*
扶光都,明家。
修真界第一世家的主宅,自然是金碧輝煌,瓊樓玉宇,華燈初上時,滿目繁華如仙境。
葛琛身上的束縛咒和靜音訣早在進到琳琅閣前就被解除了,吃了大小姐給的丹藥,身上的傷也好得七七八八,此刻正沉默地跟在少女身後。
帶著野生小反派回家的明珠大小姐大搖大擺推開了自己房間的房門。
大小姐向來是個會享受,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她的這間閨房奢華得要命,比起凡人界的大國皇帝寢殿也不妨多讓。
“終於回來了啊,大小姐——”
少年散漫清朗的聲音在瞅到明珠身後跟著進來的葛琛頓住了。
黑發少年斜斜依靠在牆邊的軟榻上,烏發被鑲紅寶石的小冠高高束起,桃花眼明亮卻不顯多情,左耳孔雀石耳墜格外醒目。他一身檀褐色窄袖騎裝,衣邊掐了道暗金細邊,腰束革帶,隨意彆著一打黃符,一隻手肘搭在曲奇的長腿上,另一隻托著臉,渾身上下寫滿意氣風發的灼灼少年氣。
寧萊的身體在看到明珠進來時就直起來了,笑盈盈的桃花眼在看到葛琛時驀地睜大,他難以置信道:“——你竟然帶野男人回來?!”
“我要告訴奚和玉!”
明珠沒理他的怨夫發言,隻是無奈地看著他:“你怎麼又來了?”
寧萊先是狠狠瞪了她身後的葛琛,才不情不願地回答她:“本來想跟你商量去隴溪城找奚連玨打架......啊不,切磋來著。”他頗為幽怨地看她一眼:“但是你不在。”
奚連玨是奚家二公子,奚和玉的弟弟,和明珠他們差不多年歲,是個快結丹的刀修。
明珠想了想,道:“可以,不過要帶奚和玉一起。”
寧萊很不情願:“啊......不要吧。”
明珠:“回人家老家不帶人家?好歹也是青梅竹馬,你真這麼討厭他?”
寧萊皺著鼻子,嫌棄道:“討厭死了。”
識海內的5794見縫插針,提醒道:“宿主,任務對象。”
葛琛聽到,在心裡默默在心中感謝了一下5794。
——光乾巴巴站這兒,他其實是有點尷尬的。
大小姐聽到提醒後微微歪頭看了他一眼,然後叫了兩個仆人進來:“帶這位葛公子去客房休息,記得幫他收拾一下找兩件新衣服。”
“好了。”話畢,她又在識海內回答5794。
5794:“......”就這?
葛琛倒是無所謂,今晚受到了衝擊太大,他現在隻想找個沒人的地方思考人生。
葛琛離開後,明珠又看向寧萊:“什麼時候去?”
寧萊看上去有些不高興,瞪她一眼,氣悶道:“明天早上!”
大小姐不知道他為什麼不高興,也沒耐心揣摩他的心思,敷衍道:“哦。”
“那你等會兒離開前記得去熙和院通知他一聲。”
寧萊被她氣得半死:“我今晚不走!住偏院!”
大半夜的趕人走,好過分。
明珠還是很敷衍地樣子:“哦,那你臨睡前記得通知奚和玉一聲。”
“知道了!”
寧萊被她氣走了。
識海內的5794欲言又止:“宿主......”
“您要出去嗎?那任務對象怎麼辦?”
“不怎麼辦。”
慢悠悠踱到床前,掀開絳紅色帳子,明珠徑直躺下,將身體陷入柔軟的床墊裡,然後順手屏蔽了5794。
5794:“......”
經過多年練習,明珠已經對躺著引氣入體修煉靈力如火純青了。這個階段裡,她會處於一種半夢半醒的奇妙狀態,但修煉速度和打坐時的毫無區彆,還省著腰酸背痛。
她也教給過寧萊和奚和玉,但他們二人多年都是打坐修煉,已成習慣,改不過來,隻好作罷。
這也是明珠一天睡四個時辰,天一亮就瘋玩修為還瘋漲的原因之一。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因為大小姐是個天才。
*
次日清晨,明珠被敲門聲從入定狀態拉出來。
明珠烏黑的發披散著,身上隻穿了件深紅色的天蠶絲中衣,更襯得她肌膚瓷白無暇,額心朱紅劍痕奪目,眉眼間帶著不耐煩,看上去格外盛氣淩人。
她有點“小”起床氣,皺著眉拉開雕著扶光花的木門,語氣不悅:“乾嘛?”
門口是寧萊,他今日穿了件帶暗紋的柘黃色的翻領袍,瞧著倒是多了幾分紈絝公子般的玩世不恭:“去隴溪城玩啊,昨晚說好的。”
“......等著。”明珠揉了揉眉心,然後“啪”的一聲關上了門。
門再次打開後,換穿了一身赤緹色交領襦裙的大小姐提著九黎走出來,朝一旁的寧萊一頷首,驕矜道:“走吧。”
但剛走出去兩步,她又像想起什麼似的停下來扭頭看向寧萊,問:“奚和玉呢?”
寧萊撇撇嘴:“還在準備。”
“哦,”明珠點點頭,對他說:“我出去一趟,你帶他去雲舟等我。”
“這次坐雲舟?”寧萊看上去有些訝異。
和明珠的白玉舟飛行法器不同,雲舟要比它大上許多,有房間和一些娛樂設施,還可以長時間走水路,就是速度要慢一些。
“不是出去玩嗎?”明珠疑惑看他,“遊山玩水才快活。”
“也是......”寧萊點頭,“你大概多就能好?”
“放心,至多不過一刻鐘。”
*
與寧萊分開後,明珠喊來一個小廝,帶她去了葛琛所在的客房。
明珠來的時候,葛琛正坐在床前的木桌前發呆,看上去十分入神,她人到門口了都沒發現。
警惕心太弱了。
不過也可能是因為修為太低,畢竟她的腳步聲也不是很大。
大小姐很禮貌地敲了敲半敞著的門,發出“咚咚”兩聲脆響,葛琛適時抬頭望過來,目光中流露出幾分恰到好處的驚訝來,隨即略顯局促地站了起來。
“葛琛。”明珠喚他。
“大小姐。”他忐忑地望著她。
葛琛已經換下了昨日那身破破爛爛布衣,身上的傷也在一堆療傷丹藥的狂轟濫炸下幾乎痊愈,隻餘一些不甚明顯的白印。
他今天穿了件玄青色袍子,高紮發間繡著精細暗紋的白色發帶點綴其間,倒是比昨日順眼多了。
明珠對上他強壓不安的眼,不禁稍微晃了下神——
昨夜光線不好,以至於這時她才發現,葛琛的眼睛並不是純正的黑色,而是帶著隱約的赤色,光下要更明顯些,那赤色幾乎要蓋過黑,顏色很像是明珠那條很喜歡的石榴裙。
很漂亮的眼睛。
但明珠還是很快移開了眼。
她像是趕時間一樣,秀麗好看的眉輕皺了下,然後從乾坤袋裡掏出一本冊子丟給他,聲音清脆如珠玉碰撞,吐字清晰,帶著些大小姐獨有的命令語氣,“我要出去一段時間,你老實在這待著。我回來之前,把第一層學會。”
說完,也沒看對方反應,徑直離開房間。
連門都沒進。
葛琛沉默看著少女離去身影,纖長濃密的眼睫輕顫,半晌翻開古樸的書冊。
第一頁上龍飛鳳舞的三個字就讓他驚了一跳——
那竟是一本天字級秘籍,問心訣。
被屏蔽的5794氣得要死卻又沒法開口,正想故伎重施上報主係統,卻聽到一道熟悉的機械提示音響起:【反派黑化值-2,目前黑化總值,86。】
5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