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最貴的甜點(1 / 1)

人生1984 拾寒階 12361 字 7個月前

希伯來的葬禮如期舉行。

之前舉行的觀禮、守靈和追思等環節,李雲海他們也參加了。

米國這邊,可以根據死者的意願,自由選擇土葬或者火葬。

希伯來已經客死他鄉,當地統一進行了火化,他沒得選擇。

舉行葬禮,棺木落葬時由牧師進行祈禱,並在專業人員的操作下完成。親友們可以將事先準備好的花束拋入墓穴,離開時也不需刻意道彆,悄然退出即可。

希伯來生前再有錢,死後也就是一方小小的墓穴。

李雲海他們離開墓園。

在葬禮上,李雲海見到了希伯來的女兒,名叫珍妮芙,是一個二十多歲的白人姑娘,金發碧眼,苗條得過份,五官也十分精美,一點也不像希伯來。

出於禮貌,也出於廣撒網的需求,李雲海和珍妮芙打了聲招呼,和她聊了聊天。

珍妮芙是個有些靦腆的女子。

她在李雲海身邊坐下來,輕輕觸碰他的腿。

李雲海接過來,說道:“我一定會好好拜讀。謝謝你。”

沈秀蘭道:“時間還早耶,要不要出去看看紐約的夜景?不去公園,就到大街上逛逛。”

恩愛過後,沈秀蘭枕著李雲海的手臂,說道:“不得了了!我以前從來不想的,有就有,沒有也無所謂。可是到了紐約以後,我天天都會想,隔一天都不行!”

可能是因為父親剛剛去世的原因?

陳美琳坐到他身邊,笑道:“哥,這就是那個大小姐寫的啊?她真厲害!”

李雲海道:“這才是正常的,說明你身體好,沒有毛病。”

“嗯,我最敬佩能寫書的人。因為我寫不出來。”李雲海笑道,“我看看她寫得怎麼樣?我得尋找和她的共同話題。”

兩人交談了幾句之後,珍妮芙這才慢慢的打開話匣子。

書都是英語版的。

李雲海道:“希伯來先生走後,不管你們誰來接管公司,你們也會有我一樣年輕,就成為大企業的老板。”

李雲海把書伸過去,和沈秀蘭一起看,然後借著圖書的掩護,他輕輕的捏了捏她的小手。

“不一定的!希伯來是一個很成功的商人,他一手創立了現在的公司,而且做了百億美元以上的規模!他是一個很厲害的人。這樣的人對後事的安排,往往會出人意料。”

李雲海哦了一聲:“你真厲害!太令人驚訝了!不知道你有沒有出版出什麼圖書?”

珍妮芙想笑,沒有笑出來,說道:“我對繼承企業不感興趣,我有自己的工作和愛好,我是一個作家,我愛好自由,喜歡旅遊,而不是被束縛在一個地位上工作。”

珍妮芙道:“有的。”

回到酒店後,李雲海翻開珍妮芙寫的看。

陳美琳閒得無聊,也拿起另一本來看。

“我聽父親提到過你,李先生,很感謝你來參加父親的葬禮。”珍妮芙說道,“你比我想象中要年輕,我以為一家大企業的老板,都是我父親那樣的老者。”

李雲海的情話,讓沈秀蘭怦然心動。

“曆史上有很多次皇位傳承,結果都是大出意料之外。由此可見,精英人物的想法,不是我們可以隨意揣測的。”

兩人倒在床上,翻轉倒騰。

“哈哈,你彆說得這麼武斷。哎,這寫得還不錯,最起碼,我能看下去。”

“我想到你心裡走一走,到你心口走一走,到你胸前走一走,再到——”

李雲海和沈秀蘭出來後,直接來到沈秀蘭房間。

她打開自己的背包,從裡麵取出兩本書來,說道:“這是我新出牌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歡看?”

沈秀蘭洗完澡過來找他們聊天,見他們每人捧著書在看,頗覺稀罕。

她依偎在李雲海的胸懷,兩人熱烈的打啵。

“她又不可能繼承家業,你討好她也沒用。希伯來的家業,多半是由兒子繼承,我看那個法羅克還不錯的樣子。”

陳美琳看書看得入了神,也不想出去玩,說道:“好。”

珍妮芙點了點頭。

“不是出去走走嗎?”沈秀蘭咯咯笑道,“來我房間做什麼?”

李雲海的溫熱的大手,慢慢的摸了進去。

在李雲海印象中,西方女人大多開朗外向,像珍妮芙這樣的女人很少見。

“為什麼呢?難道不是傳給兒子嗎?”

她還處於悲傷之中?

兩個人眉目傳情。

李雲海的英語能力還行,看這種文藝不成問題。

“那肯定是個昏君!”

看了半個小時書後,沈秀蘭低聲說道:“雲海,我們出去走走吧?”

李雲海明白她的用意,嗯了一聲,放下書本,對陳美琳道:“美琳,我和秀蘭出去走走,你在房間不要亂跑。”

“好啊!給你買個禮物!”

“嘻!什麼禮物?”

“隨你挑!我想,很少有我買不起的禮物吧?”

“嗯!那就去看看!”

兩人下了樓,來到大街上。

紐約有夜生活,而且非常豐富多樣。

這座城市被稱為“從不睡覺的城市”。

其夜生活已經成為城市文化和身份的一部分。

紐約每天接待的全球觀光客中,很多人前來的目的之一也是要體驗這一不夜城的夜生活。

這裡的夜間經濟非常發達,從晚6點至早6點,在酒吧、餐飲服務、場館、藝術與文化、體育與休閒5個類彆的經營場所,經濟活動非常活躍。

據統計,紐約下屬的5個區共有2.5萬個夜間生活場所。

現在還不算太晚,街麵上的店鋪和商場大多數還在營業。

紐約曼哈頓一家高級餐廳正在出售世界上最昂貴的甜點。

店前圍滿了看熱鬨的觀眾。

李雲海問了一下價格。

一個英格蘭黃金聖代冰激淩,一千美元!

頂級金箔巧克力布丁,2萬美元一個!

鉑金蛋糕,售價為13萬美元!

沈秀蘭是四海集團的財務副總,平時雖然也見過錢,但看到一個冰激淩賣一千美元,一個蛋糕賣13萬美元,還是震驚到了。

她咋舌說道:“這哪裡是在賣蛋糕啊?這分明就是在賣噱頭!吃的不是蛋糕,而是鉑金!問題是這些鉑金能吃的嗎?”

李雲海詢問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回答道:“蛋糕主體上覆蓋的是純白的糖霜,此外的裝飾物全部為鉑金,包括鉑金小鏈條、鉑金項鏈、鉑金彆針、鉑金垂飾,就連其他的一些小陪襯物都是鉑金的,這些鉑金裝飾采用食用鉑金製作,都是可以食用的。”

據某些人說,食用鉑金,可以美容養顏、抗氧化、抗衰老、增強免疫力、促進新陳代謝。

至於是不是真的,反正隻有吃過的土豪才知道。

這些餐食,本就專為土豪打造。

李雲海是不會嘗試的。

在他的印象中,吞金可以自殺。

看到外國人吃鉑金,還編了一套說辭,李雲海就想到了古代的五石散。

那個時代能吃得起五石散的人,都是達官貴人,那些士大夫貴族們,也對服用五石散樂此不疲,並深信可以治病,還可以延年益壽,甚至羽化登仙。

就連書聖王羲之也是五散石的食客。

“你想吃嗎?”李雲海問沈秀蘭。

沈秀蘭抿著嘴笑:“想吃,但又不敢吃!我怕吃了消化不良,把胃撐壞了。”

李雲海哈哈一笑:“那我們到彆的地方看看。”

這家店,果然是看的人多,買的人少。

李雲海問沈秀蘭:“要不要買個名牌包包?或者名牌手表?”

沈秀蘭道:“包包就是用來裝東西的,手表隻是看看時間而已,不用那麼貴的,你要買,就給我買套黃金飾品,不過也沒必要在紐約買了帶回家,國內一樣有好的買!”

李雲海笑道:“你彆這樣摳啊!你好歹帶著一個千億富翁在逛街,彆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

沈秀蘭撲哧笑道:“我勤儉慣了!舍不得花錢,忘記你是彆人家的老公了!我得可勁兒花!反正花的也是林芝老公的錢!”

“哈哈!你這麼想就對了嘛!”李雲海笑道,“你想買什麼就買!”

沈秀蘭逛了一圈,結果還是什麼都沒舍得買。

用她的話說,就是:“有錢也不花在國外!回國內再花!讓我們自己的人掙錢!”

兩人空手而回。

回到酒店。

沈秀蘭向陳美琳說到那些昂貴的甜品。

“13萬美元一個蛋糕?真的啊?”陳美琳咦了一聲,說道,“我想吃!”

沈秀蘭道:“鉑金的呢!你敢吃?”

陳美琳嘻嘻笑道:“彆人都敢吃,我為什麼不敢吃!哥,你不是說要送禮物給我嗎?就送這個蛋糕給我吃!”

李雲海愕然道:“你又不過生日,買什麼蛋糕?”

陳美琳道:“我就要吃嘛!你給不給?”

李雲海道:“好好好,買!明天再說。今天太晚了。”

晚上,李雲海打電話給郭婉華,說了陳美琳想吃鉑金蛋糕的事情。

因為他並不能確定,正常人吃了這個玩意,會不會產生不良後果。

所以他要先征詢郭婉華的意見。

郭婉華倒是很開明,說道:“東洋一帶很流行吃這種鉑金餐。美琳想試試,就讓她試試好了,不過不要買蛋糕,買個冰激淩,給她嘗嘗鮮就行了。”

李雲海笑道:“好吧,既然你都同意了,那我明天就帶她去買。”

兩人聊了聊天,掛斷電話。

一覺醒來,天已大亮。

清晨的紐約,金色的陽光灑在高樓大廈上,街道上的人們匆匆趕路,追逐著時間的腳步。

這座國際大都市,從未停歇過。

有人剛起床上班,有人剛下班回家。

李雲海剛起床,陳美琳便跑了過來。

“哥,我們走唄!”

“去哪裡?”

“買13萬美元的蛋糕!我要吃全世界最貴的蛋糕!”

“哦,不著急,人家還沒這麼早開門營業。”

“那要什麼時候?好無聊!我昨天晚上做夢,都在吃鉑金蛋糕呢!”

“哈哈,也許沒有你想象中那麼好吃呢!”

“去試試嘛!快走嘛!”

陳美琳趴在李雲海背上。

她柔軟的身體,帶給李雲海幸福的擠壓。

李雲海輕咳一聲,說道:“你也要先等我吃完早餐吧?”

吃過早餐,李雲海帶著陳美琳,來到昨天晚上那條街道。

賣奢侈甜品的店鋪,已經開門營業。

門前照例擠滿了圍觀的遊客。

不管是哪裡來的遊客,看到這麼貴的甜點,都想停下來看看,拍幾張相片,回去向親朋好友炫耀一番,也不枉來一趟紐約旅遊。

陳美琳拉著李雲海的手,擠了進來。

李雲海道:“美琳,我們先買一個冰激淩,你嘗一下那個鉑金好不好吃,能不能吞得下,好不好?如果你確定吃得習慣,我再給我買蛋糕。”

“哦,那好吧!”陳美琳也沒吃過這麼昂貴的甜點,覺得李雲海說得有道理。

而且她知道,以李雲海的身價,彆說13萬美元的蛋糕,便是再貴一百倍,他也不用皺眉頭的買來吃。

所以,李雲海並不是因為小氣摳門,而是真的想先讓她試一試口味。

李雲海支付了一千美元,購買了一個英格蘭黃金聖代冰激淩,

黃金聖代采用23克拉的可食用金箔包裹覆蓋,味道濃鬱,主要食材包括三勺大溪地香草冰淇淋,再加入馬達加斯加香草豆,和委內瑞拉海岸加勒比海收獲的稀有Chuao巧克力。

聖代上麵還撒有來自世界上最昂貴的巧克力,從巴黎運來的水果蜜餞點綴其中,配合著金箔覆蓋的杏仁、巧克力鬆露等。

頂部還有一小碗魚子醬,搭配珍珠母勺,最後一朵鍍金的糖花裝飾其中。

聖代由裝在據說價值300美元的巴卡拉水晶高腳杯盛裝,配合18克拉金勺使用,從器皿便已儘顯奢華。

而那個水晶杯,吃完可以直接帶走。

李雲海覺得,這個水晶杯最多值30美元!

不然人家不會讓你帶走,就像那個18克拉金勺一樣,就不許帶走。

因為那個真的很值錢啊!

這麼昂貴的一個聖代,陳美琳也是頭一回吃。

她捧著聖代,嘻嘻一笑:“哥,這是我吃過最貴的冰激淩!”

說著,她用金勺舀了一勺,遞到李雲海嘴邊:“哥,你先吃。”

李雲海笑道:“我怎麼覺得,有一種試毒的感覺?”

陳美琳道:“放心吃吧!吃不出問題的!那麼多的人都在吃!”

李雲海四下看看:“除了我們,誰還吃?”

不過他還是接受了陳美琳的美意,吃了第一口。

拋開一切噱頭不談,食物本身的味道還是極為鮮美可口的。

陳美琳自己吃了一口,然後喂給李雲海吃一口。

但是說實話,那層薄薄的食用金箔,既沒有味道也沒有口感可言,除了抬高食物的價格,並沒有什麼卵用。

在中世紀,西方貴族盛筵中流行加入黃金,極儘奢華的上流社會追求的就是一切閃耀而超現實的東西。

可能因為他們做不出來滿漢全席,所以隻能用黃金來顯示尊榮吧?

李雲海搖了搖手:“這個什麼食用金箔,一點也不好吃!你還想吃蛋糕嗎?”

陳美琳也深感失望:“不吃了!早知道是這個味道,我們還不如去吃大餐呢!一千美元,夠吃多少美食了!”

李雲海道:“好了,我答應送你的禮物,已經送給你了。不欠你的了啊!”

陳美琳啊了一聲:“哥,就一個聖代,也叫禮物?你也太摳了吧?這個不算!”

李雲海道:“那你還想要什麼?”

陳美琳眼珠子一轉,說道:“是不是我要什麼,你都給我?”

李雲海道:“我買得起的,當然給你。”

“我喜歡廣場酒店,你買下來給我吧!”

“啊?廣場酒店?那個不值什麼錢,也不好經營。它現在的主人是川普,都虧本了,準備申請破產呢!”

“這麼好的酒店,這麼好的地段,為什麼會虧本?”

“酒店業是一門學問很深的商業,我們都不懂,肯定做不活。事實上,很多五星級酒店都是在虧本或者慘淡經營。”

“那是為什麼呢?”

“說來話長。有些人做酒店,隻是為了做周邊的配套設施,並不靠這個產業賺錢。有的是看中這塊地皮,經營時雖然虧本,但將來賣掉可以大賺一筆。總而言之,這裡麵的水很深,你不要碰。”

“那算了!”

“美琳,這樣吧,我給你一筆錢,好不好?”

“好啊,給我多少錢?一億美元?”

“哈哈,你可真敢想!百萬美元吧!不少了吧?”

“可以啊!那我真的成為百萬富婆了!嘻嘻!”

“我有個條件,你拿著這筆錢進行投資,一年之內,我要求你翻倍。”

“一百萬美元,投資一年,要賺回來另一個百萬美元?”

“是的,你能不能接受挑戰?”

“那這兩百萬都是我的?”

“當然,本利和賺的錢,都是你的。”

“可以啊!我接受挑戰!”

“好,回國以後我就把錢給你。”

“哥,我已經想到了一個最好的投資項目,穩賺不賠。”

“吹牛吧!世界上就沒有穩賺不賠的項目!”

“我的項目,肯定隻賺不賠!”

“存銀行吃利息?跑不過通貨膨脹,其實還是虧了!”

“不是的啦!”

“彆賣關子,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