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金蓮雖然生著沈朝北兩口子的大氣,但心裡卻不忘惦記著兩口子做買賣掙錢的事。
因此,在知道沈朝北兩口子回來後,便立刻打發沈向南過來打聽消息。
“哥,嫂,你們今天出攤咋樣啊?掙著錢了嗎?”
杜娟笑著回,“掙了,掙了差不多有小兩塊。”
沈向南耳根子軟是軟了點,但性格和沈朝北差不多,都是單純善良沒什麼心眼的老實人。
因此知道沈朝北掙了錢後,他也不嫉妒,反而真心的為兩口子感到高興,並忙不迭跑回家告訴了秦金蓮。
秦金蓮嘴上倒是沒說什麼,心裡的盤算卻撥得劈裡啪啦響。
一個月逢十天集,十天就是二十塊,除開農忙的時節,一年怎麼也能趕個百來天集,那就是兩百塊?
一年掙兩百塊,不少了。
都是掙錢,不能隻讓老大掙,也得讓老二一家跟著掙錢,畢竟她是跟著老二的,老二掙到了錢,她才能跟著過好日子。
晚上吃飯時,秦金蓮便忍不住把她的心思講給了沈建國和沈向南聽。
原以為父子倆都會支持她,畢竟誰不眼饞掙錢呢?
結果,沈建國劈頭蓋臉直接把她臭罵一頓,勒令她少去打老大兩口子的主意。
沈向南雖然不敢罵秦金蓮,但也態度堅決的表示不會搶大哥的“飯碗”。
“媽,你就消停點吧,村裡頭的人都在說咱們家的閒話,說你偏心眼,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出門了。”
秦金蓮氣得把父子倆都罵了一通,罵他們不懂體諒她,罵完過後倒也沒再提這事。
不是她良心發現,而是她要臉麵,怕被村裡人的唾沫星子給淹死。
——
沈朝北和杜娟並不知道隔壁院發生的事,第一天的開門紅讓夫妻倆個振奮得晚上睡不著覺。
沈家溝隸屬安平鎮,趕集都是去鎮上趕,每隔兩天逢一次,一個月逢十天。
因此,除了逢集的那十天可以出攤之外,其餘時間夫妻倆隻能閒在家。
換作其他人,估計已經很滿足了。
一個月趕十天集就能掙到五十塊,在沈家溝這樣的窮鄉僻壤,月收入能達五十已經是天花板了。
可夫妻倆都是勤勞肯乾又閒不住的性子。
尤其是在品嘗到了掙錢的甜滋味,就更不肯在家閒耍了。
閒耍一天就少掙到五塊錢,多心疼啊。
兩口子商量了一晚上,決定也去隔壁的鎮上支攤賣雞蛋糕。
這事說來簡單,做起來卻是不容易。
離安平鎮最近的兩個鎮是池水鎮和平橋鎮,去池水鎮單程是三十裡,去平橋鎮單程是四十裡。
十裡路要走一個小時,三十裡就要走三個小時,還得挑著擔子。
擔子夫妻倆個倒是可以輪流挑,但這樣一來就不能帶大丫了,來回幾十裡的路,帶著孩子多大個累贅啊。
第二天,杜娟找到秦金蓮,想請秦金蓮在夫妻倆出門做買賣時,幫忙看下孩子。
秦金蓮張嘴就要二十塊的“辛苦費”。
“我都聽向南說了,你們出攤一天能掙到兩塊,一個月下來怎麼也能掙五六十,我要二十不過份吧?你彆以為帶孩子多容易,馬上春耕了,一天都不敢分神,一不小心孩子就掉水溝裡淹死了。”
杜娟說回去跟沈朝北商量一下。
等出了秦金蓮的院門,杜娟直接就拐去了跟沈家沾著表親的嬸子家。
對方姓劉,平時也是在家照看孫子孫女,痛快的答應了也幫杜娟照看大丫,每個月隻要六塊錢。
至於吃飯,大丫吃不了多少,杜娟每個月隨便給個二三斤米麵就行。
這事很快就在村裡傳開了,秦金蓮這個偏心眼婆婆不免又被村裡人討伐了一通。
秦金蓮顧不上理會村裡頭的閒話,因為楊麗珍從娘家回來了,她得忙著伺候楊麗珍的肚子。
——
吃過早飯,沈明珠便領著裴子珩回屋找衣服。
今天是周書桓他爸過六十大壽,和去年周書桓辦喜酒一樣,請了廚師班子在家屬院的老年活動中心擺酒。
裴子珩生活上一直比較獨立自主,因此,給他找好衣服後,沈明珠就準備出去,讓裴子珩自己換,結果走到門口就被裴颺給堵住了,死纏爛打的也要讓她給他找身衣服,不然就不讓她走。
沈明珠隻好又回到衣櫃前,然而翻了半天也沒翻到她看得上眼的。
裴颺常年在海上,穿的都是工作裝,私服本來就不多,款式也都舊了,有些甚至還磨出了毛邊。
平時穿倒是無所謂,去吃席穿成這樣的就不大體麵了。
時間還早,沈明珠索性帶著裴颺出去從頭到尾買了一身新的。
裴颺個子高,沈明珠給他選了件墨青色的呢絨大衣外套,裡麵搭配淺咖色的高領羊毛衫,下身是卡其色西褲,最後給配了雙褐色的牛皮鞋。
一套穿下來,就連沈明珠都感歎個子高就是有優勢,簡直天生的衣架子,隨便一穿就跟世男超模一樣帥。
當然,裴颺本身的好身材也很加分。
話說,狗男人到底有沒有腹肌啊,有幾塊啊?
之前還說等回來給她看個夠,她看了個雞毛。
因為出門買衣服耽誤了些時間,一家三口去到壽宴上時,已經有些晚了,雖然還沒開席,但賓客基本都到了,全都圍坐在圓飯桌子前談笑風聲。
裴颺拎著壽禮,沈明珠牽著裴子珩,一家三口先去了主桌給壽星拜壽。
裴颺模樣生得好,眉眼英俊,身材高大,穿著挺括有型的毛呢大衣,邁著兩米的大長腿,不急不徐的,既有型又有範兒,簡直帥得全場婦女合不攏T。
他一路走過,女人們的眼睛都快粘他身上了。
當然,沈明珠也不差。
她同樣穿的呢大衣,淺駝色的,裡麵配著黑色毛衣,下麵是酒紅色的呢絨裙,裙擺很大,就像燈籠一樣,腳上踩著細小跟的小皮靴,既時髦又好看。
被她牽著的裴子珩穿著寶藍色的防寒外套,下身是咖啡色燈芯絨褲,腳上是黑色的皮靴,冷漠又漂亮。
一家三口人,隨便哪一個單拎出來都是顏值炸裂的存在。
此刻走在一起,簡直就像聚光燈一樣的閃耀。
主桌那邊,當看到高大挺撥又帥氣逼人的裴颺朝著這邊走來時,沈寶蘭被驚豔到手裡的瓜子都掉到了地上。
等她看到裴颺身後同行的沈明珠時,心裡的嫉妒頓時如同噴薄的火山一樣。
一個月不見,沈明珠居然更漂亮了,巴掌大的小臉白生生的,嫩的就像剛剝了殼的雞蛋,一看就是被好生活給嬌養出來的。
穿著打扮也好看得不得了,又摩登又時尚,身上完全看不出農村人的影子。
而這樣的好生活,本該是她的!
裴颺這個男人,也該是她的!
沈寶蘭滿心滿眼都盯著裴颺瞧,眼珠子都舍不得挪一下,渾然不知,婆婆馬素芬的眼神有多嚇人。
要不是場合不對,馬素芬高低要衝上去扇她幾個大耳巴子。
不守婦道的下賤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