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相遇
盛夏夜裡,繁星點點,音樂能聽到陣陣蟲鳴。
九十年代,國內還有很多偏遠貧困地區都沒有通上電,樊城的長安路卻徹夜燈火輝煌。
此時已經是夜裡十二點,街上沒什麼行人。路邊停著一些車子,其中有幾輛改裝過的摩托車最為顯眼。
好幾個青年從酒吧走出來,也不知醉到了什麼程度,其中兩個人已經站不直了。
“秦少真不跟我們一起去?”
“不去。”他們當中長得最高氣的青年在說話。語氣裡帶著有種漫不經心的感覺,狹長的眼眸似醉非醉。橘色的路燈落在頭頂上,將他的側顏輪廓勾勒得清晰。晦暗不明的環境中,這張俊逸的臉增添了幾分神秘感。
“鄭少,你忘了秦少明天要回學校了嗎!”
“這倒是忘了。哈哈哈!秦少明天還要考試!”
“行了,你們走吧!”被稱作‘秦少’的青年似乎嫌他們話多,揮手將他們趕走。
這幾個青年上了摩托車後,發出響亮吵人的聲音揚長而去。
秦正輝上了自己的摩托車,似乎出了什麼問題。他從車上下來,踹了一腳摩托車。然後拿出當下最新款翻蓋手機,卻發現手機沒電了。
一張英俊的臉露出煩躁的神色,手機像是垃圾一樣被他丟在路邊,秦正輝朝街尾的方向走去。
最近秦正輝敏感的察覺到有一雙眼睛在窺視他。無論是回住處時還是出來玩時,亦或是去學校的時候,總是能感覺到那雙眼睛在盯著自己。
今晚他特地準備了一場戲,為的就是將那雙眼睛引出來。想知道對方意欲何為。
走出長安街後,道路漆黑。好在今晚明月朗朗,月光為夜裡的行人照亮方向。
高大的男人走在前麵。一個身材纖細的女孩悄無聲息地跟在他的身後。她的腳步,甚至比貓行走時還輕,壓根讓人察覺不到。
現在是96年,朝惜是95年來到這個時代。
她出現在地震災區中,在醫院醒來。意識到自己穿越時空後,朝惜知道自己必須要保守秘密。無論彆人如何詢問,她對自己的過去咬死不記得。
像朝惜這種經曆地震之後,失憶的人並不是少數。有些年紀小的孩子,經曆了地震後心理受到巨大創傷,也會失憶。看她十七八歲的模樣,當地工作人員把朝惜跟其他情況差不多的孩子送到社會救助站暫時安置。
在孤兒院待了一年,朝惜要求辦身份證離開。在救助站院長的幫助下,她順利辦下身份證,終於得到合法的公民身份。
走在前的那個男人叫秦正輝,今年二十二歲,是朝惜的親生父親。
網上曾經出現一個問題,讓上億網友參與評論——如果能夠回到過去,你會對父母說什麼?
朝惜在底下留評:如果能夠回到過去,我想阻止媽媽跟那個男人見麵。我希望媽媽不要生下我。然後我要告訴媽媽,她是這個世上最棒的人。我會努力賺錢,讓媽媽過得幸福。
沒想到,她真的回到了過去。朝惜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回到九十年代,為何她的身體變成了十七八歲的模樣。既然來到了這個時空,朝惜隻想找到她媽媽。
朝惜的媽媽叫林雪。林雪在1997年的初秋生下朝惜,意味著是在1996年夏天跟秦正輝發生關係並懷孕。
四個月前,朝惜曾經去過林雪的家鄉找她,卻得知林雪跟著同村的女孩一起來樊城找工作。
人海茫茫,朝惜不知道媽媽在哪。這三個月她一直在盯著秦正輝,想通過他找到林雪。在這陣子的觀察下,朝惜確定秦正輝現在還沒有跟林雪有接觸。
改革開放後,秦家從海外回來,資各行各業。秦正輝出身秦家嫡係,十八歲的時候與許家千金許珊珊訂婚。秦家的意思是等秦正輝大學畢業與許珊珊結婚。
對於家裡的安排,朝惜不知道秦正輝是什麼態度。但是她厭惡這個男人,明明有婚約在身,卻跟林雪發生關係。
十歲之前,周圍的人辱罵朝惜是野種,是婊|子生的小婊|子。十歲之後,朝惜以私生女的身份被接回秦家,隻是換了個圈子繼續被彆人辱罵。
那些惡劣的羞辱字字句句回蕩在朝惜的腦海中,讓她無法忘記。
想到媽媽受過的苦,還有自己遭受的那些辱罵,朝惜的臉色變得很冷漠,看秦正輝的眼神越發冷冽。
秦正輝能感覺跟蹤他的人此刻的情緒很強烈,他猜想,對方或許是來尋仇的。於是故意停下來,扶著一棵樹裝作嘔吐的模樣,打算給對方一個出手的機會。
朝惜冷眼看著秦正輝彎腰在路邊嘔吐,他的樣子明明很痛苦,朝惜卻毫無同情心。
秦正輝乾嘔了好一會兒,一直等不到那個人出手,心道這人還挺謹慎。乾脆順勢倒在了地上。他就不信這個模樣對方還不肯出手。
看到秦正輝倒下,身子卷縮起來。朝惜冷眼旁觀,沒有走過去的意思。
對於這個生父,朝惜毫無感情,甚至有很多埋怨。若不是這個男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讓林雪懷孕,又拋棄了她,她們母子怎會承受那麼多的白眼跟痛苦?
哪怕現在秦正輝死在路邊,朝惜也不會出手相救。
雖說是夏天,倒在地上不涼,但是地上有沙子。秦正輝的臉貼著地麵,這沙子讓他的臉很癢很難受。不知道等了多久,對方遲遲不出手。秦正輝不禁懷疑是自己猜錯了。若是為了尋仇報複,看到他這個脆弱的模樣,對方怎麼能忍住不出手?
倏地,有腳步聲從遠處傳來。
這腳步聲在夜裡十分清晰。尤其是秦正輝的臉貼在地麵,能夠感覺到對方在朝他這邊靠近。由遠及近。
秦正輝:果然還是忍不住出手了!
朝惜躲在暗處,聽到有人來了,沒有在意。
林雪拖著滿是疲憊的身子下班。五個月前,她跟著幾個同鄉女生一起來到樊城找工作。但是剛來到樊城的第一天,她們就把她拋下。甚至還偷走了她的錢!
林雪當時就跟路邊的流浪狗一樣可憐,好在她運氣好,碰到了一個好心的阿姨。對方給她介紹了一份工作,在酒店做保潔。她特彆珍惜這份工作,每天都在努力的乾活,把酒店的每一個角落打掃得乾乾淨淨。
每個月三百塊錢的工資,五十塊錢付房租,林雪留五十塊錢作為生活費。將兩百塊錢彙款回家。
前幾天家裡來信,她的媽媽陳冬梅生病住院了,急需三萬塊錢才能做手術。
收到信,林雪馬上給家裡打了個電話確定這件事。她想請假回家看看,卻被弟弟林武華罵了一頓。林武華讓她想辦法湊到手術費,要不然家裡就要辦後事了。
林雪的壓力很大,那可是三萬塊的手術費,她每個月的工資隻有三百塊……
心不在焉地走在路上,走著走著,發現有些不對勁。林雪低頭抬起腳一看,鞋帶已經斷了!
見狀,林雪的心情突然變得很煩躁。一氣之下把這隻鞋脫了,往路邊丟去。
看到那個女人把鞋砸到了秦正輝身上,躲在暗處的朝惜彎起了嘴角。
被東西砸到,秦正輝覺得對方這是在試探他有沒有暈過去!他穩如老狗,閉眼裝暈,不為所動。等著對方的下一步行動。
林雪發完脾氣,又後悔的跑去找鞋子。畢竟她太窮了,哪怕鞋帶斷了,也得把鞋帶補好,能用幾天是幾天。於是跑到綠化帶那邊撿鞋子。
看到一個男人倒在地上!林雪嚇了一跳,心生畏懼。
望向四周,夜裡路上就隻有她跟這個醉漢。萬一這個醉漢醒來欺負她怎麼辦?
可是鞋子就落在醉漢的頭旁邊,她必須靠近對方才能撿到鞋子!
想想空蕩蕩的錢包,想到家鄉還在等著她籌錢治病的媽媽,以及需要她供著讀書的兩個弟弟,貧窮給了林雪膽氣,她咬咬牙,慢吞吞地挪動身子來到這個醉漢的麵前。
月光如紗,覆在男人的身上。哪怕此時他閉著眼睛,這睡顏也堪比現在海報上最受歡迎的男明星。
被對方的容貌吸引了,林雪一時忘了自己是過來撿鞋子的。伸出手,小心翼翼地觸碰對方,輕聲叫道:“這位、先生?”
在老家麵對陌生人都是喊同誌,但是在樊城這個大城市早就不流行這麼稱呼陌生人了。都是喊先生、小姐。
在酒店做了幾個月的保潔,來來往往那麼多行人。哪怕林雪不認識衣服的牌子,也能從這個年輕男人手腕上戴的手看得出對方家世不錯。
這塊手表上鑲嵌了不少鑽石,在月光下閃閃發光。林雪心裡突然冒出一個膽大而又可怕的念頭。
她需要三萬塊錢給媽媽做手術……
心頭加速,眼神忐忑地望向四周。現在路上沒有其他人,而這個帥哥醉酒不醒,哪怕她拿了手表也沒人知道。
很快,林雪恢複清醒,猛地搖頭。她怎麼能為了錢,去偷彆人的手表!
不行!不能做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