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曉心裡臥槽臥槽的。
看著門口意氣風發的那兩個男人,她隻覺得玄幻。
單璐去衛生間了,旁邊相熟的設計師笑著跟她聊天:“你也認識BTS?這個偶像團體可火了,我小女兒一直說要去看他們的演唱會呢。”
莫文曉尬笑著搖頭:“不認識,一點兒不知道。”其實是知道的。
天知道莫文曉在路上猝不及防看見一張大大的橫幅,上麵是一群自己前世孽債的臉的時候是什麼心情。
是什麼心情莫文曉忘了,不過她記得當時自己腳下一滑,差點在眾目睽睽之下跟大地來個深情擁抱——這世界果然還是巧啊,巧得讓人震驚,巧得讓人害怕,巧得讓人咬牙切齒。
問:你在頒獎典禮現場,遇見了你意氣風發的前男友和前追求對象,你怎麼辦?
答:躺平等死。
莫文曉在心裡唾棄了幾分作孽的老天爺,然後把目光重新聚焦在門口的人身上。
不得不說,莫文曉當時喜歡他們,是有幾分道理的。
那身姿,那氣場,那臉蛋,那眉目……
莫文曉欣賞了一會兒,正要收回眼睛的時候猝不及防跟走在最前麵的金泰亨撞上。
兩邊都愣了一下,然後莫文曉向他揚起笑點點頭,算作打招呼。然後跟旁邊的設計師說了一聲,便先行離開了。
今天這場party是一位知名作者舉辦的慈善性質聚會,哪怕出於對主辦人的尊重,莫文曉也不可能說走就走。
不過她也可以有點釋放壓力的小技巧,比如……
“嗒”,一隻纖長的煙在陽台的夜空裡被點燃,繚繞的煙霧慢慢卷上倦怠的眉眼,莫文曉低頭,神色被夜包裹住,思緒回到很久的以前。
那時,她跟金泰亨還是朋友。不對,應該是金泰亨單方麵認為的“朋友”。
她那時心裡太過難受,於是去了居昌鄉下散心,在那裡,遇見了尚還沒有來首爾的金泰亨。
在那段時間,莫文曉為數不多的放逐自我的時間裡,金泰亨闖進她的生活,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在馬路牙子旁邊,從小攤上買了一牙西瓜蹲著啃;戴著笨笨的帽子,在小溪裡抓住魚的笑臉;搖著街邊便宜的小扇子慢慢從小街的這頭晃到那頭,再去一家便宜但乾淨的小店拿兩隻冰棒……
漸漸的,朋友這個詞變得曖昧不清。
她對於感情向來分明,知道自己的心意之後就開始努力作戰,並且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鼓起勇氣告白了。
“阿曉,我們應該是親故啊親故。”
睜著大大的眼睛,有點被嚇到的金泰亨如是說道。
莫文曉一開始是不信的。
因為金泰亨會在吃西瓜的時候紅著臉悄悄看她,會在抓住魚之後仰起頭眼神亮晶晶地要她誇獎,還會在自己吃冰棒把手沾上甜水時,蹲下幫自己係鞋帶……
莫文曉堅持了很久,她甚至在金泰亨猶豫地問自己要不要一起去首爾時毫不猶豫地一口應下。
她不信金泰亨真的不喜歡她,真的對她一點心動也沒有。
結果很顯然,莫文曉敗得一塌糊塗。
也許在金泰亨的世界裡,紅著臉是因為夏季蒸騰的氣氛正好,要誇獎是因為和朋友炫耀得意,幫著係鞋帶也隻是日行一善……那麼多可能裡,不會有一個是喜歡她。
思想回籠,往事成空,莫文曉深深呼出一口濁氣。
“你什麼時候學會的抽煙?”
驀然響起的聲音讓莫文曉嚇了一跳,下意識去看手裡燃燒的煙蒂,才發現香煙已經短到馬上就要傷手了。
莫文曉掐滅了香煙,扔在陽台的垃圾桶裡,轉身,笑著回應:“好久不見啊,金南俊xi。”
金南俊眸色沉沉地望著她,像望著一個許久未見的朋友:“好久不見……阿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