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觀看我的生活,各位你們好,我叫做洛婉,雖然很想跟你們招個手,打個招呼,但很明顯你們是看不到的,你們隻能通過文字了解我,或者旁白不是嗎?
因為某個我見不到的家夥,當然你們應該能見到的家夥也就是作者,要求我明明在逃跑的時候,還要在這裡跟你們講述我的基本情況,雖然我們可能是第一次見,但這個故事我已經走過65遍了,我在第35遍的時候莫名其妙覺醒了,意識發現了自己其實隻是一本小說中的配角,在第三十六遍的時候我意思到,這本小說的主角就是蕭逸和付婷吧,他們就像上帝的寵兒,不管是誰都要為他們的那可歌可泣的愛情讓道,但憑什麼?我就要因為他們的愛情而把自己整個生活都毀掉,所以在第37遍開始,我就想自救,可我發現,我就算覺醒了,也擺脫不了劇情控製,隻要他們兩個在一起導致劇情發展,我就隻能按照劇情走向行動,幸好我在的這個小說是一本虐文,他們兩個會在大學畢業那一年,雷打不動的分手,然後付婷,就會遠走國外八年,而我也利用這八年不斷地堆積自己的勢力,當然,我知道他們可是上帝的寵兒,哪有這麼好對付?我謀劃了20多次,總算在這一次,遠遁國外,讓我的家人活了下來,也有了一個市值十幾億的小公司,我想這一次我應該不會再碰到他們兩個了。這樣就算被控製,我也不會因為惹到男主,讓自己家破人亡。
但誰知道,這個作者怎麼想的,我本來在享受富婆不實而無華的逛街生活,卻意外碰到了傅婷和蕭逸,最後我因為劇情的控製,又一次做起了嫉妒他們愛情的惡毒女配,在經過了我嘲諷他們後被打臉,再叫我的好姐妹們一起嘲諷他們,再被打臉,最後氣急敗壞綁架付婷的劇情後,我現在的情況是父母因為看到我這樣氣火攻心,不想再認我這個女兒,而我的公司也理所當然的被男主給搞破產了,而現在的我呢,正被男主逼在天台上,而我的旁邊當然是女主啦,很明顯,再過一會兒我就要死了,但我已經找到了破局的關鍵。
蕭逸說道:放了付婷,洛婉,我可以保證你能活下去。
洛婉(控製):真的嗎?我也不想的,我隻是鬼迷心竅,我隻是因為愛你。
蕭逸:真的,隻要你放了婷兒。
付婷:蕭哥,快救我,我害怕。
洛婉(控製):你給我閉嘴,都是因為你,不然蕭逸就是我的了。
蕭逸:冷靜!婷兒彆怕,我不會讓她傷害你的。
洛婉(控製):哈哈哈,你竟然在這個情況下也不關注我,明明是我先來的呀,既然如此,你們也彆想好過。
說罷洛婉(控製)準備帶著付婷一起跳樓,但沒想到付婷卻突發神力,就把洛婉推了下去,而她本人卻剛好借力去到了她親愛的蕭哥懷抱。
但沒想到洛婉既然在邊緣處站定,並回頭對著兩位這種情況還在發糖的人說道:下一次再見,希望你們任然如此膩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