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嫻來恒伴 下弦の咒 3043 字 4個月前

“小嫻兒想吃啥,娘請你。”梁素華現在是兜裡有錢的人,瞧這話說得那叫一個財大氣粗。

丁嫻掩嘴笑,她也不是不懂事的小屁孩,雖說這生意順利完成是有一筆可觀的錢財,可這也是梁素華付出心血得來的,她可不願把錢浪費在吃上麵,梁素華有這心意她心領了。

“咱們隨意點能填飽肚子就成,”丁嫻挽著梁素華的手臂說,“再說了文川又不在,就咱倆吃大餐也沒意思。”

梁素華哪裡不清楚丁嫻這是找借口給自己省錢,她想了想,突然雙眸一亮:“娘帶你去吃雲吞。”

梁素華領著丁嫻拐進一個小巷子,那裡有個小攤販,一張長桌,桌上擺著用大盤子裝著的肉餡和一疊疊四四方方的雲吞皮,桌子旁邊是兩個圓柱體的火爐,每個爐子上都放著一個冒著熱氣的大鍋,當鍋蓋被打開,隨著老板娘用漏勺舀起鍋內雲吞的動作散發出陣陣勾人的香氣。

旁邊靠牆的位置擺放著五張矮桌,每張桌子配了四張小板凳,彆看這環境極其接地氣,這飯點的時間生意那是相當的好。

這不,她們到的時候可是全坐滿了人,她們的前麵也已經排著幾個人在等,不多時連她們的身後也陸陸續續有人在排隊。

好一個酒香不怕巷子深。

好在雲吞這玩意兒吃得快,翻台率高,不一會就輪到她們落座。一張桌子可以坐四個人,與她們拚桌的是一對婆孫。

“兩碗雞湯雲吞。”梁素華點好雲吞就先付了錢,這是老板娘的規矩,以防有人跑單。

等雲吞的時候丁嫻好奇的看,老板負責包雲吞,隻見他左手雲吞皮,右手一根筷子,筷子撥了肉餡放在雲吞皮上一卷,左手一捏,一個雲吞就包好了,整套動作行雲流水,加上老板嫻熟的手速,竟然很有觀賞性;老板娘則負責煮雲吞、端雲吞、收錢和收拾碗勺。

他們兩人皆是中年的年紀,身體健朗、手腳麻利、態度和藹,加上每碗雲吞的價錢適宜,生意那是相當的好。

儘管是簡陋的路邊攤,但也不乏穿著講究看著就是有錢人家亦或是家庭條件不錯的客人,這攤子連個招牌都沒有,做的都是回頭客的生意。

“娘,你是怎麼發現這家店的呀?”丁嫻好奇。

“這還是你爹發現的,”梁素華笑,“彆看你爹是個教書的,他可不是書呆子,他第一次帶我來這家雲吞店的時候你還沒出生呢,呀,想想這家店也是家老店了,一轉眼也十幾年了。”頓了頓,她似乎陷入那段甜蜜幸福的回憶裡,“那時候我們窮,你爹又想帶我去吃好吃的,摸了摸兜裡的銅板,路過那些酒家的時候我們是連瞧都不敢多瞧一眼,又走了兩條街,我們是被雲吞的香氣給引到這條巷子的。我記得當時我們就要了一碗雲吞,你一個我一個的吃,可是你想一碗雲吞能有幾個,他舍不得吃我也舍不得,最後還是你娘我謊稱吃飽了你爹才把剩下的吃完,結果呢,你爹那個憨憨竟然連口湯也沒給我留,把我給氣得還不好意思說他的不是。”

聽著聽著丁嫻也不由得跟著笑起來,眼前似乎浮現出一對熱戀男女的甜蜜日常。

此刻梁素華能坦然的聊起過去談起丁明書也表示她是真的放下了,她這人一向看得開,與丁明書私奔,放棄有錢人家的小姐不做,在她看來都是最好的安排,是沒有了大富大貴但也不用被家裡安排嫁給自己不愛的男人,儘管生活清貧但她擁有自己的愛人,丁明書走後她還有一雙聽話懂事的寶貝兒女,這是她的命,她認。

總說人不瘋狂枉少年,她瘋狂過,愛過,有可以回憶的資本,足矣。

就在這時,老板娘把雲吞端上桌,梁素華讓丁嫻趕緊嘗嘗味道。

丁嫻也不是那種會安慰人的心思細膩的女人,趕緊聽話的拿起勺子。

僅僅一口熱湯丁嫻就被圈粉了,濃鬱的雞湯加上胡椒的辛辣讓人越喝越上頭,吃一口雲吞,皮薄餡多,肉餡的味道有層次又恰到好處,口口都是肉,用料實在,味道好極了,不枉是一家經營了十幾年依舊生意爆棚的老店。

“娘,”丁嫻舔了舔嘴角的湯汁,“這雲吞太好吃了,下次咱們帶上文川吧。”

瞧她真是一個好姐姐,有好吃的也不忘弟弟。

“嗯呐,”梁素華笑眯眯的,故作遺憾的說,“你弟就是個沒口福的,原本想著讓他今天一起跟來,結果臭小子愣是不願意,瞧,錯過了吧,活該他沒有雲吞吃。”

丁文川這年紀的男孩子有種致命的倔強,他們莫名其妙的自尊心不允許自己跟女人們混在一起,更彆說她們今天要去的還是繡品店,都是女人家家的玩意兒,他小小男子漢怎會允許自己跟著去,會被大勇跟福生笑話的。

吃飽後梁素華與丁嫻也沒急著回家,難得出門一次,兩人好好的逛逛街。

這村子和鎮上就是不一樣,午覺時間村裡極少有人走動,鎮上可不,該熱鬨的照樣熱鬨。

從小丁嫻就對冰糖葫蘆這玩意兒不感興趣,可看見梁素華眼巴巴的盯著冰糖葫蘆的攤子走不動,便體貼的開口買一串,梁素華喜滋滋的付了錢,把手上那串冰糖葫蘆遞給丁嫻,丁嫻沒有接,而是把頭湊過去咬了一顆,酸酸甜甜的還行,吃了一顆丁嫻就不吃了,示意剩下的全是梁素華的,梁素華就等著呢,咬一顆,一入口就被酸得眯了眼睛。

看梁素華難得少女的模樣,丁嫻驚覺她這便宜娘親其實也是個年輕人。

這時代的女子結婚早生娃早,彆看梁素華是兩個孩子的娘,大女兒也滿了十六歲,可其實她的年紀四十都不到。

在丁嫻上輩子的時代,奔三的女人被戲稱為中年少女,而她自己死掉的那年也不過三十歲,一個沒談過戀愛沒結婚生娃的三十歲女人。

這麼一算,丁嫻覺得自己真是吃了大虧,被梁素華占儘了便宜,明明大家做姐妹的年紀愣是做了人家的女兒。

頓時間嘴裡的冰糖葫蘆越來越酸,酸,那個酸!

走走停停,兩人停在一個賣小首飾的攤子前,梁素華愛不釋手的摸摸這個摸摸那個,時不時就問丁嫻好不好看,想不想買。

丁嫻還真不想買,這可不是為了省錢而是壓根就沒興趣,先不說攤子上都是些不值錢的玩意兒,就說在那個破村子就那點人打扮了給誰看?肖恒嗎?她可不認為肖恒是那種隻看臉的無內涵男人。

在攤主老板已經無法掩飾的白眼下,丁嫻總算是把梁素華給勸走,這女人身上就不該有閒錢,這不,兜裡一有錢就控製不住購物欲。

“你說你一個年輕姑娘怎麼就對打扮一點興趣沒有呢?”梁素華數落自己的閨女,想當年她還是梁家大小姐的時候,哪天不是興致勃勃的裝扮自己。

“我打扮給誰看?”丁嫻似笑非笑的反問。

梁素華張了張嘴,想說出個人來反駁,可想了半響竟然愣是說不出一個人來,隻得悻悻的撇嘴。

首飾買不成,兩人決定買豬肉。

賣豬肉的正是王大勇他爹王屠夫,大家都是村裡人,知道自己的兒子現在每天都到丁家讀書,做爹的當然希望自己的兒子有文化有學問,實在不行才子承父業。

這丁家姑娘願意教他家大勇讀書他感激不儘,更難能可貴的是還不收錢,這份謝意王屠夫正愁不曉得怎麼答謝,現在人來了,合適了,性格豪爽的他特意多給了肉卻隻收一份錢。

丁嫻哪裡不曉得這是王屠夫在還她教書的人情,拒絕是不可能拒絕的,這不是貪小便宜,這是互相尊重。

接過豬肉,兩人相視一笑,皆有點看破不說破的默契。

謝過王屠夫,梁素華帶著丁嫻買了一壇花雕酒。

丁嫻瞠目,梁素華這是打算要喝酒壯膽,呸,玩酒後吐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