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審案完(1 / 1)

我是張一天 晝夜缺氧 1949 字 11個月前

田忠帶了幾個弟兄,旁邊還有楊縣丞,他們從後堂來的氣勢洶洶。

堂上的張庭生說道,經過了一番說詞,還有證人的口供,確認此事純屬訛傳。

觀眾們一聽這話,都指著張庭生,大人怎麼可以這樣,這明顯是對我們老百姓不公平,他真不是東西,昏官啊!

張庭生不耐煩的表情,拿起堂木啪啪啪,敲了幾下,肅靜!肅靜!

這隻是一樁普通的鄰居糾紛案,吳大國的兒子主動挑釁王林,還動手毆打,王林隻是為了躲避他的毆打,才導致他自己踩著磚摔到了頭部,所以啊,這王林並未殺人,他兒子之死,純屬偶然!我們不能把責任推到王林身上。

吳大國,低著頭小聲痛哭,不敢強詞奪理,隻能把委屈憋在肚子裡,江濤的眼睛狠狠的瞪著張庭生。

在圍觀的老百姓,這會嗓門比剛才大了很多,太不像話了,怎麼可以這樣判。

大人真是個昏官!

把白的說成黑的!

把黑的說成白的!真不是個東西。

太沒有天理了,小心遭雷劈……

張庭生用足了勁,拿著堂木狠狠的,啪啪啪!肅靜!

田忠,楊縣丞一臉小人得誌的樣子,大搖大擺的走進了大堂。

張庭生嚇的一頭冷汗,表情慌張!

接下來審理王林毆打江濤一案,經本縣公開審理,事實非常明白,罪行屬實,判王林堂杖30大板。

田忠一副凶神惡煞的表情說道,什麼?還要打30大板,你是打他的屁股,還是打我青龍幫的臉?

楊縣丞湊近耳邊說道,田老爺先彆急,也許張大人還有後手,在聽聽看。

不過呢,考慮到王林的行為,也是為了給他母親爭一口氣,孝心可嘉,情有可原,所以免責杖刑,改為拘留兩個月。

圍觀老百姓的嘴那就沒停,一直議論紛紛,一會罵張庭生,一會罵田忠,一會罵王林!明明就是他打死了人,還不承認,現在隻判刑兩個月,太過分了,一點沒有人情味。

田忠說道,拘留兩個月,不行!你現在讓他乾什麼都是丟我青龍幫的人。

楊縣丞又悄悄對他說,這個嘛,不管怎麼說,現在是事實清楚,那江濤也打的腿瘸了,拘留就拘留吧,到時候堂下我們在說!現在人多嘴雜。

田忠死要麵子的嘴臉,瞪大眼睛,我說不行!

楊縣丞嚇的也不敢再多言了。

堂上坐著的張庭生,一直咽著口水,不知道該怎麼判……

田忠吼道,我青龍幫彆的沒有就是錢多,我願意交贖銀。

張大人說道,那好,就判王林出醫藥費5兩?他看看田忠,不敢大聲說!

田忠回答,5兩?我可不是叫花子,我給江濤20兩,說完從口袋裡拿出銀子,往堂上的桌子一摔。

王林,我們走!

還沒走兩步,張一天就進來了,田忠問道,哎喲,這位拄拐杖的小兄弟是誰啊?

王林說道,我也不認識,應該是個混飯吃的吧,哈哈!

混飯吃的好啊,哪天沒飯吃,可以去我們青龍幫,我給安排安排,好歹我也會給你個饅頭吃吃,拆房睡睡。

說完話,他們帶著諷刺哈哈大笑的走了。

張庭生火冒三丈,走在張一天的麵前,你都看到了吧,在瑞縣他田忠就是老大,一手遮天!我們跟他作對,根本就是以卵擊石,不自量力!

現在讓百姓都看笑話,你滿意了,我跟你說過,不要插手此事,天高皇帝遠,我們沒有這個能力控製瑞縣,你不聽,現在好了,如今這個局麵都是拜你所賜!

張一天眼睛通紅,對著大家說道,我很幼稚是吧,我很魯莽是吧!

對著吳大國說道,你看看地下躺著的兒子,他原本好好的,你說他是自己摔死的,他在九泉之下能安息嗎?

對著幾位田忠買通的證人說道,你們看看這死去的人,在他死之前和你們有說有笑,你們可是一起長大的街坊,就為了那一點可憐的銀子,把好的說成壞的,讓他受這不白之冤,你們的良心呢?你們晚上能睡安穩覺嗎?

幾個證人都低著頭反省……

張庭生大人,您看看這老百姓,看看這跟著你的屬下,戴著你的烏紗帽,你告訴大夥,瑞縣現在的彪悍,你說是我造成的?

還有楊大人所有的官差都歸你管,你拿著朝廷發的俸祿,而你,做的是田忠的屬下,你告訴老百姓,你能說出口嗎?

現在我們這裡的所有人,都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們覺得我可笑嗎?

所有人,都低頭,自責。

張一天流著眼淚說,這案子他沒完,瑞縣討不回的公道,還有京城,隻要還有一線生機,我張一天就不服。

此時,張庭生的女兒也聽到了,包括很多在堂下的老百姓,個個都眼睛通紅,沉默不語。

幾個被田忠買通的證人,當場跪下了,承認自己的錯誤,兩位大人也發呆得看著張一天無話可說。

說完話張一天拄著拐杖,慢步離去。

他瀟灑的背影充滿了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