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公牛”賈張氏(1 / 1)

第169章 “公牛”賈張氏

“小何師傅,剛剛廣播裡說過幾天又要進行戶口登記,還要分戶,是這樣說的吧?”

見同誌們看著自己,

雖然何雨柱聽明白了裡麵的內容,但他也不好往細了說,畢竟每個人看法不同,他可不想在這時候跟他們掰扯這個,

於是就笑著說道,

“廣播才播了一遍,我也沒怎麼聽清楚,

但不管怎麼說,過幾天去街道登記的時候,咱們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唄!

反正軍管會肯定是不會讓咱們老百姓吃虧的。”

見何雨柱也沒聽清,同誌們也就不再問他,恰好,這時候廣播又響了起來,開始了第二遍的播報,

同誌們都仔細傾聽起來。

不隻是軋鋼廠,下班回到四合院的時候,易中海等幾個管事大爺也組織起四合院大會討論這個問題,

“軍管會今天宣傳了一天,後麵幾天還會接著宣傳,

所以這戶口管理的具體條例我就不多說了,大家有不了解的,明兒個找街道的同誌重新了解一下。

今天開會的主要目的,就是捋一捋咱們四合院的戶口問題,

免得過幾天去登記的時候,弄錯了,鬨出笑話。”

見易中海幾人開會是這個目的,鄰居們也覺得先自己捋一捋比較好,這時候也都紛紛同意他們的提議,

“成,老易,那咱們就先自己捋捋,免得到時候出錯,

那你們看看從誰先開始!”

話音剛落,就有鄰居說道,“從柱子開始唄,何大清離開了四合院,他們家這次是要分戶的。”

聽完以後,鄰居們也都點了點頭,“不錯,就從柱子先來。”

見鄰居們都是這麼個說法,何雨柱也沒等易中海叫自己,就從板凳上站了起來,

“成,那就我先來,

派出所製定的簿冊、表格、證件是什麼樣子、具體要登記什麼咱們也不知道,

就說說能確定的,

首先,這次登記戶口,我肯定就是何家的戶主了,雨水也要登記到我名下,

至於我爹那邊是誰當家,我管不著,也不想管。”

何雨柱說到這兒,鄰居們都大笑著說道,“這自古以來就是男人當家,難不成你爹那邊是白寡婦當家啊!”

“哈哈哈……”

見鄰居們笑,何雨柱也就停了下來,準備等他們笑夠了以後再開口,

倒是,易中海幾人拍了拍桌子,“笑笑就得了,老何什麼脾氣大家又不是不知道,怎麼可能讓白寡婦當家。

趕緊讓柱子把話說完,咱們還有這麼多人呢,難不成今晚不睡覺啦。”

見易中海幾人說得也挺有道理,

鄰居們也就憋著笑,開始催促何雨柱,“柱子趕緊的繼續說。”

雖然鄰居們都消停了下來,但後麵也沒什麼好說的,何雨柱也就攤了攤手,

“沒什麼好說的了啊,我就是跟大家一樣的城市普通居民,大家都是一樣的住家戶,

至於再後麵,我現在還小,說不著吧!”

見何雨柱說後麵的跟他沒關係,鄰居們默默的想了想,好像也確實是這樣,

然後就把視線轉向了賈東旭,

“小賈,你明年差不多就要結婚,生孩子,下麵就伱來說吧。”

見鄰居們點到自己,賈東旭也像何雨柱一樣站了起來,

“各位大叔,這有什麼好說的啊,

不就是結婚以後,在三天之內遷戶口,生了孩子以後,在一個月內上戶口嘛,

咱們一直都是這樣做的,沒什麼特彆的地方啊?”

賈東旭說完,人群中幾個鄰居有點不滿意,嚷嚷道,

“小賈,這些我們都知道,不過你還有一些沒說呢,你把剩下的說完。”

賈東旭還在想咱們有什麼地方沒說到位呢,

坐在旁邊的賈張氏就火冒三丈的站了起來,“後麵說的都是死啊、遺棄之類的事兒,跟我們家東旭有什麼關係,

難道你們眼見我們家東旭要結婚,結完婚就要生孩子,

你們這是心裡不高興,要咒我們老賈家?

老娘跟你們沒完!”

說完賈張氏就像發瘋的公牛一樣徑直撞了上去,一下子就把幾個沒有防備的鄰居撞了個人仰馬翻。

看到眼前混亂的場麵,

何雨柱感覺自己牙花子疼,怕等一會兒被誤傷,趕忙端著板凳退往一邊。

看到他的動作,旁邊的許大茂也趕忙跟上,

“柱子,你說這些大叔是幾個意思啊,居然讓賈東旭說那些不吉利的話,

現在好了,張大媽生氣了,這下有他們受的。”

何雨柱一開始並沒有說話,等他端著板凳在自家門口坐定,這才開口說道,

“我哪兒知道是為什麼啊!

反正咱們四合院就這麼些人,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磕磕碰碰難免的,

不過倒是張大媽,這幾年這麼低調,沒想到這麼猛!”

何雨柱剛說完,跟過來的許嬸笑著說道,“柱子、大茂,彆看你們張大媽這兩三年低調得很,

那是因為家裡沒頂梁柱,

以前你們賈叔還在的時候,她可是咱們南鑼鼓巷這一片兒有名兒的潑婦。

老賈沒了,她現在最看重的就是給老賈家延續香火,

好家夥,咱們這幫鄰居讓賈東旭說那些死孩子啊、暴斃之類的話,

你說你們張大媽能忍得了?”

聽許嬸說完,何雨柱想起賈東旭沒說完的那些條款,除了嬰兒死亡,遺棄應該怎麼處理,

還有就是成人暴斃的處理方式,

也怪不得賈張氏這會兒發瘋,換誰,孤兒寡母的讓這幫鄰居這麼說,估計都得發瘋。

好一會兒,這場突如其來的打架鬥毆,才在其他鄰居的製止下消停下來,

不過起了糾紛的幾個鄰居沒有一個討到好的,

賈張氏一對多,固然被收拾得很慘,

可其他人也感覺自己身上的肋骨在隱隱作痛。

至於易中海等幾個四合院管事大爺,這會兒也是氣得不行,“大家都是鄰居,賈東旭還是小輩兒,你們就是這樣當長輩的?”

“我們哪兒有那個意思,就是想讓東旭把後麵的內容說一下,

誰知道張嫂子這麼大的反應。”

易中海看幾人還在狡辯,開始為自己徒弟出頭,“行了,你們糊弄誰呢,

後麵是什麼內容連柱子都知道不能說,

你們幾個弄出這麼大的事兒,還是先想想該怎麼解決吧。”

1951年7月16日《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依舊對自由遷徙不做限製。

第三條:凡同一主管人,共同生活,同處食宿者,不論其人數多少,關係如何,均稱一戶;

但如一家分居數處,分起夥食,相距較遠者,或數家雖同居一處而經濟各自獨立者,均得分彆立戶。

其分類如下:

一.住家戶:一般住戶。

二、工商戶:經理、廠長,或其他主管人

三、公寓戶:凡旅館、客棧、代理店、會館等,

四、船舶戶

五.寺廟戶:凡庵、觀、寺、院、教堂等

六、外僑戶:各國僑民均稱外僑戶,以其負責人為戶主。

第五條戶口變動時

四、死亡:

(一)在死亡未入殮以前,二十四小時內,由戶主或家屬申報之;

無家屬或家屬不在者,由鄰居報告之。

(二)暴死或死因不明,以及傳染病死亡者,由戶主、家屬或發現人立即報告之。

(三)未報出生即已死去之嬰兒,應補作出生、死亡報告。

前三項規定之死亡,均須領得埋葬證後方準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