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應該好好學習。
十五歲應該考個好高中。
十五歲應該規劃未來。
十五歲應該自律自強。
我聽過太多關於十五歲的定義了,爸媽告訴我的、親戚告訴我的、朋友告訴我的、陌生人告訴我的、甚至是電視節目告訴我的。
但不出意外的話我應該一個都沒做到。
不過我也沒什麼負罪感,這是他們的定義,不是我的。
不出意外的話,我應該是我們整個家族群裡被洗腦最不成功的一個,我不僅學習不好,還沒有夢想,還偶爾不聽話,沒事兒就喜歡撞南牆。
我活了十五年,能打包票的是前十三年幾乎都沒什麼意義,甚至沒太多記憶。也就最近兩年,好像才開始踏上了某條人類長大時的必經之路一樣:變得難受、無奈、愛自嘲。
其實我有一個習慣:在心情不好或者心情太好的時候,就想打開電腦,寫點東西。
好像從小我就有這麼個習慣。
前兩天我收拾屋子,翻到一小摞我小時候寫的日記,其中有一張很簡短地寫著:
“今天發燒了,40度,還暈過去了。”
沒有任何修辭手法,也沒有任何深層次的表達,但是確實是我十五歲再看也會覺得是值得記錄的程度。還有一張也十分童真:
“我長大要辦一個巨大號的派對。”
但是誰都沒想到小時候一直都被誇獎活潑好動的我才剛剛到了十五歲就變得不想走出家門,看見人就煩。
這就是我越來越離不開寫作的原因。
文字在我的世界裡一直是有感情、有力量的存在,同時,作為記憶的載體,它比我的腦子好用太多了。就比如,我現在寫的這些東西,有可能我十年後什麼都不記得了,更有可能十年後我判若兩人連筆都不再拿起來,我就希望,那時我能回來看看這些十五歲時寫的東西、十五歲時看到的世界,我希望自己有“家”可回。
我和其他年輕人一樣,不可避免地認為自己已經過早地看穿了這個世界的本質,但是我並不羞於承認這一點,我甚至慶幸於我能從我那些繁雜的思想裡抽離出來,透過現象看本質。
不過我和他們唯一的不同是,我選擇把這些感受都寫下來。
不管這段時光痛不痛苦,它對我來說都是有利用價值的。寫下來,就好了,寫下來,就當作這些事過去了,一切都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很想知道這些我年輕時的看法,在走進社會後它們中能有幾個可以被印證。
我也很期待自己在十年以後再看到這些文字時能脫口而出一句:“我靠!我小時候也太聰明了!”
我覺得這本書需要我誠實,要撒謊的故事乾脆不寫。
所以接下來無論你在書中看到什麼和十五歲這個年齡完全不匹配的文字或劇情,都請你原諒我,我隻是在遵守承諾,並且我在上文也說了,他們定義的十五歲我做不到。我隻能做到我自己想做的。
現在如果再有人來問我,你覺得十五歲應該做什麼。
那我一定會回答他,寫一本書。
翻開就是我那段自詡清醒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