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間抬頭看了眼格外晴朗的天空,還是無法接受他莫名其妙穿書了的現實。
上一秒他還在午睡,睜眼卻發現他居然睡在森林裡。這算什麼,他該感謝好歹他穿著衣服睡覺的嗎。
一開始林間還以為是誰的惡作劇,直到走下山才發現這是一個度假村,盛夏度假村。
很熟悉,非常熟悉,但林間寧願這隻是一個夢。隻是剛才因為慌張不小心扭到的腳還在疼,不然打死林間也不相信,穿書竟然是存在的。
看著麵前度假村的介紹,盛夏開的。盛夏是什麼,安之末世小說裡男主受夏安爸爸的公司。
小說一開始就說剛放暑假男主受夏安夢到了末世,花了很大功夫讓父母相信了他,正好近幾年家裡生意不錯,在海北市開了好幾家大型商業中心:盛夏。
於是夏安一方麵自己買物資存放在家裡,一方麵讓父親想辦法把盛夏分店倉庫物資轉移到總店。
然後就憑借他強大的治愈係異能和龐大的物資,在末世很快站穩了跟腳。後麵和賀家太子爺賀之墨兩情相悅,共闖末世,創立了盛夏基地。
林間也是正好最近公司不忙,空閒時間多,才點進了這本高評分小說。
書裡主角受的金手指開的非常大,彆人的治愈係異能一開始隻能治療一些小傷,到3級之後才可以治療一些小的喪屍病毒,但夏安一開始就擁有治愈喪屍病毒的能力。
再加上一個商城的物資,父親雖然無異能但身為盛夏大boss,人脈很廣。母親又是空間異能,雖然空間小,但一個商城的物資供她練手,很快就升了起來。
後來又救了主角攻雷係異能賀之墨,賀家一直在軍中任職,於是覬覦夏安家物資多的人被嚇跑了。而夏安把除了他母親空間的物資都捐給了軍方,聲望也有了。
後麵就是夫夫二人一同出任務,拉攏人才,直到最後建立起盛夏基地的故事。
想完劇情,林間真的是欲哭無淚,這麼大一本金手指的小說,看起來很爽,但讓他穿進來也是大可不必。
他一普通人,好不容易大學畢業了工作也穩定了,鹹魚夢指日可待了,放著安安全全的國家不待,為什麼要讓他跑來體驗末世。
想到這裡,路塵這個名字突然就冒出來了。路塵是小說裡夏安的哥哥,領養的。本來夏父夏母因為無法懷孕就領養了路塵,結果一年後夏安出生了。
剛開始夏父夏母還用心對待,夏安出生以後可以說是完全放養,都是家裡阿姨帶大的。
但因為夏安可愛,路塵也不覺得他被搶走了愛,反而和父母一起寵愛夏安。
林間想,林間不想去想,林間心塞。總覺得路塵隻是被當做夏安家的一條狗。
小時候不受寵,但沒關係還有夏安這個小天使。長大了,夏父管理不善,路塵從高中就開始接管公司,把盛夏順利轉型且開了多家分店。但夏父夏母卻始終防著他,總覺得這些都是要給夏安的。
得到末世的消息,夏父竟然把路塵派到天南市出差,明明路塵一心為了夏安,一心為了那個家。
後來路塵拚死拚活的回來,高興的也隻有夏安了。那時夏家要物資有物資,要異能有異能,而路塵沒物資,異能隻是個水係,還帶著一群老弱病殘。
儘管路塵小隊的物資都是自己拚來的,夏父還是覺得路塵和他們住一起就已經占了他們便宜。
不過明麵上也無事發生,畢竟路塵帶的小隊異能者也很多。
後來一次行動,主角攻賀之墨不聽勸,在大家平均4級的情況下,非要硬闖5級喪屍的領地。結局當然是安全的,路塵及時趕到,為了夏安他們和喪屍同歸於儘了。
本來林間隻是覺得很可惜,畢竟隻是一部小說,他也做不了什麼。隻是可惜路塵是真的好,卻為彆人的錯誤賠上了性命。
但番外居然說那隻五級喪屍其實是狂暴後的!難怪主角攻的隊伍那麼強大合力也打不死。
是夏安,因為和賀之墨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竟然想上演一出生死相依的戲。
也就是說即使路塵不出現,隻要五級喪屍狂暴時間到了,就會力竭而亡。
林間看著前麵的介紹牌感慨萬千,雖然可能是他自戀了,但有沒有可能這次穿書就是為了讓他和路塵相見呢?
林間想他是瘋了吧,為了一個書裡的角色竟然連穿到末世了也不怎麼害怕了。
林間在腦海裡拍了拍臉,心想:“做啥夢呢!你現在可是一個沒錢沒身份證的黑戶!”
不過林間這樣想也是有依據的,因為他身處的這個盛夏度假村,就是書裡夏父把路塵派來出差的地方,說是快開業了,畢竟是公司第一次嘗試度假村類型,讓路塵來把把關。
下山的時候,林間已經問過路人時間了,順便還瞄到了日期6月11日14點20分。
好消息是12日晚上就是末日了,也就是說他隻要想想今天晚上睡哪就好了,至於吃喝,剛才聽路人說,因為明天開業,今晚有派對,他可以去混吃混喝。
壞消息就是他剛來就要末世了,不過因為穿書,這個世界肯定沒林間的身份信息,這樣一想,林間覺得這樣也挺好,不用擔心被抓去研究了。
末世一來,停電停水網絡失靈,信息登記都隻有手寫的副本了,林間覺得他撒個謊應該也沒人能發現。
因為派對晚上6點才開始,在心裡理清以後,林間打算四處轉轉熟悉一下地形,書裡路塵那批朋友很多是度假村遇到的,那麼第一步,就是把他自己偽裝成度假村的遊客。
首先要找到度假村的接待處,電腦可以不管,但前台的紙質登記信息,以防萬一還是毀了的好。不過現在還是和平年代,這點要末世後做。
然後就是想辦法找間住所,雖然這裡背靠山,在山上住一晚也沒什麼,但林間怕萬一被路塵知道,懷疑他不是好人就不好了。最好是可以把他自己偽裝成真正的遊客。
最後就是想辦法接近路塵了,林間覺得他應該沒那麼點背,都穿書了,總不能第一天晚上就變成喪屍吧?他在原來的世界無牽無掛,哪怕他在這裡是普通人,也希望路塵可以活的不用那麼卑微。
林間想:“如果可以,他想告訴路塵,很多人(讀者)喜歡他,他不用覺得隻有夏安才是他生命中的一束光,他可以為自己而活,而不是為了夏安”。
晚上6點,林間和秦奮準時來到了大廳參加派對。
和秦奮相識純屬巧合,林間隻是在路邊觀察環境,就聽見有人喊:“秦奮,記得去參加派對!”
林間記得秦奮這個名字,是路塵大學好友,可惜在去找夏安的路上就被喪屍抓了,也是後麵路塵拚死想保護夏安的一個原因之一。
於是看到秦奮生無可戀地表示知道了以後,林間還是主動上去打了招呼:“hi,你也是去參加派對嗎?”
可能是看林間也是一個人,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秦奮很快就和林間熟悉了起來。
於是就有了剛剛那一幕。林間覺得他有點幸運,尤其在得知今晚路塵也要來,隻是不想引起關注,所以隻參加後麵的私人派對的時候。
林間覺得秦奮才應該是路塵的光吧,陽光自信開朗就是林間在這短短的幾小時內感受到的。
林間記得秦奮是因為和一個小boss戰鬥時,被同伴坑了一把,才被咬的,是誰林間並不知道。但如果他可以混成秦奮的同伴也許秦奮就不會被推了吧。
也許是看林間對路塵的話題特彆感興趣,等快到派對的時候秦奮居然主動邀請了林間去後麵的派對。
林間因為心裡的小算盤,也沒敢委婉,就怕委婉沒了,隻是不斷道謝。
在前麵的派對吃飽喝足後,林間終於跟著秦奮來到了後麵。
路塵一進來,就看到了下午在度假村介紹牌那裡站著發呆的男生。他以為他自己已經見識過了世間的美景,但下午看到他時才驚訝於世界上居然有這麼好看的人。
雖然是男生,但路塵還是忍不住想用精致這個詞,下午站在那裡,即使穿著簡單,也無法讓人移開目光。
“路塵!你終於來了”,秦奮剛還在調侃林間對路塵的關注,就看到話題本人往這邊走來。
“不是不來嗎?”
“這不是給你麵子嗎,好兄弟的場怎麼能不來?”
“記得讓伯父把我的麵子保存好。”
“噗”,林間聽著他們的對話,沒忍住笑出聲,來的時候他已經知道了秦奮之所以來完全是被他父親強迫的,讓他接觸一下工作夥伴。
路塵聽到笑聲就把目光轉向了旁邊的男生,近距離觀看好像更驚豔了。
秦奮感覺時間好像停了一下,怎麼這兩個人突然就靜止了:“來來來,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林間,來這度假的。你彆說,就你這個毫無社交圈心裡隻有工作的人,居然有迷弟。”
“你好,你很優秀”,林間看著路塵的眼睛打了下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