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杯茶(1 / 1)

蒂莫西德雷克,昵稱提姆,AKA紅羅賓。

蝙蝠家族的人有一些通性,他們都不太喜歡超能力,魔法之類容易失控的東西。

所以方才紮坦娜給他發的信息,他也並未在意,她好心提醒他說,今天他可能會遇到一個,對他來說十分重要的人。

能有什麼重要人?小醜還是謎語人,提姆拿起左手邊的咖啡喝了一口,麵無表情的看著麵前筆記本之中,哥譚地圖之上,到處亮起滴滴警報的紅點。

很好,很好,小醜結束之後謎語人又來作亂了,難不成阿卡姆的瘋子們也施行輪班製嗎?又是糟糕的一天,又是做不完的工作。

謎語人和小醜一樣聰明,但不同的是,他並不像是小醜一樣瘋狂,卻比小醜更讓人頭疼,無止境的謎語總讓人大腦過載。

在部分時候,猜謎會是樂趣所在,但當扯上謎語人的時候,沒人不想給他的臉兩拳。

他很肯定,忙到明天淩晨四點能躺下,已經能夠讓他謝天謝地,除非,他想再經曆一個零年。

安全屋之中充斥著,各地警報呼啦呼啦響起的聲音,他飛快敲擊著鍵盤,看著蝙蝠俠群英會一個接一個的出動,他就知道他可以稍微緩一緩。

他低頭看著亮起的手機,

‘To提姆

需要幫忙可以告訴我。

By 康納’

他飛快敲擊著手機鍵盤給出簡短的回複,

‘To康納

如果有需要,我會告訴你的。

By提姆’

他沒有再看手機,而是又一次調出謎語人的資料,與電腦運算出他最近動向的結果。

他連續解除謎語之後,又忍不住張嘴打了個哈欠,他摸索著左手的咖啡杯放到唇邊,方才發現杯中已經空空如也。

很好,他記得屋子裡最後的咖啡豆泡出的咖啡,就是他手邊這杯,但他覺得沒有咖啡,他壓根沒法繼續工作。

他歎了口氣:“真是糟糕。”

他啪得合上電腦,很快做出決定,比起一會兒對著電腦睡著,他覺得他應該直接去現場看看,畢竟,他已經可以確定,謎語人的目標不止一個,且他最有可能去的地方,一定是韋恩塔。

韋恩塔,韋恩塔,又是韋恩塔,試問哪個哥譚反派不喜歡韋恩塔呢?對他們來說就好像,成功炸掉韋恩塔,便能讓他們得到什麼獎章似的。

他並沒有現在就穿上紅羅賓的製服,而是穿著韋恩集團小總裁出席活動之時,素日裡總愛穿的西裝西褲,用提姆德雷克的身份開著昂貴的跑車,高調去往韋恩塔。

畢竟,誰能想到布魯斯是蝙蝠俠,而他是紅羅賓呢?所有人都覺得他們不過是,不務正業的花花公子父子罷了,所以這個身份在外頭顯然更好用。

車子開出安全屋,準確的來說是他的安全樓,他十分倒黴的在第一個路口就被紅燈攔住,等待綠燈的同時,他的目光正好落在安全樓對麵,哥譚日報之中跑出的金發姑娘身上。

她與他年齡相仿,長著一張足以讓所有人傾倒的漂亮臉蛋,提姆覺得,她比布魯斯約會過的任何一個女明星都要好看,隻是衣品著實一般,或許這就是辦公室小妹之中流行的風格吧,要不是她胸前掛著的,搖擺在空中的記者證,提姆壓根猜不到她和露易絲萊恩是一個職業。

她外頭的大衣是卡其色的,價格並不昂貴,勝在十分舒適,所以銷量不錯。

大衣裡頭穿著的是一件米白色的毛衣,以及不便於行動的小腳牛仔褲,腳底踩著的是一雙白色帆布鞋。

她跑步的時候步子邁得飛快,也不喘粗氣,簡直像是什麼長跑運動員一般,金色的長卷發在空中飛揚,因為過長的緣故,發梢比她的步子慢的可不是一星半點。

他記得她,連續三天在他安全屋附近的咖啡店,買十杯咖啡的漂亮姑娘。

他記得店員在背後討論她,說她人不可貌相,沒人能想到這麼漂亮的姑娘,居然能一手輕鬆提起十杯咖啡。

對了,不得不提的是,她每天購買每天的十杯咖啡裡,九杯是普通拿鐵,另外一杯則是焦糖瑪奇朵,並且要加尋常人幾倍的糖漿。

提姆覺得這壓根不叫咖啡,說是糖水更為合適。

他雖然沒在背後議論她,但在心裡給她取了個昵稱,叫做‘二十分的甜焦糖瑪奇朵女孩’。

她就像是焦糖瑪奇朵上頭的奶蓋一樣,稍稍搖晃幾下,很快便沒了影,他望著她焦急穿進小巷子的模樣,讓他止不住想起,康納,卡拉和克拉克換上超人衣服之前,也是這幅模樣。

不,她與肯特家族應該沒什麼關係,雖然她也是一個,和肯特家族一樣的陽光笨蛋。

但他很肯定,蝙蝠俠的城市要是有氪星人,他一定會知道。

而且哥譚這座城市啊,怕是沒多久就會讓焦糖瑪奇朵變為醇正的黑咖啡,很讓人惋惜,但確實無可奈何。

當他麵前十字路口的紅燈變為綠燈之時,提姆毫不猶豫把視線挪回正前方,一腳踩下油門。

芙蕾雅普林斯,其實並不喜歡牛仔褲,但因為早上睡過頭,所以隻能隨意從淩亂衣櫃裡,像是開盲盒一樣抽出一條褲子——並不配第二次抽取機會。

畢竟她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必須是親吻放在玄關的,戴安娜送給她的金蘋果。

維姬維爾給她的地址,是哥譚碼頭的一個倉庫,她對於空蕩蕩的倉庫感到十分疑惑,一邊覺得難以理解,一麵又覺得靠魔法代步也就罷了,現在再濫用魔法破解謎題,趕在彆的記者之前,可就是破壞遊戲規則了。

所幸,她在牆壁之上發現了謎語人留下的記號,與記號同時存在的,還有一個用綠色油漆寫下的謎題。

她不喜歡謎題,也不喜歡綠色,因為她被稱為謊言之神的哥哥,總喜歡穿著綠油油的衣服,還喜歡說各種謊話,她一天總要被騙個十來次。

但,什麼叫做百煉成鋼,她相信沒人能猜一千多年謎語,還會對謎語一竅不通。

哦,笨蛋索爾除外。

她很快便解出謎語的答案,她覺得這答案彼得帕克那小子,推薦給她的RPG遊戲一樣,NPC給的謎題的答案指向另一個地點。

韋、恩、塔。

她又邁開腿向著韋恩塔跑去,至於為什麼是用跑的,因為她很窮,即便這是她來到地球的一百年,她還是一個沒有積蓄的窮人,就連那個她看著長大的托尼史塔克,他的資產也比她多一千倍還要多。

所以她為了省錢,並沒有購入交通工具,打車又太貴,反正她不覺得累,腳程也快,每天都是步行上班,遇到急事的時候,大不了在小巷子裡開個傳送陣,她確信沒人會知道的。

當她來到韋恩塔大門口的時候,正好看見一輛眼熟的跑車從她身後經過,她疑惑的扭過頭,正好對上跑車內黑發藍眼少年的目光。

他長得很好看,但對她來說,他就像是個小嬰兒一樣,年齡就像是世界之樹看中庭的樹木一般,太小了。

他的劉海從中間分成兩半,遮住兩邊各一半的眉毛,他皮膚白皙鼻子高挺,好看的嘴唇緊緊抿著,似乎對於能夠在這裡看見她十分疑惑。

她不喜歡說謊也不善於說謊,但她覺得一個開著豪車路過的‘小男孩’,應該不至於走到她麵前問她,‘女人,你是怎麼做到的,難道是在故意引起我的注意嗎?’

這又不是霸總文學,太狗血了。

而且她有絕招——她朝他露出甜甜笑容,目送他開進地下車庫。

不知道說什麼的時候,隻要微笑就好啦,百試百靈。

她見他徹底離開,便轉向韋恩塔的大門,十分慶幸這兒是哥譚的旅遊景點之一,所以她能夠輕易——

“什麼,居然要門票嗎?”芙蕾雅驚恐道。

“當然要啦,這可是哥譚最著名的景點之一。”檢票員指著她胸前的記者證,麵無表情說道,“要我說,記者應該收雙倍的費用才是。”

芙蕾雅吸吸鼻子真情實感難過道:“十美金已經很貴了,要是收雙倍,就算能夠報銷,也還要等會計走流程才能拿到錢,我身上的錢真的不夠花了。”

檢票員麵無表情看著芙蕾雅,她朝她攤開手掌說道:“記者小姐,你裝可憐我也不會放你進去的,給錢。”

她心痛的從包裡掏出一張美金,十分艱難的抬著手,卻在被拍到售票員手心之時,被她方才見到的少年給攔下了。

他推回她的錢,笑道:“沒關係,這麼漂亮的小姐,偶爾一次不付錢也沒事,讓她進去吧。”

檢票員啊了一聲,一臉疑惑地看著他說道:“你以為你是誰,布魯斯韋恩嗎?居然見到一個漂亮姑娘就想裝有錢人,我最討厭你這種人了。”

提姆麵上笑容一滯,心裡突然生出一股不妙的預感,他問道:“你是新來的?”

檢票員上下打量著他,鄙夷道:“新來的怎麼了,新來的也不能隨便放人進去,彆以為穿個西裝就能刷臉,隻要不是布魯斯韋恩本人,就算托尼史塔克來了我也一定要收到錢,才能放你進去!還是說你姓韋恩?”

他還真不姓韋恩。

提姆欲言又止止又欲言,現在說出自己的身份壓人實在是有點小題大做,但糟糕的是他壓根沒帶現金。

他對上漂亮姑娘不讚同的眼神,扶額著額頭露出苦笑,正想找個不太糟糕的借口,她卻恍然大悟說道:“我知道了,你也想進去但你沒帶錢,真是沒辦法,我借你好啦,但是你一定要還我哦。”

檢票員看著芙蕾雅小聲道:“我和你說,這世上道貌岸然的壞人可多了,你可彆隨便信這種穿個西裝,就想騙漂亮姑娘自己很有錢的小白臉。”

提姆:???

她朝著檢票員搖搖手,笑道:“沒關係啦,我沒有這麼容易被騙。”

她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你也是,誰都有沒帶錢的時候,隻要記得還就好啦。”

芙蕾雅飛快在筆記本上寫上一張欠條,然後舉到提姆麵前,她甜甜笑道:“在這裡簽個字,留下你的聯係方式就好啦。”

提姆麵無表情在筆記本上簽了字,他發誓,這是他頭一回用如此詭異的方式,留給漂亮姑娘自己的聯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