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胡爾汗(1 / 1)

烏蒙就下樓了。

胡一刀此時喊累了,正坐在馬車上休息。小嵐則坐在凳子上東張西望。

“老板,你們這些布料是怎麼賣的?”一道如雷般的聲音在小嵐身後突兀的響了起來。

胡一刀立馬跳下車,精神飽滿的答道,“不知道您要哪種布料呢?我們這有雲錦和綢緞,花紋、顏色也不一樣呢?”一邊說著,胡一刀一邊拿起布料來讓烏蒙看。

烏蒙隻看了一眼就不感興趣了,他實在是對這些雲錦和綢緞脫敏,他是實實在在的草原大漢,最喜歡的裝扮也是草原上胡人的打扮。這次他跟著二公子來到泉水縣,就是穿的漢人的服飾,這已經令他很不適應了。

“每樣都給我來一匹,算算總共需要多少錢?”小嵐聽到這裡,就回過神來了。其實此人剛說話的時候,她就覺著此人不一般了。畢竟大啟朝的百姓很少有這麼高壯的體格的,所以他剛來她家攤子詢問布料的價格的時候,她就上心了。

胡一刀正在給烏蒙算布料的價格,小嵐卻已經心算出來了,“總共八匹布,一共是六十五兩銀子。”

“趕緊給我包起來。”烏蒙道。

烏蒙語氣雖然不好,但也不是太差。畢竟小嵐有胡一刀陪著,烏蒙也是個見人下菜碟的主,見胡一刀長相強壯,應該是個練家子,他也就不敢太張狂了。

小嵐笑眯眯的拿繩子將布料綁起來,“您稍等,我給您係緊點,你拿的時候也好拿。”

然後將布料恭敬的遞給烏蒙,烏蒙接過後,稍微掂量了掂量,就掏出銀錢遞給了小嵐。

小嵐目送烏蒙上樓,期間她一直感到樓上的一道視線在追隨著她,她沒敢抬頭往上看。畢竟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泉水縣,且泉水縣又離著大金這麼的近,萬一因為她的好奇心抬頭往上看,而招致禍事的話,那就太冤了。

小嵐故意示弱,擦了擦額頭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汗水,然後對著胡一刀道,“胡叔,剛才那個人好可怕呀。”

胡一刀是了解小嵐的性子呢,要是她真的被這麼個人就嚇住了,他才會懷疑她是不是被掉包了呢。畢竟這孩子可是殺過胡人的,並且還是好幾個,就沒見她害怕過。

因為小嵐的說辭,胡一刀心裡舅媽有譜了,怕這人的身份不簡單呢。

小嵐垂下眼眸,沉思了一會,此人腰上的刀是胡人士兵刀的樣式,刀鞘上還是大金大部落胡爾部的圖案。此人接過布料的時候,小嵐故意不小心碰了他的手一下,這人手上的繭子,分明是經常握刀所致。並且雖然此人漢語說的很好,但是卻有胡人的口音,這也引起了小嵐的警惕。

泉水縣有胡人本就不是什麼稀奇的事,畢竟泉水縣是兵家的必爭之地,易主了好幾次了。之前這個地方被胡人占領過,現在泉水縣歸大啟朝所有,而大金退了出去,但並不是所有的胡人都跟著走了,有娶了漢人媳婦的或者生了孩子的,都留在這裡生活了,當然也有不願意搬家的,也在這裡住著。大啟朝是十分包容的,也沒有對這些人進行驅趕。

這些胡人的平頭老白姓們,平日裡也不會裝成漢人的樣子,畢竟這邊的氣候跟大金差不多,大啟也沒有區彆對待他們,偽裝就實屬沒有必要了。

正因為如此,剛才買布料的人就很可疑了。小嵐當時就留了個心眼,不著痕跡的好好觀察了他一番。此人衣飾並不普通,手上還有厚厚的繭子,那分明是經常握刀所致,這就足以引起小嵐的警覺了。

胡爾汗翻動著烏蒙買回來的布料,“我們跟大啟交戰了這麼多年,各有勝負,之前也占過他們的城鎮,統治過當地的漢人,但是咱們就是沒有學會他們的耕種和紡織,每年依然要從大啟買大量的糧食和布匹。咱們的可汗也不聽勸,各個部落的首領也目光短淺,隻知道燒殺搶掠,卻不懂得讓我們的胡人百姓學習漢人的耕種技術,我們那的土地納悶肥沃,卻隻能用來放牧。要是咱們的糧食不受製於大啟,一統中原指日可待。”

“現在我向可汗進言,說讓我們的部族跟著漢人學習耕種和紡織,可是他卻頗為不屑,並不采取我的方案......”

胡爾汗將布匹丟在一邊,心情不是很好。

烏蒙低著頭,沉默不語。

胡爾汗歎了一口氣,走到窗口那往外看。卻發現剛才買布匹的那個攤位上多了兩個成年男子,兩人都是錦衣,身後還跟著侍衛。胡爾善本來是想挪開目光的,但是看見他們倆人跟賣布匹的小姑娘詳談甚歡,不由的多看了兩眼。

“那兩個人是誰?怎麼這麼熟悉呢。”胡爾汗指著何明與和沈阿大問烏蒙。

烏蒙是負責大啟朝這邊情報工作的,他走到窗邊,朝著樓下看了一眼,就認出了兩人,“二公子,那二人一位是沈六的謀士,一位是他的護衛。”

“沈六?就是打敗我們的沈將軍?”胡爾汗皺著眉頭道。

沈六的大名他在大金就早有耳聞了,是大啟朝最年輕的將領,今年也才弱冠之年,就身居高位,任遼東府城的總兵,他早就想認識一下他了。不光是因為他的身份,還因為他卓越的帶兵能力,畢竟這次大金之所以會如此快的潰敗,都是拜他所賜,其實他的內心對他沒有多大的仇恨,反而有些惺惺相惜。可是兩人一個是大啟朝的朝廷高官,一個是大金的二皇子,他們就像兩條平行線,怎麼也不會有交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