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罪惡都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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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北部,布朗克斯區,某個廢棄的公園裡。

兩個穿著嘻哈服的黑人正在毆打著一名墨西哥婦女。

“低賤的拉美老女人,讓你交出錢包竟然還敢反抗,今天就讓你長點記性!”

正當兩人打的正酣時,忽然一個尖銳的破空聲從遠處傳來,讓他們下意識的抬起了頭。

隻是下一秒,兩人腦子裡就多了個問號:

“沃特...法克?”

他們看到了什麼?

他們看到遠處空中似乎有個黑點在慢慢變大,等再近一些的時候,發現那黑點居然是一根直徑至少一米粗的樹乾。

如果隻是這樣還不算什麼,關鍵那顆大樹上居然站著一個人?

一個人站在一根樹乾上,在天上飛,兩人揉了揉眼,覺得一定是剛剛出門前瞌多了,所以現在出現了幻覺。

然而接下來他們就發現,那根本不是幻覺。

因為隨著一聲轟響,那樹乾徑直插進了距離他們大概十米遠的草坪地上。

而站在樹乾上的那人則是提前一躍而起,在空中像個體操運動員那樣翻轉三百六十度,穩穩的落在了地上。

那樹乾插進草坪地裡濺起的泥土崩在他們的臉上,是如此的真實。

“計算正確,落地誤差不到五米,完美!”

看著周圍的環境,霍金滿意的點了點頭。

之前假期的時候,他就有專門來布朗克斯區踩過點,這個廢棄公園就是他覺得最佳的落地點,附近居住的人少不容易被發現。

整個紐約一共有五個區,布朗克斯區、布魯克林區、曼哈頓區、皇後區和斯塔滕島區。

曼哈頓區是有名的富人區,也是紐約市的象征,很多大型企業的總部都在曼哈頓區,例如托尼·斯塔克的斯塔克集團。

在曼哈頓區東側,與曼哈頓區相隔一條東河的是皇後區。

皇後區在紐約五區中麵積最大、人口第二多、經濟水平僅次於曼哈頓,同樣入住了一些有名的企業,例如奧氏工業。

與皇後區接壤位於南側的是布魯克林區,這是紐約人口最多的一個區域,也是美國隊長史蒂夫·羅傑斯的出生地。

當然在這個宇宙沒有美國隊長,隻有一個卡特隊長。

紐約最南邊的是斯塔滕島區,那裡人口最少,離得也比較遠,可以單獨看成海中的小島,海上風景比較不錯。

最後就是現在霍金所在的布朗克斯區,與曼哈頓區接壤,位於紐約市的最北邊。

變種人學校就建在布朗克斯區再北邊的郊區,而奧列格和艾琳娜工作和居住的地方,也是在布朗克斯區和郊區的交界,屬於X教授家族旗下的一家企業。

以前經常聽說紐約最危險的地方是曼哈頓的地獄廚房,也就是夜魔俠經常出沒的那個地方。

但是經過這三年的了解霍金發現,地獄廚房固然危險,然而那裡隻有幾個街區而已,真正要論犯罪的數量,還得是布朗克斯區。

地獄廚房隻是曼哈頓區的貧民窟,而布朗克斯區卻是整個紐約的貧民窟。

因為紐約大部分的非洲裔和拉美裔都居住在這個區,布朗克斯的犯罪率在整個美國,甚至是整個世界而言都是數一數二的。

尤其是在布朗克斯區靠南邊的區域,更是出了名的混亂,堪比遊戲中的罪惡都市。

所以這裡自然就成了霍金掙正義值的首選,離學校近,且犯罪率還高。

“這是...開門紅?”

瀟灑落地後,霍金很快就發現了那邊拿著皮包目瞪口呆的兩個黑人,以及躺在地上被打的鼻青臉腫的中年婦女。

邁著歡快的步伐,他來到了兩個黑人的麵前:

“我友好的建議你們將皮包還給她。”

“法克油!”

兩個黑人對視了一眼,竟然直接掏出口袋裡的匕首,對著霍金的肚子刺了過來。

這倒是讓他有些意外,本以為兩個家夥看到剛剛的場景,應該會被嚇到,卻沒想到膽子居然這麼大。

其實他隻是假期偶爾過來考察一下地形,關於這邊的犯罪情況雖然有所了解,但也隻是通過報紙和一些道聽途說。

他不知道一直生活在這裡底層的那些混混,過著有今天沒明天的生活,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死在下水道裡,心態早就和正常人不一樣了。

在他們眼裡,霍金雖然有些不可思議,但那又如何,敢讓他們歸還可以用來買粉的戰利品,先問問手裡的刀再說。

關鍵霍金手裡沒有槍,在他們眼中槍才是可以理解的真正具有威懾的武器。

相比於這些小混混,反而那些經過拚殺,已經過上不錯生活的高層,才更加的惜命。

“那就彆怪我了。”

伸手閃電般的抓住兩個黑人拿刀的手腕,用力向上一掰。

“啪嗒!”

伴隨著兩聲骨頭斷裂的聲音響起,兩個黑人也發出了淒厲的慘叫。

對那些想要要他命的人,他從來不會手下留情。

再說這裡沒有記者和其他人,也不需要作秀,出手自然不用顧忌什麼。

“趕緊走吧。”

對著兩個黑人肚子就是兩腳,將其踢的吐血倒地,霍金撿起皮包丟給了那邊剛剛爬起的中年婦女。

“謝謝!”

那中年婦女撿起皮包,道了聲謝後拔腿就跑,深怕後麵發生的事會牽連到自己。

霍金見狀也並不在意,他的目的是為了正義值,而不是為了感謝。

“窮鬼!”

伸手在兩個黑人身上搜了一下,隻找到不到二十美元,讓他略微有些不爽。

學校管吃管住,他自然不好意思伸手向奧格列夫婦要多少零花錢。

將二十美元裝進口袋,沒有管暈死過去的兩個黑人,霍金幾個起跳便消失在公園,來到了附近街道上一棟六層小樓的樓頂。

“弗拉維度!”

伸手對著自己身上的運動服施展變形咒,運動服瞬間化作了一身霸氣的金色甲衣,撿起順風飄來的一片落葉,將其變成金色頭盔戴在頭上。

既然要樹立起超級英雄的形象,那麼一身具有標誌性的行頭肯定是要的。

越是拉風越是帥,才越能吸引大眾的注意,得到更多人的崇拜,包括戴上頭盔也不是為了減少麻煩,而是為了塑造神秘感。

這樣最後身份揭曉時才足夠的炸裂。

他做的這一切除了賺取正義值外,更重要的是為了未來的超級英雄國際公司做好鋪墊。

單純的裝B耍帥,他可不是那麼幼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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