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審判(中)(1 / 1)

第367章審判中

姚冊咬了咬牙,不甘的落座。

“繼續。”辛屈又拍了拍驚堂木。

地上的妹果才說:“總之,這不是什麼秘密。不管族長信不信,既然他姚魚逼我,那我也不給你活路!他勾搭的女人可不止我,還有好幾個。不信可以提來問詢。”

“報來名,晚些時候再提來問,現在繼續說你們的事情,姚魚可有與你信物,保證一定會這麼做?”

“沒有。”

“族長!伱看!這就是在栽贓陷害!”姚魚都快高潮了,十分激動,陷害啊!

辛屈也沒說啥,隻是繼續問妹果:“那麼你可敢立誓?”

“我……”姚魚卡殼了,整個人瞪大了眼睛。

對啊,他差點忘了,立誓!

這個時代,蒙昧不清,對於誓言、鬼神什麼的,還是很看重的。

立誓,還是有一定意義在的。

“我敢!”妹果直接立誓道,“如果我所言半點疏漏,我願意將自己獻祭給神!”

“好。姚魚,你可敢立誓?與神立誓,如果你真的不曾與妹果偷情,那麼自然無礙。

但如果撒謊,願意下拔舌地獄,挨罰一百年,每天長出舌頭,然後被拔出舌頭,並且在傷口上撒鹽,持續一百年。

並且轉生之後,隻能淪為畜生道,九世莫贖。”

辛屈看他僵硬了一陣,又拍了驚堂木:“認罪還是立誓!”

“我認罪。”姚魚哆嗦了一下,不敢說其他的,地界輪回和十八層地獄的概念,辛屈早就普及幾年了。

有些人不當回事,但不見得沒用。

因為沒人敢賭,地界是不是真的跟辛屈說的這樣,有十八種地獄,專門來清償人在人間的罪過。

宗教有些時候是真的好用。

“好,那麼既然認罪,偷情也就成立。

按律,奸夫淫婦,各貶爵一級。

姚魚貶為下士,妹果貶為庶人。

同時,蛇,既然被你承認是你的私生子,那麼姚魚再除三級爵。

補蛇庶人身份,並單獨立戶。

從現在開始,蛇改為姓,充有辛氏孤兒院。

至此,這個孩子與你們二人無關。

當然,如果姚魚你願意接回孩子入你戶下,可以抗議,我會改判。”

辛屈毫不猶豫直接宣布斷絕他們的關係,既然是私生子,除非雙方都願意接納,不然直接送到孤兒院裡。

有辛氏的孤兒院主要承接的是喪了父母,親人,已經沒有可以撫養他們的但有爵位的孩子。

庶人都是最低檔次。

而這群人,會接受更多忠誠於他和有辛氏的教育,算是提前儲備禁軍兵源吧。

姚魚趕緊搖頭,他可不敢接這個孩子回去,接回去隻怕會被家裡的婆娘弄死。

“好。脫了他們的冠帶,改了爵位,以及戶冊。”

辛屈下令,文書去取戶冊,辛火去處理,最後卷宗彙總。

姚魚直接從中士,被貶為庶人。

接著卷宗被辛火拿去給姚冊去看,他深吸一口氣,到現在為止,辛屈全部按照他寫的《律令判罰,沒有任何的逾越。

如果再有新的案子,姚魚可能會從庶人被貶為奴隸。

不能再刺激辛屈,所以他加印畫押,最後其他諸姚不更則作為陪審,在陪審名單上蓋了爵印和畫押。

辛屈取來,用印,結束一案。

“那麼,下一個案子。”辛屈讓青岩將本次搞事的舊邑鄉諸姚代表提上來。

他們其實一個個神情複雜的看著一排諸姚長老。

<divcss="tentadv">辛屈拍了拍驚堂木說:“偷情通奸,屬於民事刑責。民不舉,官不咎。但如果你們在軍中從役,留家的女方或者男方有偷情者,隻要有人指控,就屬於刑事刑責。

所以,都記住了。

我之所以下令起堂斷案,就是因為你們說了,這是因軍爭而殘疾之族人受辱,這才起了案。

根據我有辛氏的諸般律令,傷殘軍人哪怕複員,仍然受到軍法的保護。

有辛氏不會虧待為了有辛氏奉獻的人。但同時,也不會因此而隨便任由人踐踏律令。

你們違背了聚眾管理條例,越鄉邑而稱兵,可知罪?”

辛屈這話兩個含義,你們要是想要糾纏長老們可能給你們戴帽子,那就之後再來提案,民不舉,官不咎,你要是覺得無所謂,那辛屈也樂得清閒。

此外就是犯錯就該懲罰,不會因為你具體進行了什麼事情是正義導向,就對你不懲處,頂多就是裁斷的時候給你降低刑罰。

“族長,罪我們可以認!但這不能解決問題!這個賤人……就這麼用爵位衝抵了?”

一下子,不少人討論起來。

辛屈稍微頓了一下,大體能聽到,其實大家都認為沒啥大不了,偷情這種事情太多了,野合也是遍地都是。

覺得諸姚這群人,有點小題大做了。

“肅靜!”

敲著驚堂木,鎮住了現場後,才說:“我說了,有辛氏隻認登記婚,你們不曾在衙門登記,那麼就你胡搞亂搞,隻要你和你的家人養得起孩子,那無所謂。

並且在最開始立戶的時候也有規矩。

一戶隻有一個宗子或者宗女,剩下的都是庶出。

家產按照一半一半的繼承分配。

宗子或者宗女繼承一半,另一半歸其他庶子分配。

在立戶的時候也說了,隻要立了戶,得了爵位,就是我有辛氏庶人,他們將會得到我有辛氏的諸般律法庇護。

當初你完全可以選擇,不認這個孩子,隻掛在其母名下,承襲其母的爵位,或者與其母商量,將次子置於孤兒院中。

如果選擇留下來,有辛氏會給你們均田,孩子長到對等年歲,會給你們家田。

怎麼,享受了有辛氏的免稅額度,現在開始要通過殉葬坑殺這個孩子,難道認為這個孩子年歲不夠,就可以隨意處決?

殉葬雖然一直沒有管製,但這不是你們用來謀財害命的手段!”

辛屈作為法律製定者,才不會傻嗬嗬的跳入“正義”,他要的是“秩序”。

至於“正義”與“秩序”之間的“公平”怎麼達成,自然是“利益”做為砝碼來平衡天平。

辛屈直接說他們是為了姚姓的利益,選擇借殉葬的借口,來殘害這個叫做長哥的小子。

“可是……”

“長哥,入籍,庶人。”辛屈冷冷的說,“根據有辛氏的諸般律令規矩,無端殺人。

主觀故意者,判斬首,可用爵位衝抵免死。

死者為庶人爵,爾則需要下士爵位衝抵免死,貶為死者家庭奴隸十年,或入死營三年不得升爵。

死者為國人爵,爾則需要中士爵位衝抵免死,貶為死者家庭奴隸十五年,或入死營五年不得升爵。

等等,以此類推。

但如果是眾犯故意,以群責,主犯最加三等,從犯最加一等。

如果此事被你做完了,你光是一個眾犯故意,就需要一個不更爵位來衝抵,才能免死!

隨你參與的眾人,全部需要受到相關懲罰,最低都得要有一個中士,你們之中,幾個是中士?”

這群人臉色一變,也有一些縮了縮脖子。

“彆以為法不責眾!有些惡劣的事情,絕對不可能法不責眾!”辛屈拍著驚堂木,怒聲著,“總之,不管你們怎麼想要處理偷情之人。

有辛氏有律令,不是要求舊邑鄉,每隔三日晚上,宣讀有辛氏現行的《律令嗎?所有家長,每三日都必須去學習。

難不成,你們將相關規矩,當做耳旁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