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兵連續接了林芝的兩個電話,聽得出林芝很憤怒,口氣也很強硬,猜想一定是劉家莊那幾個工人對她說了他賠錢的事,惹得林芝不高興了,離婚二字應該是她說的氣話。兩人婚後雖談不上有啥感情,但畢竟已有了孩子,就說沒給她買房子,錢可沒讓她少花,她應該知足,她不會離婚的,她不會。增兵一遍又一遍地自己安慰著自己,可最終還是迎來了法院的一紙離婚傳票,他急忙請求在家的父母出麵,企圖挽回這個他不想麵對的局勢。
作為家長,增兵的父母對林芝這個兒媳婦始終是既滿意又擔憂。兒子一年除了春節在家幾天,平日很少回來,這已是習以為常了,當然,這與他做的事也有很大的關係。而林芝已是他們胡家的人了,卻很少來家住,也很少去增兵那兒,時常住在她娘家,這讓他們很無奈,又不便說啥,除非這邊的本家或親戚若是有了啥紅白喜事,他們就打電話讓她回來,林芝也不怠慢,隨叫隨到。可辦完事再住個三五天或七八天就又要動身,倒是像走親戚似的。增兵娘很喜歡孫子,想讓孫子在自己身邊多住些日子,有時就和林芝商量:“叫孩子在這兒我照看一段時間吧,他又不吃奶了,我也沒啥事。”林芝卻總是說:“他淘氣得很,我都看不住他,常常不是碰住這兒了,就是嗑住那兒了。你上了年紀,看好自己的身體就行了。”增兵娘想想也是,真要是自己一眼沒看好,讓孩子有了閃失,咋向林芝交代呢?於是每當他們走時她都要塞給孫子一百塊錢,說讓孩子買零食。林芝哪次都說不要,哪次也沒拒收。不管怎樣吧,隻要林芝不離婚,老兩口就謝天謝地了。然而,讓增兵娘一直擔心的事還是來臨了,她不怨林芝無情義,隻怨兒子不爭氣,因為她聽說增兵剛掙了錢就又賠得一塌糊塗了。
不過,怨歸怨,她生養了這樣一個兒子,有啥法呢,儘最大努力挽救增兵的婚姻吧,但願林芝能撤回訴訟。增兵娘和他爹商量了一下,決定去親家跑一趟。他們白天不去,嫌丟人,晚上顧了輛出租車,提了一箱奶去了。林芝一見,拉著兒子就出了屋,林芝娘直言不諱,她對增兵父母說:“你們的來意不說我也知道,林芝為啥提出離婚,其中的原因也許你們不完全清楚。增兵之前包的那個工程確實掙了錢,還了多年的借貸後還剩下不少,林芝勸他彆再乾了,回來買套房子,做點小生意,可增兵不聽,結果現在不僅連本都搭了進去,而且又塌了好幾百萬的窟窿,你們說氣人不氣。”
增兵娘說:“增兵有時確實很固執,不過乾工程賠賠掙掙也是很正常的事。”
林芝娘說:“你說的是沒錯,可你也應該知道,彆人是乾了十個工程賠了一兩次,甚至一次也不賠,掙的錢好幾代人都花不完。他是乾了十個工程賠了六七次,最終得不償失。”
增兵爹說:“我是這樣想的,增兵現在畢竟還年輕,你們給他個總結經驗教訓的機會。我們呢,平時也再多提醒提醒他,讓他倆的日子呢,該咋過還咋過吧。這幾年增兵在經濟上從來都是滿足林芝的需求的,以後他一定還會做到。至於增兵的借貸他自己會想辦法還的,林芝不必為此事擔心。”
林芝娘說:“他包工已好些年了,常常是入不敷出,你們兩個都是有文化的人,咋就沒早點提醒提醒他?是不是你們覺得子債不用父還?林芝可不想總這樣提心吊膽地過日子,萬一以後增兵徹底垮了,讓林芝和孩子咋辦呢?”
增兵娘說:“咱不要把事情光往不好的方向想,增兵不是再也沒有扭轉現狀的可能了。”
林芝娘說:“你敢擔保嗎?你要是敢擔保,就讓增兵拿一百萬來壓到這兒,我就勸林芝不再提離婚的事。”
增兵娘張口結舌,無言以對。兩口子前來商談的底氣本來就不足,見林芝娘態度如此堅決,沒有回旋的餘地,便起身告辭了。
離婚已成定局,增兵不得已從工地上趕了回來。一家人誰也無法阻止這場戰役,但他們都迫切希望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尤其是增兵的父母,他們對增兵這樣的兒子實在是傷透了心,因此,孫子毛毛便成了他們的精神支柱,他二人都有國家每月發給他們的數目不菲的工資,他們有能力、有條件把孫子撫養成人。可問題是,一旦林芝和增兵離了婚,法院會把孩子判給誰呢?增兵父母清楚,一般情況下,子女未滿兩周歲,母親直接撫養為優;已滿兩周歲,撫養權由父母協議或法院判定;已滿八周歲,應尊重其真實意願。毛毛的撫養權正好處在由父母協議或法院判定的這個階段,故,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增兵娘苦思冥想,設計了一個大膽的方案,那就是,趁法院對增兵與林芝的婚姻還未做出任何宣判,提前把孩子搶到手。為此事,增兵娘暗暗去谘詢了一位當律師的老同學,想讓老同學給她參謀參謀,把把關。老同學告訴她:“不經法律在已通過公法判定後搶奪孩子是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的,如其行為已嚴重對孩子造成不良影響,那可能會坐牢。私下雙方爭奪孩子而沒有正式判定是誰可以擁有權利照顧孩子的情況下,這個搶在不傷人的情況下,法律不會做出什麼,私人協議好像不受法律保護,父母雙方都可以爭取孩子。一旦經法律判定,沒得到孩子的一方私自搶人他屬於破壞法律公正協議,擁有孩子的一方是可以按公判協議對其提控訴的。”
增兵娘聽了老同學給她詳解的這方麵的法律知識,更加堅定自己的想法,回來就跟增兵爹商議,增兵爹說:“至於這樣做嗎,也許林芝正不想帶毛毛呢。”
增兵娘說:“林芝很喜歡毛毛,平日不讓毛毛離她一步,要不然,我在家閒著沒事,她咋不讓我照看毛毛。”
增兵爹說:“或許之前是她也覺得自己沒啥事,所以才一直照看毛毛。你沒注意到,有的女人離婚時就是不願帶孩子。”
增兵娘說:“各有各的想法,林芝若不願帶孩子那更好,可咱總不能事先就問問林芝要不要孩子呀。”
增兵爹一時沒了話,想了一會兒說:“你覺得怎樣好就怎樣吧。”
緊接著,增兵娘就把她的這一決策告訴給了增兵,增兵聽後自是同意。增兵娘便把具體措施給他交代起來:“你開車秘密到林芝家的附近,一旦看到毛毛獨自一個人走出了家門,你就趕急把車開過去,然後迅速把毛毛抱進車裡。在這期間,如果林芝或林芝她娘家人包括她們家的鄰居看到了你也彆怕,這樣反而更好。在確保一切都安全的前提下,你開車就走。如果在這一期間沒任何人看到,我給你個小本子,你提前在上麵明顯地寫上毛毛是你抱走的意思,走時扔進林芝她家的大門裡。”
增兵不解地問:“為啥讓她們知道毛毛是我抱走的?”
增兵娘說:“畢竟毛毛也是她們家的心肝寶貝,毛毛丟了她們一家肯定會著急的,將心比心都是一樣的。她們知道了毛毛是你抱走的,氣是氣,但不用擔驚受怕。”
增兵明白了娘的意思,說:“誰知道毛毛啥時候會一個人從家裡走出來呀。”
增兵娘說:“毛毛是個不愛在家的孩子,一眼看不住就跑大街上了。這幾天你閒著乾啥,有心思乾啥嗎?就在那兒等嘛,一天不行兩天,兩天不行三天,反正近日內法院不可能傳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