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總,樓上包廂又有人送花環了。”
一個服務經理打扮的男人輕聲在閆聽風的身旁道。
閆聽風微微點頭,看著樓下的女子道:“從她昨天到店裡駐唱開始,這是收到的第76個花環。”
經理點頭:“自從我到店裡以來,還從來沒見過一個歌手能做到這個地步。”
閆聽風笑道:“彆說是你,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就在這時,主場的聲音響起:“感謝三樓包廂的吳總送來的玫瑰花環,感謝老板對本店的支持,對歌手遺忘的支持,感謝吳總。”
閆聽風抬頭看去,隻見三樓站著一個四十歲出頭,穿著休閒服,戴著黑框眼鏡的男子。
兩人揮了揮手,算是打了招呼了。
眼鏡男子同樣是右手拎著一杯酒,靠在扶手上,饒有興致的看著樓下輕聲演唱的女子,或是聽的興起,轉身又對旁人低言幾句,那人聽後微微點頭,從他手裡接過一遝錢來,迅速的下樓去了。
兩分鐘後,主場的聲音再次響起:“感謝吳總再次送來玫瑰花環……”
而此時,白衣女子的腳下已經放滿了用玫瑰花編織成的花環,看起來嬌豔欲滴,都是些新鮮的玫瑰花。
這一次,酒吧內不少人都紛紛抬頭看向三樓。
聽風酒吧是很有趣的,隻要是歌手唱的比較好,讓客人滿意,無論是演唱環節或者是互動環節,都會遇到一些打賞。
打賞的東西分為很多種,最為普遍的是酒吧內的各種酒水,小食以及香煙等商品。
像是那些男歌手,打賞最多的就是酒類了。
這種打賞不是送,而是讓歌手喝。
說白了,就是老板送給你的酒,你要當場喝掉。
而一些男歌手因為喝不下打賞的酒,因此得罪老板的事情更是不在少數,在這種環境裡時有發生。
其次就是各種規格的花環,價格也是有所不同。
比如說牡丹花環,就分為了9朵,99朵和999朵,一朵的價格就是1元。
單是花的品種就分了四五種。
而這位白衣女子收到的就是花環裡規格最高的玫瑰花,一朵就要10元錢。
這種玫瑰花環的打賞一般是沒有人送的,主要是價格過於離譜。就算有,那也是9朵和99朵居多。
像是這種出手就是999的玫瑰花環,幾乎是一個月都很難遇到一次,就更不用說那個吳總一次送上十幾個了。
就比如說剛才那個主場的通報,這種規格的花環送出去一次,那就是一萬塊錢扔出去了。
晚上到這裡來喝個小酒聽個歌,出手打賞就是十幾萬,所有人都想知道這是何方神聖。
更是有人把羨慕的眼神投向那白衣女子。
因為這種花環的打賞與商品打賞不同。
打賞的酒是要當場喝下,而歌手能收到的,僅僅是喝下這些酒利潤的一半而已,
花環就不同了。
歌手可以直接分得禮物的一半。
那白衣女子僅僅是坐在那裡唱了幾首歌,幾萬塊錢就已經到手了,這何嘗不讓人羨慕。
有人開始猜測樓上之人的身份,時而低頭私語。
就在這時,主場的聲音再次響起:“感謝吳總再一次送來的玫瑰花環,感謝吳總……”
白衣女子一曲結束,站起身來,先是對著酒吧內的觀眾微微鞠躬,隨後又抬頭看向樓上,微微鞠躬,表示謝意。
這番舉動讓觀眾有些驚訝,心想這白衣女子倒是淡定的有些過頭了。
十幾萬的打賞,放在絕大多數的歌手身上,此時早已經是興奮的上蹦下跳了。
這個叫做“遺忘”的女子倒好,僅僅是簡單的行個禮就算了,甚至眼神中沒有一絲的波瀾。
主場不虧是活躍氣氛的高手,見狀如此後馬上抬頭道:“感謝吳總對我們的大力支持,讓您破費了。還想聽什麼歌,吳總儘管點就是。”
吳總右手食指推了推鏡框,臉上露出一絲狡黠的笑容:“來一首《十八-摸》,讓我聽聽遺忘姑娘唱的有沒有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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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整個酒吧哄笑聲一片。
眾所周知,這首《十八-摸》是下流的不能再下流的歌曲,根本難登大雅之堂。這個吳總如此說,都以為是個玩笑話。
就連主場也是尷尬一笑:“吳總真會開玩笑……”
吳總聽後臉上的笑容消失,眼神中閃過一絲冰冷:“你覺得我是在跟你開玩笑?”
酒吧裡瞬間安靜下來。
主場聽後一怔,隨後輕聲跟白衣女子商量著什麼。不料白衣女子聽後搖頭道:“我真的不會唱這個,請吳總再換一個吧。”
吳總聽後負手而立,看著樓下道:“我今天就要聽這首歌。”
閆聽風眉頭微微蹙起,想了想,終究是沒有開口阻攔。
樓下,白衣女子站在台上有些尷尬,雙手摸著吉他,不知如何是好。
吳總見狀如此,冷笑道:“不唱這首歌也可以,把麵紗摘下來,讓我看看。”
這句話讓酒吧裡的人全部都來了興致。
不少人早就對這個神秘的,自稱是“遺忘”的姑娘感興趣,更想知道如此美妙的歌聲下,到底是什麼樣的一種容顏。
至於猜測更是五花八門。
白衣女子聽後搖頭:“我跟店家來時是商量好的,隻唱歌,不摘麵紗,不陪酒。”
吳總冷哼一聲,大手一揮。
樓下又是兩個花環送了上去。
“這樣夠了嗎?”
吳總盯著白衣女子道。
主場看向二樓的閆聽風,似乎想從那裡求救。
對於酒吧裡各種突發情況他也見過不少,但是像今晚這種局麵,他也不知道如何處理才好。
白衣女子聽後搖頭:“這位先生,不摘麵紗是說好的約定,跟您打賞的禮物無關。”
吳總笑了:“再送兩個。”
樓下開始騷動,又是兩個服務員搬著兩大捧玫瑰花送了過去。
閆聽風轉身上了三樓,與那男子並排站立。
“彬子,你這不是要砸我的場子嗎?”
眼前這個戴眼鏡的男人名叫吳彬,是聽風酒吧的投資人之一,在京都做了不少的買賣。兩個人是從小玩到大的發小。
都是四十歲上下,隻是吳聽風看起來要年輕很多,吳彬看起來起碼比他大了十歲。
吳彬聽後笑道:“我就是想看看這妞長什麼樣子。”
閆聽風搖頭:“人家就是在場子裡唱個歌而已,既然是戴著麵紗,肯定有她不願意露麵的難言之隱……”
“扯淡。”
吳彬聽後擺擺手:“哪這麼多事,出來賣唱的而已。今天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得讓她把臉給我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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