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可以,可要怎麼提呢?總不能明目張膽的說吧,那豈不是暴露了我的小野心啊,嘻嘻,我才沒有那麼傻呢,山人自有妙計,我準備就說自己在芝加哥大學那裡有一個玩得很好的同學,好多年沒有見了,我這既然來了美國,不順便去看看老同學,似乎也有些說不過去啊,而且據我所知,邁阿密距離芝加哥不是太遠,隻有一千多公裡吧,因此呢,我想請兩天假過去拜會一下。
為了增強可信性以及成功率,我還事先去找了Bill,和他通過了氣,而且我還增加了一個理由,說我是籃球之神喬丹的球迷,想趁機去一覽芝加哥公牛隊的風采,如果能現場看一場NBA的比賽,或者買一件23號的球衣也算是一了自己這麼多年來的心願啊......
原以為Bill會盤問一番的,誰知道他看到我裝出來的那副對喬幫主虔誠的模樣,居然很爽快的就答應了我,在我向Wilson申請的時候,他在一旁適當的為我幫了腔。
我覺得他之這麼好心,有兩個原因,一,就是我態度很誠懇,畢竟我說的這兩個理由對他來說很幼稚,但是具備一定的合理性;二呢,就是這次會議開得很順利啊,兩百多萬的訂單可以說是鐵定到手了啊,在其樂融融的大環境之下,我的這麼一個芝麻粒似的小事自然就被無限放小了啊;第三呢,我想Bill一定在想,這小子就是一個鄉裡巴人,難得的來了一次大美利堅,想去增長一下見識,想去聖城朝一下聖,這絕對的無可厚非啊,而且,這還能讓Bill心裡頓生自豪感,優越感啊,因為我知道他心裡是看不起我們的,不過,這些都不重要,我要的就是能順利地請到假,嗬嗬嗬。
Wilson倒也通情達理,二話沒說就同意了,而且還表示說可以多給我幾天假,好好的在美國玩幾天再回去,至於幾號回去就由我自己來把握,還讓我等會兒就去財務那裡先預支兩千塊錢,我什麼時候回去自己買票就是了。
老板這麼善解人意,我自然是要投桃報李了,忙說要不了,要不了,不用這麼麻煩了,我在芝加哥待一天就回去了,這樣吧,要不,還是請公司裡幫我定一下4號回深圳的票吧......
可是,很快,財務告訴我說從芝加哥直達香港和廣州的航班機票都已經售罄了,於是,我隻好退而求其次,選擇了4號從芝加哥到BJ的航班。可能是因禍得福吧,這個班次居然是直飛的,也就是說中間不用再轉機了,不需要和上次那樣在洛杉磯白白的花去了五六個小時的等待。
說實話,那幾個小時還真的快把我給折騰壞了,想睡吧,又不能睡,生怕睡過頭了,不睡吧,難受的要死,這下好了,在飛機上想怎麼睡就怎麼睡,反正到終點站下車,嗬嗬嗬。
看來Bill這次真的很高興,他還好心的提醒我說,阿瑟,你買的這個電腦啊相機啊等3C產品,最好是用快遞寄回去,發票什麼的要隨身帶著,而且,一定要記得分開寄,一套寄到公司,一套寄到家裡,還有,日期也要分開,不要同一天同時寄出,你可以寫好快遞單,先走,這邊交代Albert幫你就是了。對了,對了,收件人也不要都寫你的名字,可以寫公司其他同事的名字,免得到時候出什麼問題。
這個提醒很及時,也很重要啊,不過,不需要這麼麻煩了,為什麼呢?因為我原計劃是飛香港的,那我肯定都要寄回去的,現在不是從BJ轉機了嘛,我之所以買了兩套,其中一套就是給三弟的啊,諸位肯定都知道我三弟他就在BJ上學啊,那我就完全沒有必要帶到深圳再寄給他了,乾脆,我就直接帶一套到BJ吧。
這時候,Bill又給我提了個建議,他說你選擇隨身帶一套也行,不過呢,記得一定要把產品的外包裝都全部拿掉,如果入境審查的時候有海關人員查驗的話,你就一口咬定這是你自己用的。
再次感謝Bill的提醒,我便把其中的一台電腦和相機,還有給梓彤買的化妝品,一個GUCCI包包,還有六七雙最新款的耐克和阿迪達斯的鞋子,有給梓彤的,我的,妹妹的,四弟的,和我各一雙,因為有電腦和相機,所以打包的特彆小心和結實,生怕空運過程中導致什麼損壞,結果給梓彤買的兩套化妝品隻裝進去一套,那另外一套我就隻有隨身帶著了。
另外,既然從BJ走,能見到三弟,那除了電腦和相機之外,乾脆我就索性多給他帶點其他的吧。於是,我又買了幾條裡維斯的牛仔褲,一雙耐克,一雙阿迪達斯,還有他讓我給他買的英文原版的法律書籍等.......
實事求是的來說,我這次在邁阿密雖然隻有短短的10來天,卻讓我開了不少眼界,見識也頗多,直觀上來講,單說說這邁阿密和深圳,同樣都是海濱城市,在我看來,他們之間還是有著很大區彆的:
眾所周知,深圳的大街小巷已經算是非常乾淨的了,就算是放到全國範圍內來看也絕對是數一數二的,在深圳,每天映入你眼簾最多的就是熙熙攘攘、車水馬龍的街景,但無一例外的是,大多數人都是匆匆忙忙,麵帶倦色的,下了班就拚命的往家裡擠,因為隻有自己的蝸居才是那唯一的淨土,才能安放自己那顆一天下來緊張,勞累的心,才能緩解那如影隨形的巨大壓力和寂寞。
在你去菜市場買菜,在你登上過街天橋,經常會遇到毫無創意的城市乞丐,他們清一色的就是伸手要錢,如果你不給,他們甚至會喋喋不休地尾隨著你很遠,直到確定你是不會給他了,然後才罵罵嚼嚼的走回去,繼續去騷擾下一個人。在他們的眼裡,從他麵前經過的這些城裡人都是白領,都是有錢人,可是他們哪裡又會知道,這些行色匆匆,看似光鮮亮麗的人其實大多數甚至都還沒有他過的快樂呢,真的。
穿過某個街角,偶爾也會看到有一兩個街頭賣藝的,雖然他的歌聲可能很動人,可也隻能吸引路人停留幾分鐘,甚至隻有幾秒鐘而已,少數被觸動心靈者,自然也會適當地表達一下自己的心意,可是更多的人則是絲毫不敢停歇片刻的腳步,甚至連去指指點點一下這些流浪藝人那略顯誇張的衣著行為都沒有時間,晚一分鐘打卡,你這個月100塊或者200塊的全勤獎可能就會化為烏有了,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上交你的報告,迎來的就可能是領導的訓斥和謾罵,甚至魷魚,每個人都被迫著隱藏自己原始的本性,為了生存,為了立足,唯有在這快車道生拚命狂奔……
再看邁阿密呢,它是美國東南部最大的城市,也是全美第四大都市圈,是標準的國際性大都市,金融、商業、媒體、娛樂、藝術和國際貿易等方麵在全球都擁有著至關重要的地位,也是許多公司、銀行和電視台的總部所在。
同時,它也是著名的文化大熔爐,受龐大的拉丁美洲族群和加勒比海島國居民的影響很大,與北美洲、南美洲、中美洲以及加勒比海地區在文化和語言上關係密切,因此有時還被稱為“美洲的首都”。
它的街道也很乾淨,而且是那種一點都不做作的乾淨,有一種清新,灑脫,天地一體的感覺,當然了,有些街道真的也滿臟的,牆上滿是塗鴉,我有些不明白,好好的,乾乾淨淨的牆上麵為什麼塗的亂七八糟,毫無規律可言,這又有什麼美感啊?更讓我不理解的是就這堆玩意兒居然還能被認為是藝術,嗬嗬嗬,我真的搞不懂,隻能認為可能是咱的品味還沒有到達能欣賞的那個層次吧。
這裡的大街上隨處可以遇到那種純粹的街頭藝人,往往一把吉他,一個破鼓就是他們的伴奏工具,可能是中南美洲的移民特彆多的緣故吧,他們特彆的偏愛搖滾樂,一個個在大街上肆無忌憚的嘶吼,發泄,那一刻好像靈魂出了竅,經過的人很多時候都會被感染的,好多人都會駐足聽上很久,很久。
早就聽說過邁阿密這座城市非常的自由,思想上不空洞,文化上有靈魂,是一座很有文化內涵的城市,之前咱不敢發言,但是等我真的切身體會過之後,漸漸的,我也喜歡上了這種動人的生活方式,畢竟可以隨心所欲的放飛心靈,何不向往之啊......
其實,深圳和邁阿密之間還有一個更大的區彆,在深圳,大家都是外地人,每天為了生存早出晚歸,披星戴月,遇到了困難隻能自己默默的承受,多少人曾經在深夜裡蜷縮在自己的出租屋裡無聲的抽泣,多少人為了五鬥米而折腰,低下自己的頭,多少人內心在流血,流淚,而臉上卻強作歡笑。
因為他的背後是一個家庭,也許是他躺在病床上的父母,也許是他在學堂上的兄弟姐妹,也許是他嗷嗷待哺的兒女,也許是他翹首以盼的愛人,真的需要他這份薪水,他必須堅強。所以,儘管很多人都住在同一個小區,同一棟樓,甚至同一層樓,可是大家無一例外的認為自己隻是這個城市的匆匆過客,既然如此,那鄰裡關係自然也都是很冷漠的。大多數人下了班,回到家裡,基本上就是關了門,與世隔絕了,就是周末,那扇房門也是緊閉的。
就像我們之前在民樂村租房住了兩年多,一層四戶,一共9層,也就是36戶人家,可是我們幾乎,不對,不是幾乎,是真的連一個鄰居都不認識,真正的做到了“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