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兔子(1 / 1)

回檔少年時 鄧丁 5368 字 5個月前

這天的天空如往常一般,賊雞兒藍。

賊雞兒藍的天空下,是如往常一般洋溢著青春朝氣的籃球場。

張雲起坐在籃球場上方的石階上,看見一群學生穿過籃球場邊的馬路,往映掩在香樟樹裡的市一中辦公大樓魚貫而入。

那群學生都是學校裡叫得上名號的。

初見在裡麵。

張雲起收回了目光,望向坐在他旁邊的王金山。

雖然同在一所學校,但他基本上就沒怎麼碰見過王金山。

印象最深刻的還是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就在這裡,籃球場的石階上,當時王金山一身沒見過世麵的農村娃打扮,腳下穿著一雙破破爛爛的解放鞋,上麵補丁疊著補丁。

轉眼一年半的光陰過去,從打扮上來看,這個男生看起來已經和城裡的那些普通學生並沒有什麼兩樣。不僅如此,他的頭發整的乾淨整潔,加上人也長得高高大大,臉蛋俊秀,確實配得上“賊雞兒帥”這四個字。

也不知道為什麼,張雲起每次看見這個小子,都會想起從前的自己。

一樣的窮苦出身。

一樣的成績優異。

一樣的自尊心強。

一樣的顏值……

王金山不像是個沉得住氣的人,被張雲起“請”到這裡半天了,見他也不說話,忍不住問道:“找我有什麼事情嗎?還要上課呢。”

張雲起點點頭:“有事。”

頓了頓,他說:“春蘭被人綁架了。”

王金山的樣子像被嚇得外焦裡嫩,猛地揚起了頭:“怎麼會,被誰綁架……”

張雲起盯著王金山的眼睛,許久,收回目光道:“開個玩笑,春蘭就是身體不舒服,這幾天在家裡休息,不過,看起來你很擔心我妹妹。”

王金山有些憤怒:“請你以後不要開這種玩笑!她是我五年的老同學,能不擔心?”

張雲起問:“僅僅隻是五年的同學關係?”

王金山雖然心裡有些杵這個聲名響徹江川的大人物,但臉麵上始終有一股少年人特有的倔:“你什麼意思?”

張雲起點了一根煙,慢慢說道:“我記得春蘭剛來市一中念書那會兒,經常把家裡的好菜好飯打包帶到學校裡來。有一次,我問她帶給誰吃的,她不說。不說沒關係,我自己托人打聽,然後就打聽到了你,她是帶給你吃的,對吧?”

王金山勾著腦袋點點頭。這事兒他不認也得認。

張雲起笑了笑:“這其實沒什麼,都是同學嘛,而且還是來自一個地方的老鄉,互相友愛互相幫助是應該的。但現在我想起來這個事情,有一個地方我總是想不太明白,我記得當時她帶過一段時間菜之後,中間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從家裡給你帶過菜,可是,前段時間她又那樣做了。”

張雲起扭頭望向王金山:“你說,這是為什麼呢?春蘭為什麼剛開始給你帶菜,中間整大半年不帶,前段時候又興高采烈的帶?”

王金山似乎是被張雲起的這番話給問住了,也有可能是自尊心太強,吃人家女孩子的嘴短,抹不開臉麵,有些支吾著說道:“因為我剛來學校那會兒,什麼都不懂,春蘭是我在這個學校裡唯一認識的人,我家裡窮,生活費常常不夠,她想幫助我,後,後麵,我在學校待熟了,有自己耍的好的男同學,和她的關係慢慢就疏遠了,畢竟她是個女孩子。至於前段時間,前段時間我身體不好,吃不下學校食堂的飯菜,春蘭是好心。”

張雲起點了點頭,但臉上的神情並不能看出來他是否相信王金山的這番說辭。

他掐滅煙蒂,起身說道:“還有其他想說的嗎?”

王金山直截了當:“沒有。”

張雲起扭頭盯著王金山:“那我就說點廢話再勸你一句吧,機會真的不是時時刻刻都有的,人生的絕大部分關鍵時刻,自己往往不能感覺出來,事後明白過來的時候,可能,就來不及了……”

王金山已經起身離開。

他甚至是沒有把張雲起的話聽完。

站在一邊的馬史都覺得這小子實在不給他老板麵子,但是剛才張雲起和王金山坐在石階上聊天的時候,他一直站在後麵。

他發現了一件更為緊要的細節!

馬史湊到張雲起旁邊說道:“老板,我剛才從那個小子的衣領口看見他的鎖骨肩胛那塊地方,有淤青!”

張雲起盯著王金山的背影半天,沒作聲。

許久,他對站在身後的馬史說:“學校裡有人嗎?”

馬史心裡想說沒有,嘴上堅決說:“有。”

“這個王金山的嘴很硬,腦瓜子也轉的快。但春蘭的事,他不太可能沒有關係。”張雲起得出這個結論,除了王金山這個人給他傳遞出來的感覺,還有很重要的一點。

根據黃敏的說法,春蘭最近的情緒變化極大,有哭過,但他們張家家庭幸福美好,她自己極看重的學習成績也很好,春蘭沒有什麼不如意的地方,她的這種情緒糾葛,大概率來自青春期裡特

有的撕心裂肺的戀愛。

其實他很久以前就知道,春蘭喜歡這個王金山。前麵黃敏也告訴過他,前段時間春蘭和王金山走的很近,王金山經常和春蘭一起上晚自習,向春蘭請教題目,有時候兩人還一起在食堂吃飯。那段時間春蘭的情緒很好,同在一個屋簷下,班上很多同學都看在眼裡,這些沒辦法隱瞞,這樣的朝夕相處也已經超越了普通的同學情誼。因此,張雲起也基本認定春蘭近段時間的情緒糾葛來自於王金山。

剛才他問王金山還有什麼想說的,其實就是想聽王金山講一下和春蘭的感情問題。倘若王金山如實說了,他不會那麼懷疑王金山,但王金山避而不談,把他和春蘭的關係描述成同學關係,隻能說明這裡麵有隱情。

叮鈴鈴……

想到這裡,這時候兜裡響了起來。

張雲起從兜裡掏出手機一看,是一個陌生的電話號碼,但和昨天晚上那個陌生號碼不一樣。

張雲起接了,電話那頭傳來那道不算熟悉但他印象很深刻的聲音:“張雲起?”

“是。”

“沒報警吧?”

“沒有。”

“準備好錢。”

“需要多少?”

“二十萬!”電話那頭,報出了一個對於張雲起來說並不算貪婪的數字。

“好。”張雲起想都沒想,便一口答應了下來,他拿著手機說道:“但是不管怎麼說,綁架也是一門生意,既然是做生意,咱們就和氣生財,誠信為本。錢我會準備好,也不會報警,我唯一的要求就是確保我妹妹的安全!不能傷害她,你們要好吃好喝供著她。”

“你的要求有點多,得加錢。”

“多少?”

“三十萬!”

“地址給我,半個小時內給你送到。”

“先籌錢,等我電話。”

“啪”地一聲!電話掛斷了。

張雲起放下了手機,對身邊的馬史說了一句沒頭沒尾而且特彆莫名其妙的話:“你說,兔子急了也會咬人,可是怎樣才能讓兔子急呢?”

馬史想了半天:“誰是兔子?”

張雲起道:“儘快把王金山所有的情況搞清楚,尤其是校外關係,我想看看,這個家夥是不是我要找的那隻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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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如果大兄弟們噴我慢,我特彆能理解。但我不太明白,為什麼莫名其妙有書友說我水劇情。這讓我特彆傷心。這本書從18年12月寫到現在,5年時間,裡麵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我都在認真對待。在這寫下的近400個章裡,我起碼熬了300個深夜。通宵的都不知道多少。

我要是水,這本書能寫這麼慢?這些章節確實有我想要去表達的一些東西。可能寫的不好,不符合你心,但一句話,我儘力了,謀篇能力有限。還有,這不是個因愛生恨,因愛綁架的膩歪故事。也不是什麼背離主旨的偵探查案的故事,這裡隻是引出核心劇情的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