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風大作。
火車顛簸著,嘈雜的聲音在耳畔飄過。德拉科麵無表情地穿過三等車廂,有幾個喝得半醉的曠工在劃拳。推著服務車的老頭子有發紅的大鼻頭和困倦的麵容,看起來他很不滿意自己的工作,自言自語地說著糾糾纏纏的鄉下話。
德拉科和他擦肩而過的時候,嗅到了發黴的陳麵包的氣息。他用右手袖子遮了一下口鼻,順便取出懷表看了看時間,淩晨兩點二十八分,再過半個鐘頭,火車就會進入倫敦轄區,但願那裡的天氣好一些。
二等車廂的環境要好多了,沒有熏臭的酒味,大部分人沉浸在夢鄉裡,德拉科拖著疲憊的身體打開了自己的車廂門。寂靜。他環視了一下四周,車廂不寬敞,但整理地還算乾淨,從蘇格蘭過來,要十個夜晚,他覺得這樣會使自己舒服一點。
他把白大褂掛在臨門的衣架上,然後在洗手池褪下除菌手套,他忽然想起白天這雙手乾過的事情,胃裡一陣痙攣。大概是暈車吧,他自我麻痹地想。他強迫自己迅速洗完了手,然後用手絹擦了擦。
德拉科拉開了窗簾,窗外是冷寂的黑,烈風蹂躪著樹枝,發出令人不快的抽打聲。古白的月陰惻惻地像一個飽滿的頭骨,他反胃地想起了昨晚在陽台上潑下去的硫酸。
冷靜。德拉科告誡自己,都結束了——不會再有後續了。他坐在床邊,脫掉了鞋子,有點僵硬地緩緩側臥。像個正常人,彆露破綻,抱著這樣的想法,他合上了酸澀的眼皮。
雨又大了,鈍重的劈劈啪啪仿佛鮮血潑灑在車頂上。
“嘀嘀——”耳畔忽然響起的急促是警報聲。“我屮艸芔茻!”德拉科猛然從夢中驚醒,像受驚的狸貓弓起了脊背,“哪個他媽的天殺的,還讓不讓人睡覺??!”
混雜著警報和車廂外人群騷亂的腳步聲,“刺啦——”他的窗戶被意外地打開了。“艸!我就知道不應該相信二等艙的質量!”他的自言自語帶上了一個惡毒的尾音,然後不耐煩地往車窗那邊挪動。
不是質量問題。一樣重物很快落在了他的地板上,德拉科立刻汗毛聳立,警覺地想用什麼趁手的武器抵擋攻擊。那是個戴著黑色兜帽,披著暗紅色鬥篷的人。她抬頭的瞬間,德拉科看到了她火紅的碎發和金棕色滿含殺氣的眸子。
韋斯萊,他想。在倫敦讀書的時候他見過打零工的韋斯萊,金妮是個家境貧苦而美麗的女孩。這樣的姑娘一般在夜店最有出路。父親曾經這麼評價過。但她似乎沒有這樣的打算,整個夏天都在小巷裡替人跑腿,火紅的頭發是德拉科這輩子少見的亮色。
在德拉科出神的片刻,韋斯萊反應敏銳地像野獸,他還沒反應過來,就覺得脖頸上涼颼颼一陣風。刹那間,他腦子裡隻有這一個念頭:我需要求救。
“安靜。”韋斯萊的匕首抵住了他的脖頸,壓低聲音,“不然,有你好看。”
德拉科畢竟是見過大陣勢的人,工作的這兩年,經他手的病人有不少位高權重,個個疑心病重地什麼話都說得出來。信任就是從頭到腳的一紙空文,隻有能力才是板上釘釘是事實。他很冷靜地用無名指試了一下刀鋒的銳利程度——有豁口,看來對麵有很硬的武器。
他示弱地比了個暫停的手勢,檢查士兵亂哄哄的腳步聲已經移到了門外。砰砰——“例行檢查!”那是個胖子不耐煩的聲音,“快點!”
德拉科貼在了門上薄薄一層糊紙上,韋斯萊的匕首刃已經劃破了一層皮膚,他吃痛地吸了口氣,對著門外低吟:“屍骨再現。”
人耳可以分辨出的喧鬨陡然一跌,他聽到了胖子急促的呼吸,然後他意味深長地接上了後半句:“那位大人——不希望,自己的東西被查看。”
“可是列車長——”胖子不甘心地小聲辯了一句。
“列車長罩不了你,部長都罩不了你。”德拉科竭力憋出凶狠的語氣。他忽然想起商桌上一擲千金的盧修斯。歌舞奢靡是他人生前十六年的全部憧憬,功成身退是人活於世的最大追求。人生是一場豪賭,父親搖著倒了半杯紅酒的高腳杯說,深不可測是你最大的本金。
“我們在找一個殺手,”胖子打算最後一搏,“她是個蕩|婦……”德拉科能感覺到挾持他的人顫抖了一下。彆添亂,他惱火地想。此時此刻,他得集中精力唱完這出空城計:“我不管是雞還是鴨,”他冷酷地說,“攪黃了那位大人的事,你們誰也沒飯吃。”
有後麵的聲音似乎在勸說胖子離開了,看上去他也的確打算讓步。“如果有她的線索,”胖子最後不得不退了一步,行了個軍禮,“請您通知服務台。”
“知道了。”德拉科敷衍地結束了這場交流。
腳步聲消失了,車廂裡暴雨的撒潑蓋過了韋斯萊越來越短促的呼吸。“可以放手了吧?”他裝作慵懶地伸了個懶腰,“韋斯萊小姐。”
“多謝。”金妮的動作沒有之前敏捷了,她的尾音甚至有些發顫,“他們不會回來了吧?”
“誰知道呢?”德拉科無所謂地聳聳肩,“我不關心。”說著他走到了窗邊,關上窗戶,拉上窗簾,淒風冷雨沒有了,牆上的掛鐘呆板的嗒嗒嗒嗒越發清晰。
“為什麼救我。”
救?她還真是一如既往地單純。德拉科在窗簾前麵停了一瞬,想起自己在伯明翰的醫療院製造的爆炸。身為一個外科醫生,他殺的人卻遠比救的人多。真是有趣,現在韋斯萊卻用這樣充滿敬意的語調與他對話,他轉了個身,止不住地想發笑。
“小姐!”德拉科指了指脖子上發白的傷痕,胸腔中迸發出來的笑聲差點讓自己背過氣去,“你的刀抵在我脖子上!你他媽的倒是告訴我!第二種選擇是原地蒸發還是被|cao|死在太平間啊!”
“這裡真的有伏……那位大人的東西?”金妮喘了口氣,意識到幾乎不能掩蓋越發虛弱的聲音了。該死!撐住啊!多少刀山火海都走過來了——她怎麼能?怎麼能栽在這個藉藉無名的家夥手裡?至少得把消息傳遞出去。
“收收你那無處散播的好奇心吧,趁毛蛆還沒啃壞這張漂亮臉蛋。”德拉科狂笑著捏住了她的下巴,他和她的麵孔靠得如此近,以至於金妮能感覺到他的睫毛掃過她的鼻梁。太近了,經曆了淒風冷雨的折磨,金妮此時此刻卻覺得臉頰莫名其妙地發燙。
但德拉科並沒有關心金妮微妙的心理變化,他灰色的眸子隻是往下瞟。血腥味?他嗅到了讓人興奮的味道,正如那如血的夜色。“刺啦——”他精準地揭掉那塊沾血的破麻布,金妮粉紅色的皮膚裸露在空氣中,濃重的血腥味逸散開了,德拉科深深吸了一口氣,臉上露出殘忍的笑容,“不夠痛是吧?還有精神瞎琢磨?”
剝皮抽骨。如今她算是見著了,原本逐漸遲鈍的痛覺此時此刻猛地刺激了她的大腦。金妮控製不住地渾身一抽,右手徒勞地在空中一抓。沒搶到。德拉科像扔垃圾一樣甩開了舊麻布,然後半蹲了下來,看了一會傷口。
“一枚M4。誰打的?”德拉科神情冷淡地撥弄了一會金妮的傷口,皮肉撕裂的痛楚鑽入她的四肢百骸,“韋斯萊,你的運氣還真是不錯,隻是M109,不是空包彈——不然能要你的命。”
金妮悶哼了一聲,沒有接話,但她能從他的肢體動作中感受到興奮。瘋子,她想。我早該想到了,最靠近一等艙的二等車廂裡,不會是善茬。誰打的?就算她此刻的身體機能強硬到跳起來乾一場硬仗,她也猜不出那個人是誰。不是誰都有主角光環,電閃雷鳴的一線天光沒那麼容易眷顧。
這枚子彈是很大的線索,德拉科這麼想,能夠在這種天氣逃脫追捕的奇女子,絕不僅僅是他曾經認識的普通窮姑娘。他非得從她嘴裡套出點什麼來,最好是關於鳳凰社的。但是金妮已經在邊上翻白眼說胡話了,在她撿回一條命之前,他怕是嘗不到半點甜頭。
他手頭並沒有多少手術用具,而且這裡也遠不算無菌環境,他隻能暫時替金妮把子彈取出來,然後把露出來的小腸塞回去,最後用紗布把擦傷的地方都裹住。金妮的身材很好——或者說任何一個訓練有素的戰士都是如此,他內心的野獸很希望此刻能發生點什麼。
但是德拉科克製了一下抖動的雙手,我沒有未來的,他想。但她還有。在檢查的時候他發現她身上的舊傷多地不可思議,德拉科簡直不敢相信她比自己還年輕。
你救不了人的,空曠的房間裡,仿佛突然響起一句話。你這雙手,不適合救人。是父親的絮叨,德拉科忽然覺得反胃地想吐。他記得他曾和韋斯萊說過話,他十一歲的時候從韋斯萊手裡買過一份報紙,那時候的小金妮天真地看著他:“學校,會教我讀書的吧?”
他很想說,並不是,學校教的更多的是,此路不通和認清現實。
十八、十九歲,一直到二十四,第一聲槍響之後混亂從未終止,他恨透了,過夠了,他想把醜惡和扭曲一把火燒儘,然後衝動地逃跑。所以他離開了威爾特郡,但現在的工作仍然是父親為他物色的,他覺得兒子乾這一行能養活自己——而不是為了救人。但是金妮沒得選,刀口舔血也得討生活,她沒有他那樣任性的資本。
他忽然有點心疼她。
金妮清醒過來的時候已經到了淩晨,她的第一反應是查看了傷口。被包紮過了,換了新的紗布,散發出一種淡淡的消毒藥水的氣味。馬爾福竟然願意救她,她覺得這挺神奇的,然後開始在隔間裡搜尋馬爾福淺金色的頭發。
他果然在那裡清洗茶杯:“你現在願意回答我的問題了嗎?是誰發射的子彈?”馬爾福頭也不回地說,金妮覺得眼前這個人實在叫人捉摸不透,他現在的動作平靜而愉悅,似乎又不是個瘋子了。
“我不記得,也不知道。”她麵無表情地搖了搖頭。
刺客這種見不得光的職業,連主顧的臉都不應該看見,她所能記得的關於這次任務的唯一訊息,隻有一個名叫拉文德·布朗的女孩,她許諾十一枚加隆——足夠她配備一把槍,然後她需要殺掉一個名叫阿萊克托的食死徒,她在曼徹斯特惡貫滿盈。
插刀、收刀和翻牆,行雲流水又不露痕跡,她像往常一樣認為這是個完美的任務,隻差一份資料,她很快就要到倫敦殺死下一個了。搭著的火車穿過黑黢黢的隧道時,她聽到了一個訓練有素的落地聲。
“小朋友,手太長了。”金妮回頭,卻並沒有看見人影,而且風太大了,她聽不清他的音色,“你不應該搶單的。”
三年前她拜米勒娃·麥格為師學習暗殺,除了唐克斯師姐,金妮自詡在逃跑這條道上沒有敵手。但她卻落敗了——被她不知道的對手打敗了。然後飛來了一串子彈,她敏捷地從車頂上翻到側麵,撞破了一個棕色卷發少女的車窗,伴隨著一聲尖叫,她覺得腹部火辣辣地一陣疼。
她本想趁勢躲進車廂,但是一隻穿著皮鞋的腳踩在了她的右手背上,咯嘣,她能聽到指骨碎裂的聲音,然後腦子裡一片空白——後來她從血跡和傷口上判斷,就是那時她摔下了火車,所幸隧道很黑,雜草叢生,這給了她很好的掩護,她不知道隔了多久才在雨的撞擊聲裡醒來,這是她醒來之後的第一輛火車,也是為數不多的機會。
她簡單處理了傷口,這樣血就不會再讓她留下痕跡了。然後她躺到了鐵軌上,在呼嘯而過的轟鳴聲中抓住了火車的底盤,她本想安穩地在那裡一直呆到站點,但是她缺少水,這是致命的,鋌而走險中,她又一次被追殺。德拉科的車窗沒有鎖,於是她打算最後賭一把。
德拉科問她的時候,金妮並不是很願意承認,自己輸得這麼難看,差點就沒命了。這對一個殺手來說,是一種恥辱。唐克斯總是說她過於年輕了,不明白這條道上有多少身不由己,但她不相信,她總是說,憑能力吃飯,有什麼不行。
脫衣舞娘會過得很好,燈紅酒綠總有人一擲千金。金妮穿過酒吧的時候會看到舞台上的她們露出光滑的脊背,穿著最暴露的丁字內褲,像玩具一樣供人挑選,她不想加入她們。當刺客至少能多殺點罪犯,她悲哀地想,但並不能讓任何一個人過得更加安定。
“好吧,”在德拉科鋒利的目光下她打算鬆口,“也許是黑魔教——也許是食死徒的報複,但我不確定。”她無可奈何地聳了聳肩,肌肉拉動了傷口,但她克製住了表情。
“你知道我想知道些什麼。”德拉科銳利的目光刺破了她拙劣的偽裝,“我既然可以把你偷運到這裡,倫敦……當然有我的勢力。” 金妮看著德拉科,竟然從他灰色的眸子裡,體味出了刹那的憐憫。
“坦白說,我的腦子沒那麼靈光。”金妮試著把外套穿好,不要露出一點繃帶的痕跡,“如果你想要我做什麼的話,歡迎直言。”
“……”德拉科看著她姣好的麵孔、充滿力量感的身段,一時說不出話來。他的思緒飄到了醫學院進修的最後一年,畢業舞會上觥籌交錯布雷斯問,你對哪家的姑娘感興趣?他當時怎麼想的來著?那些美麗的姑娘都是被規訓過的空洞木偶,他更感興趣於野性的、勃勃生機的少女。
“想不到的話,等再見的時候再說吧。”金妮打開了車窗,寒涼的風沁入心脾,但掃不掉她耳根子發出的熱氣,“我是個殺手,我趕時間。”
又要跳窗了呢,金妮從心底發笑,這才是我的命運吧?但我為什麼覺得氣溫和往常如此不同呢?我這是怎麼了?她想,我竟然有那麼幾秒鐘,想要依賴一個素昧平生的人——實在是荒唐!雙腳落到了鐵軌旁鬆軟的泥土上,存活的低吟在她耳畔縈繞。
她要走了,金妮·韋斯萊就要再一次從他眼前消失了。德拉科後知後覺地意識到這又是一場失去,在這個亂世裡他毀滅了很多,失去的更多,保留的從不如願,而每一次萍水相逢的邂逅,都是過眼煙雲。
“金妮……”他叫了她的名字,而不是韋斯萊這個冷冰冰的姓氏。接下來他停頓了很久,空氣也凝滯了,金妮停下腳步,扭過頭。清晨的陽光落在她的頭發絲上、睫毛上、還有側臉薄薄的絨毛上。
“祝你好運。”他的聲音很輕,但金妮從唇語上讀出來了,然後她看到德拉科有一瞬間失了神,慌張地關上了窗。
原來不是我的錯覺,金妮想,也許他真的關心過我。她回過頭,熟練地穿過雜草叢生的叢林,是一個暗衛,她環顧四周確定沒有旁人之後,打開了下一封刺殺目標。
德拉科·馬爾福。
“看來他和我一樣幸運呢。”金妮歎了口氣,輕輕揉了揉送信的貓頭鷹,“如果我也能給他選擇就好了。”她點燃了打火機,看著火苗吞噬了照片上那個麵無表情的男人,以及他背叛組織的累累行徑。
*
倫敦的天氣一直都是這麼濕漉漉地叫人厭煩。金妮趁著暮色在鉛黃的街道上奔跑、跳到彼此相挨的瓦楞上,她的動作因為傷勢變得有些遲鈍,也可能是因為她希望自己永遠在路上——永遠不要抵達目的地。
她想起她第一次刺殺失敗的時候,唐克斯替她包紮。粉紅色泡泡糖頭發的姑娘說,感情有時候是弱點和遺憾的交錯,但她很難定義那是錯誤。現實如此森冷無情,我的願望卻是蜷縮在被子裡聽童話,極致的反差像極了我此刻的境遇。
金妮沒來由地想到那個電閃雷鳴的夜晚,他的窗戶點著燈,像光一樣。
怎麼會不叫人動心?
報時的鐘聲在遠方的教堂響起,金妮加快了腳步,那些熟悉的建築仿佛讓她回到了童真年華。她記得戰爭爆發前,喬治和弗雷德曾經描繪過他們想在倫敦開一家笑料店,以韋斯萊命名,他們說,那裡是她永遠的家。那時候的金妮·韋斯萊覺得,未來是個很美好的詞,隻要她認認真真學本事,總有一天她會過得很好。
如果她能知道每一個家人的下落,如果他們能在同一個立場並肩作戰,那也算是幸福了。
現在她已經到了馬爾福的宅子外麵,她透過窗戶看到德拉科正在伏案寫著什麼東西,也許是病例報告,也許是銀行彙款,但這對她不重要。金妮看著朦朧的生黃色的光勾勒出他俊俏的身體輪廓。他穿白襯衫的樣子真好看,她想。
她在一個空房間的斜側門翻進去,兩步爬上了房梁。現在馬爾福背過了身,假如要刺殺的話這個角度不錯,金妮托腮想。但是她沒有動手,她不忍心打破那搖曳的燭光。
“我們見過麵了,不用這樣躲躲藏藏,韋斯萊小姐。”馬爾福輕聲說,他空洞的吞吐在屋子裡餘音繞梁。
金妮翻身跳了下來:“任務使然,也許我應該對你說抱歉。”她眨了一下眼,試圖警告德拉科趕緊找一個地方逃命,然後永遠不要在世人眼前出現。也許上級會責備她任務失敗,但這樣對他也許是個好主意。
“既然是工作,那我沒什麼可說的。”馬爾福處變不驚地站起來,他把桌上所有的稿紙整理到了一起,“韋斯萊小姐,你趕時間嗎?”
金妮搖了搖頭:“也許你應該多對我戒備些。”她煩死這樣的敵人了,明明性命懸在刀尖之上,卻還對一個殺手的道德死心塌地。
“那麼,請坐。”他禮貌地拉開一張椅子,這樣他們更近了,金妮覺得她可以把所有暗器收起來,因為不需要他們她也可以直接結束他的性命。她想起自己剛學刺殺的時候,要學的第一件事就是喬裝打扮靠近目標,然後手起刀落,越快越好。
但她忽然覺得沒必要,總是重複著一模一樣的事,讓她覺得分外無聊。或者說,從感情上,她希望此刻她能威脅德拉科、把他打暈藏起來——或者僅僅把這一束光收進上衣口袋裡——怎麼樣都行。
於是她隻是盯著德拉科,像看一隻待宰的羔羊。
馬爾福氣定神閒地打開了新的咖啡袋。“你喜歡加牛奶嗎?”他好像在說一個毫不相乾的話題,但他沒有等金妮的回答,就自言自語起來,“但我挺喜歡的,不乾不淨,不清不白,什麼都沾點兒,又什麼都不是,這不就和我一樣嗎?”
咖啡的香味彌漫在了屋子裡,金妮狠狠吸了一口氣,現在整個腹腔都是咖啡的香味了。吸到了平靜和幸福的味道。“我不會管任務對象是不是喜歡喝咖啡加牛奶。”她故意冷靜地說,希望他能知難而退,“希望替你收屍的人會。”
“我隻問你。”他的目光掠到金妮身上的時候,她仿佛看到了一個痛苦的靈魂在震顫,“在我這裡,你不僅僅是一個殺手,還是金妮。”
“我?”金妮自嘲地輕笑了一下,“如果偏要選擇的話,還是什麼都不加吧。加了什麼東西,就不能完全算是咖啡了。用掠影衝淡苦難的事情我不會去做,這樣隻是在建造海市蜃樓。”
“那倒也算是個不錯的答案。”德拉科用勺子攪拌完了咖啡,遞到她麵前,“但你也可以試試不同的方案,也許你會喜歡的。”
“他們說你是叛徒,”金妮漫不經心地指了指他書桌上的銼刀問,“為什麼呢?你不過是個有錢的醫生,你究竟做了什麼讓他們情願殺之而後快。”
“這也是你的任務之一嗎?”德拉科挑了挑眉毛,“真新鮮,我該早點遇上你的。”
“不是任務,”金妮品了一口咖啡,味道還真是彆具一格,她不討厭,“是私情。”
德拉科看著她,恍惚回到了哪個火光衝天的夜晚,是他親手點燃的火苗,那麼多人匍匐在地,求饒的、威脅的、詛咒的,所有的聲音山呼海嘯般襲來,快要把他吞沒了,他隻是站在親愛的母親的血泊裡,雙手沾滿了鮮血。他的精神緊繃著,腦子裡羅列出一千條複仇的途徑,卻隻是在那位大人的麵前卑躬屈膝。
他討厭這樣的軟弱……但是從小到大,他不是一直都是這樣的人,不是嗎?他軟弱在每一個呼救的深淵裡,軟弱在每一滴鮮血的澆灌下,他記得第一次拿起手術刀的時候,他惡心地想吐,他一直這麼質問自己,為什麼是他,為什麼偏偏是他把一個陌生人的生殺大權捏在手心裡?
那不公平。他們隻是麵對著一個親人的死亡、一個宿敵的湮滅,或生或死兩個選擇而已,猶如轉瞬即逝的風,過去了就過去了。而他,日日夜夜被無儘的生死縈繞,他可以做救世的耶穌,也可以做殺生的撒旦,可以誰來告訴他什麼是對什麼是錯?這樣的重任扔給他,實在是過於不公平了。
可能複仇在任何一個其他身份的人手裡,都是容易理解的人之常情、是大快人心的英雄之舉,怎麼到了他這裡,就是人人想要殺之而後的叛徒了呢?□□也好、白道也罷,都覺得留不得他。
“我不清楚。”他坦然地回答,“也許是因為,我不是個好人吧。”我並非向往正義,所以既沒有有惡勢力的庇佑,也不會有正義的眷顧。當然,我是親自走到這一步的,怪不得彆人,更怪不得你。
“說起來,”他饒有興致地揉了揉下巴,“你知道為什麼會有戰爭嗎?”他的灰眼睛淺淺地看著金妮。她大概不知道這場戰爭的導火索為什麼在倫敦燒起來,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目睹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她不知道是誰在翻雲覆雨,也不知道雙方在爭什麼。
金妮·韋斯萊,不過是想靠自己殺出一條路活著的普通女孩罷了。
“錢啊,權啊,愛啊,恨啊,”金妮笑著說,“普天之下每個人都不一樣,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她上挑了眉毛,沒有時間了,我必須要速戰速決,“比如,說不定我正愛著你。那麼,馬爾福先生你怎麼認為呢?‘食死徒’們,為了什麼要挑起這些呢?”
咖啡的苦澀慢慢蔓上她的咽喉,味蕾在享受與痛苦交錯的狀態下興奮起來,她愛這樣的疼痛,好像把自己麻痹已久的內心狠狠撕裂,情愛是可以期待的,家庭是可以溫暖的,人與人之間,是可以交心的。
她記得唐克斯英姿颯爽的背影,無人敢靠近的模樣,她迎著朝陽自信到所向披靡:“金妮,我不當殺手了,雖然大部分感情是逢場作戲,但也有些人可以托付真心。”她知道她指的是誰,指導她練習槍法的是溫和的盧平教官。
“因為他們怕死。”德拉科露出了虛偽的憂傷,“多麼可笑,因為怕死,所以向食死徒卑躬屈膝,加入他們、融入他們,連立身的東西、居住的房屋都得交出去,最後在主人眼裡,依舊是可有可無的螻蟻。”
“所有人都是如此,點頭哈腰不過是苟延殘喘。”德拉科沒有看她,微微搖了搖頭,“從這場仗打響開始,每個人都會淪為瘋子。毫無理由的殺戮,毫無理由的背叛,沒有底線的生存,沒有未來的職業。你大概都見過吧?”
金妮忽然覺得心口抽動了一陣,確實如此,她不得不承認,她第一次接過刺殺令的時候隻有十六歲。“他們早晚都會死去,無論我做什麼都改變不了結局。”這樣的暗示幾乎要把她撕裂,但她隻能這麼想,她隻能當一個沒有感情的殺伐機器。
對著他,大概是她唯一一次手下留情。
“早晚都會有人來殺我的。”德拉科閉上眼懶散地癱倒在沙發上,好像一隻垂死的刺蝟,“權衡利弊,我更希望死在你的手裡,金妮。”
“為什……”金妮·韋斯萊的手慢慢鬆開了杯子,她的心臟在不知疲倦地拚命跳動著,她能清晰地聽到自己急促的呼吸。
德拉科閉上了眼,漆黑一片中慢慢出現了伯明翰烈焰地獄般的景象,他見到匍匐在地求饒的人,見到回光返照詛咒他不得好死的人;聽到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決裂,嗅到屍體被分食的鮮美。那些嘎嘎難聽的笑聲,血淋漓的屍塊早就逼得他夜不能寐。我同樣也是應死之人苟延殘喘,不是嗎?
德拉科修長的手指在衣服上跳動了一會,輕輕解開了衣領最上麵的扣子,“因為我愛你。”金妮驚奇地看著他,然後他調笑著說,“這個理由夠不夠?”
“你說的,是實話?”金妮覺得眼睛開始發澀,“我可是一點感情都不帶的殺手,你不過是顧影自憐的傻子。”她雖然嘴上說著,心卻砰砰亂跳。哪怕我在道上的前途儘毀那樣沒什麼,你救我的刹那我突然意識到真的死了是多麼糟糕的事,也許每一個死在我手裡的人都有未儘的心願,我不該殺他們的。但我的雙手再也無法洗清,我救不了世,難道也救不了你嗎?
“如果你不信的話,那麼我換一種說法。”德拉科抬頭看她,眼裡一片灰敗,“我花錢,雇你再殺一個人,怎麼樣?”
“誰?”金妮睜大了眼睛,“如果是你的話,我做最後一次。”她靠近了他,嗅到了尼古丁的氣味,就算我死在這一次裡,那也是罪有應得。
“我,德拉科·馬爾福。”他淺笑著,像在說一個毫不相乾的人,“正義無法裁決他,隻能你裁決他。這不妙嗎?金妮。”
他曾以為熊熊大火燒儘了他的惡意,但是並沒有,他覺得非要用刀劃破那些焦黑的屍體,看著濃稠的鮮血流儘才過癮。還不夠,他心底有個聲音說,怎麼夠?你忘了他們是怎麼落井下石的嗎?你忘了他們是怎麼把你的牽掛蹂躪的嗎?失去理智的憤怒像洪水猛獸,他忘記了,生而為人最大的優勢便在於約束。
鮮血洗不乾淨了。便是表麵如此光鮮亮麗,做過便是做過,早晚會被發現,會被懲罰,好人光輝燦爛,壞人墜入地獄,童話不都是這麼寫的嗎?
“金妮芙拉,請你用死亡抹殺掉我此生的罪孽,你因此沾染的情債,能否允許我來生再還?”他在胸前劃了一個十字,“願梅林保佑我來生與你相見。”
“不用來生,”金妮的速度快得他猝不及防,“此時此刻便可。”她輕咬住了他的唇翼,粗暴地撕裂了他的抑鬱。外人看起來你出入聲樂之地,在美人堆裡混得風生水起,不過都是掩飾自己一事無成的麵具。
他的唇被咬出了血,好像美麗而斷翅的蝶,脆弱地像一擊而碎的琉璃。金妮居高臨下地看他,然後用鋒利的匕首筆直地插入了他的心臟,迅捷而華麗——如此熟悉,如此痛心。我年少時就因為貧窮而輟學,這麼多年我學會的東西不多,隻是在殺人上頗有造詣,怎樣殺最快,怎樣殺最美觀,怎樣殺最適合一場謝幕,可惜不能一一給你展示了。
“那麼,你舍得我嗎?”她好像在憐憫自己,又好像在惡毒地譏諷螳臂擋車的愛情。
“接過你咖啡的人,是不是都無藥可醫了?馬爾福先生。”金妮計較地看著他,“其實吧,我覺得我大概也不值得你來還什麼血罪因果。我做殺手的第一天,老師就教過,我們拿著兩把刀,一刀殺人,一刀殺己。”
她美麗的脖頸劃過鋒利的刀口,淋漓的鮮血緩緩流下臂彎,一滴一滴落在地毯上,落在他身上,落在他心坎上。
如此絢麗,如此盛大。
德拉科睜著死灰的眼睛看著她,兩人的鮮血像噴泉一樣湧出,交融在一起,再也分不清彼此。金妮失笑起來:“罪不可赦的不止你一個,我摯愛的德拉科·馬爾福先生。”
對不起了,金妮迷迷糊糊地想,我以為我可以潔身自好地行走在把我碾入塵土的世界裡,我以為我可以行屍走肉般隻為了生計不擇手段……可是,我實在是一點也不了解自己,一次次的殺戮、一次次的傷害並不是我的歸宿,我實在是眷戀著柔軟的童話、絢麗的生命,比起無知無覺地腐爛在空無一人的隧道裡,這才是我想要的結局。
=============================the end================================
全文差不多一萬
時隔一年多的修文……啊啊啊實在是難以描述,大概就講了兩個尋思的娃相約殉情的故事吧——雖然看起來物理上誰都用不著死,但是精神上早就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