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始無終 我是膽小鬼(1 / 1)

窺月 不渡回 5970 字 10個月前

*再見

鄰居家小屁孩又來了。

他這次帶了一籃子水果,裡麵裝著常見的橘子和香蕉,許是有些重,小小的身子拿著還有些吃力。

“哥哥……媽媽讓我給你送點過來,希望你不要嫌棄。”他笑起來時眼尾彎彎的,看起來很可愛。

一口一個哥哥叫的挺開心,可事實上我們也才認識不到一周。準確的來說這是我們第三次見麵。

第一次,他和媽媽過來拜訪我,第二次,他和媽媽過來給我送他們親手包的餃子,我一一拒絕,並且回給他們冰冷的鐵門。

我透過門眼,看見他媽媽尷尬地笑了笑,拽著小屁孩就走了。

這次,他媽媽沒有再來,但水果卻都很新鮮。

“不要,謝謝。”

“哥哥……你不要的話……我回去媽媽會打我的!”他似乎真的很害怕,小眼睛一閃一閃的,像天上的星星般璀璨奪目。

或許是不想再多廢話,我稀裡糊塗地收下了那個竹籃子。

窗外春光大好,陽台上的一些植物曬得油亮亮的,沁心怡人。我挑了個蘋果,依靠在窗欄旁,和樓下的他雙眼對視。

雖然距離有些遠,但我依舊能夠辨認出他眼裡那一絲不知從何而起的留戀。

三天後,我出門買菜,路過領居家,發現他們家門緊閉,門上貼了張白紙。

【出租屋轉讓,有意者……】

小屁孩搬家了,離開了。

說不上什麼滋味,不是生氣,不是遺憾,更不是悲傷,而是一種空落落的感覺,就像春天和冬天之間,夏天消失了。

告示貼了許多張,可能是怕路過的人看不見。於是我扯走了其中粘的並不牢固的那張。就當留個紀念吧。

他走了,時間也在走,並不會因為你的舉動而減速或加快。

*悸動

四年的時間,我考上了大學,算著日子來,他也要上高中了。真不可思議,我居然還記著他,那張告示貼在我的床頭,已經泛黃褶皺,可記憶依舊如初,恍如昨日。

又是春天,我回家路上路過公園,聽見老人下棋的聲音,兩人為了爭一步吵得不可開交。健身器材上麵站了許多大爺大媽,扇著並不和時宜的蒲扇,聊著閒天。

穿過這片熱鬨,走進那個幽涼的小路,我才發覺天色已暗,前方的路不再清晰。

這讓我一瞬間慌了神,幾年前那種感覺再次湧了上來。

買菜回來,路過領居家,發現裡麵住了對新住戶,好像還是新婚夫妻,來這裡度蜜月租了一個月的房子。

這地方又小又破,沿途的風景看過不下幾千遍,早已經厭倦,可他們似乎很喜歡這種煙火氣息。

樓下。

少年纖細的身形,挺拔地站在那裡,和遠方的夕陽相襯,朦朧的灰色灑在他的身上,我想到了之前的一句話——親愛的,月光和我,永遠與你相伴。

他突然轉過身和我對視,還是那麼猝不及防,就像四年前的春天那樣撞進我的眼裡。

他長高了,比我還要高半個頭,稚嫩的臉龐長開了些許,眉眼依舊是清泉般的明澈,瞳眸依舊是星光般的耀眼。

我站在他的身旁,微微仰頭。

“好久不見。”

“嗯。”

幾年不見,變高冷了。

我邀請他到家裡坐坐,他也沒拒絕,隨著我一同回了家。昏黃的燈光在按下開關的一刹那鋪滿整個房間,屋子有些亂,但能看的下去。

我讓他彆嫌棄,隨便挑個地方坐就行,地也是乾淨的,隻是衣服比較雜,那是因為我拖了地就沒時間收拾它們了。

可能順序有些顛倒,不過我已經習慣了。

“你這次回來打算待多久?”

“不知道,那些催債的人又找上來了,我和媽媽沒地方去,隻能先回這個地方。”

“那你媽媽呢?”

“她在醫院。”

我有點後悔問他這個問題。

“就住這吧,不嫌棄的話。”

*沉淪

這個決定可能有些草率,但我不希望看見他無處可去。

正值假期,我出門找了份奶茶店兼職的工作,他就負責幫我打點家裡,無事時開始做他的功課。

這樣的日子可能會覺得平淡,可我很享受甚至是陶醉其中,這是我小時候所奢望的,十幾年後願望終於實現。

原本以為這會是一段非常普通的時光,可有些東西,它似乎想要打破這一美好。

“祁朝寺,我衣服呢?”平日裡都是他在收拾,真正需要的時候都得問他。

“剛給你熨好,在衣架上。”

我走過去看,果然,洗的乾乾淨淨,一塵不染。

我突然冷汗一驚,問:“你沒有用洗衣機洗吧?”

他削了個蘋果,搖搖頭。

“我親手洗的,不止這件,其他也是。”

我假裝沒有聽懂他的意思,穿上外套慌忙逃走。那個時候,我幾乎是跑著離開的。

他沒有追上來。我回頭望了一眼。

不知怎的,我這一天都心不在焉,領導和同事還特意提醒過我。

“沒睡好嗎?”

“工作太辛苦了嗎?”

“有什麼困處嗎?”

沒有,沒有,還是沒有。

至少在他把我抵在牆上的時候,我是如此想著的。

那晚夜色昏暗,家裡沒有開燈,隻能聽見彼此的呼吸聲。

他低著頭,問我:“哥哥,你答應我吧。”

答應我吧,四年的思念無聲,唯有明月可寄相思之情。

我不知道我是怎麼回答的,隻知道最後他吻了過來,纏綿的水聲回蕩在本就不大的屋子裡。天上的星星好像閃爍了幾下。有風吹過。茶幾上擺著還沒看完的雜誌。

都這時候了,我居然還有心情去看這些東西。

*終將

我們還是被發現了。

去看望他的媽媽的時候,我去趟廁所,回來時聽見房間裡傳來嗬斥的聲音。

“我把你養這麼大就是看你去找一個男人的?”

“你對不對得起我?!”

以及,另一個人的爭論。

“我愛他,有錯嗎?”

“你還小……你懂什麼叫愛嗎?”

“我不想再看見他,你出去,你讓他離開,讓他彆再來打擾你!”

他沒有趕我走,是我自己離開的。

我不知道她是怎麼發現的,可能是在醫院樓下時,因為雨下的太大,他幫我打傘,吻了我濕潤的唇瓣,而這恰巧被她看見了吧。

那晚,我跟他聊了許多。

我知道她媽媽三年前患了癌症,為了躲債四處奔波,身子已經經不起折騰了。如果精神上再受到傷害,後果不堪想象。

當然後麵這部分他沒有告訴我,但我也知道。

他跟我說,我們不分開,她不想見你,那我一個人去就好了,反正沒人知道。

是的,我也是這麼想的,可是,真的沒有人知道嗎?

答案是否。

因為第二天我去奶茶店上班時,同事們看我的眼神都不太對,我被他們看的渾身不舒服,但還是忍著。

“沈靳,你……那件事是真的嗎?”女同事見四周沒人,偷摸著問我。

“什麼事?”

“就……你……對象是男生。”

我手一顫,手裡的奶茶灑了幾滴。

“嗯。”

女同事尷尬笑笑,眼裡卻多了幾分蔑視。

“哦,我就是問問,沒彆的意思。”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在醫院,碰巧有個同事去看望患病的親戚,路過時聽見了病房裡的人的嘶吼聲,原本他沒在意,但當他聽見情侶兩人都是男的的時候,還是忍不住留了下來。

於是,他就聽見了“沈靳”這個名字。

是的,我叫沈靳。

回到店子後,他告訴了奶茶店的員工,原本隻想著講講八卦,卻沒想被傳了出來。

在這個經濟落後、思想封建的小破地,男人和男人,是不能在一起的,他們的關係,似乎隻能是兄弟或朋友。

我有點委屈,但我沒哭。

路上。

碰見幾個熟人,也就是隔壁的那對新婚夫妻。他們麵色很不好,手裡還拿著醫院的報告單。

男人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女人在旁邊站著,哭哭啼啼的聲音讓男人很不耐煩。

“哭什麼?懷了個沒用的女娃娃有什麼用?我媽說了,今天就去打掉,要是下一胎還是女的,咱就商量一下其他事情吧。”

其他事情,也就是離婚。

這是他們結婚的第二個月。

他們在街上吵了起來,路人卻一個個低頭快走。

家裡沒有開燈,他似乎還沒有回來。今晚我做飯,很普通,很家常。八九點,他才回來,我給他熱飯,他突然抱住我,小聲哭泣著。

“哭什麼?”

“為什麼她不接受……我那麼愛你……”

原來他今天又去跟媽媽談判了,他告訴她,他隻要我,他不喜歡女生。

他媽媽當時突然暴躁起來,將手邊的杯子、果籃以及一切能夠碰到的東西全部朝他扔了過去。

他沒有躲,衣服上留了一些碎玻璃渣。

我幫他處理傷口,整理衣服。

*再見

最不想見到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我的領居甚至以前的親朋好友都聽說了我的事情。許久沒有聯係的同學突然打來電話。

“你真談了?男的?”

“嗯。”

“哦……”

每次都是這樣,再打過去時,發現是空號。

之前還算熱情的領居現在見我就跟見鬼一樣,我連走在路上都感覺到來自他們的敵意。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知道的,但謠言這種東西傳播速度一向很快。

是的,他們大量的把我的故事添油加醋,似乎還想講這個弄成“賣點”。

我有些受不了了,他也有些堅持不住了。

他已經開學了,他的同學們好像知道這件事情,紛紛孤立他,甚至還尾隨他來到了家裡。我很生氣,他們卻不以為意,我現在都還忘不了他們的話。

“這狐狸精長得還不錯嘛,我也是男的,要不來伺候伺候我?”

我們沒做過。

後來,他被迫轉學。可哪裡不一樣呢?

這是我最接受不了的。

我開始想,如果我沒有答應他,如果我沒有好心把他撿回家,如果我沒有因為一開始莫名其妙的思念而帶走那張白紙,是不是一切都不會發生?

這樣的想法愈來愈強烈,我開始躲著他,不和他同時出現在大眾視野,他默認了。

這是我們有史以來最激烈的爭吵,原因是我想分手。

不是我不愛他了,相反,我愛得深沉,所以才想分手,我不想耽誤他的未來。

他沒同意,並且惡狠狠地告訴我。

“再說這種話,我就把你嘴打爛。”

他媽媽的病似乎加重了,他也每天很晚才到家,然後就是補進度、學習,我默默地看著,卻不能說一句話。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許久,身邊的朋友都跟我斷了聯係,好像在他們看來,同x戀是罪,是不可饒恕的罪。

我輟了學,一天打好幾份工來維持生計,但我沒告訴他。他媽媽的病要錢,我們的生活要錢。

錢,這種紙票,隻是因為它是“錢”所以人們才格外珍惜它、想要擁有更多。

我很累,回到家倒頭就睡,和他基本上沒有交流。我有些厭煩了。

加上我之前的存款和父母留給我的錢,少說也有十幾萬了。我有些開心,但卻笑不出來。

*火車

他最近不太對勁。

他開始躲著我了。

我去醫院看望媽媽,醫生告訴我,要想繼續治療就得花更多的錢。

可她是我媽媽啊,我必須得救。我開始瘋狂地學習,掙獎學金、參加競賽,為的就是錢這種俗物。

可他也很累,經常在他睡著時我會溜進房間,看著他的睡顏,然後親吻他。

我從沒想過他會一聲不響地離開。

那晚我回到家,沒看見他的身影,我以為是加班,就沒在意,可當我看見遺留在桌上的紙條,我承認我有些瘋了。

【信封裡是十五萬,雖然不多,但我隻有這些了,彆嫌棄。

親愛的,我受不了了,我可以沒有一切,但我不想活在地獄般的流言蜚語裡,所以,原諒我,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不要犯傻來找我,然後,高考加油,我相信你。

也請你,記住我。】

記住我,記住這段荒唐的時日。

我感覺之前的努力全部都是笑話,可我找不到理由去責怪他,我還是愛他,即使他背叛我,離開我。

我渾渾噩噩地吃過晚飯,然後站在窗戶前。

今晚月色很美。

我往樓下望去,希望像許多年前一樣,他看著我,我看著他,他撞進星河,撞進塵埃。

我哭了。

風有些大,吹走了我的苦澀,從此,世間又多了幾滴無人認領的淚。

我望向月亮,腦子裡卻是他的臉。

.

我買了最近的火車,帶上僅有的一萬塊錢離開了。

關上門時,我有些不舍,但我不得不離開。火車上,我跟月亮對視,透過它,看見另一個人。

“親愛的,彆恨我,彆愛我。

明月啊,代替我,思念他。

荒唐啊,有所始,無所終。”

這是多久前看的一句話?不記得了。

火車吐了口煙,在月色中前進,駛向沒有他的遠方。

“隻怕明月照溝渠,傾儘一生無所依。”

——end